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咪,妈咪,再讲一下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嘛。”
钟声已经重重的敲了十二下,七岁的阿曼达还不肯睡,缠着母亲说床边故事。
美丽的母亲实在拿阿曼达没办法,只好在床边坐了下来。她身上仍穿着今晚宴会的礼服,脸上的粉妆依旧无懈可击,但却遮掩不住眉眼的哀愁。她温柔地为女儿拉好被子,然后开始说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美丽的吉普赛公主……”
才刚起了头,就被阿曼达打断。“像妈咪一样漂亮吗?”她问。最好是像妈咪一样漂亮,她好喜欢好喜欢妈咪哦。
“阿曼达长大了,也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哦。”
“像妈咪一样吗?”阿曼达像娃娃一样的大眼睛,眨呀眨的。
“嗯。乖,让妈咪把故事说完,好不好?”
阿曼达温驯地点点头。
“这个吉普赛公主跟其他故事里的公主不一样喔,她既活泼又淘气,有着吉普赛民族热爱冒险的精神,”母亲继续说着故事。“白天,她会和男人一样跨骑在马背上狩猎,好威风呢。到了夜晚,她会赤裸着双足在月光下跳舞歌唱,每天都过着很快乐的日子。有一天,来了一个陌生人……”
“哇,王子出现了吗?”阿曼达叫了出来,再一次打断故事。
“宝宝……”
“喔——”阿曼达捂住嘴巴。
母亲继续说:“他是个公爵,有着黄金般的头发,和漂亮的蓝眼睛……”
“像爹地一样好看吗?”阿曼达又忍不住了。
“是的。”母亲温柔地抚顺阿曼达黑亮的长发。“像爹地一样好看。”
“他是不是爱上了吉普赛公主?就像爹地爱妈咪一样?”阿曼达已经等待不及的说出故事的结局。
“嗯,公爵最后爱上了吉普赛公主,并且把她带回城堡一起生活。”
“然后呢?”阿曼达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然后呢?母亲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一开始,沉醉在公爵浓浓的爱意中,吉普赛公主是幸福的,城堡里的一切又是如此的美好。可是,当吉普赛公主开始熟悉贵族生活后,也失去了活力与笑容,她开始思念她的族人,还有那种不受拘束的生活。
她不快乐,觉得自己就像被禁锢在笼子的金丝雀,失去飞翔的权利。她是如此的爱着公爵,却又如此的渴望自由。
母亲凝视着阿曼达酣甜的睡容,眼泪不受控制的滚落下来。
“噢,她好想飞呀。”她沙哑地说,声音有着万般不舍。“她好想挣脱这个牢笼,她好想念窗外那片蓝天呀。”说着,母亲渴望地望向窗外,不过,窗外没有蓝天,只有一片黑暗。
母亲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她俯身亲吻了阿曼达的脸,一颗泪珠滑出眼眶,落在阿曼达的脸上,冰凉的感觉令阿曼达皱了一下用。
灯熄了,没有月光的夜晚,室内陷入一片黑暗。阿曼达睡意朦胧中,似乎听见母亲这么说:
“原谅我,我的宝贝。”
而那是阿曼达最后一次听到母亲的声音。
第一章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三毛·橄榄树
“欢迎来到台湾。”
扩音器里传来机长的声音,一上飞机就闭目养神的阿曼达,终于睁开她那双缀着绿碎钻的美眸。她搬过头,从小小的窗口,俯瞰底下的风景,那是她即将落脚的城市。
十二月的台湾,微微飘着细雨,所有的景象都笼罩在一层灰蒙蒙的雾气中,像极了她的家乡伦敦。
不过,这里终究是一个陌生的国度。
呵,陌生?多么有趣的字眼呀!阿曼达的眸底映着嘲讽。在这个即将展开她新生活的城市里,“陌生”或许正是她所需要的。
飞机在停机坪上缓缓停下,旅客们忙碌地整理行李。年轻人呼友引伴的喧哗,母亲忙着帮孩子穿衣,穿着西装的男人将财经报纸塞进公事包……不管是归乡的或者是观光的,经过这一段漫长的旅程,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欢愉的,期待卸下这一身的疲惫。
只有阿曼达,她静静地坐在位置上,置若罔闻的盯着窗外,黑色的长发形成一个天然的保护帘幕,掩住了那张美丽却清冷的脸,也遮开了他人好奇的眼光。
她的行李只有腿上那只稍嫌薄弱的背包,感觉好像随时甩上背包准备去流浪天涯似的。
是的,阿曼达就是个以流浪过日子的女子,就像吉普赛人。这些年她走过了很多国家,来台湾之前是在尼泊尔,再之前是印度,再再之前是在越南,那么,越南之前,她又在哪里呢?
阿曼达突然皱起了眉头,习惯性的想燃起一根烟,然后她的手一顿,想起了现在正身处于飞机上。这些年,她的烟也抽得愈来愈凶了。阿曼达缩回手,思绪又回到了方才的问题——究竟是在哪里呢?不知怎地,她突然很执着于这个答案。
该死!
她……竟然想不起来了。
“对不起,小姐。”
一名空姐低声打断阿曼达的沉思。“该下飞机了,您是最后一位了。”
阿曼达戴上墨镜,背上那几乎没什么重量的背包。在哪里又如何呢?阿曼达失笑。其实,对她来说都是没意义的,她只不过是从这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谁又在意她到过哪、又将往何处去呢?
阿曼达在空姐们的“谢谢您的搭乘”声中走下飞机。
飞机或许将她带到了目的地,可那并不表示她的旅程结束了。阿曼达对这趟旅行作下了结论,而她,甚至还没开始呢。
经过冗长的等待,阿曼达终于走出了海关,机场大厅里满是接机或搭机的人潮,各式各样的面孔里,没有一个是她熟悉的脸孔,而她也不期待。
走出了机场,外头已不再下雨了。阿曼达抬头看了看天空,某处的一片乌云背后绽出了小小光芒。
她静静地盯着那一小片的天空。乌云和光源似乎在竞赛似的,互相推挤着,谁也不让谁,一会儿乌云占了上风,一会儿光源冒出了一点头,终于,在几次的拉锯战后,光源战胜了,它耀武扬威的扬着头,刹那间,曾经掩住这个城市风情的灰衣被抛下了,整个天空顿时亮了起来。
同时,计程车的叫容声,孩子从阿曼达身旁呼啸而过,几名穿着时髦的女孩踩着厚底鞋从另一端走来,一群黑人打扮的男孩在角落放着饶舌音乐跳舞,还有刚下了游览车吵吵闹闹的欧巴桑们。
整个城市在这光景里全活起来了。
突然,叽一声,一辆车窗上挂满凯蒂猫的计程车停在她面前。车窗拉下,一名嚼着摈榔,臂上盘踞着一条龙刺青的中年男人探出头,用着台语腔英文问道:“Hello,baby,whereyougo?”
望着这名品味相当特别的司机大哥,阿曼达终于露出了笑容,墨镜后的眸子也不再那么无动于衷。
也许,这个国家正如她父亲所说的:有趣!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阿曼达就这么毫无迟疑的坐上了这部车,根本不在乎这个看似流氓的司机是不是坏人。每个人都有过去,她也不例外。阿曼达这么认为。如果当真被载去卖了,那也是她命该如此。
“台北。”她说。阿曼达会一点点中文,那是跟留学伦敦的中国学生学的。
“OK,letitgo!
不知道是司机大哥的英文太差了,还是太幽默了,居然将“Let’tgo说成了“letitgo”?阿曼达又是一阵忍俊不住。
好吧,管他是let’sgo,还是letitgo,中国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吗?既来之,则安之。至于过去——就letitgo吧!
可是……真的有可能抛开过去的一切吗?
而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
***
阿曼达,一个来自英国的女子,远渡重洋来到台湾,不为工作也不为访东,她的目的教人玩味,正如她的背景——她是贵族后裔,父亲至今仍承袭着公爵之名,而她的母亲却是个居无定所的吉普赛女郎。
贵族爱上平民,多么老套的爱情剧码啊。
阿曼达的父亲不能兔俗的遭到家族反对,甚至一向疼爱父亲至极的曾祖母,放话要取消父亲的继承权,但父亲却搬出爵邸以示他的决心。他和母亲一起在乡间过着朴拙的生活。或许因为是爱情的滋润,从小过惯优渥生活的父亲并不以为苦。一年后,他们生下了阿曼达,一家三口过着不与人争的平凡日子,直到伦敦爵邸传来曾祖母过世的消息。
曾祖母毕竟是爱父亲的,她还是将继承权交还给父亲。于是,父亲带着她们母女一起回到伦敦。回到伦敦后,母亲的身份仍然不为家族所接受,而父亲又投入家族企业的经营,无暇顾及母亲的感受,她过得很不快乐,常常一个人独自流泪。最后,母亲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在一天夜里,她悄悄地走了,离开了她的丈夫与女儿,回去与族人过着流浪的生活。
就这样,父亲一个大男人将阿曼达扶养长大。阿曼达一天天的长大,她继承了父亲的才气与母亲的美貌,出落成一个标致的姑娘。
她有张精致小巧的脸蛋,五官自然也是漂亮的,一双深邃如爱尔兰宽阔草原的绿眸,挺直而微翘的鼻子,使她看起来拥有着孩稚的天真;她的唇不点而红,下巴很优雅却又带着倔强的味道,肌肤剔透赛雪,还有一头遗传自母亲的黑色长发,直垂腰间。
除了来自于贵族家庭所陶冶出来优越气质,阿曼达几乎长得和她母亲一个模样,而这样的美丽却成为家族的一个禁忌,因为她不纯正的血统。
虽然拥有了父亲全部的爱,但阿曼达仍然恨透了母亲的不告而别,因为她的母亲,她成了贵族社会的一个笑柄。
她永远永远都会记得在她十七岁那年,在她初次的社交舞会上,那些贵妇们躲在扇子后对她指指点点:
“天哪,这可怜的小东西是吉普赛人的小孩呢。”
“哦,听说吉普赛人会偷小孩呢。”
“哼,我看不只是偷小孩,他们的女人专偷男人的心呢。”
“可不是,瞧,普斯公爵不是被迷得团团转,最后那个没心的吉普赛女人还不是离开了他和他们的小孩。”
“我们最好也看紧自己的儿子,免得被这小狐狸给拐走了。”
接着,她们吃吃的笑了起来,看她的眼神充满鄙夷。
她们的话语一字不漏地传进阿曼达耳朵,阿曼达虽然气愤,却仍然孤傲的挺直身子。
对这些贵族而言,吉普赛女郎是一朵艳丽的“恶之花”,如浪荡的卡门、如施笃姆笔下的酒店小歌女,如……她的母亲。她或许无法选择自己的血缘,却不能抛弃自己仅有的尊严。
笑吧,尽管笑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后悔。她心中暗暗许下承诺。
她不只一次问父亲:“您恨母亲吗?”
父亲却笑笑的反问她:“你想知道自己名字的由来吗?”
原来,她的名字“阿曼达”在拉丁文中有着“值得爱的”意义,这是公爵父亲对母亲的爱恋与纵容。虽然,她的离开带给他很大的伤害,但如果让一朵艳丽的野花移植到不适合她生长的温室里,与其看她凋零枯萎,他宁愿放弃拥有,归还给属于她的大地。所以,他选择让母亲自由,一个人孤独终生。
父亲原谅了母亲,但阿曼达并没有,她对母亲的恨已经根深柢固。她努力让自己成为上流社会的淑女,不让其他家族成员有借口笑话她的出身。她成功了,年纪轻轻就被推选为慈善会的主持人,同时是每个宴会的必邀对象,她已经是上流社会的活跃分子了。但是,她却变得更不快乐,她的心变得很空虚,整个人空空荡荡的,不知为什么而笑。更绝望的是,她终究是遗传了母亲的流浪因子。
上流社会的教条就像致命的绳子勒住她的脖子,令她快喘不过气,终于,她还是步上母亲的路,离开了父亲,离开了英国。
来到台北后,阿曼达报名了T大的普通华语课程,并在一场混乱中,与顾之洁、凌凡、阮袭人这三名女人成为室友,还误打误撞地有了一份电台工作,专门介绍西洋音乐。
很快地,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阿曼达的中文也进步很快,除了无法敏捷的读写外,一般的会话已经可以运用自如。
在这段日子里,阿曼达行事低调犹如隐士,和班上其他的外国人没什么交集。她不是没交到朋友,她有三个对她很关心的室友,只是她总会刻意的与人保持距离,不让人接近,也不接近他人。尽管她有着美丽的外表,不乏追求者,但她的冷淡与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让不少人吃了闭门羹。独来独往的性子,更是让人为她取了个“冰山美人”的称号。久而久之,冰山美人的名号在T大不陉远走,几乎每个T大人都知道有她这号人物。
甚至,他们都在打赌,看哪个人能先追走她。
阿曼达根本不理会那些幼稚的游戏,她是个成熟的女人,她的经验恐怕比这些毛头小子还要丰富、精彩。虽然,她甜美的外表及不足一百六十公分的娇小个子,使她看起来像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总予人视觉上的错觉。
不过,即使如此,她的冷漠非但没让人打退堂鼓,反而视之为一种挑战。
***
一群男孩在篮球场打球,旁边围观了一大群人,而且大部分是女孩儿,她们的目光焦点也只有一个人——宋沐星。
三分清秀加上七分自负,显眼的一百八十公分的身材,无疑的,他是漂亮的,是吸引人的,是擦身而过时会忍不住想回头再看一眼的男孩。
他是宋沐星,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是男篮校队的顶尖高手。精湛的球技,潇洒的身影,漂亮的左一挑篮,利落的右一闪身,像是滑着最优雅的舞步。懒洋洋的眼神,黑豹般的敏捷,每个动作都像是电影里特别剪辑出来的精彩镜头,随着他审动的身影,整个球场都跟着沸腾起来。
瞧,他现在像风一般的从敌方身侧闪过,“刷”一声,只见他单手扣篮,又是一次漂亮的得分,在场女孩们又是尖叫又是拍手叫好。
宋沐星转过身子,他一手拂过汗湿的乱发,褐色的脸庞,有着狂放的自傲,黑眸里射出深沉逗人的光采。他毫不吝啬的对特地来替他站台的女球迷大送飞吻,自然又引来一群尖叫。
“一群疯子。”他慢跑返回防守,一面对好友纪维中说。
“Crazyforyou,man。”纪维中笑着说。
“哈。”宋沐星眼里写着嘲讽。“杀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