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家窄小的客厅里,一名少女跷着腿,斜着身子坐在已经老旧不堪的藤椅里,手上的遥控器被她按得都快秀逗了,旁边一名脸上有着鲸剌的白发老太婆正在打盹。
一名妇人双手一边在围裙上抹一边走进来,瞧她身上的围裙跟动作该是从厨房走出来的,她看了少女一眼,转眼往门外探了探,问少女:“依苹呢?”
“大概又在房里看小说吧!”小女没回头,遥控器按来按去。
妇人皱起眉头,有点不悦,“整天看小说就有出息,就交得到男朋友,嫁得了好男人了吗?”
少女还是没回头,有一搭没一搭的说:“待在这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鬼地方,有出息、交得到男朋友,嫁得了好男人——才怪。”整天要姐姐出去找工作,找工作就必须出门,出门就见得到男人,见得到男人才有办法交到男朋友,而交得到男朋友才有办法嫁人,但是——也不看看这是什么鬼地方?
小小的丰平村,位居南投山区最不起眼的一角,说句难听话,不过是个原住民的小小部落,整个村庄的人都靠种槟榔维生,姐姐要在这种地方找工作?找个屁啊!
“我是怕她到了都市被人拐。”妇人喷气了。
“嘿!”少女这下可回头了,笑得一脸邪气,“那不正合了你的意?你整天要她交男朋友,想她嫁人替咱们庄家传承香火想得不快疯了,被人拐了就可以生个娃娃,庄家就有后了不是吗?”
妇人用力拍了少女的头一下,“你这疯丫头说什么疯话?我是要她正正经经的嫁人,不是要她跟人家乱搞。”真是丢脸,竟生出这种女儿。
“还不都一样?”少女嗤鼻。
“当然不一样。正正经经找个男人嫁——”
少女烦不胜烦的打断妇人的话,“我知道我知道,但,”眼儿往上飘起,“妈,姐才十八岁,你现在就叫她嫁人不会太早吗?噢!”她又被K。
“早什么早!你老妈我十六岁就嫁给了你老爸,十七岁就生了你姐姐,她十八岁了还嫌早?”妇人气得翻白眼。
“妈,现在的时代不一样了。”老妈真是八股。
“有什么不一样?我看你们还不是饭照吃,觉照睡。”
什么逻辑?吃饭睡觉跟时代有什么鬼关系?少女也翻翻白眼,跟这种“番婆”继续讨论下去结果还是一样——浪费口水。算了。
妇人瞪了一眼,瞥了右边的房门一眼,压低了声音说:“我警告你,不要老在你姐姐面前谈什么现在的社会一不一样的,要是她被你洗脑不肯嫁,到时候我就教你先嫁,反正你们姐妹俩一定要有一个替咱们庄家传承香火,不是她,就是你。哼!”
“哪有这样的?”少女皱起还算漂亮的五官,撇着唇。
“就是这样。”妇人哼了一声。
“可是妈,现在的社会真的不一样了,你们那一代的人,不管年轻的或老的都宁愿死守着这遍山也不愿到外头去,所以部落之间有很多的年轻男女可以通婚,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年轻人没有一个肯待在部落里,全都到外头去闯了,姐继续待在这里绝对找不到男人嫁——”少女的话因为右边那扇房门被拉开而打住。
依苹搔着头走出来,一副懒洋洋的模样,连带打了几个呵欠,温吞吞的问:“饭煮好了没?”
“你看小说看到肚子饿了,知道要吃饭了是不是?”妇人气呼呼的。
依苹再搔搔头,也不管自己到底把头发搔成什么德行,懒懒地往藤椅里坐下,“我没有在看小说啊!”
“那你躲在房里干什么?”妇人与少女异口同声。
“我在睡觉啊!呵……”又打了个大呵欠。
“睡觉?”妇人手叉腰,“你整天躲在房里不是看小说就是睡觉,你有没有出息啊你?”
依苹垂了下眼皮,屁股往前挪了一些,“不看小说不睡觉要干嘛?”再把她困在这里,她迟早发霉。
妇人张口却无言以对,愣愣地看着依苹。
少女斜眉又笑,“没话说了吧?”
“你这臭丫头闭上你的嘴。”妇人发飙又K了一下少女的头,然后转进厨房。
“妈好像不高兴喔?”依苹身子整个歪进藤椅里,闭上眼睛。整天无所是事,却比跑了五千公尺的马拉松还要累。
“她嫌你没出息。”少女又开始按遥控器。
依苹哼笑一声,又打了个呵欠。
少女贼眼往厨房方向瞟一眼,突然挪了屁股靠过来,推推缩在藤椅里的依苹,“姐,你说你整天看小说睡觉气她,她会不会突然就开窍,让你到都市去闯一闯?”
依苹张眼瞪了妹妹一眼,随即又闭上眼。瞧依萱说这什么颠倒是非的鬼话?她可是个“孝女”,竟把她说得像只心机深沉的老狐狸,可恶!她整天躲在房里看小说绝不是为了气妈,而是她爱看。十八岁的年纪对爱情总是充满幻想,她发誓这一生一定得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就像小说里的男女主角那样,爱个死去活来,否则绝不嫁人,管妈跟老奶奶对她有多大寄望,她就是这么决定。
慢吞吞的撑出一条眼缝看着妹妹,懒懒的说:“你说呢?”
少女耸耸肩,瞟了厨房方向一眼,“难说。”不要抱太大希望才不会失望,但她由衷希望妈会开窍,否则姐嫁不出去遭殃的可是她。
明年她就要高职毕业,妈会不会也逼她嫁人生孩子?想到就发抖。
突然,妇人又转了出来,双手叉腰瞪着正交头接耳的两个女儿,“依苹。”
少女回头,连忙闪到一边去。情况好像有些不妙。
依苹还是那懒洋洋的模样,“嗯?”
“行李给我收一收,吃完饭就给我搭车上台北,先在你姑妈家住两天,然后自己找房子搬出去,告诉你,到了大都市别给我丢脸,别像阿霞那样带颗球回来丢人现眼,要记住,我是要你正正经经的找个男人嫁,不是要你跟人家乱来……”妇人的口水喷了一地,模样是下了决心的。
而旁边的两名少女全都听呆了。
这……这不会是在做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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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苹扛着大包小包走下巴士,身上的洋装是过时的,看起来很老土,鼻梁上戴着黑框眼镜,是没镜片的。依萱说台北现在流行复古,所以让妈修改了一件妈的洋装让她穿来,保证没有人会看出她是从山里出来的,还有……她推推歪掉的镜框,这也是依萱说的,她说这叫新潮,说台北人很流行戴着眼镜却没镜片,可……可是……
为什么她觉得自己像鸡群里的一只鸭,怎么看都显得突兀?
而且……
她是脸上写了字,还是生了疮,要不然为什么大家都盯着她看,好像她是动物园里的猴子?
一对年轻男女从她身边走过,刻意看了她一眼,女孩噗哧一笑,刻意压低声音说:“好土喔!”
“哪来的‘庄脚耸’?”男孩瞟来一眼,用闽南语说。
接着,两人便哈哈大笑着走远。
庄依苹想装作没听见,不脸红都办不到。真是羞耻!庄依萱,你耍我?可以想象那可恶的家伙此刻在家里笑得东倒西歪的样子。可恶、可恶、可恶!
她咬牙切齿,浑身颤抖,是生气的。
早知道就不要成天躲在房里看小说,而是守在电视机旁吸收资讯,现在好了,被耍了,真是活该!
突然受到猛烈一撞,她大包小包散了一地,来不及反应,背在右肩的背包被人用力一扯,脱离了她的身体。
愣了两秒,她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拉开嗓门大喊:“抢劫啊!”
她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吗?一下车就遇上这种鸟事。
不知打哪儿窜出的一条人影,用飞快的速度朝那贼人追去,身子腾空窜起,踹了那贼人的背一脚,贼人仆倒在地,马上被制伏。
“哇塞!酷耶!”她看呆,亦惊呆,这身手!
看这拳脚功夫真像在看武侠小说,但实景确实比小说刺激精彩多了。
还没来得及回神,她的背包已被人塞回怀里。猛一抬头,歪了的眼镜差点掉了下来,她忙推回去,再度仰头。
哇!好高喔!她满是惊愕的眼神。
哇!好帅喔!眼里已出现了星星。
若要当小白脸,这男人的长相绰绰有余,若要当明星,肯定红遍四海。
然而,这名男子最吸引她的不是他那又帅又酷的外表,而是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孤傲,以及眉宇间所流露出来的那份忧郁,那种仿佛沧桑的气质让她不由自主的起了一丝迷惑,目光自然而然、浑然不觉的紧盯着他。
她突然一怔。
咦!她竟然可以看穿他隐藏在眉宇之间的忧郁本质?他们不过初次见面,她竟对他感觉如此强烈,实在令人匪夷,“感觉”这种东西说到底还是受第六感所支配,他是否真的忧郁恐怕还有待商榷。
其实酷的男人她也不是完全没有见过,但他就是酷得特别有味道,特别对她的眼,这是一种直觉,无端的就吸引了她。
她的注视让那男子不屑的撇了下唇,绕过她走了过去。
她眨眨眼,回了神,转头追去,拖着大包小包,“喂,等等我,喂!”终于给她追上。
他站着,低着头冷眼瞪着她,眼中多了几分轻蔑与鄙视,没说话。
真酷耶!现下就流行这种冰冰酷男。这是从小说里得到的消息。
“谢谢你救了我……的皮包。”她郑重道谢。
那男子再度撇嘴,连“不客气”都没说,只“嗯。”了一声,抬腿又要走了,态度显得十分傲慢。
她皱眉,他是真的好酷,酷得有点过了头。
“方白。”右方突然跑来一名个头看起来中等,穿得一身鲜艳的男子,笑咪咪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古怪。
方白转头,对那男子露出酷酷的笑容,伸手往那男子肩上搂去。
那男子一手环上方白的腰,转眼瞥了依苹一眼,眼里透着古怪,问了句:“哪来的土包子?”
方白哼了一声,那一声又低又淡,让人听不出想法。与那男子相偕离去。
依苹的眼瞳一直睁得大大的,瞪着那充满……“暧昧”的两个背影,感觉有点怪怪的,心里不太舒坦,但就是说不上来为什么?
“依苹。”
“啊?姑姑。”现在才想起忘了问他叫什么名字,可惜已经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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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鬼天气,真是热死人了!
不行了,天气一热她就昏昏沉沉的,好想睡。不,不可以睡啊,要睡也要回姑姑家再睡,更何况她还没找到房子,绝不能偷懒窝在家里啊!
若不是实在讨厌看姑姑那整天绷着的苦瓜脸,她根本不想这么急着找房子,有得吃,有得住,全是免钱的,多好啊!
房子,房子,你在哪里啊?
找了一整天,看了七八间,不是脏乱不堪就是里头住了怪怪的人,看得她心里直发毛。唉!想找一间适合的房子好难啊!
“八号,八号在哪里?哈,是这里。”她仰头一看,“哇,好高喔!”这栋楼至少有三十几楼吧?
这……这栋大楼这么新,看起来又这么……豪华,房租……她咽了一下口水,肯定不便宜吧?
还……还是……算了吧!垮下脸,往回走两步,又回头。可……既然来了不看岂不白白浪费了公车钱?还是看一下好了。
走入大楼,有个管理员还有一名穿着警卫制服的男人坐在那里,两对眼睛直盯着她,像在看猴子。
“小姐找人?”管理员站起来,上下打量她。
奇怪了,干嘛用这种眼神觑她?她今天可没穿什么复古装。
“对不起,我是来看房子的,是这个地址。”她笑着把手上的便条纸递出去,推推镜框。
管理员看了便纸上的地址一眼,抬眼又端详她。
这小姐看起来像还是个学生,跑到他们这种高级住宅区来租房子,有没有搞错啊?
管理员回头按了电铃上去,“方先生,有位小姐说要来看房子……好。”挂了对讲机,他抬头对她笑了笑,“你坐电梯上去,到了十一楼出电梯,然后右转那间就是了。”
“谢谢!”
庄依苹依着指示上了电梯。
“出了电梯右转?啊,是这间。”她笑脸僵住,眼睛瞠大,那欧式豪华的大门看起来就……
这还用看吗?还是……走吧!
她正要转头,门却由里面被拉开了,一具高大的身影压迫过来,她猛缩了下脖子,却只看到一具被紧身衫裹着的健硕胸膛。
好……好强壮的体格喔!她口水忍不住又咽了下,缓缓仰起头,“啊!”是他?!那天在车站救了她……的皮包的男人。
这么巧?啊!难道是缘份,否则天大地大,怎么会这么巧的又遇上他?
“是你要看房子?”方白一脸冷冰冰,酷得要死的表情,目光却迅速地将她从头看到脚。
不会超过十八,应该是个学生,有点“耸”,但还可以改造,只是奇怪,好像有点眼熟。
“是……是。”他不认得她啦?感觉有点酸酸的,好怪异。
一定是她那天穿得太“耸”,所以才没在他脑海里留下半点记忆,都怪那个臭家伙,给她什么不合乎潮流的烂资讯,要不然她那天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过都无所谓了啦,反正又给她碰上了。
“请进。”他说,门完全拉开,侧身让她进入。
她一脚踏了进去,立即惊呆。哇!有够豪华,全新装潢的屋内,沙发、不知道几寸的大电视、漂亮的窗帘、水晶灯……老天!她走入皇宫了吗?
另一脚又踩了进去,却看见他死瞪着她的脚。
他干嘛瞪着她的脚,有什么不对吗?她低眸看看自己的脚,再转眼看看他的脚——啊,人家打着赤脚。
“对不起!”她咧嘴一笑,然后马上脱下昨晚在夜市买的新鞋子——价码是两百五——扔到门外去。
真糗!脸都红起来了。
他转身走进去,推开一个房门,“就是这间要分租。”
“啊!”她看得太入神,踢到沙发,摔了一跤。
好糗喔!脸都红透了。她连忙爬起来,赶紧陪笑,没发现那没镜片的镜框掉在地上。
方白抬了下眉,又说了一遍,“就是这间要分租。”
她走过来,往里头探了一眼,“哇!好大的房间!”还有好漂亮的床,床单跟窗帘是一整套的色系。她又咽了口口水,“这……嘿……这租金……不便宜吧?”煞死了,这么漂亮的房间,她一辈子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睡这种房间,这种床。
他的眼转得很快,没两秒又从头到脚看了她一遍,然后道:“三千五,水电包括。”
他要的不是一个房客,这点只有他自己最清楚,而这个——挺合乎他的要求的。
“三……”她老实夸张的瞪着自己比出的三根手指头。她是不是听错了?这么漂亮只要三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