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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熊症病患者 page 11 作者:深雪

  他頭痛。抵受不了她的含蓄,要他設辦法揭穿她。他要實實在在的愛,他不要蒙著的東西。

  他想,他會不會在那別墅內找到真的她?

  就在他的友人告訴他派對又進行,而抹雲又推說週六晚上沒有空之時,維森差不多可以肯定,他倆終歸會碰面。

  沒有靈只有欲的集中地,維森保持著他的清醒。照樣是highr的high,半死的半死,三層樓黝暗中的百多名男女,蛆肉一樣地糾纏在黑色的夜。

  他大步越過障礙,在三樓的吊扇下找到她,赤裸的她被三個男人從背後攙扶,笑意盈盈的冰雪臉依然是黑布一條,捆著她的眼睛。

  維森上前,那三個人吻她的足踝,維森吻向她的唇。

  她仰起面給予他反應。三個男人退後,讓維森把她獨佔。

  她對他說,一如上回那樣:「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但卻不能看我的眼睛。」

  他沒有回答,他為她的虛假感覺可笑。

  他抱起她,溫柔地做那令他懷念萬分的事。

  一生人中,他有六個女人,六個,不算少了。然而,沒有一個女人令他如此震撼迷亂,從那天而來的妖惑、那故意的神秘,散落在他生命以後,一發不可收拾。

  四周香水加煙草的氣味,還有女人的下體、男人的精液。

  「我愛你。」他對她說。

  她「嗯……嗯……」的呼叫,不知是讚許或是阻止。

  而乘她不為意,他揭開了她眼上的黑布,她的眼接觸到他的臉,惶恐地瞪著眼:「你、不、能、破、壞、游、戲、規、矩!」她說。淒淒地,陰柔地。

  「你早知道是我,又何必裝這扮那?」

  她卻悲傷地望著他,彷彿在說——你怎麼會明白?

  「你知道些什麼?你又不是我。」她說,無比的淒涼。

  原本維森再想說些什麼,可是只見抹雲仰天尖聲一叫,以手掩面,飛奔出露台。

  他跟在後頭,但追得出露台,卻追不到她。

  她在黑暗的露台上,消失在月光銀白的射影中。

  維森那時候想,她能逃得到哪裡?星期一大清早還不是守在那陶瓷店內。

  但維森再也找不到她,也找不到那所陶瓷店。他問附近的人,他們說那條小街上從來沒有存在過陶瓷店。

  在問到第五戶店舖的人後,他才知道心寒,立在這位於中環的後街,正午陽光下冒出的汗原來冷得可以。

  怔怔立在曾經一起走過的街上,維森半晌才能回復正常——正常的意思是:當作什麼也沒發生過。

  他不知道那是遊戲規則,他只想要最真最原本的她。他想要整個她。

  但若然他早知道假裝有假裝的規矩,他便仍能在她自製的空間內擁抱她。

  他為自己的感覺而安慰。這樣的豁達、這樣的不介意,可見,是真的愛她。

  既然是愛她,他便不會介意她是那派對的一分子,亦不介意她甚至不存在於他的空間。

  但可以告訴他,他該怎麼做。每天徘徊在中環那後街並不是辦法,陶瓷店不存在就是不存在。但曾經愛過,又怎能容許放棄。

  最後,維森想起了。

  他抓起電話,撥給友人,這樣說:「下一個別墅派對何日舉行?」

  但願,還能碰上她。

  瓷娃娃

  我是主人昨天買回來的瓷娃娃。

  我兩尺高,白臉白手白腳,栗色長卷頭髮,灰色眼睛啞紅嘴唇,身穿磚紅色絲絨長裙,內衣是淡黃色厘士,腳踏紫色高跟鞋。我的瓷手腳可以活動,但我不能站立,只能平伏在和倚背而坐。

  我沒有名家,但身份名貴。百多年前由英國人送給中國的公主,然後又給人搶回英國,後來輾轉賣到香港來,棲身在一古董店中。

  是四年前遇上主人,那年他才十六歲。

  主人是個很特別的男孩子,長得額外地清秀,而且出奇地溫柔。在他第一次從櫥窗看到我時,他便立下誓言,在某天他若碰上令他深愛的女子,他便把我送給她。於是,他開動幫小朋友補習儲錢,一分一毫省下,為了將來的愛情。

  在二十歲的今天,他遇上了她,是時候把我買下來了。

  那女孩名叫炎炎,當然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她畫畫她寫詩,她有火一樣的眼睛,我不介意把我的將來交託在她的手裡,她配。

  但有時候我會想,是主人對我一見鍾情促成這美麗,仰或是他心內早有愛情而以我為代表。

  總之,他終歸把我買下來,等待炎炎生日那天送出去。

  可是,最後我還是給主人留了下來。炎炎在生日的前一天與主人分手,那時候,他倆相識了三個月。

  三個月的緣份或許短,但放下的感情卻可以很深很深。主人很愛她,他們分手以後,主人每天抱著我哭個不停,我以為,主人快會抱著我哭死去。

  後來,主人平靜下來,開始和我建立感情。

  生活上有什麼開心不開心,他望著我說完又說,又每天給我抹塵,每天握我的小手。他告訴我他喜歡炎炎的個性,那樣固執堅決但灰暗的女孩子,他是頭一回見。

  我在夜深時分偷偷地落下淚來,為這段得不到的愛情而感動。

  有時候我陪主人做功課,感性的他主修電腦,然而功課卻很好,說服力很強,若果將來的日子沒有什麼特別的不幸,主人的成就必然不弱。

  我很喜歡主人,開始慶幸我是送不出去,我願意代替炎炎陪伴主人,我願意對著他,聽他說話,凝視他的樣子,分擔他的哭泣、他的微笑。

  每天他上學時我會牽掛,他不快樂時我會心痛,他呵護我時我會感動,我是不是愛上他的?活了百多年,從來未曾對人這樣觸動過感情。

  尤記得初造為物,千里迢迢由英國邅碇袊笫拱盐医坏街袊魇种校袊餍叽痦槒牡谋е遥笫沟哪抗庖恢睕]有離開過她。後來,兩國交惡作戰了,英軍進宮搶物,那英國大使特來保護公主,保護他親手交給她的我。可是,在混亂中犧牲,她在飲泣中氣盡,我的頭髮沾染了他身上流下的血和傷悲的淚。

  沒有為誰傷心過,只覺茫茫亂世,這樣又何苦。

  百多年後的今天,看著我的主人,卻有種特殊的感情——我永遠不想離開他,不要,不要把我送出去,主人,我要永遠陪伴你。

  主人每天和我說話,每天替我抹塵梳頭,很快樂很快樂地一天過一天,直至——

  主人結識了新女朋友。

  她是他的同系同學,最初與一班人齊來主人的家研究功課,但後來其他人不來了,她卻依然來,卻不是做功課,是與主人跳舞、聽音樂、擁抱。

  我落下淚來,害怕主人把我送走。

  我細心觀察主人的一舉一動,卻發覺主人沒有像喜歡炎炎那樣喜歡這個叫海韻的女孩子。每次和她說過電話後,他都不見得特別欣喜,只是百無聊賴地臥床看著窗外,不知是否仍然在掛念炎炎。

  然而海韻比炎炎對主人好,這種務實開朗型的女孩子往往對男朋友好。

  主人會不會把我送給她?

  我覺得很痛苦很痛苦,身體內像有千股引力要爆炸開來。而突然,我頭頂一陣刺痛,我從我的瓷器身體走了出來,我訝異,看著自己化成一道人形白光。

  我輕浮浮飄到地上,身上的白光逐漸匯色,我的皮膚是透明的粉紅,我的眼我的唇有人類的色調,我站在床沿鏡前,驚歎著我身上的變適。

  正在這時候,主人回來了,他甫一打開房門便看見我。

  他皺眉,我嗅到陣陣酒氣。他喝醉。

  我虛掩著赤裸的身體,匆匆擦身而過,在窗前消失。

  百年道行,我化成了人形。

  而自那夜以後,主人每天也提起我。他對著我的瓷器肉身說,看見一個身體發光的仙女在他房中出沒,他說他從來沒見過那樣靈氣迫人的美女;他又懷疑是自己喝醉,又曾疑惑那是炎炎研究的玉身離魂大法。

  主人買了一大堆視仙靈魂書。主人入迷了。

  失戀的人精神特別脆弱,要他愛上我的白光身一點也不困難,況且他早已被迷惑了。

  有時候趁他不在,我也會現身玩玩,我知道,現在我有足夠條件與他相愛,他可以擁抱我、依傍我、親我。

  但是,之後呢,若果一天我的白光失去了,我和他會怎樣?

  我哭。知道我跟他是不可能的,他只會更傷心。

  他是我心愛的主人,不可令他不快樂。

  他已不大愛見海韻,海韻看上去也不大快樂。但海韻是好女孩,可愛、純真,而且她愛上主人。

  就那樣吧,撮合海韻和主人。

  主人這陣子時常喝醉,有小醉大醉、不省人事的醉。在一個醉了的晚上,他又再次碰上我離體的白光身。他指著我說:「我掛念你……」我上前,牽起他的手,帶他飛越繁星滿天的夜,抱著他來到寧靜的海邊。

  他很醉,又嘔又吐,但是他看著我,很快樂。

  我親了他的臉、他的額,最後是他的唇。

  他說:「我要找的就是你,」我把他的頭抵在我的下顎下,我的眼眶濕潤了。

  他睡去,我把在另一端世界中憩睡著的海韻帶到他身旁。

  第二天的事我不知道,只知後來主人和海韻發展迅速。他大概以為,那夜的溫馨是海韻帶來的餘韻。

  他似乎真的忘記了炎炎,每逢週末週日,主人也和海韻在一起。

  而我,體內的白光卻從此消失去,只好安分守己做我的瓷娃娃。

  我垂下頭。就算讓他知道那白光身是我,我和他的緣分也只有那麼短。

  注定,我只是代表愛情的禮物。

  轉眼又一年,主人和海韻的感情很穩定,但我仍然沒有被送出去。

  主人似乎一點也沒有把我交給海韻的意思,他在一個夜裡這樣告訴我:「你不配襯海韻,她不是玩娃娃的女孩。」

  就那樣,他把我放回木盒中。我看著他木把蓋合上,就如活生生的人類看著棺木蓋上那種生葬的悲愴。

  後來我才知道,主人把我郵寄回英國,他把我送給博物館。

  我一直怨恨,直至他們把我釋放開來放在博物館的玻璃箱中。

  我看到我腳下的一行小字:

  把這個伴我度過了最艱難日子的娃娃送給白光身的女孩——我不會忘懷的她。

  我淌下豆大的眼淚。一個前來參觀的五歲小女孩隔著玻璃指向我,露出不可置信的眼光。

  我的淚沾濕我的裙子。我想告訴她,你是多幸叩耐迌海愕谋瘋愕膼鄄粫L生不老。

  留言

  那一年,媛媛十六歲,中四升中五。

  那一年,天特別藍,風特別甜,功課出奇地有趣,學校生活一點也不枯燥。

  那一年,心情特別好。

  十六歲,緩緩在戀愛。

  究竟戀愛有什麼好?

  戀愛使人覺得幸福。

  那是很滿足很滿足很滿足的境界,原來,生命就是美好。

  在情歌、愛情漫畫、愛情電影和小說中長大,媛媛以為早已預知戀愛是怎麼回事,誰不知,親自經歷過後,感受是震撼百倍。帶給她幸福的人曾是她的老師,還在大學讀書,哲學系二年級。不要以為他是那些以結識少女為目標的中學男教師,他任教媛媛的班別,只是巧合的偶然,因為媛媛的老師放產假,他在大學未開課之前來頂替兩星期,負責教英文。

  他姓林,當人家叫了林sir時,媛媛在心裡偷偷叫他Daniel,有時候又自言自語叫他韋生:反覆思量,究竟如何叫他才最動聽。媛媛一早已喜歡他,最普通最普通的中學戀愛個案,女學生暗戀風趣盡責的男教師。而這個案有所不同的是,男老師後來也喜歡了女學生,認認真真地戀愛起來。

  可知媛媛有多興奮?暗戀的對象和她認真地發展下去,而且那對像不是中四中五學生,是足以叫萬千少女著迷的英俊大學生。

  鋪排有點像粵語片,但這種真心的快樂,超越時空。

  林韋生喜歡上媛媛,其實倒有點意外。一班四十多名少女,媛媛不是最美的一個,個性又不算特出,唯一就是名字易記,宜媛媛,令他不期然每次問書都問她。

  而這個宜媛媛又每次都能回答,笑容又好看,所以對她的印象了。兩人一直沒有單獨接觸,直至他沒有再任教的一個月後。

  韋生家在沙田,每天都搭火車回中文大學,在一個星期六,他在火車站遇見媛媛。

  是她先與他打招呼,稱他做林老師。他一聽到「老師」這兩個字便不好意思地笑了,大家有一句沒一句地寒暄。她告訴他她想到中大的博物館看古玉展覽,她說,她知道那兒有一隻很別緻的周朝玉,玉色是啞紅的,被鮮血沾染了數千年。

  林韋生訝異,真看不出這小女孩原有點內容。就那樣他倆結伴上了中文大學,他和她一起看了那片玉,然後他帶她往泳池旁的餐廳飲下午茶,晚上則到街吃田螺,在凌晨一點他由山頂CafeDeco送她回何文田的家。

  原本,只是火車站的偶遇。無論這偶遇是媛媛人為抑或純是天意,林韋生也絕對不介意。很快很快,他便愛上了她。

  從前也曾戀愛過,對象是同班同學,長頭髮大眼聰明伶俐,但半年後分手,女朋友飛到加拿大讀書。

  不能說不傷心,但彷彿早已知道,初戀分手是必然,初戀無謂太認真。但媛媛不相同。林韋生想,自己已經是成人了,該有成年男人的責任感,而且媛媛是那麼弱小,純善如天使,傷害這樣的女孩簡直就是禽獸不如。

  他決心好好愛護她。當一個男人決心對一個女人好的時候,幸福離這個女人不遠。

  林韋生對媛媛好,是無微不至天長地久的好。

  兩人都不算手頭寬裕,拍拖的節目不外是看電影、吃意大利粉、媛媛躲進韋生的宿舍聽聽CD之類。普通朋友也能分享的節目,但兩個相愛的人做起來,卻有種永久的況味。

  就像是生命的演習,兩人共同分享一段生命的試探,從最普通最細微的生活小節開始,互相適應互相歡喜。

  韋生沒有給予媛媛飛車跳海上刀山落油鍋的激情,甚至沒有一份貴重的禮物,但他溫柔、他關心、他著緊、他支持。他愛她。他替她補習功課,他替她把新買的課本用透明膠包好,他買她最喜歡的英文小說,他替她把鬆掉了的眼鏡上緊螺絲。

  他讚賞她的漂亮,他欣賞她的聰慧。他令她大致她是他唯一所愛。他讓她知道,縱然生命再苦悶再叫人不滿,都與他倆無關。他的愛把所有苦都分隔開了,像摩西過紅海,愁苦危難都擺到一旁去,而愛,是出路。聽上去老套,但事實如此。

  媛媛知道這就是幸福,她但願下半生都能與他度過。

  還要什麼大志?誰還想出名光宗耀祖?錢也算不上什麼,夠便成了。有一個真心對你好,真心愛你的人一起生活才是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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