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旅游旺季,整座小岛上塞满了各国来的观光客,原本属于这个岛的悠闲步调,完全被外来的游客破坏殆尽。
如果要由他决定的话,像这样开帆出海,或是干脆窝在别墅里过完这十天的假期,还比较悠闲自在。
但是老太太们对于度假的定义,显然和他不同。而身为一个乖儿子、好晚辈,还有旅行社老板的身份,他都不便太过干涉她们的乐趣。
打个呵欠,享受清爽粗砺的海风吹过脸颊。
昆里岛的天空,还没有被工业污染,几只海鸟飞过天际,掠过水面,咬着肥美的战利晶扬长而去。
我……只是一棵树而已,不能陪着你飞翔。
“……我也不会飞啊……”他喃喃自语,又想起了她说的话。
她说该是时候结束了,他完全没有同样的感觉。那个星光灿烂的夜晚,他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失落的滋味。
飞来与世隔绝的昆里岛,一个多星期的假期,他总是在想着千树。南纬八度到北纬二十五度的距离,似乎没能让他的思绪远离那个太过可爱的女人。
不是第一次由女方提出分手,但是根据以往的纪录,当对方提出分手时,他的感情通常也已经进入弥留状态。从来不曾有过这样他还在迷恋着对方,女方却已经觉得厌倦的情况发生。
他长长地叹口气。这个……就叫做因果报应吧?第一次遇上让他这么心动的女人,对方却没有半点认真的意思。
也或者,这只是单纯的狩猎本能?
虽然他向千树保证过,两个人的交往不是战争,他却不能否认,自己仍然保有某些人类共通的劣根性存在。
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
他一直想着傅千树,会不会只是因为她在他最没有预料到的时候提出分手,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他?
不无可能。
无论如何,他的这些问题已经没有解答的机会。傅千树和他,已经结束。尽管有再多的遗憾,也是结束了。
一个男人,应该懂得在适当的时候退场,而一位富有盛名的情场老手,更应该在这件事情上展现君子风度,充分尊重女士的意愿。
去他的君子风度。
手机铃声响,他甩开刚刚的思绪,掏出一直压在身体下面的手机,按下通话键。
“小少爷,有事吗?”
“老板,情人节快乐。”
他抬高眉。是了,今天好像是七夕。“小少爷,你这么大手笔打国际电话给我,只是为了跟我说一声情人节快乐?我开始怀疑你其实暗恋你的老板很久了。”
“我是可怜我那个习惯了左拥右抱的色情狂老板,难得要孤伶伶地一个人过情人节,请不要乘机性骚扰自己的员工。”嘴里开着玩笑,小邵的声音听起来却有一点消沉。“行权,傻蛋不见了。”
他愣一下,坐直身体。“啊?”
经过激烈的反抗,小邵最终还是拗不过他的要求,答应接下照顾傻蛋的工作。而让小邵屈服的理由,是他说在飞完昆里岛之后,说不定会直接到非洲去,可能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回来内。把傻蛋长时间放在宠物旅馆,他实在不放心。
而且这并不是小邵第一次帮他照顾傻蛋。之前也有几次临时的突发状况,傻蛋都是交由他这位怕狗的万能经理照顾的。怕狗归怕狗,责任心强的小邵还是会尽心尽力帮他这个任性的老板收拾善后。
也所以,他一直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但是,从来不会乱跑的傻蛋不见了?这简直比竹子开花还要神奇!
“怎么回事?”
小邵叹气。“我不知道,行权。以前你出外,傻蛋都会乖乖地待在家里,不吵不闹,我只要去帮你喂它、放它出去散个步就可以了。结果前两天早上,我跟着它出去散步,结果它不知道看到什么,突然兴奋起来,汪汪叫着跑掉了。”
电话那头的声音停顿下来,他可以想像小邵脸上懊恼的表情。事情发生两天,小邵才打电话给他——他一定是走投无路了。
如果不是真的万不得已,他这个能干的经理是不会打这通电话求救的。
小邵闷闷地又继续说:“你知道我那个该死的恐狗症,傻蛋一开始叫,我就根本不敢动一下,只好眼睁睁看着它跑掉。等我追过去的时候,那个小路痴已经不知道跟着谁冲到哪里去了。”
他知道发生这种事,不能怪到小邵头上,是他自己明明知道状况,还把责任硬塞给小邵的。
是他的错。
“你贴了告示?”
“贴了。也到处去问了,没人看见那条小笨狗,因为它实在长得太普通了。”小邵叹气。“我打这通电话,是有人提醒我,来问问你有没有帮傻蛋植人宠物晶片?我可以上网站去查查,看有没有人捡到傻蛋。”
宠物晶片?他的灵光一闪,慢吞吞地弯起嘴角。这有趣了。“小邵,你帮我拨个电话给千树。”
“傅小姐?”小邵更大声地叹气。“大老板,现在不是当情圣的时候——傻蛋不见了!”
他笑。“我知道。不过傻蛋的宠物晶片,饲主名字登记的是千树,我一直忘了去做更正手续。所以如果有人捡到傻蛋,动物医院应该会通知她。”
电话那头沉默半晌,他才又涩涩地开口:“老板,我为什么觉得这里面有一种阴谋的味道?”
“有吗?小邵,这绝对是命运的安排。”他咧开嘴,心情轻快起来。“如果千树找到了傻蛋,你先别急着去帮我领回来。我自己去。”
“老板,我记得有人说过要好聚好散。”
“我已经散过了。”他挑挑眉,看着架在栏杆上的钓竿剧烈地在晃动。他的机会来了。“不过我家傻蛋显然有别的想法。”
“你家的傻蛋一点想法也没有,你只是喜欢牵拖。”小邵吁口气。“明天早上的机票对吧?我等一下就去处理,晚一点告诉你班次。”
他笑。“错了,小少爷。”
“你不回台湾?”
“我要回去。”他懒洋洋地说:“不过我今天晚上就要回到台北,没问题吧?”
※ ※ ※ ※ ※ ※ ※ ※ ※ ※
下了班,她立刻搭计程车飞奔到木栅,把傻蛋从那个美女兽医手上领回来。
“傻蛋,我们现在怎么回去?”低头看着讨好地望着她的黄狗,她无奈地问。
他们这一人一狗,已经连续被四台计程车拒载了。计程车司机一看到她要带着一条狗上车,通常第一个反应就是拒绝,然后开着车子扬长而去。
难不成,她真的要走回去吗?她那间位在松山区的小公寓距离木栅很远啊……
“傻蛋,现在怎么办?”看着一直猛摇尾巴的黄狗,她翻白眼,忍不住笑。“你别只会摇尾巴啊!笨狗!”
傻蛋“汪”地一声,努力表现出自己除了摇尾巴之外的能耐。
她蹲下来,亲热地揉揉小狗的头。“傻蛋!”
它咧开嘴,伸出长长的舌头,舔弄她的手。
脸上的笑意慢慢淡下来,她想起另一件事。“傻蛋,你那个坏主人呢?他不是说会好好照顾你吗?怎么又把你弄丢了?”
它歪头看她,老实的眼睛里似乎也透着同样的困惑。
夏行权那个笨蛋,到底在搞什么鬼?她开始认真地计划将某人大卸八块。为什么会连一只狗都照顾不好?“傻蛋,我看你跟姐姐回家好了。我们不要理你那个讨厌的主人了。”
黄狗又汪了一声,非常热中地附和她刚刚的提议。
手机铃响,又是一组陌生的号码。她皱眉。今天是什么日子?“喂?”“您好,请问是傅千树小姐吗?这里是‘云开旅行社’,敝姓邵。”
邵经理?她想起那个见过几次面的白面帅哥。Val总爱笑称他是他们旅行社的万能总管。
刚好,她正想要找该旅行社的某位导游开刀。她装出最甜美的语气:“邵经理吗?我是傅千树,请问夏导游在不在?我刚刚买了一把西瓜刀,想找他来研究研究到底好不好用。”
对方呛住,连忙清清喉咙,原本公事化的语气突然轻快起来。“傅小姐,我猜你找到傻蛋了?”
“邵经理,为什么是你在找傻蛋?夏先生人呢?”
“行权他人在昆里岛。”邵经理的声音有些含糊。“总之,傅小姐,傻蛋现在归我照顾。我前两天带它出去,不小心把它弄丢了。是我的错。”
她真希望他没有告诉她这件事,这样她就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把那个男人开膛破肚了。“对,邵经理,傻蛋在我这里,我刚刚才去兽医院把它带回来而已。”
“那个……傅小姐……”邵经理迟疑着,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她低头看一眼一直抬头望着自己的小狗,发现了解决他们眼前困境的好方法,微笑开口:“邵经理,如果你要来领回傻蛋的话,能不能麻烦你快一点?我和傻蛋困在木栅,找不到计程车愿意载我们回家。”
电话那头又顿一下,印象中斯文有礼的邵经理突然爆出笑声。“好、好,傅小姐,麻烦你把你们现在的位置告诉我,我马上开车过去。”
※ ※ ※ ※ ※ ※ ※ ※ ※ ※
然后,傻蛋再次回到了她的公寓里,虽然只预计停留一个晚上。
“行权搭晚上的班机回台湾。”自称有恐狗症的邵经理这样保证:“明天就会来把傻蛋带走。”
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那个男人愈晚回来愈好。
她还想和傻蛋多相处一点时间。
她还没有准备好再见到他。
下午的那通电话,当她听到Val这个名字,她第一个想到的,是那个总是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而不是她当初捡到的这只小笨狗。
当然,那是因为傻蛋本来就不叫做Val。经过这四个月,她几乎已经淡忘掉自己曾经帮它取过这个名字。
所以,听到Val,她想到的是夏行权,而不是傻蛋,是一件很合理的事。
但这并不能解释在那一个瞬间,当她听到Val这个名字时,突然失控的心跳。
她还是在意他的。跟他分手,只不过是一个多星期以前的事情而已。
收拾完餐具,她拿起刚刚租回来的小说,打算用二维空间里的爱情埋葬自己,不要再去思考现实生活里的一团混乱。
有人按门铃。
转过头,看向躺在地板上呼呼睡着大觉的傻蛋,她皱起眉头。
会是他吗?他也未免太不浪费时间了吧?连一个晚上都不留给她跟傻蛋。
一边低声抱怨,她拿起话筒,没好气地开口:“喂?”
对方沉默了一下,然后才迟疑地开口:“千树?”
她愣住。是游建平。“建平?”
“呃……对。千树,你睡了吗?”
“没有。建平,你怎么会来?有事吗?”
“我……”男人的声音消失,过了几秒,才又说:“千树,我可以上去吗?”
她看看时间,现在已经快十点了。
如果是别的男人,她会说不可以。这是单身女子的闺房,她还有一点常识。
但他是游建平,她爱了十年的男人。就算她强灌他春药,这个古板的男人也不会对已经分手的她有任何不轨的举动。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有危险的人,说不定是他才对。
她迟疑了。不是因为其它的原因,而是她不确定自己还想不想见到他。
”……千树,我……我只想说一句话,马上就走了。”
她叹气。“上来吧。”
过了不久,熟悉的脚步声音接近,她深吸口气,不等他按下门铃,直接打开玄关的大门。
他就在那里。
“嗨,建平。”她笑着和他打招呼,一边猜想着他上门造访的目的。
他有点尴尬地勾起嘴角,点头。“对不起,千树,这么晚来打扰你。”
一年多不见,他似乎更稳重了一点。方正的脸上那双温柔的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任何改变。
以一般的标准来说,游建平长得不错,虽然称不上是人见人爱的大帅哥,却也算是样貌端正。加上将近一百八十的身高,单就外表来说,绝对不只是及格分数而已。
更重要的,是他的个性。她很清楚记得,以前每一次约会,他永远会在约好的时间前五分钟出现;而不管她迟到或准时,他也从来没有一句埋怨。
高二那年跟男校的联谊,她一眼就相中了这个站在人群角落、不擅言词的木讷男孩。
那是一见钟情。
“交男朋友就是要交这种的,稳重可靠,以后才不会花心啊!”面对朋友们的质疑,她给的是这样的说词,不敢承认自己的审美观与众不同。
在其他人眼里,她和他,好像一直都不是那么登对;不管是个性上,或是外表上。
她是典型的都市女孩,懂得打扮、个性活泼、喜欢时髦的东西,有时候甚至被说是有点激进。而他,除了平均值以上的身高可以拿来称道,一切都很平凡,安静、木讷、观念保守。因为就读的是那种明星男校,所以跟周围的同学比起来,他连功课的表现都算不上出色。
但是,她就是喜欢他,不管他们怎么说。
对于她的主动亲近,那个男孩是全然的不知所措,只能节节败退。日子久了,两个人就好像理所当然地走在一起。
高中、大学,到进人社会工作,他们一直都在一起,是所有朋友眼中的模范情侣。十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
然后,他遇见了纪亚茹。
她到后来才发现,他当初之所以和她交往,很可能只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开口拒绝她。
她爱他,或许真的比他爱她,还要多上那么一点……多上那么许多。
真是可悲。
“刚下班吗?”她倒了一杯水给坐在沙发上显得有些局促的男人。
“啊……嗯。”他看向自己手上的公事包,似乎明白了她的推论来源,点点头,沉默下来。
“今天是情人节,你不用跟女朋友吃饭吗?”
“我……我……”他垮下肩膀。“我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
她猜也是。他从来不记得这种风花雪月的节日,所以当初才会选在那种日子跟她谈分手。
看到他紧张得不停用手转动着杯子,她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这间房子,当初还是他们一起来看的呢!他紧张个什么劲?
不过,这才是她认识的游建平。她叹气。
坐在他前面的沙发上,她没再开口,轻啜着自己杯子里的水,等他想好要怎么开口。
许久,他抬起头,眼睛笔直望着她。“千树,你见过她了?”
她点头,很清楚知道他口中的“她”指的是谁。
“我刚好在那里吃东西,看见她一个人坐在那里……”她摇摇头,故作轻松地笑。“我只是想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