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了午餐时间,沈云珂仍然躺在床上,穿着睡衣。屋外阳光有些昏暗,天气似乎不太好,风从窗外进来,把窗帘吹得猛然翻飞。一只小麻雀飞来停在窗台种的武竹上,探头探脑了一会儿又飞走了。
快下雨了吧,真好。
她懒洋洋地用手撑起上半身,回头看了看床头柜上的小闹钟——十二点半。倾身放回闹钟,她重新将脸埋在枕头里。真的不想起来,身边的人一早就出门去了,将有持续十几个小时的忙碌在等着他,可是她没有;没有忙碌,没有优闲,没有任何事件会在未来的二十四个小时里与她发生任何关系。她抚着空荡的床位也抚着自己有些空荡的心。
起来了呵!即使没什么事情,也没有人整天躺在床上的。
坐在梳妆台前梳开睡前扎起来的辫子,一头美丽的及腰长发瀑布似的流泻在身后,她将发丝绕到胸前,用梳子轻顺地滑过。
记忆仿佛藏在发丝里似的,一梳开就随着发香在空气里飘散开来。
记得她最喜欢母亲帮她梳头发,她总是一面梳着一面赞美她的头发细密滑腻,“头发好的人也好命哦……”
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也有个男子说过她的头发很美。当她蜷在他胸前时,他总爱卷起一小撮头发在手指头上绕啊绕的。等他们的爱情绕进了婚姻里,她就不再记得他夸过她什么了。
电话铃响,她走过去接,头发隔在耳朵和话筒中间,使得电话那头的声音像是来自另一个时空,听起来很不真实。
“喂,云珂。”急急的声调,是林浚伟。
“嗯……什么事?”她吞了口口水,很小心的发出声音,不让对方听出自己前一分钟还赖在床上。
“我的印章忘记带来公司了,麻烦你帮我送过来。”他说得很快,似乎说话的同时还有其它的事情在进行。
“哪一个?”
“X银那个。”
“你放在哪儿?”
“在书桌右边最上层抽屉,现在就来,我等你。”
“好……”她说,忽然又想起一个问题。“你晚上回来吃饭吗?”
“嗯……好啊,不过会稍微晚一点。”他迟疑了一会儿才说。
收了线,她踱到二楼林浚伟的书房,拉出书桌右边最上层抽屉,印章果然静静地躺在那里。她很快地将自己打点一下,出门去了。***
真的下起雨来了,雨滴泼辣泼辣的打在挡风玻璃上。沈云珂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刚刚从7—l1买来的鲜奶和茶叶蛋,安安稳稳的吃将起来,算是打发了早餐和午餐。
方才浚伟接过印章时好像连看都没看自己一眼,真的有这么忙吗?他当时正和秘书小姐洽谈公事,似乎是要到台北出差什么的。她看起来是个很好的工作伙伴,一套白色西装配上利落的短发,说起话来目不斜视,像把削利的刀子,是浚伟的得力助手吧!相形之下,自己的一头长发,一袭线条柔软散漫的绞染服饰,置身在办公室里显得极不协调。
浚伟是怎么看她的呢?他称呼她珊妮耶,不是叫她李小姐或李秘书,他叫她珊妮呢!她和他的前妻应该是同一类型的人吧!聪明干练,有条有理的操作那些自己永远也搞不懂的公事、股票、基金、外汇……
随手扭开音响,听着钢琴曲夹杂着一点点雨滴砸在车体的声音,她轻轻叹了口气,把铝箔包和蛋壳扔进塑胶袋,把思绪扔进音乐里。
车子驶进超级市场的室内停车场,沈云珂推着手推车步入卖场,心中仔细盘算今晚所需的菜色。
鳝鱼好,还是黄鱼好呢?如果要做糖醋鱼的话,鲜鱼会好一点。汤呢?她忽然想喝茄汁排骨汤,可是配上糖醋鱼可能太油腻……干贝冬瓜汤好了。还要什么菜呢?沈云珂拿起一粒翠绿硕大的绿花椰菜,很新鲜哦,可是浚伟不喜欢这种菜。
她慎重其事的挑选食物,又将卖场逛了两圈,买了些日用品才离开。然后回家,切切洗洗。***
林浚伟是晚上七点半回到家的,正在客厅看新闻的沈云珂立刻起身帮他盛饭,小俩口一起坐下来静静吃饭。
“糖醋鱼焦了。”他说。
“嗯,有一点。”
“汤太淡了。”
“我加的盐都差不多啊,昨天你说太咸了。”她说,无目的的反驳。
林浚伟没有再搭腔。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沈云珂的菜没有母亲烧的好,家事也没有前妻那么会做,也没有跟她一样好的生意头脑,不能在事业上给他一点点帮助。唯一让他满意的就是她漂亮,一双黑亮黑亮的眼睛,一头黑亮黑亮的头发,还有秾纤合度的身体,当她蜷缩在他怀里任由他需索时,柔顺得像只小猫。
他是个安静的人,至少对沈云珂而言他是的。似乎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的事业和他的一双儿女才值得他费心。
是的,他的儿女,但他们不是沈云珂的。林浚伟的前妻生了一儿一女,因为沈云珂不明白的原因离婚,一年之后,林浚伟再婚,娶了沈云珂。那一年,她刚从大学毕业,婚后在家照顾小孩,凭着她国立大学幼教系的专业与爱心,两个小孩让她教得服服贴贴。婆婆一直夸她会教小孩,两个孩子也都喜欢她,后来林浚伟把他们送到美国读小学。
林浚伟不愿意再有小孩,即使沈云珂曾经恳求,他也仍然不愿意。为什么?他没有解释,只是在被她弄得心烦时拧着一双眉。现在也是,拧着一双眉。沈云珂走不进他的心,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明天我要出差到台北,可能会待上两天。”吃着沈云珂为他准备的饭后水果,林浚伟淡淡地说。
“喔,开车还是坐飞机?”沈云珂问,从椅子上站起来慢慢收拾餐桌。通常在这样的家庭都会请人帮佣的,可是林浚伟不喜欢家里有外人,所以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沈云珂自己来,一间大房子,整理起来可要费不少时间。
“坐飞机,浚江会送我去机场。”
“需要我帮你准备什么吗?”
“两套换洗衣服就好了。”。
“嗯。”她不经意的回答,仍旧继续她收拾餐桌的工作。
他不喜欢向她解释公司的事情,日子久了她也不想再问。在他的世界里,人前她是光鲜的林太太,温柔美丽而且识大体,但是在幕后她只是个隐形人,提供了舒适的休息场所,而且林浚伟永远不会为她烦心。
吃完餐后水果,林浚伟静静走进书房,聚精会神地研究明天出差要用的资料。他足足大了沈云珂八岁,或许这也是沈云珂选择他的原因吧。
沈云珂的父亲在她十岁那年为了丰厚的收入离家跑船,他们全家人在码头为父亲送行。那天,海风真是大,她的辫子被风吹得飞了起来,像有双手在她的后脑勺拉着辫子扯呀扯的,辫子上的小铃挡也细细的叮当响着。
她仰着头,那片连一朵云也没有的蓝天很不客气的铺在眼前,亮得她眯着眼睛也看不清楚父亲的脸。父亲弯着腰跟她和弟弟说了些话,她流着泪点点头,船笛响了,他向他们挥挥手,坐上那艘载着他们一家人命运的大船慢慢消失。
一年半很快的过去了,但是父亲的船并没有回来,母亲带着她和弟弟一起住到外婆家,靠着船公司的抚恤金,省吃俭用的过日子。
在沈云珂眼里,林浚伟有着和印象中父亲一样的内敛寡言。婚后这几年,他的确给了她童年时期缺乏的安稳生活,但他的沉默严肃也让沈云珂吃尽了苦头。
收拾好林浚伟出差用的衣物,她斜倚在二楼卧房里的贵妃椅上,不经意的翻着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范柳原在浅水湾饭店里打电话给白流苏,告诉她“我爱你”。这一段她不知道看过了多少次,而奇怪的是每次随意翻开,看到总是这一段。
空气好闷,怎么不再下场雨呢!
近百坪大的别墅住宅空空荡荡,沈云珂觉得有些透不过气。她走下楼,站在林浚伟书房门前,看着他埋首于桌上的文件。他有一张略长的脸,浓厚的双眉,薄薄的嘴唇,整张脸看来俊朗,但太过沉稳、沉默,甚至于……对沈云珂来说有点沉重。一分钟后林浚伟终于发现了她。
“嗯?有什么事吗?”他抬起头轻声问,一贯犀利准确的目光,此时仍然强势的不肯朦上倦意。
“你太累了,早点睡吧。”她说,似乎是叮咛,又似乎是只想引起注意。
“我弄好了再睡,你先休息吧。”他说,并且看着沈云珂离开门口才重新回到自己的工作上。
其实沈云珂知道丈夫对自己并不满意,但是不知道林浚伟究竟希望她怎么做,好几次她试着和他沟通,可是他的冷然总是让她不知如何开口。他拒绝她走进他的心。这是她得到的结论。相敬如实的言语早已冰冻了两人的关系。从小失去父亲使她坚强,长期寄人篱下使她逆来顺受,而得不到丈夫的欢心让她变得沉默。
电话铃声划破了真空箱,让一只行将窒息的猫咪重新得到空气,沈云珂很快的跑上三楼她的小房间接起电话。
“云珂,是我。”庄喜君说话总是这样大刺刺的,一副傻大姐样儿。
庄喜君是她在美容院认识的。有天庄喜君在“明华”做头发,付钱时才发现皮包不见了,她很是尴尬的向店员解释她的皮包忘在三温暖里了,可是应对的店员是个新手,庄喜君又是个新客人,正不知如何是好,沈云珂替她付了钱。她为了道谢坚持请沈云珂吃饭,两人就这样成了好朋友。
“什么事?你好像很高兴。”拿着听筒,沈云珂坐在窗边地板的绒毛垫子上,上半身斜靠着身边的大绒毛娃娃狗。
“高兴个鬼,明天我请你吃午饭好不好?”
“有人请客当然好啊……不过,‘宴无好宴’喔……”沈云珂笑。
“我有事情要跟你说啦……”庄喜君为人海派不忸怩,可是她总认为自己没受过什么好的教育,三流的职校混了四、五年,她常说自己笨,什么都不会,只有做酒店小姐的命。她很喜欢沈云珂,觉得她从容优雅又有气质,这些都是自己所没有的,包括沈云珂不用自己工作就可以拥有富裕的生活。
照庆喜君的说法,这是“命由相生”,沈云珂生得一副好模样,所以就会有这么好的命,但是自己这副德行,自然想也不用想了。
“什么事?我等不及了。”
“好康的啦……”庄喜君存心卖关子。
“这么神秘,好吧。”反正明天就知道了。其实她也猜得出来,大概是又有什么小东西要送她,香水啦、风格奇异的皮包啦,都是庄喜君的客人送的,庄喜君又转送给她。这些沈云珂其实都不缺,可是庄喜君就是想要和她分享,有一次还特地挑了一套性感睡衣送她,说是可以增加夫妻之间的生活情趣,沈云珂只是淡淡的笑;她和林浚伟亲密的次数其实非常的少,少到常常忘了上一次是什么时候。
“那好,明天中午一点半,我来接你。”
“好,明天见了。”***
坐着庄喜君的车,她们来到一间敞亮的西餐厅,点了餐后。庄喜君笑容满面的拿出一个纸盒子放在桌上。“这个送给你。”
“送我?是什么?”沈云珂说。
“打开来就知道啦!”
沈云珂小心的拆开包装,里面是一副做工细致的陶杯,圆鼓鼓的茶杯、精巧的杯盖,杯子表面有淡褐色的花纹,以及沈云珂的名字。
“好漂亮哦……”她打从心里感谢,这个朋友常常让她觉得窝心。
“就知道你会喜欢。”沈云珂喜欢被疼爱的感觉,这一点庄喜君非常了解。
“订做的吧?”她小心的将陶杯放在手心玩赏。
“嗯,记不记得我上次跟你说过的那个男人?”庄喜君挑着眉毛,喜形于色。
“哪一个?”她提起过的男人有好几个呢,哪里记得了那么多?不过有一个倒是挺特别的。“哦……是许书诚。”沈云珂夸张的做个恍然大悟的样子。
“对啦,就是他……”
服务生送来餐点,庄喜君等服务生离开之后,先喝了口汤继续说。
“我们到美浓去玩了三天,还订做了一对杯子,我当然不会忘了你的……”她说,脸上是掩不住的幸福。
“你和他……谈恋爱了?”沈云珂问,而其实她的问题应该是“你爱上他了吗?”。
“他常常来捧场。”她没有正面回答,即使两人之间八字有了一撇,也只是小小的一撇。“今天晚上我们要去唱歌,你也一起来嘛!”
“你们俩谈情说爱,我去当什么电灯泡。”
“不是谈情说爱啦……是去唱唱歌,去玩的啦。”她也笑了。
沈云珂还是摇摇头。
“去啦去啦,反正你老公今天晚上又不在,他那么忙,你自己一个人会闷坏的,找机会出去调剂一下不会怎么样啦。”
是啊,她真的好闷好闷,真的需要调剂一下,可是……
可是庄喜君并不等她考虑,直接拿起手机拨了电话找许书诚。
“喂,书诚……”她细声细气的,完全不像平常的样子。“我正在吃饭……我跟你说哦,今晚云珂也要一起去哦……对啊,你多找些人来热闹热闹……”电话那头不知道说了什么,庄喜君浅浅一笑,脸都红了。”好啦,见面再说,Bye!
收了线,她一脸俏皮的笑。
“约好了,你不能黄牛。”
“我有答应你吗?”沈云珂故做嗔样。
“知道吗?”庆喜君敛起笑容,很正经地说。“你很美,可是没有光采,你应该常常出来走动走动的。”
沈云珂垂下眼睑,不搭腔。
“如果你身上吸引更多的目光,那个姓林的就不敢再这么酷了。”她一向看不惯这种结了婚就把老婆丢在一旁的男人,偏偏欢场之中就有这么多让她看不惯的人。
沈云珂还是没说话。没有一个女人会不愿意提起她所深爱并引以为荣的男人的,可是沈云珂从来没向庄喜君提起过林浚伟,也许让庄喜君从这里发现了什么吧。
“好吧好吧,”庄喜君挥了挥手,豁出去了似的非要把她约出来。“就算是帮帮我的忙,好吗?”
“帮忙?帮什么忙?”
沈云珂抬起眼来看着她,深邃幽黑的眼眸让庄喜君心里也不禁震荡了一下。
“奇怪……”庄喜君打住后面的话。
“奇怪什么?”
“没有啦……”她很庆幸自己没有说溜嘴,她一直觉得奇怪,这么纤巧细致的沈云珂,那个姓林的怎么舍得这样冷落她。“我要请你帮我看看许书诚嘛……”
“这个找我怎么行,我看的人都没有你多。”
“你书读得比我多啊……我和他认识一年半了,你帮我看看他是不是一个好对象……要不然等我爱上他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