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敢。停下车子,他闭上眼睛,头往后靠向椅背,重重叹气。重点就在这里——他不敢。
千树、千树……他该拿这个小女人怎么办好?更正确地问,他应该拿自己怎么办好?
他刚刚的顾虑,有一大半都是借口。他很清楚,活到三十四岁,交往过这么多的女性,他知道自己对千树的感情,确实是不一样的。这段感情,不可能是错觉。
但是他的胆怯啊……生平第一次,他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有恐惧去面对的事情。
他真的要为了这一棵美好的树,放弃他们说的那一整片虚幻森林?
※ ※ ※ ※ ※ ※ ※ ※ ※ ※
很久没有一个人独处了,她反而觉得有些不适应。原本就不是设计来给单身者居住的公寓,突然之间,显得太过空旷,连呼吸都会产生回音。
哄完傻蛋入睡,她躺在单人床上,听着窗外的夜雨打着玻璃,辗转无法成眠。
说是很久,其实也不过半个月……十七天。
Val重新回到她的身边,真正进入她的生活里,只有短短十几天的时间,但感觉上,却好像已经过了一辈子那么久。
他的呼吸、他的笑声、低沉的嗓音倾诉醉人的情话,充斥整个空间,占满她的思绪。
她深深陷在他细细布下的情网里,再也无法自拔。
早就知道,他是一个太容易让人爱上的男人,却没有想到自己会沦陷得这么快、这么深。十七天。
他说他爱她。
她相信他。菲尔,夏不需要用这么公式而廉价的谎言,骗取任何一个女人的感情。
但是一个花花公子的爱情,能持续多久呢?
她不知道,不想知道。她甚至不愿意去思考这个问题。然而这个问号,却像挥之不去的鬼魅,一整晚紧紧纠缠着她,不肯让她喘息。
午夜十二点的钟响。魔法必须消失的时刻,灰姑娘的马车变回碎裂的南瓜。
她已经躺上床一个多小时了,还是找不到半点睡意。
翻个白眼,暂时放弃了去跟周公约会的计划,爬下床,走进客厅,打开电视浏览频道。
运气好的话,她可以找到一部够烂的电影,帮助她一夜好睡。
心不在焉地看着荧幕上晃动的画面,她听见电铃声响。
这个时间?只有一个可能。
“喂?”
“早安。”是他。
“早安?”她笑。“现在是十二点,夜正深呢!”
“你确定现在才十二点?我觉得不止了呀!”他似真似假地叹气:“你时钟里的电池还有电吗?”
“我的时钟很正常。”她向他保证:“现在真的是十二点。”
他笑,柔声要求:“让我上去吧。”
按下对讲机上的按键,她打开公寓的铁门。
几分钟不到的时间,他已经来到三楼的门口。一边深呼吸,平稳心跳,他对她露出熟悉的笑容。
她报以微笑,直觉眼前的男人似乎不太一样。
透过话筒里的声音里听不出来,真正看到本人,才发现今晚的他身上隐隐透着一股诡异的气氛,从那个太过僵硬的站姿,还有脸上那抹有点紧绷的微笑。
惊醒过来的傻蛋摇着尾巴,跑到门口迎接男主人。他蹲下,心不在焉地拍拍小狗的头,眼神闪烁。
如果换做另一个人,她会把他的举止解释成“紧张”,但他是Val。她微微皱眉,不太能将这种形容词和这个男人联想在一起。
她认识的夏行权,是从来不紧张的。
“Val?”
男人站直身躯,拉起一抹笑。“你记得下午我说过,关于结业式的礼物那回事吗?”
她点头,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在这个时间专程跑来找她谈这件事。
他叹气,笑着招认:“其实,那不是我计划好的结束方式。”
她看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只盒子,先打开其中一个。里面是另一把钥匙。
“这个,是你上次问的,大门的钥匙。”
听着他的解释,她的眼睛却没有办法离开他手上另一只还没有打开的盒子,心跳突然开始加速,一股强烈的预感在她的脑中发出激狂的尖叫。
男人咬咬牙,用力呼吸,突然单膝跪下。
“行权!”
他抬起头,微笑,刚刚表情里所有的不安痕迹顿时消失无踪,仿佛只是她的错觉。“千树,嫁给我吧。”
她愣愣望着他,不太确定自己刚刚听到了什么。
他在向她求婚?
她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感觉。难道她刚刚不小心睡着了,现在是在做梦吗?偷偷咬了嘴唇一下,迅速刺入神经的痛楚才让她相信——他真的在向她求婚。
他在向她求婚!她……应该尖叫、应该大笑、应该抱着他疯狂地哭泣。这个可恶到太过可爱的男人,他真的爱她。
他真的爱她。眼泪冰冷地盈眶,身体像是被定住一样,动也不能动,连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千树?”然后,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她听见自己说:“对不起。”他沉默下来,皱起眉头。“对不起?”
看着他,她麻木地开口:“……意思是,我不嫁给你。”
挚爱的微笑消失,男人的表情瞬间转成死白。
泣:文中所引诗作,是英国女诗人ElizabethBarrettBrowing所为的十四行诗。全诗中译如下:
我有多爱你?请听我细数。
我爱你,直到魂魄所能触及的极致悠远,
就像在黑暗中,探索上帝和思典的极限。
我爱你,是每天最基本的需求,以日以夜。
我的爱情奔放,像人们追求自身的权利。
我的爱情真诚,像人们摒弃虚华的赞扬。
我爱你,激切如旧时的衷伤,虔敬如童稚的信仰。
我爱你,用一种似乎已随着古老信仰幻灭的爱情。
我爱你,以此生所有的呼吸、欢笑与泪水——而若上帝思允,死后我将爱你更逾生时。
第九章
“你疯了!”听到她的回答,周美媛发出尖叫:“傅千树!你是这阵子情绪压力太大,精神失常还是怎样?一个男人——而且还是那个每个正常女人都想要的黄金单身汉菲尔,夏跟你求婚……你竟然跟他说对不起?我怎么会有你这种笨蛋当手下?实在是太丢脸了!”
星期五的夜晚,仁爱路巷弄里的小酒吧生意兴隆,微醺的空气里飘着轻快的BossaNova。来到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三四十岁的单身都市人,在周末开始的第一个夜晚,到小酒吧里来,或和朋友聊天小酌,或是独处沉淀,将自己从一整个星期的工作状态中解放出来。
距离那一天,已经经过一个多星期。他消失了。
原本总是会在下班时间出现,接她回家的男人突然不再出现,起了疑心的周美媛终于在今天逮到机会,拖着她来到这间小酒吧里。逼问许久,才终于从她的口中得知那一晚的经过。
她拒绝了他的求婚。
“周姐,他不是真心那样说的。”她叹气。“你没有看到他那天晚上的表情,简直像是被绑上祭坛献祭的处女,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就差一点没发抖了。实在是太惨,惨到我都不忍心答应他。”
周美媛翻白眼。“我的老天,你不会要跟我说,你是为他好吧?”
“当然不是。”她扮个鬼脸。“我只是有我的自尊,不希望他为我牺牲太多,特别是在这种事情上。”
“这什么年代了?又没有人拿枪逼他要对你负责㈠也既然说出口,就表示他心甘情愿啊!你管他牺不牺牲?要真的觉得牺牲,他也不会准备那个戒指了……噢,老天!”年长的女人抓耙那头红发,似乎这才想到这一点,大声哀号:“菲尔·夏准备的求婚戒指……那一定很贵,说不定是TiffanY的——不!一定是!而且克拉数绝对小不了!这么值钱的东西,我光是想到就觉得肉痛……一般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拒绝他的求婚才对……傅千树I我真希望把你的脑袋剖开来,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
“脑浆?”她好心地提供苦恼的上司可能的答案。
“浆糊!”周美媛嗤之以鼻。“你的脑袋里根本没有脑浆,装的只是浆糊!我竟然还以为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怎么老是做些蠢事?”
她无聊地转动杯子。“周姐,他一定会后悔的。你不要忘了,他是菲尔·夏——那个恶名昭彰的花花公子,根本不是结婚型的男人。他有他的选择、他的原则,我不希望他因为一时冲动,作了这个决定,以后再来后悔,,”
“原则?”周美媛瞪着她。“那算什么原则?整天在外面拈花惹草,三十几岁了,连一个好女人都留不住?这种原则,不要也罢!”
“周姐……”她无奈地笑。“不管你怎么说,那就是他。如果改变了,他也不是那个菲尔·夏了。”
周美媛不理她,继续往下说:“而且你怎么知道那是一时冲动?他连戒指都准备了,而且你也说他紧张得像是要上死刑台了,却还是向你开了口,求这个婚。都三十几岁的男人了,我不相信他连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认识才多久?五个月。”她挑眉。“他有多了解我?我有多了解他?突然说要求婚,当然是一时冲动。”
“五个月还不够久?那要多久才算久?”周美媛干涩地勾起嘴角,似笑非笑地斜睨她。“一年?两年?三年?还是跟你那个初恋男友一样,交往个十年,然后开口把你甩掉?”
她才不要回答这种问题。
“……两个二十出头,涉世未深,连点苦都没有吃过的小朋友说要结婚,就算他们是打从娘胎里开始交往,我都会说他们是一时冲动。”周美媛叹气。“但是千树,你跟他都不是小孩子,也都经历过一点事情,自己要些什么也该清楚了。五个月,够了。你那么爱他,为什么不就答应他算了?什么后悔的,你管他做什么?这年头离个婚这么容易,真的后悔,等后悔再说,说不定还可以乘机捞他一笔赡养费哩!”
“周姐……”
“你别告诉我你不爱他!同性恋才会不爱那个男人!”周美媛眯起眼睛。“更别说那个男人根本是爱惨你了。拜托!他连婚都求了……那个永远不结婚的菲尔·夏跟你求婚呢!你竟然拒绝他?老天啊老天!”说着说着,年长的女人又绕回了同样的主题,趴在吧台上呻吟:“我还是不敢相信你竟然干了这种蠢事!”
她安静地笑,啜着杯子里的啤酒。
说她没有后悔,是假的;说她没有感动,也是假的。
就像周姐说的,他是一个众所皆知抱持不婚主义的男人,愿意向她提出婚姻的建议,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他的心意,她明白,但是……
“……你怕吧?”
意外地抬起头,看向年长的女人。“周姐,你刚刚在跟我说话?”
“我在跟鬼说话啦!”周美媛没好气地说:“当然是跟你说话,这附近还有别的人吗?”
故意往四周张望,她笑。“这间酒吧的人是还挺多的。”
她赏她一记白眼。“你啊!只会要嘴皮子!我说,千树,你不答应他的求婚,其实是因为你害怕吧?”
“害怕?”她挑高眉。“我害怕什么?”
周美媛简单地说:“怕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怕他真的只是一时冲动。”
她沉默下来,好半晌,才开口;“……说不定,也有一点这样的味道吧?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周美媛瞥她一眼,安静地喝着自己杯子里的调酒,过了好一会儿,才淡淡地开口:“你啊……受过伤的人,会害怕也是难免。换作我,也不会勇敢到哪里去,可是,千树,你不能自己找了一条最安全的路,然后就逃避现实走下去啊……”
“安全的路?”
“不是吗?”带着半分酒意,年长的女人伸手敲敲她的额头。”跟男朋友分手,就跑回家里躲起来,当小尼姑不问世事。好不容易谈个恋爱,就快要认真起来的当下,突然跟人家说要分手。现在复合了,人家甚至向你求了婚,你却用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拒绝人家。你这个小女生,看起来一副坚强得要命的模样,结果是最怕痛的家伙,连菜刀的影子都还没看到,你就急忙先把手抽了回来,以为这样自己就不会受伤。”
她是这样的吗?只是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她趴倒在吧台上,凝视杯子里的金色液体,嘴角带着淡淡的笑。细密的气泡从杯子底部窜上,争先恐后地冒出表面,然后化人空气消失。
或许吧?和建平分手以后,她再也没有了追求爱情的勇气。
爱情,是一团美丽的烟火,炫耀灿烂,迷惑人的耳目。她以为那种光焰是温暖的,伸出手,贪心地想要攫取,却被美丽的火花烫得满身伤痕。
那种滋味,好痛、好痛。痛到她再也不敢尝试,再也不想经历类似的痛苦。
“……你很聪明,一定知道周姐在说什么。汤尼尼当年就这样说过你,很少看到像你反应这么快的小女生,冰雪聪明,又有自己的一套做事方法,从来不需要人家担心什么。不过……恋爱这种事,没有一点傻劲是谈不来的,千树。太过聪明的人,画了太好的地图,反而会让自己走进岔路里,完全忘记自己一开始想要的是什么。聪明反被聪明误。你只会想着你不要受伤、不要痛苦,结果,连幸福自己送上门来,都不敢要,这不对啊……”周美媛垂下目光,低声感叹:“恋爱这种事啊,说是没有痛苦,那就是没谈过恋爱的人才会说的傻话,总是会有眼泪,总是会有你心痛得想要杀人的时候……在乎一个人,感情就在心里扎了根,怎么可能是轻松的事?如果真的可以这么轻松,那么在不在乎,也就没有差别了。”
她没有作声,只是微笑。
那种恋爱的傻劲,她也曾经有过,在很早很早以前,在她还不明白爱情的椎心之前。但是那种单纯的勇气,早就已经遗失在遥远的记忆里,找不回来。
周姐说得没错,她没有勇气,只敢照着自己画好的安全蓝图,小心翼翼地往前进,狡猾地避开所有可能让自己心碎的陷阱,不敢尝试任何冒险,结果到头来,却只发现自己走失在自己画出来的迷宫里,走不到终点的幸福。
原来,所有的借口都是假的。她只是自私的胆小鬼而已。
“周姐……”她低声承认:“我是怕啊,我真的怕。跟建平分手,我尽量去忍受、尽量逼自己去接受,因为他似乎并不是那么爱我,从来不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第一次,我撑过来了,可是,如果Val到最后,也说了跟建平一样的话……同样的事情发生两次,我怕我真的会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