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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雪 page 18 作者:梁凤仪

  “凤姿,”昨晚,为杰和我从图书馆走向巴士站时,他那半恳求、半失望的眼睛一直望着我。“你真不能答应明天来参加中国同学音乐晚会么?”

  “我很抱歉。”

  巴士从对街转过来,停在我们面前,几十个座位只有几个没空着。可不是,谁不趁寒假回家走一趟。就是留下来的本地学生,也犯不着一定要在华氏表零下二十度的天气里往外跑,只有我们(也许只该说我,为杰不是因为我,大概也宁愿躲在家里看书),这些家在十万八千里路外,又不得不尽快在生活费用光之前,把论文写好的中国留学生,才不能不冒着夜深雪重,冷得满脸发痛的往图书馆里钻。

  “你不是说过喜欢听人弹结他吗?”为杰还未放弃对我游说。

  是的,我喜欢听人弹结他,从我十岁开始,就喜欢听人弹结他。

  “我知道明晚自己的表演不会精采到哪儿去。”为杰微微垂着头,眼睛看着鼻子说:“但,我的确是诚心诚意,认认真真的学了一整年结他。”

  那声音低沉得似乎只预算让他自己听到。但,已足够使我的心蓦地浓缩抽搐起来。我别过头去,满眼是车窗外飞驰而过的静悄悄、冷清清、寂寂寞寞的景物,像我十五年来的心境。

  “别误会,我不是勉强你。”为杰以为我的沉默意味着不悦。

  “没有,为杰,你知道,什么人都勉强不了我。”我显然带点歉疚,很自然的在他手背上轻拍了两下。

  “那么,你是考虑改变心意了?”没想到一个这样细微的安慰举动,也能使他再雀跃起来。

  “没有。”我慢慢戴上手套,车子快到家门了。“你也该知道,我不轻易改变心意,有时,甚至自己想改变也不能呢!”这回是我的声音低回得只有自己听到,刚放宽的心又收紧起来。

  为杰望着我,默默无言,永远是那张沉郁而满怀心事的脸。自我认识他以来,两道不夸张的浓眉,总是黏结在一起,难得的分开几分钟,又聚拢回去。这也许是我该负的责任。

  本来,初认识他时,为杰方方正正的脸庞上,洋溢着的是年青人应有的光彩,嘴角总带半点笑意。一双适中的眼睛,透视出定量的自信与满足,这是自然而肯定的——家境富裕的医科留学生,有的是可见的光明前途,有的是痴痴地跟在背后的漂亮女孩子。如果他没有遇上我或遇上我而在动情,他应该是幸福愉快的。可惜,上天不知是专爱作弄人,抑或是有意显示公平,似乎并没有轻易放过为杰的打算,正如没有准备放过我,甚至在遥远一方的霈一样。

  能怪我吗?是我的不是吗?每当我欲为此自疚一点儿时,总会立即联想到自己来。迢迢千里,独个儿飘飘泊泊的留在异邦,为的是那见鬼的博士名衔吗?我能不冷笑?

  我站起来,伸手拉了拉叫停站的绳子。

  “好好弹你的结他,我相信你会赢得很多掌声的。”我最低限度还是应该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反正明晚的掌声大抵不会属于我的。”他苦笑一下:“这学期新来的一位艺术系教授,也要参加我们的音乐会,听说他的结他棒极了。”

  “是吗?”我不经心的应着。巴士再转一个弯,便是我家门口了。

  “你没听过同学说起他吗?人师得很,锋头也蛮劲,名字叫什么傅若文的。”

  车子猛地转了一个弯,我双脚一软,差点没跌扑到为杰的身上去。下了车,脚踏在地上时,软绵绵、轻飘飘的,满脑子白茫茫一片,像这儿的雪。

  漫天风雪,陌生地,又一夜。

  “如果你爱我,让我知道……”

  壁上的时钟是九时多了。

  我拉开衣橱,伸手取下一件米白色的裙子,换上了,再披上我那唯一的半旧深蓝色大衣,拿起母亲最近织好寄来的红羊毛领巾。母亲的手工多精细,就跟机器打出来的没两样。红色的冷领巾,她心里的我,还总是逗留在孩童时代,没有小女孩不爱红色,我又岂能例外。

  那年,我十岁。大年初一的早上,鞭炮在小巷上此起彼落的响着。我从起床后一直躲在房里,折好在三大值抽屉里的衣服都给我从上而下,自底至面的翻弄出来,穿穿这件,试试那套,总还不能使我完全满意。

  “孩子,你比十八岁的姑娘还难侍候了。看,扔了满床满地的衣服,还没选上一件。”妈妈站在房门笑着埋怨我,“反正我们不是要上哪儿特别的地方,只到隔壁傅家贺贺年便回来,随便一点儿成了。”

  我没好气的瞥了妈妈一眼。爸爸不是整天在赞她聪慧会看人心,怎么就连自己女儿的心意也不知道一点点?

  “你不如就穿那红袄子吧!”妈妈有点不耐烦地给我出主意了,“你皮肤嫩白,配红色的蛮好看。”

  结果我真的穿了一身红色到傅家去。

  花红懊子,配红裤子,脚上踏白袜,穿进过年前爸爸买给我的红鞋儿,再加上摇晃在脑后的两条辫,辫上的红色蝴蝶结,活泼得像真要飞离我的松辫。

  傅家,大清早便堆满了一屋子的叔叔婶婶、姑姑舅舅、堂兄堂姊、表弟表妹,十分热闹。妈妈说我们早把傅家当作自己人看待,远亲不如近邻;从爸妈结婚不久,我们便和傅家当了好邻居。

  傅婶娘一见我,照例把我拥在怀里,亲亲我的脸,还是那使我百听不厌,越听越有味的老话:

  “多可爱的小宝贝,又甜又逗人开心,看将来谁个哥儿有本领讨了做老婆,谁家婆子积福聚了作媳妇。”

  我脸上热烘烘,怪舒服的,不禁看了坐在一角的傅若文一眼。

  深蓝色的长裤,仆仆实实的配件白衬衣,没打领带,即使在大年初一的今天,依然一派满不在乎,爱理不理的神态。他根本没注意我,或是任何人的出现、存在。只抚弄着自己心爱的结他,琴音婉转,轻轻地,不经不意,不疾不徐,从他指缝中溜溢出来。如果我有根魔术棒,可以任意把自己变成什么的话,我大抵会毫无考虑的把自己变成他怀里的结他。

  “若文,别只顾一天到晚玩结他,这么多小朋友来了,总该带他们到后园去玩玩。”傅婶娘扬起声,从客厅的另一角吩咐儿子。

  看他把额前的一绺垂下的头发往后摔,站直了身子,一对修长的腿配合着适中的腰和宽阔的胸膛。十四岁的他,那份显明的英挺俊拔,夹杂着眉宇间的灵秀气质,开始晓得如何咄咄逼人了。他,左手挽着结他,右手插进裤袋里,走前两步,就从我的身旁擦过,正眼也没有望我一下。

  “走,我们打球去。”他对站在门旁,满手糖果的男孩们说,从不改那有力的、决定性的语气。

  “她们怎么办?”显然其中一个男孩子还想到要照顾一下那些同来的女伴。

  “她们?”傅若文的眼光这才第一次认真地接触到站在他周围的女孩子,最后把眼光停落在我身上。顿时间,我感到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收缩、紧张。本该大大方方地抬起脸来迎接他的目光,却反而死盯在脚上那对新鞋子,双手不知往何处放,无奈地搬着弄着短懊子的衣角。

  “随便。”声音很冷,冷得我不期然的打了个寒噤,头扬起来时,只看到他成熟而修长的背影。

  “别走!外面冷,该套上你的风褛。”傅婶娘扔下一屋子客人,赶忙把一件红色的风褛送到儿子手上去。

  “红的!”傅若文微微提起嘴角,出现那一贯的、带黑不屑的微笑,“俗!”随即把风褛掷还给他妈妈。

  垂首看看自己的一身打扮,我呆在那儿不知有多久。

  我呆在这儿不知有多久。深蓝色的长西裤,沉实的白衬衣,没有打领带;手中的结他,指缝中飘溜出来的抑扬乐音,一脸不屑一顾、漫不经心的老表情,额前轻垂的几绺倔强的散发——十五年,他,不改的模样;我,没变的心。

  我呆在这儿不知有多久。

  一阵狂热诚恳的掌声把我从迷惘的回忆中唤醒。台上的他,站起来,修长的腿更美,紧紧里在剪裁适度的裤管里,显得有力、踏实而又稳健。微一欠身,嘴角又掀起那永远教人忘不掉的谦恭,却带半点狂傲的微笑。他还是左手提结他,右手插进裤袋里,走下舞台。

  音乐会在成功的压轴表演后结束了,观众鱼贯离去,都在我身旁擦过,不期然投下个莫名其妙的目光。这才使我意识到自己如呆鸡般站在礼堂门口,带着满脸的兴奋、激动,却又踌躇、落寞的矛盾表情,一眼的失神、惶恐与紧张。

  十五年,我等的是这一天?我冒冒失失的一定要往美国来,为的是这一刻?我手心冒汗,背上阵阵发冷,我把围紧在颈项上的红色羊毛领巾围得更紧。

  该走了,心想,却恨透了那双钉在地上,动弹不得的脚。我简直又恨、又急,本就不该把我带到这儿来,为什么还是要在音乐会结束前急着跑来?跑来了,怎么又跑不回去?呆在家里不是很好吗?反正论文等着我去做……真是活见鬼的。谁会比我更清楚,我不像他们,出国是为那顶炫目又够阔气的博士帽,我从来没有黄金梦,也不喜欢循着大众爱走的路走,我……可恨的该不是两条腿,而是我这不中用、早熟而不易忘情的脑袋,我恨得用手搥着头,搥着,搥着,竟没有注意到黑压压的一群人就停在我跟前来。

  “没想到你来了。”是为杰兴奋的声音,“怎么?你头痛了?”

  “啊!没有。”我极力镇静,因为我看到人群中有那双穿了深蓝裤子的修长的腿。

  “要是为杰知道你今天晚上来,刚才应该弹得更出色。”那该是华珍的声音。

  我仍然微低着头,双手托额,只消头一扬,十五年魂牵梦萦的一张脸就可映入眼帘了。

  “嘘!少废话。我的结他怎么也比不上傅教授的。”

  心想,他回报的应该是那个不在乎的笑意。

  “凤姿,你们还未认识吧?”

  这该是个多大的笑话。

  “让我们来介绍。”

  介绍?介绍?应该怎么介绍?这个是隔壁穿了一身俗红色衣服,拖着两条土气辫子的丑小鸭;这位是不改俊朗英挺,心高气傲,眼里没有旁人的年青教授。

  “这位是……”

  多不争气的嘴巴,为什么不就大大方方的说,我们原就认识的,然后报上一个甜甜的、友善的,甚至乎迷人的微笑。成长后的恬静娴雅,修养得来的雍容气度,往哪儿跑了?干么在他面前,总是彻头彻尾的一名土包子,笨丫头?

  “不用介绍了,我想我们是认识的。”是那个声音,像来自遥远家乡,依稀难办,却又始于如音的震透心弦。

  我缓缓的、勇敢的抬直了眼,正视着他。再不是梦里迷糊的影像,再不是那褪了颜色,始于保存在我抽屉底的儿时旧照。眼前的,是活生生,真实到可以触摸抓牢的一个血肉之躯。

  “你们早认识了吗?”显然,同学们有的是微微惊骇。

  “是的,早就认识了。”我竭力聚敛心神,使自己的声音如常平静,不能再放过一个表现风度的机会,“你好,没想到你还能认出我来。”我淡然一笑。这一笑,有多苦!

  “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你。”他用手指把额前的那绺散发摆到后面去,现出好看的额,再跟着秀气的眉毛往上一扬,像要让我看清楚那阔别经年的眸子,深遽的明眸,比清溪还净,比晴天还朗。

  “你,比小时候变得多了,我差点没有把你认出来,要不是他们提起你的名字……”

  这回是我微微提起嘴角,有意无意的显露着我那一排整齐雪白的牙齿,他的话语,我的笑意同样是那么讽刺。难道在你心目中,我永远是土头土脑,只会抿着嘴,瑟瑟缩缩站在后园墙角,或躲在街头柳树底看你打球的乡下姑娘?当我焕然一新,把猪尾辫、长马尾,变成了微鬈的垂肩秀发;脱去了火艳的红裳,穿上淡雅的米白衣裙,衬托出醉人的一个笑靥时,你就差点没把我认出来了?要不是为了我的名字,我那个平凡而带点俗气的名字……

  (二)

  零度以下的天气,走在回家的路上。真不明白我怎会早了一个站下车。一双手直在手套里发抖,阵阵寒意透过沉重的雪靴涌上脚心。

  今夜无雪,路旁积着一堆堆灰暗的、骯脏的泥沙盐雪,相隔丈来远的一支支孤寂的路灯,勉强地散发出一度度残弱凄惶的灯光,冷得真没意景,也最易使人心直往下沉。我不怕严冬,只要冷得有景致;正如我不惧人生有蹂躏,只要苦得有意义。

  十五年无处倾诉的衷曲,无法斗量的挚爱,无人与共的幽情,何尝不是折磨。然而,我总还觉得踏实,心里始于有个寄托。只懂吃甜的,岂是食家?只有坦途,算什么人生?十五年,在我的生命中还能有多少个十五年?我不知道。我只肯定在往后的不论多少个十五年里,我还是甜的、苦的、酸的、辣的一起尝。只愿欢乐时别忘形高歌,悲苦时休灰心惆怅便好。

  我没见他两个多星期了。我知道他常到图书馆的地库,常出没于艺术系大楼,我就绝迹于这两度热门地方。他知道我惯常到学生的合作社午膳,我偏跑到麦当奴食店去。

  虽说是不怕涩,我还只愿默默地躲在自我的天地里承受,正如这十多年来一样,又何必一定要在那比清溪还净,比晴天更期的眸子里抖擞。

  我承认自己有多矛盾,还记得赴美前,霈紧握着我的手,不置信却又无可奈何的问我:

  “难道你远涉重洋,跨山越岭,为的只是看他一眼?悠长的岁月不能使一个人什么也没变,更何况……”

  更何况我未必找到他,也不知如何去找他。纵使找着了,又如何?我们之间没有金玉的盟誓;纵使有,又如何?像他这样的人,得着他的女孩子除了感恩,难道还能自私吗?但,当时,我还是对霈的问题认认真真的点了头,然后说一声再见。

  咬了咬下唇,别过年迈的父母,头也不回地走了。踏长云,过山岳,人海茫茫,插着美国旗的土地有多广,我的心志有多坚,就只为寻着他一见?三年时光流逝,今天,我寻着了,跟着就是躲着、避着。谁说人生不是奈何与矛盾的交织。此际此时,还能要我如何?难道还奢望他背着妻儿为我营上金屋一所?我们之间没有金玉的盟誓,纵使有,又如何?又如何?

  “刷”的一声,一辆汽车煞地停在我身旁,差点没有把沐浴在沉思中的我吓个胆碎。头一抬,触着了刚把头伸出车窗外的他。架了眼镜的,稍为显得老成,但总还算是个使人近乎难以置信的年青教授。那挺直的鼻梁承托着眼镜的重量,益发觉得笔挺、有力。醉人的笑意荡漾在嘴角唇间,衬托起清亮的嗓子,教我顿时呆住了好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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