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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纽约的季节 page 4 作者:史桑迪

  他的口气让我心软了。一班地铁刚好进站,我一时兴起,拉了  Mlies冲上车,“庆祝我干儿子出生,我请你吃饭!!”

  Mlies好象有点被吓呆了,听了好一会儿不说话。

  “你是说,你消失了一整天是因为....Fan生产了。”

  “正确答案!对了,你怎么会知道要到地铁站等我?”

  “每个地方的人都说你不在,而你的车还在停车场;根据惯例,地下铁应该会是你的选择。”

  “又一个正确的答案。”聪明的家伙。“说吧!你想吃什么?”我问。

  “这句话本来该是我问的!不过既然你兴致那么高....日本菜如何?”

  我在心里给Mlies加了一分;他不是那种坚持不让女人请客的家伙。“没问题,你带路吧!”

  Mlies带我下了地铁,左转右转到了一家大街角落的日本餐馆。吃完沙拉之后我问他:“你怎么会突然想约我出来—我是说,在我找不到之前?”

  “我不是‘突然’想约你出来,我已经计划了好一阵了。”

  “在将近半个月失去音讯之后?”

  “抱歉,Kay。最近接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案子,所以忙昏了头,也忘了和你联络。”

  “没关系!反正只是老朋友嘛!偶尔聚一聚就很不错了,不是吗?”

  生鱼片送来之后,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这道菜是Mlies叫的,让我挺惊讶的是,他好像很习惯吃连我都不大敢碰的山葵酱。

  “你是这样想的吗?”Mlies突然冒出了一句话。

  “什么?”我被问得一头雾水。

  “关于我们的关系;你觉得我们只是重逢的老朋友?”

  “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没错。”我突然觉得好像在替病人下诊断。

  又回到了沉默时刻,两个人埋头猛吃,交换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像政治啊、天气啊、电影啊....有的没有的。气氛怪怪的,要不是我胃很好,而且食物很好吃,我猜我一定会消化不良。

  我终于发现Mlies的一个大缺点了—这家伙喜欢把想法放在肚子里反刍N遍,而且还不一定会说出来。

  吃完饭才八点多,我们沿着大街散步到地铁站。有家店的电视墙在播帮乔飞最新的MTV,我迈大步跑过去,着迷地盯着屏幕。

  Mlies跟上来和我一起看,我们一直到歌曲结束后才继续走。

  “喜欢BonJovi?"Mlies问我。

  “嗯,但并不疯狂。热门音乐是我这歌乖学生放肆的官道,而BonJovi是热门音乐中的佼佼者。”

  “也许改天我们可以去听他们的演唱会。”

  “Mlies....”走了一段路之后,我决定我忍不住了。

  “嗯?”

  “你把我搞糊涂了!”我站定脚步望向他,“或许我们是重逢的老朋友,或许我们有更深的关系,也或许我们什么都不是,我不知道....”我烦躁地抓抓头,继续说:“我本来是很简单、很清楚地生活着,然后有一天,哗!我高中时代的梦中情人突然出现在我眼前,而你表现得那么平常、那么自然,让我觉得也许会多个好朋友,好极了!棒呆了!”

  “你只觉得....”Mlies开口想说话。

  “别插嘴,让我说完!”我粗鲁地打断他,“接着我们去吃饭,我们聊天,你些微地透露了些什么,让我开始觉得有些特别的事正在发生。接着,你就消失了,时间长度刚刚好让我打消所有的念头。当你又再度出现,用一种老朋友不该有的关心对待我时,我彻彻底底地被你搞糊涂了!”

  "  Kay,我....”Mlies又开口,我当作没听到又说下去。

  “我承认,你变得成熟稳重,变得更体贴迷人,变得让我很容易紧张。你告诉我你忙了整整两个礼拜没空理我,但或许有几个人的重要性远超过我而你必须先顾及的,毕竟你只告诉我你现在没有‘特定的’约会对象啊!我真的不知道我该期待些什么。”呼!终于讲完了,我喘了一大口气。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不知道什么时候,Mlies已经把我圈在他怀里了;这个动作....好像太过亲昵了一点.

  第九节

  “很恐怖吧?有没有吓倒你?”我暂时不动声色地待在他怀里,反正很温暖,又很舒服。

  “不会,很棒的分析。还有,我先回答你,没有‘几个人’的重要性超过你,一个也没有。”Mlies很认真地看着我说。

  “噢!我突然觉得脸好燙。

  “至于你该期待什么....这将是我努力的方向.”

  “是吗?”我弯着嘴角看着他。

  “现在你还觉得我们是单纯的老朋友吗?”他用另一个问题回答我。

  “嗯....还不知道呀!”我故意先卖了个关子,“这得看你日后的表现了。”

  “我们的对话,结束在Mlies浅浅的一吻当中,信是许下了某种承诺。

  被人追求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特别是被一个自己已经‘哈’很久的男生追是什么感觉!

  有点不知所措—这种反应对吗?

  这就是我被Mlies“追”了三个礼拜之后的感想;幸好他早知道我对某些花过敏,也恨死了巧克力的味道,所以绝不会采用这些老掉牙的招数。

  他在宠我。

  和以前那种支配我生命的方式不同,Mlies这回是用一个男朋友的角度和方法在宠着我。不知道去哪儿弄到了我的课表,每当我又累又冷地赶上课时,他温暖的车和一份小点心就会出现。他好像知道我所有爱吃的东西(不过这很简单—几乎没有我不爱吃的东西),一有空就包办我的午餐和晚餐,害我三个礼拜内胖了一点五公斤。当我瘫在诊疗室,或许被那个混蛋实习生气得倒在座位上,Mlies的电话就会像在心电感应似的打进来,用他一贯戏谑而嘲讽的笑话平抚我的情绪;在每晚睡前和我分享一点工作上的乐事、心情、他的想法、我的糗事....有一次还一时兴起,在电话那头唱起歌来,结果笑得我没办法睡觉—老天是公平的,长得很帅的人唱歌实在是....我暂时不予置评。

  我没有什么被追的经验,所以他把我宠得呆掉了;有点像第一次腾云驾雾,心里慌慌的,却又很享受那份刺激和快感。这就是爱情吗?我不知道。

  第十节

  今天,他预约了我这三个礼拜唯一完全空闲的日子。

  “其实我是个顶不爱出门的人,一放假只想在家睡觉,十年前能玩遍纽约,还是凭着那份“观光”的心情才做到的。Mlies非常了解我这种“懒鬼”的心态,所以今天的日程全是我决定的—上午去看一场老电影,中午上唐人街大吃一顿,下午去中央公园走走,晚上已经很累了,吃完晚饭就回家。

  所谓老电影不是克拉克盖博那种时代的“老”,我想看的,是“七个毕业生”—我小时侯看的电影。

  从电影院出来,我们搭地铁上唐人街吃牛肉面。吃饭闲聊的时候,Mlies问我:“选‘七个毕业生’这部电影,只因为它是你童年的回忆吗?”

  我摇摇头,“再猜猜看,你如果知道要问,想必心里一定有几个答案,试试看你了不了解我。”

  “你喜欢罗伯洛?”Mlies的表情有一点“我要吃醋罗”的意思。“对呀!”我才不管他吃不吃醋,“谁不喜欢那个英雄又性感的家伙;但是我不是为了他来看这部电影的。”

  “那么....黛咪摩儿?”

  “不对。”我摇摇头。

  “安蒂麦道威尔?”

  再度摇摇头。

  “或者....你只是很单纯喜欢这部片子?”

  “嗯....很接近了,要再猜吗?看来Mlies真的满了解我的。

  “你喜欢这种类型的电影?”

  “对了!”我终于点点头,“其实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距它推出已经相隔好几年了。我喜欢它,因为它说的是成长,和一群年轻人的故事。我爱死这种片子了,从我比那些主角小,看到我比那些主角大,乐此不疲。”

  “你喜欢的是成长,还是年轻人?”Mlies的这个问题问得好怪,像在钻牛角尖。

  “正确来说该是‘成长中的年轻人’。大概是因为我还年轻吧?!我还不欣赏垂垂老矣的长者在回忆他们的过往。我喜欢的成长故事,要有友情,要有爱情,要有很多希望和欢笑,要有一点点的感伤和无奈;最重要的是,他们还有很长远的未来实现很多未知的梦想。”谈起电影,我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我以为你是实际派人生的遵从者!?”

  “我是啊!”我不以为然地看着Mlies,“但是奉行这种想法的人,通常也是最会做梦的人—像我这样。说说你吧!你喜欢什么样的故事?”

  “嗯....说不上来。”Mlies偏着头想了一下,“只要不难过就可以了。”

  “你其实很浪漫,你知道吗?”我定定地看着他,想看清他真正的性格。

  “是吗?或许是工作上已经见过太多令人不舒服的事,我会在闲暇的活动中尽量避开这类事物。”一个理性的分析;又一面的他。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检察官的工作内容和我们医生其实差不多。”我下了结论。

  “我很同意,顺便提醒你一件事。”

  “什么?”

  “你再不吃,你的面就要冷掉了。”

  “噢!”我终于想到要注意一下我的热面了。

  中央公园是个很不错的休闲去处;我选择它的原因和这没有很大关系,我是打算来吃热狗的。虽然纽约到处都有这种最廉价的大众食物,我却一直觉得中央公园的热狗才叫“热狗”,所以我也只吃中央公园的“热狗”。

  “为什么?”Mlies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已经在公园里绕了好几个圈,终于如愿以偿地和Mlies一边逛动物园一边啃着手上美味的“热狗”。请注意,我们绕了好几圈不是要找热狗摊子,是在消耗中午那一大碗牛肉面的份量。

  “不知道。”我知道他在问我这种“癖好”的由来,“或许是因为中央公园是我第一次吃到这种美式热狗的地方吧?!”他看着我吃掉手上最后一口热狗,拍掉手上的面包屑;他手上还有半个。

  “告诉我你是怎么瘦下来的。”Mlies在猴子笼前问我。

  “这个问题很毒哦,Mlies!”我努力地装出受侮辱的样子,“你是在暗示我这很不可思议吗?”

  “嘿!我可不敢!!”Mlies的表情很无辜,“只是请教一下秘诀嘛!别那么吝啬。”

  我用色狼在觊觎猎物眼光把Mlies上下打量了一遍,“健美先生,我相信你是用不上的!”外带一个吞口水的动作;“不过我还是告诉你。忙和运动是不变的原则,我在医学院忙了七年,也运动了七年,这就是成果。”我像瘦身广告上的主角一样在Mlies面前转了一圈。

  “我很欣赏这个成果。”Mlies在公园的小湖边把我搂近,把那双蓝色的眼眸牢牢地对着我的眼睛。

  “我还是不美,Mlies。”我很理智地提醒他。

  “女人吸引男人的不只是美貌而已。”他突然松开我,看了看表,“该找个地方打发晚餐,好把你送回去准备明天再面对那些‘吃人的’工作了。”

  Mlies真的以为我还吃得下,找了家东西很不错的餐厅,结果我很不给面子的只点了沙拉。服务生走了之后,Mlies一脸疑惑地对着我。

  “你真以为我这么会吃啊?傻瓜!”我没好气地告诉他。

  搭地铁回哥大的路上,Mlies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告诉我:“明天开始我有一个重要的案子要开始开庭,恐怕又有一段时间不能陪你了。”语带歉疚。

  “怎么这次预告了?”我糗他。

  “因为这次我认真起来了。”

  一欷话说得我东张西望,怕他看出我的脸有“异样”。

  同样的回家路线,同样的道别仪式。前几天的我是兴高采烈地在期待第二天的来临,今天我却非常不舍这一天的结束,我觉得我已经开始想念他了,老天!

  道别吻时我很“猴急”地先亲了他,也不知Mlies是在安慰我还是真有这么自恋地说:“这么快就离不开我了?哎....太可爱的人就有这种烦恼....”换来我捶在他肩上结结实实的一拳。

  少了一个人不时陪在身边还挺不习惯的;不过也好,让我好好静下心来想想自己,想想Mlies,想想我们之间的事。

  严格来说,我觉得这三个礼拜来好像多了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和芬那种已经熟烂了的朋友不一样;有一个人陪在我左右,陪我吃饭,陪我说话,陪我生气,陪我笑;就像所谓的“死党”,我们所有的时间都耗在一起,混得很愉快。

  当然,那是除掉所有的拥抱、亲吻,除掉谈话中亲昵的部分,除掉那心知肚明的暗潮汹涌,所得到的结论—这却是我最珍惜的部分。

  要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不容易,要一个像朋友的恋人又何尝简单?我不要一个偶像,不要一个倾注所有感情的容器,或是一个值得炫耀的随身物品,我要朋友,我要一个像朋友的情人。

  老实说,Mlies和我,是朋友的部分多,情人的部分少;总觉得彼此间还有所保留,他很少提他真正的工作内容,而我不敢碰的,是我的感情。

  中国人的感情嘛!总是比西方人含蓄内敛得多,真要我把心里的感觉用言词描述出来,我情愿找面墙撞过去。何况我的感觉至今还是淡淡的、温温的,没什么好讲的。倒是Mlies的保留,有点启人疑窦。

  检察官的工作性质,是拼死大干一场,然后好一阵子没事做吗?他们会忙到连通电话都没空打,然后闲到随传随到吗?这就是我所知道的纽约地检署检察官—Mlies的工作性质,直觉上是不大对劲;就像每次环抱他,在他腰间摸到的硬物—一个很像手枪的东西。

  他没有隐藏,但也没有明说,我更没有直接质问他:“纽约市的检察官什么时候开始佩枪了?”

  反正时候到了,他自然会告诉我。

  现在只要好好享受恋情开始的甜蜜就好了。

  想到这儿,我在Luke—我的干儿子弥月酒会上的角落,捧着果汁重重地一点头。Mlies又已经消失了一个多礼拜了;至于他消失时间的长短,根据我的猜测,得看他手上这件案子棘手的程度来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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