「不用了,小祖宗,我不识字,我丈夫也不识字。」
我识的字也有限,娘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我从哥哥们的私塾老师那儿读了两年书,便跟一个婆婆学女红。
我可喜欢金陵。没有北方大刺刺的风吹沙,只有杨柳夹岸。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我将一切织进了绣布里,还有我的青春与寂寞,也成了绣布中的风景。
十四岁那年的上元夜,是我一生最难忘的日子。
我将自己绣的白色夹袄穿在身上,一大早便把头发梳成两根油亮亮的辫子。
那是第一次获准看花灯。还是爹爹的特许。
他在河上租了一艘画艇。让我们全家在画艇上,沿着秦淮河畔看热闹,他说市集中人太多太杂,都是平常百姓的粗鄙气味--爹爹世代在朝为官,眼中只有权贵。
我们是汉人,当时再有才干,要在朝廷讨个一官半职也并不容易。因此爹爹总是兢兢业业,一脸严肃。
小时候我问奶妈:「爹爹怎麽不来陪我玩?」奶妈就告诉我:「爹爹很忙,他得为皇上做事,做不好,满门抄斩,连你的小命儿都没有。」
「我又没有错,人家怎麽可能要我的命?」
「小祖宗,天下事不是都有道理可言的。你可记得阮荷珠家?」
阮荷珠是爹爹朋友的女儿。五六岁时,她的奶妈常把她带到我们家玩,後来便没了消息。有几次我吵着奶妈,要找阮荷珠,奶妈总说他们搬走了。
其实不是。
逼不得已时奶妈也会说真话:「她爹爹没替皇上把事情办好,给皇上砍了头,真惨哪,阮荷珠现在已经不是千金小姐了,她一定在磨坊里推磨,哪有你的命好?」
* * *
上元夜我没上那条画艇。
轿子行到市集中时,人潮如蜂,把我们家的轿子队伍冲散,我掀开 幕一角,看不见前头的轿子,也看不见後面的,人潮继续如潮水般涌来。
我不觉得慌,反而觉得有趣。十岁後足不出户的我,头一次看到这麽多人。
街上锣鼓喧天,震耳欲聋,和寂静的大院落相较,简直是极乐世界。
还有卖糖葫芦的!一支一支红澄澄的糖葫芦,还冒着腾腾热气,比娘头上价值连城的血玛瑙钗子还好看。
「停,停,」反正家里没人看见我,我就下去买一支吧!我身上怀有一锭银子,是哥哥给我玩的。
轿夫听命停了下来。我提了裙角往人群中挤过去。在你来我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好温暖!初春的寒气全给人与人摩肩擦踵的热气赶得荡然无存。
好不容易挤到卖糖葫芦的摊子。我向那肥胖的中年贩子递出一两银:「买糖葫芦!」
贩子看了那锭银傻了眼:「姑娘,我们做小买卖的可没钱找你,你这不是跟我开玩笑吗?」
原来还有得找。
没钱找有什麽关系,糖葫芦比那锭银子叫我爱惜,我恨不得吃它十串二十串。
「全部买好了。」
「我的财神爷来了!」
一支,两支,叁支……他让我抱满了糖葫芦……红衣的糖汁惹得我的白绣袄一片晕红。
「还有呢!我帮你再弄。」
「不要了,不要了。」我赶紧转身往回走,这时的我,看起来像是个卖糖葫芦的小贩。我如获珍宝般的抱着,怕有人抢走。
人潮像浪潮打来,我踮起脚尖,哇!远近十里全是黑鸦鸦的人头!然後我就几乎没有再踏上地面,彷佛坐在轿子上一般,不由自主的向前涌去,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不断与我擦身……我感到晕眩、无助,好想哭喊,但仍紧紧抱着我的糖葫芦……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脚才触到地面。
在一处不知名的地方:狭窄破旧的巷弄之中,人潮依旧在巷口流动,像一条奔腾的河流。
那河流阻断了我的爹娘,我的秦淮画艇,还有我的上元夜花灯。
平常足不出户的我,哪里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一双小脚,怕在这夜已走过比过去十四年还多的路。
可是我什麽都没有了,我这个好命的王金凤,只剩一把糖葫芦。
我跌坐地上,边舔糖汁边掉泪。
「你在哭呀!你哭什麽哭,今天是上元夜呀!」有个男人挤进巷口来。他发现了我。
我不曾和爹爹与哥哥以外的陌生男人说话。看见他,我一直考虑要不要依娘教我的方式低下头,才像大家闺秀。
他是个年轻人,约莫比我大两叁岁,穿着寻常的蓝布衣服,身材瘦弱,裤管卷得老高,脚上一双鞋也没有。
看起来是个粗人。奶妈管这种穿着的人叫穷光蛋,她曾经说,他们会穷得娶不起老婆。
我没有低头,好奇的打量他,一时忘了掉眼泪。
他伸手扶起我,我也忘了男女授受不亲这件事。彷佛他就是我的亲人。
「不要哭,人这麽多,还怕糖葫芦卖不完吗?没问题,看我的,我帮你卖个精光,你爹你娘就不会骂你!喂,给我--」
他误会我的意思了。但我还是把一大把糖葫芦塞给他。他笑起来一口整齐的白牙真好看。
「我叫张雁,是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今天我把娘做的甜糕拿出来卖,没多久就卖个精光!」他摇着口袋,当 当 ,「你看,全是钱!喂,你叫什麽名字。」
「王金凤。」我羞涩的说。第一次有陌生男子对我问姓名,也是唯一一次。
「走吧!」他带我从巷子另一头绕出去,到了一处空地,扬着糖葫芦大叫:「一文钱一个,一文钱一个!」
果然有人抱了孩儿喜孜孜的买糖葫芦。他把铜钱放在我掌心里:「喂,你要收好,人多手杂,别给扒了。」
远处有盏盏灯火,在夜色中开出千百朵光花,我的眼给灯火迷住,也给他兴致高昂的脸迷住。
「别发呆,学我卖,将来你就会了!」
他分给我两支:「学我叫,一文钱一个!」
「一--文--钱一个!」
如果爹娘打此地经过,他们一定不认我是他们的女儿,但我从未如此开心过!
「一文钱一个,大声点!」他的声音是江南腔,高昂处有转折,转折中有馀韵,可比爹的乐师拉的琴好听。
「一文钱一个!」
我们边走边笑,不久,只剩一只糖葫芦。
「这支我们一人分一半吧!」我饥肠辘辘--一把糖葫芦全给他卖掉了,我只舔到些许糖汁。
他一口,我一口,在上元夜我们分吃了一支糖葫芦,他才看见我的白绣袄:「哇,你穿得这样做什麽?做生意穿粗布衣服就可以,否则生意没做成,人就给抢了,这种节庆日子,坏人特多。」
人潮在午夜散去,我还没想要回家。如果这个上元夜没完没了多好!我忘了爹也忘了娘,只懂得看他痴痴笑。
「王金凤,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呆了一下:「不知道。」
「天哪,你住哪里不知道?」
「我住在王家。」我说,「我搞不清地方,只知道我的父亲叫王瑞。」
「姓王的有好几百家……你说什麽?你爹叫王端,那不是和转运使同名?」
这时已有人叫我:「小姐,小姐……」是妈妈的随身丫头,後头跟着四个灰头土脸的轿夫。
「小姐,你还好吧?」丫头打量张雁:「你没对我们家小姐怎样吧?」
「别误会,是他帮我的。」我说。
张雁在一旁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那就好,我们走!你爹和你娘差点剥了他们的皮!」丫头指指轿夫,「上轿吧!」她拉了我就走。
「等等……」我急忙转头对张雁说话:「你的钱!」我把铜钱从口袋中掏出来。
「不,那是你的,我只是帮忙而已--」他想不出这事的因由--卖糖葫芦的女孩为何坐轿子。
一推一却,铜钱散了满地……
叮咚叮咚叮咚……
我没能好好跟他说再见。那叮咚叮咚的声音从此在我脑海中每日响起千百回。
叮咚叮咚……
铜钱的声音多美妙呀!我不断向哥哥们讨铜钱玩。
哥哥们疑我有病:「你不爱银子,不爱珠花,只爱铜钱,世上哪有你这麽笨的丫头--」
终其一生,终其一生,惟我知晓这个秘密……
我只爱一人静静玩着铜钱,在叮叮咚咚的声音中想起他的脸……
* * *
别墅的室内装潢工程已经开始动工。
林祖宁发烧後恢复上班,即接到别墅女主人的道谢电话。贺雅对林祖宁的设计稿满意至极,说范弘恩已找了几个熟练的工人来实现他的设计图。
这可是林祖宁接的头一桩非公司内部的案子。业主满意,他当然高兴,於是外加售後服务:「贺小姐你放心,我会找一天上监工!」
贺雅推说不好意思,但还是与他约好时间,派车来接他。
由於贺雅还住在房子里,修改工程只好逐一完成。卧房有叁个,她不愁没地
方睡。
头一次到贺雅家监督工程是星期六。他下午两点到,工人已经走了。
林祖宁对有无酬劳不太关心--他还是很审慎的检查每一个细节。对工作,他或许不是个积极上进的人,但对工作要求完美。
贺雅这次穿了成套休闲服,轻松活泼,比他上次见她看来年岁又小了许多。
她像只快乐的小云雀,给他倒茶送毛巾,又慰问他的腿伤。
「下星期就可以打掉石膏了,只不过要重新学走路。」
门铃大响。
贺雅蹦蹦跳跳的开门:「啊,是你!」
「不请自来!」那个快乐的声音属於范弘恩。
「叫你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你都……」
「不能来吗?」范弘恩说:「今天是我的二十八岁生日!」
「甜心……谁说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宁听了对话,终於明白两人的关系。哈!好个范弘恩,连朋友都瞒住!
「Surprise!」
林祖宁为怕误会先声夺人:「我够敬业吧!我来监工。」
范弘恩倒不是个会猜疑的家伙,只是看见好友现身,有点事出突然,惊愕地说:「哇!真巧!」
他以为林祖宁什麽都不知道,还想瞒:「我……我……我……我找贺雅谈点事……」
林祖宁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里,只得装糊涂:「嘿!真巧,我该走啦!」
「不,不……」贺雅这个主人当得为难,「林先生你才坐一会儿,大家一起聊聊吧!」
「我……我有事情。」
干嘛在这儿当电灯泡?他若在此处破坏范弘恩的周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范弘恩会暗暗恨他一辈子。
「我的司机还没回来!这样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贺小姐到隔壁书房谈一下事情好吗?」他们正在二楼的客厅。因为已经开始施工的关系,一片狼籍。
贺雅和范弘恩进了书房,留林祖宁在客厅里发呆。
他看得出范弘恩是个热恋中的男人。
两年前刚认识旷雨兰时,他也是那样,既大胆又害羞--以为别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悦,其实每个人都看得出来。
他们在图书馆认识,旷雨兰坐在他对面,很认真的读书。他其实没什麽事,刚服完兵役不久,刚找到工作,回学校图书馆恶补过去学的建 架构理论。他很有耐心的陪她看了四个小时书,中午时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饭。
「我请客。」他很有礼貌的提出邀请。
「为什麽要你请客?」旷雨兰并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请她客是一种耻辱而非尊荣。
「我刚刚找到工作,没有人可以一起庆祝。」
「哦?」那张美丽的脸骄傲的抬台起来看看天空,盘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庆祝,但是我们各付各的,无功不受禄,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帮你找的。」
两个人走到校门外的台菜餐厅,旷雨兰点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没意见。
那一餐他破纪录吃了凤爪和苦瓜--林祖宁从来不碰这两种东西,尽管林张琼子的手艺是如何精湛--但他为晒雨兰破了例,还得装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第一次吻她也是某个晚上从图书馆一同出来的时候。
他的初吻献给那个天边有彩霞的黄昏。
唉--林祖宁不由得叹口气。恋爱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恋爱中的女人也是,他们两人当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种不同正如太平洋与大西洋,爱情是那一道狭窄的巴拿马海峡,竟然可以让他们有如胶似漆的亲密。
贺雅和范弘恩还没出来。
根本不是谈事情,是谈恋爱。恋爱还未必是用谈的。
正在发呆时,门铃又响。
他迅速的沿楼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开门。君子成人之美,他可不愿意坏了范弘恩的约会。
「请问找谁?」
门一开,来客与他同时怔住。
好面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
「你是……」两人同时说出口。
鼻梁上架着黑色细框眼镜的女孩打量他两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吗?你……你很面熟。」
他知道她是谁。她一定是贺雅的妹妹,轮廓有些相似。贺雅 丽,这女孩清秀,很有书卷气。
「我也觉得你很面熟。」
林祖宁可不会对每个女孩都这样说。
「我是贺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的伸出手。
「你好,我是帮贺雅做室内设计的朋友。」
「啊!我想起来了,」贺湄盯着他的断腿瞧:「你是我上个月救起来的那个人,你出了车祸,在草丛中,脸上都是污泥和血……」
「是这样吗……」
虽然当时他在昏迷状态,还睁过眼睛,大概就在那时候记住这张脸--
「是你救了我?」
「我把你送到和平医院!」
「对……那麽,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刚好在清晨开车经过那条公路,稍微停下来看一眼那棵榄仁树,然後就看到你。我以为你死了。」贺湄笑道。
谁说人间没有巧合。有缘分就有巧合。
贺雅和范弘恩这才下了楼梯。贺雅听见了妹妹和林祖宁说的话,拍手说:「你们两人真有缘分。」
贺湄撇嘴笑笑,不否认,也没附和,「巧合。」
「你来找我有事吗?」贺雅问:「家里可还好?爸妈呢?」
「很好;我只是开车路过,来看看你。」
「缺不缺钱用?」贺雅似乎很关心妹妹的经济状况。
「不,不,饿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辞了。」
「别急着走--」贺雅是个热情留客的人,何况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还得教两小时水彩课。」贺湄说:「林先生,幸会。噢!还有……」
「范弘恩。」范弘恩笑脸相迎,自我介绍。
「幸会。我走了,有缘再见!」
「我这个宝贝妹妹是个百分之百的艺术家气质,除了教画就是画画,不担心男朋友,不担心没钱吃饭……」
「气质很好。」林祖宁下了评论。
「每天开车晃来汤去,结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赔偿别人和罚款上,天生脑袋少条筋!我真後悔我把旧车子给了她……」贺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