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的东方
有一座被乌云笼罩的黑色巨堡,
那里,住着一条创造性的黑色巨龙,
只要它不开心便会民出生气的怒吼,
更会从嘴里喷出熊熊的火焰,
勇敢的战士啊!便能得到它所守护的宝藏,
但从此地将崩塌,
失去平衡的世界将陷入混沌,
所以啊,
还是不要杀了它吧,
不要杀了它,
拥有它的心即可。
第一章
“看着它,它也会回视你,
只是它调皮,会故意左右相反地捉弄你;
它不是镜子,也没有固定的形体;
她能待在方斗中,也能住在圆筒里;
天冷,它硬得能让人站上而不碎裂;
遇火,它会变成轻烟消失在你跟前。
猜猜,那是什么?”
在小菜圃中忙碌着的聂轻,正哼着自己随口编的歌谣。
说她是胡诌瞎掰也不为过,词是她乱填的谜语,曲也是她随口哼出的音符,虽是信手拈来,却又自成音韵。
察觉身后有两道寒光紧盯着她不放,迅速转头的聂轻却不见任何人影,正纳闷着,矮树丛间的一阵骚动及藏不住的真相教她漾开了笑。
她索性伸出沾了泥的小手,掌心向上,轻柔地叫唤着:“狗狗,来,来······”
树丛中只传来狺狺闷叫,等了半天,那狗不只未曾舀现身,甚至想以叫声吓退她,不过,聂轻的姿势仍是没变,脸上的笑也未消减。
仿佛在比谁较有耐心似的。
终于,它缓步走出了藏身的树丛。
胜利让聂轻发出一声快乐的低叫:“快点过来,来。”
那是一只有着黑色短毛的大犬,身形几乎和蹲着的聂轻一样高,森森的白牙、坚硬的下鄂以及结实有力的腿,正骄傲地宣示着它并不是豢养于家中的软绵绵家犬,而它全身上下更散发出寻常猎犬所没有的王者气息。
聂轻才不管这些,但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警戒的眼不放松地盯着她。
“你打哪儿来呢?北方没见过像你这么特别的狗呢!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可不可以过来让我摸摸你呀?”她的小手诱惑似的招啊招的。
眼见大犬就要禁不住鼓动地朝她走了过来,喉中甚至发出愉悦的低鸣——
“嗯哼!”
一声不悦的闷哼让大犬瞬时蹲坐,目不斜视地望向声音来外,眼神亦由热切换上了服从。
聂轻也看见了那名突然闯进的黑衣男子。
瞬时,惊愕成为她脸上唯一的表情。天,站起身的她竟然还不到他的下颚,他的胸膛宽阔得像能包含住全部的她。
她的身材虽不魁梧,纤长的身躯了不是娇小的南方女子样。
一身黑衣里着他健壮的体格,刚正不阿的脸上更充满着狂妄的自信。
只一眼,聂轻便断定他不是擎云庄的人;如此出色的男子是不适合温和的山庄中,他应该是属于天地间的。
莫名的,他让她想起那首古老歌谣里的巨龙,也是一身的黑。
“这只狗狗是你的吗?”她问。
狗狗?男子挑眉。
竟将靼鞑的黑獒犬唤作狗狗?
它可是拥有靼鞑人敬畏的神犬血统。
最令他不敢置信的是她竟能轻易的撤去了“飙风”的武装,而她娇弱得像风一吹就会倒似的。
“答案是‘水’。”他道。
“什么?”聂轻满脸疑惑地回视他。“狗儿的名字是‘水’?”太不搭了吧,这名字?软叭叭的,根本不适合这只黑色大犬嘛。
“不,我指的是你刚唱的谜题答案。”
他答对了。
聂轻并不惊讶,那是个极简单的谜题,教她吃惊的是另一项事实:“你站在那里很久了?”
否则怎能听完整首谜语?而她竟没有发现他?
“嗯。”他的回答仍是简洁有力。
“你在偷看我?”
男子怔了下,老实承认:“没错。”
但她落在黑犬身上的“垂涎”眼神教他恼火。
从来没人敢忽略他,不,应该说,他一直是众人瞩目的王,她的视而不见让他发觉另一个事实。
“你不怕我!”
“我应该要怕你吗?”聂轻柳眉微蹙,偏头打量他:“歧叔曾说过以貌取人是最要不得的。”
她眼里的无欢,让男子的心中闪过了一丝丝的窃喜。
很好,她不怕他。
“你不知道我是谁,对不对?”若是知道了,便湛会以如此清亮无邪的表情看他了。
该死的,他不想在她眼里看到害怕,就算是一丝丝也不准。
“这有什么差别吗?你也不知道我是谁呀。”
“我会知道的。”男子的视线这时才从她的脸上移开,不客气地上下打量着她。
她身上的衣裙虽洗得极为干净,但看得出来是件穿了多年的旧衣裳,虽没有补钉,但质料却是粗劣的,而她身后不远处的简陋木屋,只说明了这女子身份不高的事实。想她应该是庄里的女仆吧。
她的身份有什么好伤脑筋的?他嗤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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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内传来的咳嗽声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随后,一个佝偻着背的老人从木屋内缓缓走出,他的出现让聂轻丢下男子,急急迎向老人,小心翼翼地搀扶着。
“歧叔,你怎么不好好在床上躺着,偏要出来呢?”看着他只着罩衣的身子,又叨念着:“起床也不多加件衣服,瞧,咳病更重了。”
“不碍事的······咳······”邵歧说完又是一阵急咳。
“还说不碍事!我——”一想到有外人在,聂轻硬生生交嘴边的话给忍住了。歧叔真当她还是三岁小孩儿吗?都咳出血了,还逞强不说,怕她知道,更天未亮地偷跑到井边洗去沾在衣帕上的血,唉,教她担心啊。
“我听见谈话声才起来的,丫头,是谁来了?”
“我不知道。”她耸耸肩,是根本不在意。
“是我。”男子出声。
邵歧只是瞟了站姿高傲的他一眼,便转头对聂轻道:“我肚子饿了。”
“啊,我忘了。”聂轻吐吐粉舌。“我马上就去煮饭,歧叔,你得再忍一会儿喔,很快就好。”
她说完便提起菜篮往木屋走去,临走之前再也没转头望向男子一眼,仿佛他从来不存在似的。
再次被忽略的不悦让男子的浓眉迅速拧起。
邵歧并没有放过他不易流露的情绪起伏。
“别看了,她这一去,是不会再出来的。”
明白这是老人故意支开她的伎俩,男子转而打量起老人来了。
从老人的锐利眼神、粗犷的身形以及手上的厚茧看来,他定会武,而且不差。
他的实际年龄应该比外表看来的年轻十岁不止,只是多年的操劳让他的身子磨损得极快;还有,他的咳病——恐怕拖不久了。
“咳,咳,你应该就是名震三境的东方任吧?”
“好眼力。”男子微微一哂,也等于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庄里一个微不足道的老仆竟识得他?
相比之下,擎云庄的代主聂呜已却显得颟顸无用多了。
“你是为了我家大小姐的婚事而来?”
东方任巧妙地藏起心中的惊讶,只微微颔首:“没错。”
“聂呜已的回答呢?”
一名老仆竟敢直呼主子的名讳?这更加挑起了东方任的好奇,也让他有心情继续回答老人的问题。
“他拒绝我了。”随后又补上一句:“不过你我都知道,聂呜已的反对改变不了什么,事情会照我的计画进行。”
“没错。”邵歧点头,一阵猛咳过后,还来不及顺气的他便问出最关心的问题:“你对大小姐有何打算?”
“你只是一个下人,没有资格问我。”
“回答我,否则你一辈子也得不到你想要的。”
东方任冷笑。“你在威胁我?”
“没错。”
“你该明白,我想要的绝不曾从我的手中溜走。”
“凡事总会有例外。”邵歧冷笑,拄着拐杖的他转身就要回屋。
亦暗示着两人的谈话到此为止。
东方任明白他若不顺从老人的意思,便一辈子不曾知道老人让他失去什么好奇让他开了口:
“我欣赏忠仆。”
“哦?”邵歧停住了脚,急切地转头。
“我会准备大礼明媒正娶聂大小姐,并给她一个衣食无缺的生活,这样你总该满意了吧?”他会给的就这么多了。
“我不得不信你,因为,我没有太多时间了。”邵歧咳完后才喘着气继续说道:“我会让你得到你想要的,但是你得帮我完成一件事做为交换。”
“你想和我谈条件?”东方任眼中的玩笑收起,取而代之的是往常的威严与冷酷。
“没错。”邵歧的坚持依旧。
两个男人互不相让地对着。
木屋里传来的歌声让东方任软化。也罢,如果是为了木屋中的那名女子,他可以妥协,所以他问:
“你要我做什么?”
“以后你便会知道。”邵歧说完,转身慢慢朝木屋走去。
这时木屋也传来令人垂涎的饭香。
主人没留,自视甚高的东方任也不会厚脸皮地跑进去,临走前再转头一望,他不确定自己想要看到什么,但那穿着粗布衣裳的忙碌身影不期然地映入眼帘,让他呆愣了好一曾儿后,带着似有若无的缺憾离开了。
离开时,他心里有了另一个决定。
他要交这只善唱的小金丝雀儿抓到手。
不择手段的!
无央堡,位于宋、辽、夏边境的三不管地带。
堡主是年方二十九的东方任,在其父非人的严苛训练下很小便展现他惊人的能力与才华。
他是个商人,但他一手训练出来的卫士让他拥有中以与国家匹敌的武力,连堡内一名不起眼的家丁都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比起积弱不振的宋军,无央堡,更能戍守过境三界的安全。
这样的无央堡俨然是个独立的小王国,让辽、夏不敢越界侵犯。
宋朝皇帝几次想赐勋爵给他,都被东方任给严厉拒绝了,不得已,皇上只好特旨下诏免无央堡永世钱粮还比照给辽、夏岁贡的待遇,每年准备珍玩、织帛等厚礼送上,为的只是——求东方任不要领兵叛乱。
连朝廷都不敢得罪的天央堡,在北境更是行无阻,凡是想在北方立足的商号都得先送上金银巴结一番,仿佛和无央堡攀上些关系后,便可以不受边境猖狂盗匪的掠劫。
东方任不只胆识过人、武功高强,经商手腕更是无人能及,将北方的林材、矿产、毛皮运入中原对他而言算是弹指小事;神通广大的他,还能买入回鹘的异域织品与高丽的药材,而这些全是无央堡的独门生意。
也没有敢和他抢。
想想,做这些买卖得经过夏和辽境,若是命大侥幸不死,还得在只见沙、不见天的荒漠里捱上大半月,或是穿过风雪连天的长白山,这些阻碍让人们宁可多花点钱去买异国珍宝,也不愿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只是,傲人成功的背后也代表着毫不留情的掠夺···
此刻,东方任将他的势力伸到太行山以东——定真府的擎云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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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道烟麈正迅速地朝无央堡奔去。
那是快马奔驰所扬起的飞沙。
一黑、一白的两名骑者,他们胯下的座骑是一黑一红。
只是那匹黑色骏马的体型比起红马却大上许多。
黑马与背上的骑者早已融为一体,享受着疾速奔驰的快感,而黑色犬亦不弃不离地跟在后面。
望着远似要高耸入天的黑色城墙,白衣男子勒住马,转头对东方任道:“爷,咱们快到家了。”
“嗯。”
东方任抬眼看着在日光下反射的碉堡,不见一丝疲累的脸上闪出一抹笑。
无央堡坐落于易守难攻的山上,西侧是陡的山崖,北边是布满了尖石的无人树林,东南则是缓降的草原,这也到无央堡的唯一道路,不论是上山的行商、回堡的卫士,甚至是进攻的敌人,在居高临下的守卫前早已无所遁形。
不只如此,无央堡的城墙全是以重达数百斤的黑玄岩以人力一块块往上堆叠而成。
黑玄岩是西域奇石,不但光滑无痕且刀剑难伤,得用最硬的金钢钻才能慢慢凿开,因为它稀少所以价昂,小小一方黑玄石得耗上万两白银才能买到,而一般富户有一座黑玄石就足以夸耀四方了。
东方任拿来砌城堡的外墙。
这惊人之举又传成是炫耀财富、不知敬天。
不过,东方任人不理会这些纷扰的流言。
而事实也证明他是对的。
数年前,辽、夏舀多次举兵围攻无央堡,想一举突破宋朝的镇北之,好大举南侵,却因黑玄岩光滑的外壁让勾绳无从攀爬而任一次次的奇袭铩羽而归。
只是这一来,无央堡就成了黑色巨堡。
好事者自然将它与不知何时流传的歌谣串在一起。
而东方任就变成了黑龙转世。
黑龙的传说让他又蒙上了一层诡奇与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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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远的乌云正以迅疾之姿由北方卷来,一瞬间,无央堡便笼罩在黑云里,云层间闪着诡光与闷雷,看来即将要有一声暴风雨了。
雷声隆隆下,由堡中奔出一匹黑色、但匹蹄皆白的快马。
马上的青衫男子在与他们会合后自动地护卫在东方任的右侧:“爷,辛苦了。”
东方任只是微微颔首,沉声问:“两个月前经由丝路到回鹘的商队回来了吗?”
“探子回报,商队约三天后回堡。他们在回程虽然遇上西夏的游盗打劫,但咱们的人只受了些皮肉伤,带回来的毛皮及干货也没有任何损失。”
“那就好。”像心意早已相通,东方任胯下的黑色座骑自动放慢了速度。
护卫在他身旁的两人亦放松缰绳配合着他的步伐。
他们两人的座骑虽也是神骏无匹,但和东方任的“奔日”相比,灵性仍是略显逊色了些。
东方任打量着随左右的两人。
白是冷没君的颜色,冷漠是他脸上最常见的表情。
“我记得你来到无央堡时只有二十二岁,那年,天下着狂雪,而你仍是一身素白罩衣,脸上的冷漠足以让温暖的大厅冻结。”东方任道。
冷没君只是笑笑,不诮一语。
“那天可是大年夜,没君竟然能避过重重守卫而直入大厅,功夫造诣之深让我暗暗捏了把冷汗。还好没君只是想证明他的能力,而没有加害众人之心,否则我这个总管的职务可就不保了。”名霄笑着补充。
“你可知道,只要我一声令下,你便会被人乱刀砍死?”东方任问。
“我当然知道,堡内高手云集,我若不铤而走险地出此奇招,又如何让堡主印象深刻,进而留下我?”
“你果然没让我失望。”东方任当时对冷没君仍有极大的防备,为了试验他,甚至故意派给他最难的任务。
隔年春天,冷没君初次带领的商队不幸被辽国境内的恶盗卡棘所抢,他却在安顿好受伤的弟兄后,一人单枪匹马地挑了山寨,将卡棘的人头高挂在几乎被大火烧光的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