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笛一双眼珠子就此定在那女子身上不动了。
丁叮!他大吼,以为自己叫出声了,但事实上,他紧张得全身僵硬,喉头不过发出了一些嗄哑声。
他一箭步冲到那对男女面前,盯着那女子瞧,那美丽的容颜一如他这四年来日思夜想的对象。
想起他们分别前最后一面,她舍身救他,在密室门合上的瞬间,她含泪的叮咛——
「师弟,只怕师姊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记得,要好好吃饭,别偏食,练功要勤、天冷了得添衣……」
当时,她的神情比风柔、比云软,无尽情意化作春水,点点渗入他心扉。
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耳畔回荡着她的话,每每从睡梦中惊醒,双手在空气中猛抓,想要挽回那已然发生的悲剧。
但事实就是事实,满腔恨火直烧得他心头生疼,银牙紧咬到快流出血来。
她不知道,他根本不愿独活,哪怕要被碎尸万段,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他都觉得那是人间至乐。
天下最悲哀的是什么?对他而言,那是目送自己喜爱的人一一入了黄泉,而自己却被留了下来。
偏偏他身边尽是这样的蠢蛋,幼年时的那群乞丐、及长后的丁还和丁叮全一个样。他们这样拚命救他,到底有何意义?
所有他亲近的人都死光了,独剩他一人于世间,他会快活吗?
不,没有丁叮,即便让他天天锦衣美食,他都觉得人生是一片阴暗,如地狱般凄寒。
「你是谁?为何这样看着我的未婚妻?」那男子被曲笛含带侵略性、独占意味浓厚的眼神激怒了。「忘忧,妳认识他吗?」
那女子纳闷地看着曲笛,心头咚咚乱跳。他是谁?她搜遍记忆也想不出来,但是他眼底的惊讶、悲恸却让她心生不舍,她居然有股冲动想伸手抚平他眉间的皱折
「忘忧?」那男子又问了一句。「妳识得他?」
女子咬咬牙,强忍住将曲笛拥进怀里,轻轻安慰他的冲动,缓缓摇了摇头。
曲笛只觉得胸膛好像被一块巨石砸中,火炙般的剧痛焚遍全身,一股甜腥直冲喉头。
丁叮不记得他了?她成了别人的未婚妻了?怎么可能,他不信,他无法相信。
「曲老板,我们快走吧!」江、刘、张三位老板似乎识得那男子,拉着曲笛快步离开富贵居。
曲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天宝坊的,他脑袋一片混乱。
他找到丁叮了,但他还是被抛下了,依旧是独自一人。
难道这就是他的命运,注定一辈子的孤独?
「丁叮、丁叮、丁叮……」他茫然若失,下停呢喃念着这两个字。
店里的客人、员工,看到向来以精明狠辣著称的曲笛忽然得了失心疯,俱皆慌乱起来。
直到有人去通知曲敏儿,才由她出面安抚了浮动的人心。随后她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今日发生之事,心下立刻有了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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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曲敏儿已不再是三年前那毫无主见、任由命运推着往前行的弱女子。
她学会了心机,学会了手段,学会了利用自己的本钱和命运搏斗,以争取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如今她是曲笛的左右手,因而知道了曲笛许多秘密。当然,这些秘密不是曲笛告诉她的,只不过曲笛让她掌管他手下最大的情报机构——「灭天」,每天处理那么多情报,曲笛的来历与他深藏的心事,自然也不是秘密了。
但她从来不说,也没特意向曲笛求证,就当自己不知道。曲笛不喜欢人家探查他,她不愿惹怒他,于是把满腹的秘密藏得深深的,甚至欺骗自己,她从来没发现过那些东西。
她晓得,倘若有一天曲笛千方百计调查的线索浮出海面,很可能,那便是他俩缘尽之时。
她一直祈求那一天晚一点到来,然而……时间还是到了。
从曲笛失魂落魄回到天宝坊那刻,她清楚,她能跟他在一起的日子不长矣。
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曲笛今日的全部行踪后,她细心留意,着人凋查,很快,完整的情报送到她手中。
但是她捏着那张纸,实在不想给他,如果那个叫「丁叮」的女人永远都不出现,她会有机会陪在他身边一辈子的。
可是曲笛怅然若失的神情让她心痛,她不想失去他,却更不愿见他心伤;看他难过,她比他更悲哀。
她抱着绝望的心情,将那份情报送到他面前。
然而,为丁叮伤透心的曲笛并未发现曲敏儿的举动,除了口里呢喃念着「丁叮」的名字外,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她。
曲敏儿闭上眼,两行泪水滑了下来。得到这份情报后,她偷偷地去看了那个让曲笛魂萦梦牵的女子。是很漂亮,却也比不上她的娇颜倾城,为什么他偏偏就是爱那个女人?
难道这就是人家说的缘分?她与他就是有缘无分,而那个女子和他却是幸运的天生一对。
她心如刀割,开口缓缓道:「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四年前为御史柳怀犀所救,柳怀犀对她情有独钟,推却先皇赐婚,坚持要娶她为妻,因此遭贬。至新皇登基,再获重用,今朝南下苏州,表面上是光荣返乡祭祖,迎娶忘忧为妻,但传言他另负机密任务,然而无人知其所以。」
曲笛瞬间回神,茫然呆滞的眼珠子灵活转动起来。
忘忧?丁叮为什么改名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也许是她自己都忘了呢!那夜白云庄惨剧,烈焰冲天、血溅三尺,丁叮想必也受伤不轻,丧失记忆也是有可能的。
如此丁叮不记得他,并且将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一事,便都有了解释。
「哈哈哈……」曲笛蓦然狂笑起来。「我痴了、我痴了……」
那一口从富贵居出来就被他强逼在喉头的热血狂涌喷出,落得他一张白玉面庞艳红点点。
「为什么要管她记得与否?难道她忘记了,我就甘心收手?她是我的,从我头一回见到她开始,她就注定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哪怕是阎王爷想跟我抢人,也得踏着我的尸体走过去。」曲笛双眼圆瞪,散发出浓厚的杀意。
连曲敏儿都感受到屋里突然冷了许多,忍不住打个寒颤。「柳怀犀不是普通人,若传言属实,他身负密旨南下,身边必然有高手相随,你想从他手上抢人,没有那么简单。」
「会有多难?」曲笛张狂地一跺脚,身边一张茶几就像一块冰落入水中,缓缓地化开,一阵风吹来,那实木所制的茶几下是变成碎屑,而是彻底灰飞烟灭了。
天哪!这样高深的功力……曲敏儿在曲笛的指点下也学了三年的武功,但她从来没有想到,世间有如此神乎奇技的武学。
曲笛笑得就像天上的云那样的轻淡。「仇恨是最好的催化剂。」
因为恨得太深,所以他苦练武功,拚了命地提升自己的实力,这样要还不进步就有鬼了。
曲敏儿只见眼前黑影一晃,眼中残影犹存,他的人已离开天宝坊,远远地没入了夜空中。
曲笛离开天宝坊,一路往西行。
情报上并没有详述柳怀犀一伙人落脚何处,但他凭着心头一丝直觉,隐隐能感觉到丁叮身处何方。
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并非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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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忧……其实她的真名该叫丁叮才对。
她是四年前柳怀犀回乡祭祖,在前往苏州的路上,于官道边捡到的。
当时她身怀十八处刀伤,鲜血淋漓,除胸口一点余温犹存外,任何人看到她,都会认为她已经死了。
但柳怀犀不是普通人,他虽在朝为官,但祖辈却是开医馆的,他除了满腹经纶外,还有一身的好医术。
他用了七天的时间救醒她,又费了半年的岁月为她调理身体。
后来他祭祖完毕,回京复职,皇上有意招他为驸马,他委婉拒绝。旁人都以为他钟情丁叮,其实他是放不开礼教规范,认定在为丁叮治伤时,他几乎将她全身都看遍了,为了她的名节着想,他势必得负责。
然而皇上却不能接受他的说法,将他贬到海宁做县官。
丁叮与他一路相随,两人朝夕相处,柳怀犀这才真正爱上这温柔善良的姑娘。
未久,先皇驾崩,新皇登基,柳怀犀获重用,又重回帝都,并且接了一道密旨再往苏州。这次他除了祭祖外,的确也准备要与母亲商议娶丁叮为妻。
柳母也不是势利之人,见儿子与丁叮两情相悦,自然无阻拦的道理,许了两人的婚事,并决定下月成亲。
奈何今日丁叮在富贵居遭一名莽汉冲撞后,忽尔变得怅然若失。就连柳怀犀的细心关怀,也无法拉回她迷走的神智。
她没用晚膳,独自躲进房里,想着白天那个在富贵居里直勾勾盯着她看的男人,那样霸道、充满独占欲的视线,光用想的,就让人毛骨悚然。
拥有那般恐怖的眼神,其人心性必阴沉诡谲、狠毒蛮横,若在朝为官,必是一代奸臣;倘涉江湖,定是掀起漫天血雨的一大魔头。
她应该是厌恶这种人的,偏偏……她心底有一块地方就是惦着他不放。
她反复思量,越想,越感到一股暖流自心头升起,泪珠就如断线的珍珠笔直往下落。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哭,偏偏泪水狂涌不绝,怎么也停不下来。
莫非那男人与四年前的她有所纠葛,以致她就算失忆,仍对他念念难忘?
但没道理啊!如果真的难忘,怎么会搜索枯肠,依旧想不起他姓啥名谁?
「为什么哭?」一个低沉的声音蓦然自她背后响起。
她诧然回头,看见一个男人……
烛火摇曳中,他俊秀斯文的脸上溅着点点鲜血,红艳艳的唇衬着那苍白中微带铁青的脸庞,显见刚受重大刺激,内腑遭到创伤。
他应该很年轻,白皙面庞没有一丝皱纹,约二十出头。但他的头发却黑中带着银光,两鬓间夹着点点星霜,看似又像三、四十岁。
他凝视她的眼神就像焰火那般炽烈,哪怕是太阳都远远逊之。
但他却对她笑得好温柔。
她情不自禁走近他,但内心隐隐有种感觉,好像靠近了这个男人,她平静的生活将起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因此她每踩一步,心就抖一下,脚步重达千斤。
她忍不住害怕,脚步变缓,担心再走下去将迈进一团狂风暴雨中,最终打得她飘摇零落、生死不知。
他看着她,温柔的笑容中渐渐渗入悲凉,唇边那抹嫣红又增加了。
她感觉芳心似被重鞭一抽,疼得头晕眼花。
于是再也控制不住地小跑步到他面前,想掏出手绢为他拭去唇边的鲜血,却发现身上根本没有丝帕。
她紧张地看着鲜血滑落他的唇角,更多的血又涌了出来,再也顾不得男女之防,她举起袖子,轻轻拭着他唇边的血。
「为什么这样折腾自己?」大悲大喜是对人最大的伤害,他莫非不知?像他这样极端的性子,若不改上一改,必然早夭。想象这双火般眸子紧紧闭上、再也睁不开,她的心瞬间冰冷。
闻言,他如火般炽烈的眸子里进出了两抹欣喜,灿亮得就像那正午时分的烈阳,令人不敢逼视。
她不觉有些慌张,仿佛自己的心连同身体,就要在那烈焰眸光中消融。
忽尔长臂一伸,将她搂入怀中,力道之大,像是要将她整个身子都揉进他体内。
「师姊、娘子,我终于找到妳了。」他眼角泛出了水光,雾气中甚至含带着淡淡的浅红。
第八章
昏迷前,丁叮的最后一段记忆是,有个男人含住她的耳垂,低声呢喃着:「我的亲亲好师姊,我们回家了。」
「师姊」前头是可以加上「亲亲」那种形容词的吗?况且,男女授受不亲,那男人怎可以对她做出如此亲昵的行为?
但他完全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在说完自己想说的话后,就点了她的昏穴,将她劫出柳家。
待丁叮再度苏醒,她身处的地方已不再是柳家那样文雅细致的环境,而是一个很简单的房间,只有一张木桌、木床、木柜,加上三张木头椅子。
这样的房子可以称之为简陋了,但偏偏,她觉得很亲切。
她忍不住下床,摸摸桌子、椅子,做它们的人很认真,而且极具天赋。她看得出来,这房里的所有家具中,床是第一个被做好的,那时,做的人的手艺还很生疏,刀法僵硬,缺乏灵性,但当那人做到桌子时,像是想通了什么,雕工由刻意的琢磨一变而为精细。
然后到了木柜,这刀法已浑然天成,每一刀、每一削都契合了木头的纹路,并且展现它们最自然美丽的风采。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跳跃着,一张模模糊糊的面孔出现在眼前,她不自觉地开口:「……武学没有所谓的招式……师从自然……了解了心,这世上就没有学不会的武功……」
「这些话,妳以前每天都要揪着我的耳朵说一遍。」曲笛捧着一只汤碗走进来。
原本在丁叮眼前跳跃着的模糊面孔突然炸碎,变成了冲天而起的火光。
「啊!」她脑袋一阵暴疼,踉跄地跌坐在一张椅子上。
「师姊!」曲笛焦急地放下碗,走过来扶住她。
丁叮闭上眼,不知道刚才闪过脑海里的是什么,好熟悉……偏偏,她现在要回忆,却一点也想不起来。
「师姊,妳哪里不舒服?」说着,他伸出手就要诊她的脉。
「你干什么?」她吓一跳。「男女授受不亲,你怎么可以随便碰我?」跟着柳怀犀这四年,她日日读着圣贤书,一言一行莫不符合女戒之规矩。「还有,你叫我什么?」
男女授受不亲?他忍不住仰头大笑,他十二岁初进白云庄,一身泥灰,还是她帮他洗的澡呢!其后……好吧!他承认,他是有点懒,觉得天天洗澡很麻烦,就告诉她,澡洗多了伤元气,男子汉大丈夫,一年最多洗两次澡,那才叫真正的有「男人味」。
结果是她把他揍得很惨,天天拿着刷子追在他身后,总要将他别得一清二白才肯放过他。
他们之间早就无分彼此了,他身上有几根毛、她大腿旁边有两颗痣,他们心里是清清楚楚;又何来如今的男女授受下亲?
「我的好师姊,我正是妳最心爱的小师弟、日后的亲亲相公、将来孩子的爹爹。」
「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根本不认得你,况且,我早有未婚夫了。」
「妳的未婚夫是最近两、三年才冒出来的,可我早在妳八岁那年便将妳定下来了,哪里轮得到那姓柳的娶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