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永远是躲在人群里,脸红心跳偷偷的看他。
看他身手矫健的跃起,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越过对手的防守,将手中的篮球投进篮框中。
她永远忘不了他脸上灿烂飞扬的笑容,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的模样。
他高大精瘦的身子汗水淋漓,优雅的穿过人群接过校花手上的毛巾,性感地擦拭起额上、肩上的汗珠,校花笑着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大口大口的畅饮着……在她的眼中,他就像是初卸战袍的太阳神,正在接受众神的飨礼。
沈云秀知道自己很不起眼、只敢躲着偷偷以眼神崇拜地看着他,然后抱紧手上的“纵论红楼梦”,悄悄走开。
其实他们住得很近,偶尔相遇时,他爽朗的打招呼往往换来她的面红耳赤。
她根本就没有勇气抬起头看他。
“沈云秀,早啊!”他边拍着篮球边对她说,脸上笑容温柔而爽朗。
一贯的教人心动……她的头垂得更低了。
“早。”她声若细蚊。
“你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吗?”篮球拍击着地面的声音断断续续,她揣想着他修长的手掌灵活控制着篮球的模样。
“是。”
“你干嘛头垂得这么低?地上有钱吗?”一串轻快的笑声在她耳畔响起。
“没……”她面红耳斥,声音越来越小。
深呼吸、深呼吸……镇定点啊!
没理由只是说几句话,她的心脏就像快要打嘴里跳出去似的。
“我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每次都看到你拿着一本书看,每天还换不一样的书,我记得昨天好像是‘唐人传奇’,今天的是什么?”他好奇地问道。
“洛阳迦蓝记。”她鼓起勇气回答。
他一直跟在她身边走,高大的身子和早晨初沐浴过的肥皂香气简直是致命的杀手,逼得沈云秀直想躲得好远好远,免得自己一时晕过去。
但不可否认的,在她心底也有一丝狂喜,没想到他竟然注意到她和他是搭同一班公车,每天还换不同的书看。
他是聪明绝顶的,全校师生都喜欢他的原因,除了他是篮球校队骁勇善战的队长外,同时也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每个人都看好他一定会进台大。
反观自己,既矮小又不出色,清汤挂面的头发,怀里永远抱着一本中国传奇之类的书,和他比起来,她活像个古板无趣的书呆子。
可是……书呆子也有梦想的。
就在沈云秀鼓起勇气想要抬头看他的时候,一道男声突然的介入又让她的勇气消失了。
“嗨,杜默,早。”男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无可掩饰的惊喜和崇拜。
“张能期,早。”杜默笑了。
“昨天你们那场球打得真精采,隔壁校的篮球队简直是三脚猫,根本是被你们打着玩嘛!”男孩兴奋极了。
“还好,大家都尽力了,听说他们的主将脚受伤了,否则他们的表现一定不只于此。”杜默谦逊地道。
“你还是这么谦虚啊。对了,杜默,我有道数学习题可不可以问问你?昨晚算了半天都算不出到底该怎么解,那个方程式好复杂……”
男孩连看也没看沈云秀一眼,就拉着杜默往前走,他们人高腿长,几个大步就离她很远了。
沈云秀失落地抬起头,凝望着杜默高大的背影……
突然,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里有着笑意。
“明天见。”他笑着说。
她没有回答——该说是还来不及回答,那个高大的,有着一双温柔明亮眼睛的男孩,已经迈开大步离开了。
第二天、第三天,沈云秀依旧背着书包,手上抱着书本走在这条杜鹃花盛放的巷子,却再也没有巧遇过他了。
那个“明天见”的约定,在花季里,渐渐变成了一抹褪色的花晕,孤独地驻留在她心上,教她每想一次便心痛一次。
一直到凤凰花开,骊歌轻唱,她小小的梦,暗恋的心事,在岁月无声的流淌过后,依旧在心底深处熊熊地燃烧着,像一朵永不熄灭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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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听说杜默出国去了,远离小小的台湾,他就像大鹏鸟展翅飞向外面那个宽广的新世界。
大学联考的时候、,沈云秀知道自己的国文能力很不错,数理方面只要肯死背,也能勉强过关,但她整个人已经没有了冲劲。
就算按照父母的期望,考上了台大又如何?台大没有他,她的青春、她的热情、她的积极全跟着消失,生命一如静静的河水,流过涓滴无声。
但她还是考上师大国文系,繁重的课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近视度数更深了,头发变长了,唯一不变的是,她依然习惯低着头走路。
记忆中的那个男孩仿佛又再对她笑,问她:“地上有钱吗?”
新的学期来临,校园里热闹纷纷,到处都是社团在招募新生加入,沈云秀抱着书静静走过,只有踩着地上的落叶发出轻微声响。
今年是第四年,眼看着她也快要毕业了。
岁月一贯地流淌无声啊!
“学姊,你快点过来!”
一个热情的女声在她背后响起,惊醒了她怔仲的思绪。
沈云秀回头,嫣然一笑,“文妮,有什么事吗?”
一名浓眉大眼,可爱俏皮的女孩气喘吁吁的奔近,一把抱住她的手臂。
“救命啊!学姊,我的诗社都招不到新生啦,你快点过来帮帮忙,要不然你加入……如果新生知道去年全校诗词比赛的冠军就是我们的台柱,一定会挤破头来报名的。”文妮的眸光因期待而变得亮晶晶。
“我不行……”沈云秀拚命摇头。
“什么不行?如果你不行的话,那我们诗社就放着倒好了……学姊就算给我一个面子嘛,求求你了。”文妮连哄带求,一脸可怜兮兮,“今年我好不容易当上社长,如果只有小猫两、三只,岂不是很难看吗?帮帮我啦,以你的名气来号召,一定很快就会有一大票学弟妹来报名了。”
“我、我真的不行,你饶了我吧,那次比赛只是侥幸。”沈云秀小脸发烫,觉得很尴尬。
“怎么会是侥幸呢?你那首‘蝶恋花’看得我们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还有人抄在情书里寄给别校的男朋友呢?”文妮清了清喉咙,摇头晃脑地吟道:“伊人关山千重外,几时归来?春梦秋心埋,岁岁年年不知数,红裳翠袖无力裁……昨夜梦回旧花廊,莺飞蝶舞,不知为孰忙?今夕明夕又何夕,东风无语泪难藏……唉!”
听着文妮悠然吟咏而出,沈云秀又是羞涩又是心慌,脸色由红润渐渐苍白了。
想起了这一阕“蝶恋花”,当初提笔写下时,泛滥在胸口的怅然和酸涩仿佛又苏醒,渐渐在心底蔓延开来。
有谁会相信,随时时光缓缓流去,心上那个男孩的眼神和形象竟在她脑海深处越发鲜明了。
“学姊,你怎么在发呆?是不是我念错字了?”
“不……没有……你念得很好。”沈云秀回过神,有一丝心慌。
“学姊,你真的要帮我的忙啦,你看我的摊子空空荡荡,小Y他们两个看没有人来,干脆跑到外面吃冰去了,再没人来报名的话,我的诗社就只有三个干部,再这样下去我还有什么脸见人?”
“有这么严重?”她略一迟疑,有些不忍。
文妮点头如捣蒜,“有有有,真的很严重。”
“可是……我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就算我加入了,一样起不了什么作用。”
“才不会呢,你看那边的天文学社团。”文妮抬手指向不远处,“那么冷门的社团却挤爆了,若不是冲着那位刚回国任教的帅哥副教授,他们才不可能会爆满呢!”
“什么教授?”沈云秀傻傻地问道。
“学姊,你的消息真的很不灵通耶,我很怀疑你是不是除了上课外,其他时间都是用飘的飘出学校?”文妮瞅着这个又敬又爱的学姊,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吐槽一下。
说起学姊呀,什么都好,就是太文静、太乖了,一点年轻人的青春气息都没有,教她这个学妹着实看不下去。人家说一年级娇,二年级俏,三年级拉警报,四年级没人要,学姊都已经四年级了,还是独来独往的,万一将来嫁不出去怎么办?
学姊可是她最崇拜的才女耶!
沈云秀呛咳了一下,心虚地道:“咳,对不起。”
“你干嘛跟我对不起?学姊,你就是这种好好小姐的脾气,所以才会常常被人欺负了都不知道。”文妮大翻白眼。
“我被欺负?什么时候?”沈云秀茫然的问道。
“所以我说你连被欺负了都不知道!”
“噢,这样啊……文妮,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还要去图书馆还书……”沈云秀畏缩地看着一脸气愤的学妹,不太明白自己是哪里惹得她不开心。
“不行,你一定要来帮我站台啦,人家杜副教授那边都已经爆满了,看!满满的人都是他们的学员,还有挤到外面报不了名的……我们多多少少也要抢几个来才行啊!”
“杜副教授?”
“就是站在那边那个……啊,对不起,人太多了,我拖张椅子让你站上去看,要不然你铁定看不到的。”
文妮跑去跟隔壁摊位的学生摸了一张活动式铁椅,不由分说就架着沈云秀站到椅子上。
平时沈云秀的好奇心几乎等于零,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对那个能够让天文学社疯狂爆满的杜副教授大大好奇了起来。
究竟是什么样的老师,会让这么多人蜂拥捧场?
她站在铁椅子上,很快就看到了那个鹤立鸡群的高大身影,他戴着一副细框眼镜,额前有一绺黑发落下,他不经意地伸手拂开,尔雅英俊的容貌有着熟悉感。
他正在回应某个学生的问话,微微笑了出来,那朵笑容……
沈云秀屏住了呼吸,小手紧紧捂着嘴巴不敢动弹。
“是他……我没看错吧?”她的声音充满了不敢置信。
“学姊,你看到了没有?”
“是他……”
紧绷着的神经突然一松,沈云秀只觉脚软了,一个重心不稳,整个人登时从铁椅上摔下来。
“学姊,你没事吧?学姊……”文妮尖叫了起来,“哇……救命啊!”
人群立时闹烘烘地围了过来,七嘴八舌惊惶好奇兼而有之。
“你怎么了?还好吗?哪里撞伤了?”那个隽刻在她心灵深处的熟悉声音在她耳畔清晰响起。
在浑身剧痛中,沈云秀不敢睁开双眼,一半是因为晕眩,一半是因为她怕只要一睁开眼睛,眼前的幻影就会消失了。
“同学?”
杜默以为她昏过去了,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往保健室奔去。
沈云秀从来没有这么靠近过他,他身上有股清新好闻的味道,是熟悉的香皂味道……那种牌子不知道叫什么,她在商店里怎么找也找不到相同的味道……
他的味道……这么近。
沈云秀真的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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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在作梦,就跟以前一样。
沈云秀模模糊糊地醒来,唇畔漾起一朵温柔美丽的笑容,酸酸甜甜的滋味再度在胸口荡漾开来。
真好,她又梦见他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当梦中有他的时候,她就会觉得分外的幸福。
“你醒了?”低沉的男性嗓音好听地飘扬起来。
“嗯……”她慵懒地伸展着柔软纤细的娇躯,长长的发丝半掩住了她白嫩细致的半边脸庞,长长的睫毛微微搧动着,片刻后,她终于睁开了眼睛。
杜默有一瞬间看怔了。
她像是一朵酣眠的白色海棠花,散发出无比动人的韵味,渐渐苏醒而来。
沈云秀娇懒的动作在瞥见他的同时,蓦地僵住了。
“老天!”她纤细的手指紧紧捂住小嘴、却怎么也咽不下那份惊愕。
是他,真的是他!
她一骨碌爬了起来,“呃……对不起,对不起。”
杜默失笑,眼神温暖明亮。“为什么跟我道歉?”
“我、我……”她紧咬着唇瓣,一颗心狂跳得乱了序,“对不起。”
这样娇怯腼腆的模样好似曾在哪里见过……他眯起了眼睛,微微迟疑迷惑地问:“我们……是不是曾见过面?”
他忘了她了。
沈云秀脸色有一丝苍白,勉强压抑下胸口酸楚难禁的失落感。
“没有。”她用力吞咽着喉头的苦涩,挣扎着就要下床。“如果没事的话,我该走了。”
“同学,你真的不要紧吗?”杜默唤住她,“不再躺着休息一下?”
她摇摇头,长发掩住小脸上的神情,低声道:“谢谢你送我过来,我没事了,谢谢。”
匆匆地下床,沈云秀几乎是夺门而出,只是在脚步要跨出去的那一刹那,她有一丝丝的犹豫,想要回头再看他一眼。
但……终究还是作罢。
他已经彻彻底底地忘记有她这么一个人了,就算再看他一眼,还是改变不了什么。
从头至尾,他们之间根本什么都没发生过,他不记得她也是应该的。
沈云秀在冲出保健室,重回阳光与绿树底下的同时,热泪却在瞬间弥漫了她的双眼。
事隔多年,他仍是耀眼的太阳,她也依旧是那株最不起眼的小草……
第二章
接下来的日子,沈云秀依旧过着独行侠的生活,手上拿着心爱的书本穿梭在校园里。
但是杜默就不同了,和高中时一样,无论他走到哪里,出现在什么地方,永远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
他就像灿烂的阳光,吸引着万物的崇拜与仰望。
虽然沈云秀一向是独来独往,但杜默席卷而起的旋风连她都深深感受到了。
听说,他用三年的时间就在美国修完了欧洲历史学与地球科学硕士,目前还在攻读教育科学博士的学位,会回到台湾教书,是因为学校的校长和他父亲是至交,特意邀聘这名优秀人才回国任教,并且答应给他足够的权限和自由研究、撰写他的博士论文,这才令他动心。
再听说,他的课堂堂爆满,旁听的学生都挤到走廊上,他讲课既生动又幽默,充满了浓浓的学术专业风格,却又教人听得津津有味,因此就算他不点名,也从没有人想跷课。
又听说,他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固定交往的女朋友,学校里的女老师和女学生无不鼓足了精神,极力地毛遂自荐连追带求,就是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有朝一日跃身成为杜副教授夫人。
还听说……
校园就像是个缩小的社会,处处充满了口耳相传的流言和情报消息,所以沈云秀完全不用打听,关于他的一切就会自动进入耳里。
思及他那么优秀,她忍不住满心的惭愧,不敢承认她就是他的高中同学,他花了短短三年的时间就达到了几乎是巅峰的成就,而她还在这里慢吞吞地啃着书,相形之下,她实在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