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市井小民一年只有这一天能在皇家的园子里赏春、游玩、设摊买卖,因此人人几乎都把家中最好的衣服穿出来,欢喜的心情更胜过年。
一匹黑色骏马上的落拓黑衣男子,睥睨著一切。清晨刚入城门,就被人潮推挤至此,一时难以脱身,只好先静立一旁。
入眼的繁华、扰攘的欢乐景象,只让他不耐。在睽违多年後,长安变得如此陌生,让在此长大的他,觉得格格不入。
“大哥!”突然有人如此唤道。
一匹青骡马载著一位男子接近,一身的华丽,引人侧目。唤人的正是这位公子。
一手拍上黑衣男子的肩,“大哥,你可回来了!”黑衣男子只轻轻颔首,算是回应,觑了一个缝,小心驾著骏马往人少的地方行去。而贵气公子立刻策马,紧跟在黑衣男子的马後。
“大哥,好久不见,怎么匆匆离去呢?”贵气公子毫不介意黑衣男子的冷淡。
黑衣男子说:“回家漱洗更衣呀!”重回长安,心情莫名的烦躁,也许是旅途劳顿吧!加上昨夜连夜赶路,此刻他已疲累不堪。
“待会儿更衣後,陪我好好游赏曲江,好好赏‘花’吧!”贵气公子还不识趣的追著说。
“赏什麽花?爹不是要你成亲了吗?还没决定要娶哪朵花吗?”落拓男子没好气的问。对弟弟一扯起来就没完没了的本事,他头痛得很。
“所以罗,才更要好好的赏花,找朵倾国名花,既能赏、又能玩,还能传宗接代;如果是权贵人家的小姐,更是完美!”贵气公子越说越兴奋。
落拓男子脸色一黯,“你嫂子的事,没有给够教训吗?如果这样,别成亲了!”
“怎可以呢?爹等著抱面子,娘等著抱孙子,我则等著抱娘子,不成亲怎成呢?”贵气公子似乎不打算放他走。
“回家再说吧!”黑衣男子拉起缰绳,好不容易在人潮稍减的街上马,正想策马离开,胯下的黑色骏马却刚好和另一匹栗色骏马眼对眼、鼻对鼻。
互相嗅闻一下,两匹骏马竟厮磨了起来。
栗色马的主人,正是要前往曲江的公孙凤。
她正在思索著如何瞒过姨母的眼、该如何应对等细节,根本无暇注意眼前的路,反正只要让马顺著人潮移动就到得了曲江。
前进中突然停下,害她差点从马上落下,毁了她“善骑”的美名。公孙凤赶紧捉住缰绳坐稳,抬眼一看,眼前一匹黑色骏马似乎和飞烟“对上了”。
盯著害她几乎落马的黑马,公孙凤看也不看主人,瞠著一双大眼骂道:“喂!谁家发情的公马,别来诱拐我们家飞烟!”黑衣男子忙著安抚有些躁动的黑马,之後抬眼,正和一双清亮的眸子对上。
黑衣男子暗想:好俊的人品!不过,如此蛮横,可惜了这俊俏模样!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长安公子!
黑衣男子虽一身尘土,但双眼晶亮有神,有一种纯粹男性的俊朗,看得公孙凤心底一动,但是对方眼底的轻蔑,让她忍不住想跟他挑衅。
两个人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对峙,四周突然静下来了,大夥儿等著看这两匹骏马、两个出色的主人,接下来是否会在大街上打起来。
这时,後头的公孙龙急忙上前,拉住姊姊的手,低声说:“别忘了今天到这里的目的,别惹事呀!”一阵春风迎面袭来,吹开了公孙龙的帷帽,露出细致优雅的脸庞,让在场的人都看呆了。仔细看,这美人和栗色马主人像同一个模子印出来一般。
人群中立刻有人说道:“是公孙家的龙凤双生子吧!”
“果真百闻不如一见!”早已听说公孙将军有一对龙凤双生子,样貌出色,但几乎没有人同时见过,这会儿同时出现,希罕得很呢!
“真的一模一样效!”众人赞叹道。
“龙凤胎——好希罕呢!”双生子已是罕见,何况是一男一女,又生得一个模样的。
“咦!公孙将军不是失踪多年了吗?他们还在京里啊?”有人大声的说著。
公孙凤一听到有人提起父亲,闪过心头的伤感倏地令她热泪盈眶。如果父亲还在,她怎会落得到曲江任人挑选的地步……
众人议论纷纷间,两匹马似乎对彼此“性趣”浓厚,显得越来越焦躁。
公孙凤越来越控制不住飞烟,硬生生的眨回眼泪,交代骑在另一匹马上的春儿道:“送小姐到姨母的帐棚,我待会到。”春儿应了一声,帮忙拉下帷帽轻纱,和“小姐”一起走了。
公孙凤同时调转马头,避开人潮,往城外飞驰。依飞烟的速度,很快能甩脱黑马的纠缠,不如奔驰一回,再回到曲江边陪龙弟和春儿。
黑马见状亟欲挣脱,追著公孙凤的坐骑而去。
为免伤到路人,黑衣男子只好顺著马儿,驰往城外。
一时,周围看热闹的人都散了,继续往曲江移动;只有骑著青骡马的贵气男子,还愣在当场。
待回过神来,贵气公子一脸的陶醉,自言自语道:“找到我的倾国美女了!待会回家告诉爹去!”马上拍马前行!追寻刚刚被风吹开帷帽的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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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城外,公孙凤立刻避开人马杂杳的官道,策马急驰,让风在耳边呼啸。生活中的种种不快,只有在奔驰後,才能获得纡解。
听到另一匹马疾速靠近的声音,回头一看,竟是刚刚在曲江边遇到的那匹黑色骏马。
风飒飒的从耳边呼啸而过,两匹马像在竞速一般的奔驰著。
在边境长大的公孙凤对马有著深厚的感情,从第一眼看到黑马就知道这是一匹旷世好马,绝对配得上飞烟;只是它主人那双似乎洞悉一切的双眼,让她心跳加快,心底升起的陌生悸动,让她直觉的想逃离。
夹紧马腹,策马狂奔,公孙凤的脑海里,浮现和爹一起策马飞驰的画面。
爹究竟是生?是死?
官封骠骑大将军的爹,从十年前就一直上表请求辞去军职,偏偏皇上强力慰留,直到三年前在战役中失踪,至今杳无音讯。
朝廷调查数年,毫无结果。眼红她爹成就的人,藉机排挤,屡进馋一言,使朝廷停发俸禄,甚至传言要收回御赐的宅邸,一家人贬为平民。
幸好她姨丈魏雍官居御史大夫,一再进言:忠臣遗孤,怎可错待?
皇上顾念旧情,才勉强留下宅邸,让他们一家不致流离失所。
在没有收入的状况下,要维持生计,实在困难。为了节省用度,只留下几个年老仆妇,和两个看门长工,其馀一律遣走。
本来靠著爹屡立战功的赏赐,家用尚不成问题。但是娘为了替失踪的爹祈福,开始捐钱修建佛寺、供养僧尼,往往一捐就是几百万钱,不过几年光景,当初的封赏便已用罄。
家中的贵重首饰、奇珍异宝和马厩里的名驹,几乎都变卖殆尽,只有飞烟是因为她万般不舍,才勉强留下的。
妹妹翎儿年方九岁,龙弟还在国子监读书,因此每天锱铢必较、安排家用的责任只有落在她肩上,让她早已遗忘尽情奔驰的乐趣。
姨母劝她,趁今日打扮妥当,凭她的美貌,看能不能让哪位富家公子看上,嫁人豪门。虽然家道中落,但她毕竟是官家之後,又是御史的外甥女,总会有人看上这层关系的。
她十七了,一般女子在这年纪,早有婚配对象。而且,依官宦人家的势利来看,没有嫁妆的她,只能给官宦人家当继室或当妾,嫁给不计较嫁妆的富商,反而是较好的归宿。
她不愿在曲江边当待价而沽的大家闺秀,只好委屈弟弟“出卖色相”,自己扮成弟弟,混在公子哥儿里,听听他们的想法;也可以顺便打听看看,有何营生可以维持一家的生计。靠姨母的接济,总不是长久之计……
不知不觉中,两人已奔至渭水畔。两匹马很有默契的缓下脚步,在河岸边停了下来,不时的互相厮磨,一副浓情蜜意的模样。
黑衣男子见状,露出笑容道:“看来我们两个的马儿,情投意合呀!在下沈子熙,如不嫌弃,让我们的马儿结个亲,将来生牡马归我、生牝马归你,如何?”潇洒爽朗的笑容,让人眼睛一亮。
公孙凤陡然觉得心漏跳了一拍。
为了掩饰自己异样的心情,她一脸不以为然,“不行,我们家飞烟怎可以让你们白白欺负去了?不管,牡马、牝马都归我!”
“这位兄台,想必你也知道这两匹马是难得一见的好马,论毛色、体态皆是上上之选,而且迅风不是随便与牝马交配的。多少名马,它还不屑一顾呢!”两人正争论中,两匹马有志一同,同时踢高前脚想将他们俩摔下马背,沈子熙只好一跃而下,回身正好接住也被抛下马背的公孙凤。
除了弟弟,从没有接近过年轻男子的公孙凤,突然被抱在男子怀里,让她倏地红了双颊。
她挣扎著落地,却又跟跄了一下,沈子熙扶住了她,才免了她吃一嘴泥土的命运。
沈子熙抱住“他”时,闻到一阵隐约的少女馨香,心想:可能是刚刚那水边丽人的香味,他们是姊弟,身上有她的味道,自是正常。
公孙凤正想开骂,才想到自己现在是男子的身分,连忙伸手一揖,“在下公孙龙,谢谢沈兄!”哼,登徒子!
两人尴尬的相视一笑,一起望著两匹马绝尘而去。
短暂沉默後,两人同时开口———
“啊!你先说。”
“不!你先讲。”谦让了半天,两人同时轻笑出声。
“对不起!刚刚失礼了。”沈子熙道。
“我也是,平常我可不会这麽别扭的。”公孙凤直爽的说道。
说著,她终於憋不住,对眼前的状况大笑了起来。“我们的马私逃了!”看著公孙凤大笑,沈子熙愣了一下,接著被她爽朗活泼的笑容感染,慢慢的咧开嘴放声大笑。
最後两人笑倒在地,在河边草地上打滚。
“好久没有这麽畅快的笑过了!”沈子熙抚著微疼的肚子说。
“我也是,自从……”公孙凤脸色倏地一黯。
“忘了不愉快的事吧!难得你我今天因马相识,不如来个不醉不归吧!”沈子熙看著她的眼光流转,感觉她眼里闪过的一丝情绪,马上转移话题。
“不醉不归?哪来的酒?”她果然又恢复精神,一脸好奇的问。
“刚刚跌下马来,从鞍袋里掉出来的。”沈子熙摇摇手上的羊皮囊。
“我刚从关外回来,关外夜里酷寒,只能喝酒御寒,所以随身带著酒。”
“关外!”公孙凤两眼发亮,“我在沙洲出生长大的呀,现在那边怎样了?可以告诉我吗?我奶娘一家人还在那里呢!”
“来,我们一边聊、一边喝。”沈子熙说完,就著皮囊喝了一口,然後递给公孙凤。
公孙凤犹豫了一下。这不是等於和他亲嘴了吗?
抬眼望向他坦荡清亮的双眼,她告诉自己:不管了,现在我是男的,还要他告诉我关外的消息呢,喝就喝了!
她一副就义的模样,喝下皮囊里的酒。
入喉的热辣,咳得她眼泪都流出来了!
沈子熙拍拍她的背,关心的问道:“小兄弟,你不是在边关生活过吗?关外的酒是很烈的,别逞强呀!”
“离开时,才七岁,早忘了滋味了。只记得有一次偷喝了忠叔的酒,醉了三天三夜,吓得娘抱著我到处求医呢!醒来後,还被爹罚抄经书,抄得手酸得无法拿筷子,还是奶娘心疼我,喂我吃了几顿饭。”
“哈哈!这种事我也做过,我躲在酒窖偷喝酒,喝醉了,打破爹多年的珍藏,被罚得好修!”一聊起儿时,两人不觉一口接一口的喝著酒,笑声不绝於耳,就像认识多年的好友,久别重逢,话匣子一开,就停不下来。
两人聊得愉快,公孙凤根本就忘了该想办法赶回曲江边,弟弟正扮著她,等待她这个正主儿出现呢!
说著说著,在微风吹拂下,眼皮逐渐沉重,加上酒的催化,两人迷迷糊糊的睡著了。
第二章
晚风轻拂,寒意渐浓。
沈子熙打了一个哆嗦,醒了过来。看见岸边早已没了行人,公孙龙还在一旁睡著,摇了半天,听他嘴里含含糊糊的不知在嘟嚷些什麽,没有醒过来的样子,他只好到河边捧水,洒在他脸上。
惊呼一声,公孙凤睁开眼,吓了一跳,“这是哪儿?”眨著还迷蒙的眼睛看著眼前的沈子熙,今天发生的一幕幕飞快的回到脑海;再极目四望,发现天色已暗。
“啊!糟!城门要关了。”想到这,公孙凤立刻酒醒了大半。京城的宵禁向来严格,一过酉时,就算是皇亲国戚,也无法叫开城门。
公孙凤连忙拉著沈子熙就往城里跑,无奈没了马儿,两条腿敌不过四条腿。骑著马儿不觉路途遥远,现在可觉得长路漫漫啊!
两人气喘吁吁的奔到城门口,奈何西时已过,城门早已关了。
城门边有几家专作来不及回城的人,或过往商旅生意的客栈,没有城内客栈的考究舒适,而且龙蛇杂处。
两人对望一下,彼此都知道,唯今之计只有——将就一晚!
“掌柜,请给两间上房。”沈子熙寻到一间看起来乾净些的客栈。
“客倌,对不起,今儿个赏春,很多人都晏归了,赶不及西时,现在早已没有房了,下回请早。”小二客气的回道。
一连问了几家,都是一样的答案,直到最偏僻的一家,才找到一间房。
虽已入春,但是夜晚仍旧寒冷,若露宿在外,大概会大病一场或者冻成死尸吧。
“一间房?可是……”公孙凤犹豫著:名节事大,还是冻死事大呢?
“公孙兄,我们都是男儿身,睡在一张炕上,应该没关系吧!”沈子熙纳闷著,看来爽朗的公孙龙,怎会突然变得如此小家子气。
“没关系、没关系。只是怕我睡相差,唐突了沈兄。”公孙凤略显尴尬的说。
“不用烦心,反正都是男儿。”
“是啊、是啊!”公孙凤连忙回答。
再扭捏下去,反而启人疑窦,公孙凤只好硬著头皮答应。反正她现在是公孙龙的身分,不会引起争议的。只要夭一亮,城门一开,赶快溜回家中,没有人会发现的。
这麽一想,她的心情就笃定多了。
***
进了房,一看床还蛮大的,公孙凤稍稍放了心。两人各据一角,井水不犯河水,应该不会出乱子。
点了两碗面,填饱了肚子,简单梳洗一下,两人便睡下了。
直到看到唯一的一床棉被,公孙凤才想到;只有一床被子,床再大都没用。无奈的拉过棉被的一角,面朝墙壁睡下。
深觉尴尬的她,听到一阵窸窣声,感觉到沈子熙上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