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不过,最想去的地方是英国。”离开一阵子对她来说也许真的比较好,如果当初离开家扬时,她选择远走,那……也许这一次就不会再心痛了。
“再联络。”站在咖啡厅的门口,他看着她,从见面一开始,他的视线就不曾移开过。
“嗯。”她笑,空荡荡的。
“你的车停在哪里?”他问。
“那边。”她指着右边方向。“你呢?”
“我的停在那里。”他指着对街的某部车子。
“那……我走了,再见。”她说。
“再见。”他伸出他的右手,立晴和他握了手,随即抽身离去。
家扬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人群里,将前额的头发向后拨了拨,慢慢移动脚步。终于,他们还是走向不一样的方向。
***
立晴回到她的车上,乏力的摊坐在驾驶座,冷气很快的把车内高达四、五十度的热气冷却下来,但紊乱的思绪却没有因此沉淀,似乎有很多声音聒噪的想替她作点决定离开!留下来!离开!留下来!可是不管是哪一种,都没能听到一个说服她的理由。
视线穿过车窗玻璃,穿过远方,一架无声的白色客机昂起机头飞上青天,隐入和它相同颜色的云堆里……
庭轩说,把自己封闭起来,就以为能远离伤心,是非常笨的方法。可是,她投入另一场爱情的怀抱,又何尝高明呢?
离开伤心最好的方法,应该就是真的离开,离开爱情,离开他。真的遗世独立,真的遗忘伤心。
把自己放逐到天边去吧,英国,够远了……
第九章
苏活区LeicesterSquare的地铁站,杨立晴挤在人群里下了车,走出地铁站,冷风扑面而来,她瑟缩了一下,将长发绕到胸前藏进外套里,拉上拉链,来伦敦半年了,头发从来没修剪过呢。脚踏车就停在前面不远,回家之前得先到商店里买些罐头、食品,她和室友阳子说好了,晚上她买些罐头,阳子会带马铃薯回来。
孟庭轩从希斯罗机场下飞机后,便一直马不停蹄,现在他一个人带着地图,走在苏活区的街道上,这种感觉有点像在旅行,让人忍不住放慢脚步,这个包含各种特殊文化,和多样人文艺术风貌的地方,让一向为了工作而严谨的他活泼了起来,连毛细孔都感染这旺盛的活力。伦敦的天,比台湾冷得多了,他穿上随身的薄外套仍觉寒意,在皮卡地里圆环附近的一个小巷弄里找到了他所要找的地方--那是一栋六层楼的公寓,同时他也发觉自己先前的错误,如果在LeicesterSquare下车的话,可以省很多路程。正准备按门铃,一串熟悉的声音自身后响起。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她扶着脚踏车,以流利的英语说,纤瘦的身躯穿着一件有点大的男用黑色夹克。
“是的,我想找个人。”庭轩转过身,心中一震,他要找的人不就是她吗?杨立晴,一别半年,她已长发飘飘,他和她在风中对站,微雾将他俩隔开,以致她看起来有些不太真实。“嗨,怎么忽然来了。”她期期艾艾的,一些话好不容易才挤出口,一些事也跟着挤到心头。
“好久不见,我可以进去喝杯茶吗?”他说,笑着。
“请进。”她淡淡的说,将脚踏车停在大门旁,庭轩跟着她走进屋内,上了二楼。“这里也算闹中取静,真是个隐居的好地方。”他笑,环视她的“家”,其实他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客厅,这里有沙发椅、有厨房、有电视机,一应俱全,只是有些乱,画架、画布摆得到处都是,找不到一个位置安置他疲倦的双脚。
“我和一个日本来的学生合租的,这栋公寓几乎都是这样。”她一面说,一面走进厨房替庭轩端了杯热奶茶,那是茶包冲的,茶包是托这里的同学回台湾带来的。“进来吧,这里不能坐,到处都是油彩、粉彩,一坐下去衣服就成画布了。”
她笑,其实也没那么严重,两个画画的女生住在一起,比起其他人的房间要好得太多了,只是这里没有储藏室,她们只好把画具摆在客厅,所以除非不得已,尽量不在客厅活动,以免碰坏了画作。
庭轩随着她走进房间,就一个旅居在外的人来说,这里的确非常舒适,一张单人床、一个木头衣柜、衣柜旁两张复古式的单人小沙发,屋里上上下下擦得一尘不染。他放下背上的背包,一屁股在衣柜旁的椅子上坐下来,就在他的正对面墙上,挂了一幅油画,上面用立晴的英文名字落了款。
“那是和阳子一起在泰晤土河写生的。”发现他正看着自己的画,立晴不经意的说。她的日本室友阳子,来这里的第一天就认识了,很快的成为好朋友。
“你的室友呢?”他双手捧着热茶,慢慢的喝,静静地看着她;在伦敦待了半年,她似乎更难以捉摸。
“上课去了,她在攻读硕士。”她将身上的外套脱掉放在床上,然后靠在书桌旁。这栋公寓有两个房间,房内都有个人的卫浴设备,房东欧文太太是个澳洲人,为人和蔼,这栋公寓她拥有两层,丈夫死了之后,她一直独自住在三楼,或许是由于独居的关系,把房间租出去,她至少有个说话的伴。楼下房客只要有人在,她也会常常来看看,有时送点东西给立晴她们,说点闲话。立晴也是正絮絮叨叨的说些闲话,聊些天气、交通之类的事,在这里待久了,谈话之间英文常常不自觉的冒出来。
“你没上课?”他淡然的问,可是最急切想知道的,是她过得好不好?
“我刚下课,本来想到街头写生……”正说着,忽然有人来按门铃,立晴出去开门,庭轩也跟了出去。
“哈罗!Sanny……”一个看来像是南美洲的男孩,右耳戴了一只耳环,笑眯眯的站在门外。
“喔,等我一下!”立晴回身走进厨房拿了个纸袋给他。“阳子送的,说是她家寄来的。”他笑,故意用很生涩的日文说:“沙西米嘎?”立晴也笑,怎么可能是生鱼片呢。“这位是……”
“他是我的朋友孟、庭、轩,从台湾来看我。”她说,又转向庭轩礼貌性的介绍:“这是我的同学兼邻居,大卫·金,他是智利人。”
孟庭轩当下也和他握手寒暄,大卫·金说笑了几句,便要离开,立晴送他走到门边,他忽然小声的在她耳边问:“外套的主人?”不过声量也足够让庭轩听清楚了。“看来你过得很惬意。”那人离开了之后,庭轩说。
“这里是个丰富的大染缸。”她坐在床沿细细地拿起床上的外套,抱在怀里,这是个极自然的动作,也似乎是个极习惯的动作,那件外套是他的,这时他才明白那个大卫·金说的“外套的主人”是什么意思。
“一切都好吗?小翔呢?一定长大很多。”
“是啊,快读二年级了。”他老是念着要到英国来找妈妈。
“爸妈呢?他们好不好?”
“很好啊,前阵子两个人还一起到东南亚玩。”
“喔。”她点点头。半年来,愧疚一直重重压在心上,假结婚披露,接着是她的离开,本来担心这些事会给他们太大的冲击,现在看来,似乎情况还好。不过,也许是庭轩不想让她担心,故意这么说的。“对了,打算待几天?”
“一个星期。”他说。
“订旅馆了吗?”她问。
庭轩抬起头来极深沉的看着她,他们不是夫妻吗?“你希望我怎么做?”“如果你住在这里,房东太太肯定会翻白眼的。”她笑,刻意淡化他们之间,也刻意让自己看来若无其事。
“对了,”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我得出去一趟,不会太久的,你累的话可以在这里躺一下,或者你不累,想出去走走,但是你的外套太薄了,这件给你。”她把原本揣在怀里的外套丢给他,自顾自的打开衣橱拿出另一件。
等她离开,庭轩静静坐在原位看着怀里的外套,刚才她把它揣在怀里,现在上面还有她的体温。
立晴在这里的生活并不优渥,她还要半年才能修到硕士学位,生活所须用的都是以前的积蓄。为了怕坐吃山空,平时她总是省吃简用的,庭轩来的这几天,算是她半年来最享受的日子,第一个晚上,他带着她还有她的室友阳子到中国城去吃明炉烧鸭,不过立晴吃最多的不是烧鸭而是饭,她真的吃腻了土司和洋芋了。餐桌上,庭轩和阳子侃侃而谈,立晴觉得很惊讶,庭轩日文这么好。
“能和人说母语感觉真好。”阳子有些感叹的说。
人总是这样,响往世界的天地辽阔,将自己放逐成一只孤独的狼,却同时也成为一只思乡的羊,这样的人,在这样引人入胜的伦敦的每个小角落里,究竟会有多少?不夜的苏活,有时太过喧哗,吵醒了旅人的软弱。
家乡很近,但,流浪却太长了。
饭后,立晴陪庭轩在附近的旅馆订了房间,Checkin之后,一起回到立晴的住处拿了行李,但是他坚持自己回旅馆,立晴送他到楼下。
“对了,你明天有什么计划?”走在行人砖道,她问,吃完了一顿愉快的晚餐,两人之间不再像刚见面时那么僵。“你不是要上课吗?有时间陪我?”他问,眼里有些笑意。“我大概五点以前就回来了,我们去泰晤士河游船看夜景,好不好?”
“好啊,我来接你。”他说。“你进去吧,走得太远了,我又得送你回去。”“嗯,再见。”目送他搭车离开,忽然有种分离的感觉,仿佛回到半年前她离开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的茫然。
“你以前常跟我说的就是他?”回到屋内,阳子在客厅整理画具。
“是啊。”她淡淡的回答。
“天啊,他真英俊,我记得你说过他是个医生?”阳子说,手仍然使劲的重复她的动作,用刮刀刮除调色盘上的油彩。
“嗯。”
“你对他,真的……”她停下手上的工作,一副有所图的样子。
“干嘛?”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真的放弃他,那我就有机会了。”她笑得很夸张,不知道说的是真是假。
“他对你来说,年纪太大了。”她说,不记得自己曾跟她说过要放弃他。“不会、不会,年龄不是问题,国籍更不是距离,不过,他千里迢迢的跑来看你,如果我真的要采取行动的话,可能要费一番功夫了。”
立晴回到房里有些不快,阳子确实比她轻狂,比她年轻。在台湾不知道是不是也有像这样的女子,在她不在的时候主动对他献殷勤,他是怎么想的?坐在镜前细细地看清自己的模样,自己真的不年轻了,可是庭轩却仍然健壮英挺,这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异吗?阳子的话似乎把她问题的焦点模糊了。
时间原本考验的是他的真情,现在,却似乎是考验她的青春。
***
第二天傍晚,立晴依然骑着脚踏车回来,庭轩已经在那儿等她了,应该是阳子帮他开的门,屋里还有房东欧文太太,他们一起坐在客厅,显然阳子把客厅整理过了。“嗨!欧文太太。”她走过去和她亲了一下脸颊。
“嗨!亲爱的。”她灰白的头发下一双眼睛快眯成一条线了。
“这是孟,你们介绍过了?”
“是啊,刚才阳子介绍过,他真是个俊美的中国男孩。”
立晴笑了,庭轩也笑了,以他的年龄实在不能称为“男孩”,不过对欧文太太来说,他的确是个男孩,她的年龄比孟爸爸还要大一些。
立晴雀跃的和庭轩一起坐车到西敏码头,她曾经来过一次,但一直希望能再到这里来。现在他和她一起站在甲板上,隔着河水看岸上的灯火炫烂,她高兴得一直对着岸上的夜景指指点点的,他望着她,夜风吹得她衣袂飘飘,长发在风中画出美丽的线条,她和以前一样没有变,潇洒之外,他总还会感觉她那不外现的软弱。不知道是这里的氛围,还是她的长发,他还发现了一些睽违的柔美。
立晴觉得庭轩正看着自己,下意识的转过头来,笑了,夜风吹来河上的寒意,她不自觉的靠着他,他伸出手握着她,一阵温暖从手心很快的传到心里。
“你想到什么?”她问,想起他们在垦丁玩的接龙。
“你又想写诗?好雅兴,嗯……我想到洛神,‘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他笑着说,这两句就跟现在的她一样。
“好古典喔,可是这个故事是悲剧耶。”她轻轻的说。
“哦,那你想到什么?”
“我想到一首郑愁予的诗,‘爱情的走过……’”她叨叨念着,忽然念不下去了,想到这句,本来只是单纯的因为河上的风,可是为什么她和他想到的都是悲伤的句子。“‘爱情的走过,一如西风的走过。’”庭轩静静地接了下去,等发现她的转变已经来不及了,整个晚上,两人都不再怎么说话,沉静得就像这夜。
接下来的几天,立晴和平常一样,骑着脚踏车到火车站,然后再搭火车去上课,下了课,便是她和庭轩相处的时间,她以地主的身份带着他逛遍附近热闹的地区,一起共进晚餐,立晴总是坚持陪他回到饭店,再自己回住处,她害怕那种目送他离去的感觉。因为时间切割得很琐碎,所以他们只有一次一起搭火车到康河去撑篙,小船在徐志摩笔下缎子似的河面,穿桥过柳幽幽行走。
“这里真的好漂亮。”立晴仰头看着伟岸的建筑,赞叹说道。“是啊,我也是托你的福,才有机会来这里。”“你真的太忙了,需要度个假,让身心都好好休息休息。”她笑。
“我明天就回去了。”她不在身边,度不度假都一样的。
“喔,这么快。”一个星期这么快就过去了?
离开康河,他们一起又逛了附近的市集;据说,这里是剑桥大学的发源地。庭轩说,牧德为了帮他代班,原本订好的假期只好延后,得买个礼物回去好好谢谢他们夫妇俩,立晴也挑了一些东西。然后他们搭了地铁,回到庭轩下榻的旅馆,这里比立晴的住处还要宽敞舒适得多,他们在地毯上面对面席地而坐,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立晴因为庭轩即将回国,心情格外失落。
“这个帮我带回去给小翔。”交给他一个纸袋,慢吞吞的说。
“你为什么不自己拿给他?”他看着她,静静的说。立晴也静下来,她觉得自己快要哭了。“这个你留着吧。”他从皮夹里拿出他的信用卡,发觉她的情绪,他缓和了语调:“提领现金方便,以备不时之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