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很热闹、很热闹的城市里,有一户很可爱、很可爱的曾姓人家,他家门前没小河,后面也没山坡,但是门口养了两只大狼狗,一只叫劳勃,一只叫狄尼洛,因为曾太太——也就是曾阿牛他老婆——嬴春花,非常喜欢好莱坞电影和外国人,她最喜欢讲的一句口头禅便是——人家外国的月亮真正圆啊。
由于曾家是女权至上,所以曾家里充满了崇洋媚外的气氛,就连曾家四姊妹,也在母亲的耳提面命加恐吓威胁下,规定她们要嫁当嫁外国人,无论花旗国或法兰西,还是非洲刚果,条件开得太严苛,害得曾家四姊妹,个个待字闺中,至今无人来问津。
正所谓母亲的期望就是女儿的方向,曾家四姊妹只好努力自立自强,辛辛苦苦拐个阿豆仔女婿哄老妈。
曾春红,大姊,今年二十六,饭店柜台小姐,满头波浪卷,甜美苹果脸,容易感动掉眼泪。
目标:嫁个外国人。
曾夏红,二姊,今年二十四,小饭馆头家兼店小二,清汤挂面头,清秀佳人脸,脾气很火爆。
目标:嫁个外国人。
曾秋红,三妹,今年二十二,声音甜美的总机人员,俏皮短鬈发,大眼水汪汪,爱笑又开朗。
目标:嫁个外国人。
曾冬红,小妹,今年二十岁,租书店年轻老板娘,长发,近视九百度,走路常常不看路。
目标:嫁个外国人。
且看曾家四朵花,如何诱拐阿豆仔,完成中西合璧的恋爱大神功。
第一章
「听说……妳非外国人不嫁?」
曾冬红从X马天后最新小说书真里缓缓抬头,她伸手顶了顶厚厚的眼镜,冷静地看了眼面前故作风流姿态,对街「哄你」美语补习班的美国籍瘦巴巴教师,淡淡地吐出一句话——
「洋人与狗不得入内。」说完,她低头继续看书,手指精确无误地指向三点钟方向——大门口,「请。」
汤米脸色尴尬地一僵,不过他立刻发挥在美语班里哄小朋友们的那一招,笑咪咪地摊开双手,「Hi,baby……」
「请。」她连看也不看,手指坚定地指着大门。
汤米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喉头咕浓了两声,只得忿忿然离去。
「shit?酗侦礞F不起bi不就是个丑不啦叽的老处女吗?还自以为是个香脖馐呢。」
汤米仗着曾在中国大陆读过几年中文,学了几句北京话就嚣张到骑上墙头骂汉人。
站在柜台旁的大书柜下,正在找温瑞安武侠小说的熟客李小姐狠狠瞪了汤米的背影,忍不住替冬红抱不平,「老板娘,妳怎这么好脾气,由得他这样骂人?」
秋红耸耸肩,「没关系,反正我习惯不跟狗说笑话。」
李小姐一怔,禁不住哈哈大笑,「嘿,老板娘,妳说话也挺毒的……尤其刚刚那句『洋人与狗不得入内」,哈哈哈……真是大快我心。」
「哪里,妳过誉了。」冬红抬起头,露齿一笑,又继续埋头苦干。
手上这本最新上市的小说得趁预约的学生还没来拿之前赶紧K完,否则被借走以后,她又得悠好久才能看得到了。
有好书没读到,或是只看一半,都会令她痛苦到想抓墙,也因此这十几年看书的经验累积下来,倒也让她养成了速读的好功夫。
李小姐可能是不忙着回家吃饭,索性蹭过来聊天。「老板娘,为什么洋人与狗不得入内啊?妳很讨厌外国人吗?刚刚那个外国人怎么会说妳非外国人不嫁?」她有满肚子的好奇。
看好书最怕的一件事就是被人打扰,不过碍于是熟客,又是「上班交际时间」,所以冬红只好放下小说,镜片后的明亮黑眸闪了闪,「我不喜欢外国人,但是我妈要我嫁外国人,这是左右邻居都知道的事,所以对街美语班的外籍教师恐怕也风闻了。」
事实上,以她娘亲绝世无敌的霸气与广播电台般的传播力,她很怀疑从她家为中心点,方圆五百里内有谁不知这件事。
曾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待外销。
真……丢脸啊。
「啊……」李小姐替她叫惨。「这么悲哀啊?妳不会生气吗?如果是我妈把我的事搞到众人皆知,我一定气疯了。」
「不要紧,反正日子平淡无聊,可以供做他人饭后闲聊的八卦话题也不错。」冬红又是微笑。
李小姐看着面前年纪轻轻、长发及腰、戴着厚厚镜片,瓜子脸上总是带着一抹莫测高深的微笑的冬红,忍不住佩服地道:「妳真有涵养,要是我,才不肯当笑话给人嚼舌呢。」
「就当作我是娱乐乡里,敦亲睦邻。」
李小姐一怔,又是一阵爽朗爆笑,「噗……哈哈哈……老板娘,妳好好笑喔!」
瞧,她又达成一次娱乐乡亲,造福百姓的效果。
冬红微微一笑,借机偷瞄了几眼手中小说的剧情发展。
书里慧黠聪颖,娇媚可人的女主角又做了某件乌龙事而惹得英俊伟岸、俊俏多金的男主角对她又爱又恨,又好气又好笑:
冬红必须承认,这类型的小说真是历久弥新、风行不衰。但是话说回来,如果在现实生活里,想要找到一个深情款款此生不渝的爱人,先决条件就是要有「慧黠聪颖、娇媚可人」的条件的话,她恐怕会头一个惨遭淘汰。
首先,她并不慧黠,聪颖更是谈不上,娇媚就更甭提了,至于可人嘛……她不知道什么样的程度才算可人,不过以她九百度的近视,戴上厚重眼镜像青蛙,不戴眼镜像傻瓜来看,「可人」这两个字也离她非常遥远。
再加上她其实很讨厌外国人她三个出色善良的姊夫不在此限所以要完成母亲四女统统外销的心愿,恐怕是难上加难。
她顶顶眼镜,情不自禁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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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家中最小的女儿,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尚未被标走的活会,冬红一点都感受不到集万千宠爱与关爱于一身的快感。
对于在她前头娇嫩的大姊,潇洒的二姊,甜美的三姊,她早就习惯当一个安安静静,每天只晓得捧书苦读的怪怪小妹,无论时代怎么变迁,人事怎么更动,她依旧我行我素地照着自己的步调走。
老爸一想起远嫁异国的三个女儿就泪眼汪汪,老妈一天照三餐加消夜「关心」她的终身大事,因迟迟没有收到小女儿的「外销订单」而感到不爽和苦恼,既而变本加厉地对她碎碎念……但冬红还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正所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无我无相,无眼耳鼻舌……阿弥陀佛。
她还是每天开店、营业、休息,再开店……周而复始,这就是她平静自在的满意人生。
她一点都不想要有所改变,更不需要一个男人来搅乱一池春水,把生活搞得天翻地覆。
星期天是她给自己放假的时间,将店交给相熟的工读生,从店里搬一堆小说回家,煮一壶浓浓的咖啡,准备三颗奶球,然后蜷曲在舒适的椅子里,打开液晶计算机,边喝咖啡边上网边看书,对她来讲,这就叫做幸福。
早上吃过一片烤吐司后,她偷偷闪过号称女秦皇的老妈的视线,溜回房里,不亦乐乎地舀咖啡粉放入咖啡壶中,迫不及待地拿出马克杯。
她喜欢纯白厚实的马克杯,在黑色液体缓缓注入的同时,杯沿和杯面形成绝对纯粹的黑与白,接下来就是一股醇郁的香气:
「吁,真是太幸福了。」她闻着咖啡香,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这台最新型的红色苹果计算机是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买的,身为租书店的经营者,除了要保持跟大盘商密切的交流外,更该时时刻刻注意小说界的动态。
基本上她是个能坐就不站,能走就不跑的人,生活圈子除了家就是租书店,顶多跟客人哈啦几句,所以因特网对她这种不爱动态活动的懒人简直是一大福音。
自从上网后,她看到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新信息和知识,看了不少好笑话、冷笑话和八卦,而在「雅虎」的实时通上头,也认识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
她最近结识了个非常有意思的朋友,代号就叫「中国人」。
「中国人」谈吐幽默,中文打字速度有点慢,英打却是嗄嗄叫,有时遇到一些太艰涩专门的英文用词,她就要不耻下问,不然就得翻字典。
在网上偶遇对谈了一阵子,她猜想他应该是典型的ABC,所以才会英文能力远远凌驾中文。
不过,他寄给她的e.mail内容都风趣与知性兼具,有的时候甚至还散发着一种淡淡的诗意与轻怅。
看他的信是一种极大的享受,那种期待几乎快跟迫不及待抢看一本好书一样了。
冬红打开计算机,第一个动作就是进入信箱收信。
屏幕上显示收件匣里有十数封信时,她心脏微微一怦,怀中的小说登时被忘到脑后。
「垃圾信、垃圾信、垃圾信……」她的兴奋与期待之情渐渐被一封封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广告信给浇熄,恼火地移动手上的鼠标拚命删,一下子按得太快,把那个熟悉的代号和另外一封秋红寄来的信也一并砍掉了。
她连忙到「删除邮件」中把那两封信救回来,在打开信件前她放在鼠标上的手指顿了顿,犹豫了一下。
三姊秋红远嫁日本,她寄e-mail来,自己又怎能罔顾江湖道义、姊妹情深呢?
冬红先打开三姊的来信。
小妹:
快快快!火速帮我寄来美心巧克力一箱。可恶的织田丰走恐怖军国主义和纳粹分子的走狗,竟然严格规定全家上下谁都不准帮我偷渡巧克力,我知道织田丰对妳这个小姨子不会有戒心,而且妳可以说是要寄特殊饲料给劳勃和狄尼洛吃的,所以赶快赶快,帮我寄美心苦甜巧克力来,最好能再加上几包炭烧咖啡豆和纽约辣鸡翅……尽快尽快!
身处敌方阵营水深火热的三姊秋红上
看完这封十万火急的「催粮信」,冬红忍不住微笑起来。
秋红怀孕有喜了,日本望族织田家放烟火办宴会大肆庆祝,几乎闹到举国欢腾的地步,简直跟皇太子妃有身孕时有得拚。
爱妻情深的织田家贵公子,自从老婆怀孕后就成天战战兢兢、神经兮兮,把老婆捧在手心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只差没有休一年的陪孕、陪产和坐月子假,好整天盯着他老婆的一举一动。
「不要让我看见妳拿比一朵樱花还要重的东西!」
这是三姊夫的警告,秋红气得要命,冬红却觉得浪漫无比。没想到言情小说中的经典用语竟然会在现实世界里出现,让她不由得对三姊夫刮目相待。
冬红指尖在键盘上敲打,回了一封信
三姊:
恕难从命,因为我明白姊夫不希望孩子在妳肚子里就遭受鸡翅的攻击,和巧克力的过度刺激,为了避免你们夫妻为这件事伤和气,我会寄两包紫菜干给妳补充大海的营养和力量,还有一箱轻松搞笑的爱情小说让妳做好胎教,在异乡请珍重玉体,就这样。
Ps:爸妈让妳把劳勃和狄尼洛带去日本,是为了要妳一解思乡之苦,不是让妳拿来当幌子招摇撞编的,切记。
手执咖啡、怀揣小说的冬红上
「爱人跟被爱果然都是要付出不小的代价啊。」她发出信后,情不自禁地摇摇头。
一旦爱上了一个人,就要为那个人,那个家庭付出最少百分之五十的自己,而且也要接受对方的规范、枷锁、责任……虽说爱情是牺牲和无私的奉献,但冬红想破了头也想不出自己干嘛要这么委屈?
这就是她不想结婚、不想谈恋爱的另外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
想是这么想,可是当她要打开「中国人」寄来的信时,心里的期待和嘴角的微笑相形之下就很可疑。
冬冬:
伦敦的秋天雾气浓重,我开始厌倦这种睡醒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了。天知道我竟然会发出这样的感叹,不不不,我怎样都不承认自己变老,我还是可以过着大杯酒、大块肉的轻狂日子。前天收到妳寄来的信,提到妳从来没有看过伦敦的大笨钟,或许有机会的话,我们可以一起站在大笨钟前挤眉弄眼,像两个傻呼呼的观光客大呼小叫、大惊小怪
中国人上
冬红甜甜地笑了起来,难掩颊畔隐约的小梨窝。
中国人:
我很感动你愿意陪我像个傻呼呼的观光客在大笨钟前大呼小叫、大惊小怪,只可惜我不敢搭飞机,长到二十岁,三次被迫搭飞机都是为了要参加姊姊们的婚礼,三次都令我头晕目眩、心悸不已,所以我不认为我还有勇气再搭飞机。
不过还是谢谢你,祝你伦敦之行愉快。
冬冬上
回完了信,她这才心满意足地翻开小说,享受一星期一次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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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大饭店浪漫优雅的法国厅里,慵懒动人的香颂音乐回荡在人与人,桌与桌之间。
黑发碧眸的严坦斯坐在临近大片绿荫与水池景观的窗边,修长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把玩着桌上水晶瓶里的一朵紫色玫瑰花。
坐在他对面身着最新一季香奈儿夏装的美女,是社交界最新崛起的一颗明珠,父亲是过气的党政大老,颇有几个闲钱,供应女儿出国放洋留学回来,如今仪态培养得高雅中带有现代女子的轻快爽俐,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股自然的魅力。
英俊挺拔的坦斯是国内外社交界有名的贵公子,浑身散发着神秘的气息,加上傲人的庞大身家,是少女们的梦中情人和各家贵妇人眼中的最佳金龟婿。
本来坦斯是很满意这样的人生——喝喝美酒,摘摘花,醉卧美人膝,醒握天下权,搭乘头等舱与美丽空服员调笑,游历世界各国风情‥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天早上他在罗马饭店的茉莉花香味中醒来,突然觉得厌倦了这一切。
有什么意思呢?流连在一个又一个美丽女子的床上,喝一杯又一杯陈年香醇的美酒,到最后,他发现心底空空洞洞的,生活好像一点特别的感觉都没有。
温暖,他蓦地渴望起属于一个温馨家庭的温暖。
不是很好看却可口的家常菜,不用摆得满满一桌,只要三菜一汤,一盏晕黄的灯光,一个深情款款、笑语嫣然的小妻子……呵呵,最好还要有一个白白胖胖、咯咯笑的小宝宝……
惨了,他真的病得不轻。
坦斯内心强烈挣扎,矛盾得要命。
两边在拉扯着,一边是渴望幸福安定的家庭生活,另一边则是继续游戏人间——都是可恶的瑞恩惹的祸!
谁让他的好友一头栽进婚姻的坟墓里,还每天乐陶陶、幸福无边的样子,惹得他千年修行摇摇欲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