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顿一下,似乎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问题,然后才开口:“你愿意让我上去吗?”
她皱起眉头。哪一个神智正常的单身女人会让一个陌生男人在这种时间进自己的公寓? “对不起,时间不早了。”
男人低声笑,声音透过对讲机的话筒,有一种奇妙的感染力,她发现自己的嘴角也跟着弯了起来。
“好吧,我想我不应该打扰女士的休息时间。请问你明天有空吗?我们可以约到一个外面的场所,我可以带一些照片过去,证明我说的事情。”
她迟疑一下,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答应这个莫名其妙的邀约。去了,万一他真的是Val的主人,那么她这一个多月来的新伙伴就又要离开了。
她可以拒绝他,反正她会好好照顾Val。
“小姐,那是我的狗。我找了它很久。”男人似乎察觉到她的挣扎,温声补上这句话。
她叹气,放弃了刚刚的念头。
“好吧。”
※ ※ ※ ※ ※ ※ ※ ※ ※ ※
坐在约定的小公园座椅上,她第一百次抗拒心里那股想要抱起狗,就地潜逃的冲动。
“Val,你那个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啊?”她无聊地向在草地上打滚的小狗喊话:“你在外面流浪了多久?一个月?两个月?他到现在才来找你,不觉得有点没诚意吗?”她刻意不去想那个人最后说的那句话。
“汪!”
“而且你这么乖,他怎么会让你跑出来的?你明明不是会乱跑的小狗啊。”她愈想愈觉得不对。“他一定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主人,把你丢掉了,然后过一阵子良心不安,才又想把你找回去。”因为心情不太好,她努力把那个要抢走Val的男人想成大坏蛋。
”对不起,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带着笑意的醇厚嗓音从头顶传来。“因为我前几个月不在内地,有人发我的脾气,才故意把它丢掉的。虽然我也有错,但是害傻蛋变成流浪狗的元凶并不是我。”
不用抬头,她已经知道这是Val的主人。“我希望你跟那个人已经没有关系了。这种迁怒到动物身上的家伙,根本应该被拖出去枪毙。”她没好气地回答。
“喔,我已经和犯人恳谈过了,不会再有麻烦。”男人漫不经心地回答。“你在哪里捡到傻蛋的?”
“捷运站。”
男人哈哈笑。“捷运站?”
她很不爽。“有什么好笑的?”
“我以为那位小姐把傻蛋丢到其它县市去子。我这几个月一直东奔西跑,结果她只是随便把它丢在捷运站就算了?”
“说不定她真的把它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男人的声音带者浓浓的笑意。“你刚刚自己不也说了吗?傻蛋是一只不会乱跑的狗,如果它被丢掉了,一定会留在原来被丢弃的地方不动,等人把它带回去。所以她根本没有花多少力气,就是随便找个捷运站丢下它,然后骗我说把它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她稍微改善了对这个男人的评价——为了找Val,他似乎真的颇花费过一番力气。“你还没有证明你是Val的主人。”
“Val?”男人的声音有些古怪,似乎对这个名字有点意见。
“你说的傻蛋。”她还是不看他,伸手指向在草地上东嗅嗅西跑跑的小狗。“我帮它取的名字。”
沉默几秒,他才又开口:“真是……有趣的名字。”
哪里有趣了?她忍住反唇相稽的冲动。“先生,你说要带来的照片呢?”
“我叫夏行权,你可以叫我Val。”男人低声笑。“你真的不是在开我玩笑?”
她忍不住抬头,想要瞪他一眼,却看见一张英俊的脸。
方正的轮廓上刻着味道浓厚的五官。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张带笑的慵懒嘴唇上面带着淡淡的青髭,非但不显脏,反而更加凸显出他浑身散发的强烈阳刚气息,下颇中央有一道酒窝一样的小沟槽。
带着几分粗犷的英俊样貌,加上高大结实的身材,一双比例完美的长腿,整体而言,这个大概三十出头的帅哥确实是极晶中的极品,让人完全联想不到近来流行的中性俊美等等形容词。
她认识的几个摄影师看到他,一定会想尽办法骗他进镜头。
这种男人不是会让小女生看了心花朵朵开的偶像型帅哥,不过有一点年纪的职场女性绝对无法抗拒这种风流男人。
很可惜,前面那个说法,不适用在她的身上。
在时尚圈混了几年,什么好看的脸孔她没见过了?这位夏先生尽管是近来难得一见的有型帅哥,比起几个当红模特儿恐怕也是不遑多让,但男人不是光靠一张脸就可以的。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衣着倒是为他加了不少分数。象牙色的针织衫配上土黄色的休闲长裤,脚上踏着搭配的同色休闲麂皮鞋,看起来状似不起跟,简单的剪裁、温柔舒适的用色搭配,却充满了大地的味道,很适合这个季节。
会穿衣服的男人不多,过了三十岁,懂得让衣服衬托出自我风格的男人更是稀有动物。
“小姐?”
她觉得耳朵有点热,知道自己职业病又犯了。看到好看的人,就急着将人家晶头论足一番,完全忘了事有先后。“你真的叫Val?”
他微笑。“好巧,对吧?”
巧的不只是这样,她总觉得“夏”这个姓氏有点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我叫傅千树。”她客套地告知对方自己的姓名,故意不把名片拿出来。“夏先生,你说的照片呢?”
男人扬扬一直拿在手上的牛皮纸袋。“这里。”
她接过他递过来的资料袋,抽出里面的照片。真的是Val……不,应该叫它“傻蛋”。
从肥肥短短的小狗,到现在老实的成犬模样,每一个阶段,都有照片可以为证。那张像是带笑的滑稽脸孔,从来没有改变过,她连想要挑毛病都没有机会。
确实,狗是他的。她的心情低落下来。
“……你确定你那个女朋友不会再把Val……呃,傻蛋,丢到街上当流浪狗?你要知道,这次被我捡回来是它运气好,否则以它那个呆呆的个性,不是被捕狗队抓走,就是被送进香肉店,我可不希望把那只小狗再次推落火坑。”
“我记得我刚刚没有提到傻蛋是被我‘女朋友’给放走的喔。”男人抬高一道眉毛,微笑提问:“小姐,你的结论是从哪里来的?”
想也知道,会做出这种蠢事的,多半就是女朋友,否则一般人哪里会无聊到拿别人的宠物作为报复的手段?
但是她心情不好,不想跟他耍花枪。“我不在乎傻蛋是被谁丢掉的,我只想知道以后不会发生同样的事,否则我不会把它还给你。”
他干脆地点头。“这件事是我不对,以后不会再发生。”
“口说无凭。”
他摇头笑。“我已经和那位小姐分手,这样的状况不会再发生。”
她叹气,知道自己没有理由再刁难他了。狗是他的,就应该物归原主。
“傻蛋!”
听到呼唤,小黄狗放下挖到一半的土坑,摇着尾巴跑回来。
老天爷,它真的叫傻蛋。
小狗跑到两个人身边,像是这才发现旧主人的存在,兴奋地对着男人汪汪直叫。
男人蹲下,捧着小狗脸颊两侧用力揉,醇厚的声音充满无奈的笑意。“你这个笨蛋,呆在捷运站干嘛?等人把你领回去?自己就不会回家吗?亏你老爹还是做旅行社的,竟然养出这种路痴儿子,丢不丢脸啊?傻蛋!”
小狗汪汪叫,伸出舌头亲热地舔弄男人的脸,完全不知反省。
看到别人团圆,她觉得有点落寞。
当了她一个月宠物的小狗找回主人,她又要回去过那种一个人的生活了。
“傻蛋,过来姐姐这边。”
听到她的声音,小狗马上挣脱了男主人的怀抱,跑向站在一旁的她。
她努力压下得意的笑容。这个乖孩子,不枉她这个月的照顾。
伸手摸摸小狗的头,她轻轻地说:“嘿,傻蛋,要回家喽,不要再被坏心的阿姨赶出来了。如果爸爸欺负傻蛋,记得要来找姐姐喔。”
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小狗应和似的汪了一声,脸上依旧挂着一贯的傻笑。
她依依不舍地再拍拍它的头,抬头望向狗主人,看见他一脸愉快的笑。她只觉得一肚子酸气。
“好好照顾它。”
“我会的。这是我的名片,有空可以约个时间来看傻蛋。”
她伸手接过薄薄的名片,随便瞥了一眼,没有太大兴趣,顺手塞进口袋,然后吸口气,向站在原地的一人一狗挥手道别,不想让他看出自己低落的心情,转身就往回家的路上前进。
一步一步,脚步从沉重转成坚决。她努力克制回头的冲动。
留恋不能改变什么。不回头看,她才有勇气继续往前进。
吁出一直郁积在胸口的情绪,抬起头,却看到熟悉的公寓。不知不觉间,她已经走回到家门口。
就这样,一切都回复成一个月前的原状。她还是原来的傅千树,生活还是一样,下星期一要写的稿子就是那些,该缴的账单还是得照时间去缴,唯一的差别,只不过是公寓里少了一只小笨狗跟她作伴。
多少免不了难过,但,总是可以撑过去的。她这样告诉自己。
摇摇头,她摸出钥匙,打开红色的公寓铁门。
……话说回来,她是不是忘了告诉那位夏先生什么事情?
第二章
“她把傻蛋阉掉了?”小邵抬起头,一脸惊讶地问。
他笑。“可怜的傻蛋,我还在想,它走丢了这么久,应该会有不少问题。带回家一看,干干净净的,体重还比之前重了一公斤,没有一点问题。本来很庆幸这小子碰上了好心人,结果仔细一看,原来傻蛋已经被送去医院当了太监。”
小邵抓抓头,又闷回去整理他的表格。“唉,狗平安回来就好。我猜那个小姐没有恶意,捡了这种没有繁殖价值的流浪狗回家,送去结扎也很正常……行权,反正你也没有想让傻蛋生小狗的计划,我看就算了吧。人家好歹也帮你照顾了傻蛋一阵子。”
按下滑鼠,完成网路下单的动作,一边露出整齐的白牙。“咦?小少爷,我有说过我想干嘛吗?你干嘛这么紧张?”
小邵瞥他一眼,耸肩。“直觉。你还要我说什么,大老板?那位小姐一定长得不错,否则你不会对人家念念不忘。而且反正老板你碰上的女人通常都是美女,真不知道是什么鬼桃花运,光是这一点,我就要替整个台湾的男人感到不值,你根本是为了破坏婚姻市场平衡出生的混蛋。”
他脸上的笑容更亮,眼睛还是盯着手边的报表资料。“小邵,我真是受宠若惊啊,能承蒙你这样抬举。”
“是啊是啊,老板,你要不要来看看下个月要出的团?挑个你喜欢的地方,赶快出外去泡外国妹妹,不要在这里破坏自己民族的姻缘,内政部说不定会颁一张奖状给你,感谢你对国人结婚率成长做出贡献。”
他低声笑,没有回应。
旅行社的办公室并不算大,大概只有十五坪大小。除了以水墨屏风隔开,用来当成办公区域的部分外,有一大半的空间都是接待客户用的沙发桌椅。米白色的沙发配上藤制的茶几,墙上挂着梵谷的仿制画,东西风混杂的风格,和旅行社主要往欧日为主的出团地点相互映照。
两个人坐在自己的位子,低头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在空气中往来跳跃的唇枪舌战,一点也不妨碍手边的工作速度。“对了,上次答应汤尼的事,你还记得吧?”小邵翻开行事历,用笔划掉刚刚解决的工作。“刚刚他手下的编辑小姐打电话来,说要约时间访问。”
他打呵欠,用笔勾出刚刚发现到的问题。“不是说你去吗?”人称“小少爷”的小邵是这间小旅行社最重要的员工,职称是业务经理,真实的身份是打杂员。上自广告行销跟外国的饭店打交道敲房间档期、下至打字整理档案清洁打扫,统统是他一手包办。
身为出资的老板,他曾经问过小邵要不要多请几个助手,但是怪人小邵坚持他不喜欢和太多人共事,如果老板大人嫌钱大多没地方花,不如帮他加薪。
几年下来,小邵确实也把整间旅行社经营得有声有色,即使在这种旅游业景气谷底的时期,每个月还是可以按照计划固定出团,几乎被同业视为另一个台湾奇迹。
所以,这间走精致旅游路线的小旅行社,除了三个约聘的导游,唯二固定的成员,就只有他和小邵。再加上他偶尔会以导游的身份跟着出团,整间旅行社其实主要是这个今年刚满三十岁的年轻人在照料。
六、七年下来,他已经从一开始的惊异,到后来的见怪不怪。
这间旅行社与其说是他这个出钱老板的公司,不如说是小邵重要的孩子。
至于他跟小邵的关系,又是另外一个故事。
“我去个鬼啦!”小邵老实不客气地回嘴:“人家是要做旅游单元,我这个家门没踏出过一步的家伙,去搅和什么?你自己答应汤尼的,自己去解决!”
“小少爷。”他哈哈大笑。“你这个旅行社的王牌经理说没出过外,没有人会相信啦!光靠一张嘴就骗死所有人,什么京都的樱花、冰岛的极光、圣母院的晨曦,连我这个一年到头绕着地球跑的老板,都不相信你只是照着旅游书跟饭店解说手册吹牛皮的,照样被你唬得一愣一愣。”
“是啊是啊。”小邵翻个白眼。“总之呢,大老板,我帮你约这个星期五,地点就在这里,你记得人要出现。还有人家说要拍照,别忘了穿得像老板一点,你可是我们旅行社的招牌,千万别砸了。”
“小邵,你不觉得你的要求很矛盾吗?”他咧开嘴笑。“到底是要我穿得像个老板呢?还是像个招牌牛郎?”
“我以为这中间是没有差别的,老板。”年轻男人叹气。”我们社长大人平常不就是把自己当成牛郎在打扮吗?”
他不抬头,伸手抓起刚刚揉掉的废纸团,凭直觉往熟悉的方向扔去。“喂!君子动口不动手!”
正中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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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树!你总算回来了!”
才踏进办公室,就听见总编辑凄厉地呼唤她的名字,仿佛她刚刚从亚马逊流域历经九死一生归来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