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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铃响,她拉上耳机,传来的是那个已经很熟悉的醇厚男声。她感觉到一阵轻颤滑过颈背。
“今天上哪去?”带着一贯的笑意,他问。
一边继续敲着键盘,她一边轻快地反问:“这么闲?你不是应该要出外去带团赚钱吗?”
“我陷入了情网,难以自拔,根本无心工作,只好取消所有的行程,专心追求心上人。”
“可是我要工作。这几天杂志赶着出刊,下班时间要很晚。”
“没关系,我等你,等到海枯石烂我也等。”
“不用等到海枯石烂,我十点大概就可以离开公司。”她顿一下。“不过,等到那时候,大概哪里都去不成了。”
“谁说的?台北的夜生活才多采多姿咧!我们可以去酒吧喝个小酒,电影院看个午夜场,然后……”他暖昧地截断话尾。
“然后?”她笑。
“然后我就任凭你处置了。”
“不要。”
“不要?”
“不要。”她郑重向他保证他没听错。
他叹气。“果然,我就知道事情没这么容易。我哪里做错了?送花不够环保?你不喜欢花?e—mail写得不够勤快?还是,我应该亲自把每一束花送到你手上?”
跟这些无关。这一个星期,她每天都会在不特定的时间收到不同的花束;美丽的花束,配合上精心挑选的小卡片,利用花语进行的爱情攻势,已经让整个编辑部的女性陷入疯狂。更令人讶异的,是他总会算好花束送到的时间,立刻来电问候,证明他整个动作都是经过特意安排,而不是跟花店订完花就算了。
别说比她年轻的Alice或乔乔,连老早心有所属的周姐,都忍不住为这样的阵仗动心。
“果然不愧是世界级的花花公子。”看到今天送到的大把郁金香花束,周美媛只能红着眼睛叹气。“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连茱莉亚那种国际名模都没有办法抗拒这个男人了。”
如果他选择的对象是办公室里其他任何一个人,他早就已经高奏凯旋。
他很用心。她很感动。但是,这只是一场游戏。
“你知道不是这样的。花很漂亮,你没有做错什么,我只是不想去你刚刚说的那些地方。”他刚刚说的那些,她都知道。台北的夜生活有多绚烂,她说不定比他还清楚,只不过她已经对这些厌倦了。
“那么,小姐想要去哪?”
她皱起眉头,看着荧幕上那个怪怪的句子,按下删除键。”我想看傻蛋。”
“傻蛋?没问题。”
“然后我想带着傻蛋去找一间餐厅吃饭。我想吃鱼子酱。”
“啊?”
“好啦,亲爱的Val,我们十点见。我很期待你的安排。”说完,她勾起恶作剧得逞的笑,愉快地按下断话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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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然不会以为夏行权会随便找间宠物餐厅敷衍了事。不管是不是带了一个小电灯泡,这是他们第一次在正式的餐厅吃饭,而他是个世界级的花花公子。
但是小西华?而且在这种时间?
穿着制服的侍者面带微笑,将他们用完的餐具一一撤下,似乎完全没注意到趴在两人脚边跟着侍者动作转动小脑袋的杂种黄狗。
两个小时下来,餐厅里所有的服务人员都是一样的态度,要不是在进入餐厅以前,有几个路过行人投来的好奇目光,她几乎要以为傻蛋是一只只存在她幻想中的狗,别人根本看不见。
这种高级饭店,应该是严格禁止宠物人内的,更别说现在早已过了正常的营业时间,他们却能够若无其事地直接走进门、坐上座位点餐,完全没有听到任何人提出抗议。
她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
“你今晚很安静。”他端着酒杯,歪头看向她。穿着休闲黑西装的他,依旧英俊得教人屏息。
“我很惊讶。”她坦白告诉他:“我以为台湾没有贵族。”
他笑。“厨师有把柄在我手上,所以他们只好特别优待我,放傻蛋进来。”
傻蛋跟着汪了一声,似乎在附和主人的说法。
她比较相信他认识饭店的经理,但这不关她的事。她想见傻蛋,想找一间法国餐厅吃饭,他都帮她办到了。
拿起餐巾擦拭嘴角,她露出狡狯的微笑。“我猜这一餐是你请客?”
他抬高一道眉。“咦?我以为你会坚持自己付账呢!新时代的台湾职业女性不都是这样吗?Go Dutch。”
”我很乐意付自己的账。”她状似遗憾地补上一句:“不过如果我们以后都是要到这种地方用餐,我恐怕要好久才能跟你出来一趟。你知道,编辑的薪水就那么一点而已。”
“那可不成。”他咧嘴笑。“这次还是我付好了,以免让你找到借口不答应我的约会。”
她只是甜甜地笑,狐狸般的眼睛闪着光,没有多说话。
叫来侍者结账,两人并肩走出位于信义和敦南路口附近的饭店,后面跟着尾巴不停晃动的小黄狗。才停下脚步,泊车人员已经将他那台墨绿色的Lamboghini开到跟前。
“你先请。”
抱起热情地舔着她的傻蛋,她弯腰钻进车子里,他则是绕到另外一边坐上驾驶座。“然后呢?”
她按住兴奋过度的傻蛋,思考一下。“接下来呢,我想去阳明山上看夜景。”
“没问题。”
时间接近午夜,台北市的车流稍见缓和。隔着车窗,万家灯火之外,连喧嚣的马路似乎都变得沉默。
兴奋了一整晚的小狗终于慢慢感到疲倦,在她的怀里打起瞌睡。
车厢里的空气跟着安静下来,除了两个人的呼吸,就剩下在睡梦边缘挣扎的傻蛋偶尔发出的低鸣。
“谢谢你今晚的招待。”
他的嘴角又弯了起来。“这么客气?”
“这是为了下次铺路。”她向他保证:“我只是害怕得罪金主。”
他轻笑,在胸腔共鸣的笑声形成一种恼人的频率,让她的心跳不自觉地加速。
她弯起嘴角,看向前方车窗不断往后逝去的夜景,轻快地继续说:“说真的,下次别挑这么贵的地方吧。我不喜欢你这样破费。”
“我不在意。”
“我在意。”她把话挑明了讲:“而如果我们要进行一段愉快的交往,那么我希望你能停止一些太过奢华的行为,那让我很不自在。”
“你不喜欢?”
“第一次很喜欢。但是有些事情,次数多了,就没有新鲜感,你应该知道。” ”
“好。”他答应得很爽快。
他总是说好的。她发现。这或许是他宠溺女伴的方法,大方地顺从她们每一个愿望,完全依照她们的游戏规则行事,没有半点异议。
对他来说,这些或许只是游戏的一部分,但是却很有用。
毕竟谁能拒绝一个这么听话又慷慨的情人呢?
她将目光移向他的侧脸。窗外飞掠而过的城市光影在英挺的五官投下不同的层次,专注驾驶的男人脸上多了一分少见的认真,为已经太过吸引人的容貌更添一种让人移不开目光的神采。
似乎察觉到视线,男人懒洋洋地勾起一抹笑,没有多说话。
她跟着挑眉笑,将视线转回到前方的无尽长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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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山、中正纪念堂、猫空、淡水渔人码头、九份、基隆夜市、动物园、福隆海水浴场。”他靠在办公椅上,喃喃数着这一个月来的约会地点。
“老板,你最近改走学生旅游路线吗?”听完他说的地方,小邵也不抬头,直接下了这样的评论。“这么清纯?”
“这是千树的要求。”他叹气。“我也觉得自己已经老到不适合这么清纯的郊游约会了。”
“傅小姐?”小邵顿一下,用笔划掉刚刚写错的项目,然后抬起头,声音里带着些讶异,似乎发现了什么。“行权,你还没手到擒来吗?已经一个多月了。”
他投给下属一个叹息的笑容,无言以对。他也想问自己同样的问题——他还没手到擒来吗?
她早就认可了两个人的交往关系,如果工作进度许可,也从来不会拒绝他的约会,但是他总觉得两个人的相处更像是朋友,而不是情侣。
她从来不向他撒娇,也不会特意要求什么。
最重要一个证据——交往了一个多月,他连一个最基本的吻,都没有讨到。
总是话题不对、总是气氛不对,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找不到正确的时机,可以让两个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和千树的交往很愉快,她很聪明、反应敏锐、谈起一些问题来很有自己的想法见地,却从来不会流于咄咄逼人,是一个很好的女伴。但这不是他熟悉的恋爱模式。
他甚至不觉得自己在恋爱。
恋爱,应该是更性感一点的关系。
当然,他想要她。千树是一个美女,利落明快的都会女性,充满自信的魅力,举手投足尽是风情;更别说那双狐媚的大眼,诱人至极。他想要她,想得都痛了。
相对地,她却没有任何关于性的暗示,连一点想要亲近他的意图都没有。
交往过这么多对象,他很清楚知道,女性在什么时候会准备好,允许他做出更亲昵的举动。
但是从一开始,千树就没有真正把他当成男人看过。他甚至不明白她当初为什么会突然答应跟他交往。
他知道她会看他,用一种很客观超然的目光盯着看,仿佛他是她们杂志上面的模特儿,而她是以一个编辑的身份,在检视这个模特儿呈现出来的画面表现,不掺杂任何私人感情。
在这种情况下,他很难去做什么。
更糟糕的是,他今天早上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和千树在星夜覆盖的沙滩上激烈地做爱。一觉醒来,美梦幻灭,他觉得非常空虚。
见鬼了,他从青春期以后就没做过春梦了。
“真的还没得手?我真是愈来愈欣赏那位傅小姐了。”从惊讶状态中回复,小邵立刻哈哈大笑,毫不容情地取笑他:’行权,这样下去,你那块招牌真的要换一换了。你得想想办法才好。”
他勉强拉起苦笑。是啊,他得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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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水池畔的女人望着荷花池里盛开的水莲,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远处,在追逐蝴蝶的小黄狗跑累了,趴在草地上伸出舌头散热。
六月天,梅雨季节没有真正出现过,已经离开。天空是一片湛蓝,一种美好到近乎不其实的蓝色。
“想什么?”男人的双手环上她的腰,顺着曲线轻轻地往返摩挲。温暖的吹息滑过耳际,带来一阵轻微的酥麻感。
她深呼吸,吸进他身上愈来愈熟悉的气息。
他在引诱她。用各种微妙的方式,在适当的时机,技巧性对她发出诱惑的讯息。
这似乎是很自然的。毕竟,他从来没有掩饰过他的意图——他们要进行的是一段很“愉快”的交往,不牵涉任何地久天长的承诺。
既然如此,他们的交往就没有在其它方面深入的必要。因为分手是非常可预见的结局,他们不需要太过了解彼此、分享相互的生活、试图在对方的生命里留下深刻的痕迹。
唯一剩下的,就只有性的愉悦而已。
她并不排斥这样的状况。原因,或许是因为对象是他的缘故。
不排斥,但也觉得还没有必要。
跟他发生关系以后,事情会有所改变吧?她不想改变现在的状况,所以能拖多久是多久。
往后偎进男人厚实的胸膛,感觉他平稳的心跳,看向又跳起来朝着池里的水鸟汪汪叫的傻蛋,她愉快地笑。“我好久没来这里了,这里的鸭子还是就这几只。”
“鸭子?”他似乎有些茫然。
“那边啊。”她指给他看。“有没有看到?有白色的,还有两只棕绿色的。”
“棕绿色的?那是水雁吧?”
“看起来就是鸭子。”看着在荷叶间划水的鸭子,早该褪色的画面突然在脑海浮现,她的眼眶变得湿润。
她在做什么呢?和一个几乎是完全陌生的男人,在熟悉的地点,缅怀已经不可能挽回的过去?
她算什么独立自主的新女性?她对自己生气。连最简单的放下都做不到?
“怎么了?”似乎察觉到她情绪的变化,他低声问。
摇摇头,伸手覆住他环抱着自己的手臂,清楚地感觉到上面肌肉的纹理。他有一双非常漂亮的大手,属于男性的手,阳刚而且性感。她的手覆盖在上面,形成一幅非常煽情的画面。黑与白、刚与柔、男与女。
她想要他。
背后的男性身躯开始绷紧发热,她知道他明白了。
游戏时间结束。
闭上眼睛,她放软身躯,更紧偎人他的炙热,弯起嘴角,故意压低声音沙哑地问:“YourPlaceOrmine?”
第四章
他觉得有点意外,对于她昨天突然决定给他的“礼物”。
当然不是抱怨,那是一个很愉快的夜晚……更正,一个下午和一整个夜晚。
但是就像平常一样,他猜不透她的脑袋里究竟转着什么念头。为什么答应和他交往?为什么突然愿意和他上床?问了她,她也只是半真半假地打着太极耍着花枪,没有半句正经。
他低声笑。从十三岁第一次交女朋友开始,他是第一次碰上这么有趣的女人,一想到不久之后可能要跟她分手,他几乎要觉得舍不得。
但是天下势合久必分。他不觉得他和千树可以避开这样的结局。
只不过……难免觉得可惜。
“行权。”没有察觉到男主角正坐在位子上发愣,小邵一如往常地一边工作,一边说着他想说的话:“夏天要到了,夏太太八月想去昆里岛,问你要不要出团?”
夏太太,指的是他那位今年已经六十有八的母亲大人。
出身世家,邱月梧女士二十岁在商业联姻的安排下嫁人金融业龙头的夏家,育有二子三女。长子和三女现在家族企业中骨肉相残,和另外几位庶出的异母兄弟争夺第二代接班位置。长女投身学界,在某国立大学担任教职。二女已经嫁作人妇,对象是夏家企业里的一名高级主管,年初的时候听说正在吵分居。
至于他这个不成材的么子,虽然最得母亲宠爱,却是从来胸无大志,拿了父亲给的创业基金,出来自己开了一间小旅行社,说是老老实实做小生意糊口,其实玩票的性质比较高。反正他手边还有其它的投资,饿不死。开这间旅行社,只是满足自己的流浪癖,顺便堵住家里人的嘴,免得别人说他不务正业。遇上小邵,是他运气好。
“夏太太最近很喜欢跑昆里岛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