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依然爱恋唐浩群,却也埋怨他的辜负。
难道——再也看不见唐浩群吗?
就这么连再见也没来得及说,硬生生地分开吗?
阿瞳用被子紧紧抱住她自己,怕失去更多的温暖。眼泪一直不停,似黑夜里的一条河流。
犹记得最后一次看着唐浩群,是那日在车里,她回头匆匆一瞥。隔着车窗玻璃,她看见他眼底的不舍。
那日,阿瞳的精神不佳,神志有些恍惚。
早知那是最后一面,她会将他看得更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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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合唱团“小红莓”的女主唱用着特殊的嗓音,唱着节奏轻快,但透着淡淡悲伤的“WILLYOUREMEMBER”。
阿瞳在好心的粤菜馆老板娘收留下,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油腻的环境,顾客的吆喝声、烟味、油味、人的汗臭味污染了空气。阿瞳穿梭其中,拉下骄纵的面孔,学会什么叫“为五斗米折腰”;扫地、洗盘、拖地,样样她都得学会。
她每天忙得团团转,端起讨好的笑脸伺候的正是“千金”“万金”的大少爷、大小姐。
这是“沦落”。为了生活,为了温饱,阿瞳发现,“沦落”竟是一件这么快的事!
从前的幸福,简直成了遥远而奢侈的事。
那日下班,她拿把椅子坐在街上。隔壁的音乐城又在放那首“WILLYOUREMEMBER”。渐渐地,她也懂得了词意。
在那歌声里,在晚风徐徐,昏黄的街,她把一头长发剪去。
生活最要紧。长至腰际的头发已不再适合如今的袁芯瞳。
歌曲在风中吹送,流泻到街上。
阿瞳看见剪去的发丝随风飘散,她摇晃着身体,轻轻跟唱,为着词意而有些微惆怅——你还记得我穿洋装的样子吗?
你会记得我的脸吗?
你仍记得我擦的那种口红吗?
这世界曾是多么的美好。
你是否记得巴士回程的时间?
你还记得香槟吗?
你会记得我们曾一起看见的事情吗?
我要再次回到这里。
你会记得我手中捧着的花束吗?
会不会记得我的长发?
还记得住我们对未来的计划吗?
这世界不会为我们而等待。
我不要记得我曾穿的洋装,
我不要记得曾喝苦的香槟,
我也不想去记得那些誓言,
我只要愚笨而虚无地爱着你。
你还记得吗?
你会回应我的呼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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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浩群入伍当兵的两年里,葛雪贞时常去探望他。
很自然地他们被认定成一对。
然而唐浩群始终未亲口证实他们的关系。不过孤独的军旅生活中,雪贞的温柔对待,的确令他感动。然而,这即是爱吗?
唐浩群不是轻浮的人,他知道爱是不能随便允诺的。
因为,他仍有顾虑。他知道对雪贞少了那么一点说不出来的感觉。
雪贞是个很好的朋友,是很温柔的倾诉对象,是可以令他心平气和、信赖的女子。
可是他很困惑,困惑他究竟对她是爱或只是喜欢?于是,他困惑了两年。
两年后,在退伍那日的庆祝夜上,同批弟兄的起哄下,雪贞含蓄、期待地鼓励暗示,他和雪贞正式被凑成一对。他也决定接纳温柔的雪贞。
他们在“理所当然”的情势下,成了男女朋友,开始交往。
而第一个激烈反对的即是——唐芙蓉。
“你疯了吗?”她大叫。
当芙蓉同浩群两人一同赶去老爸的公司时,他告诉她上礼拜发生的事。
芙蓉从不把雪贞当成她未来的弟媳。
“你根本就不爱她!”
“你又知道了?”
他倒觉得雪贞挺适合他。
“我就是知道!”她气得跺脚。“葛雪贞才不爱你,她不过是想进入咱们家企业罢了。”
又是这种歧视人的论调。
他一向讨厌妈和姐这样。
“你不要因她家境不好就瞧不起人家,雪贞不是那种虚荣的女人。”
“哈!你又了解她多少?那女人心眼可多呢!”芙蓉大剌剌地说。
唐浩群眉头蹙起。“你不知道雪贞人真的很好;你这样讨厌她,她在我面前却老称赞你人好——”
“这就是她高明的地方!”女人三流的把戏,她唐芙蓉还会不知道吗?
她看得出来,她弟弟都看不出来。只觉芙蓉不讲理。
“总之,我觉得我和雪贞——阿瞳?!”突然他双眸一亮,往前追去。
追着那快淹没在人群里蓄着长发的背影。
他兴奋地追上拉住她。那女孩回头。
不是,不是袁芯瞳。
唐浩群尴尬地直抱歉。
唐芙蓉在一旁好不得意地斜睨着他,挑眉含笑问道:“你确定你爱的是葛雪贞吗?”
他没回答。仍为那女孩不是阿瞳而深深失望着。
芙蓉加把劲又道:“我看阿瞳才真的爱你。”
“胡说!她只是个小孩——”
芙蓉掐指一算。
“啧啧,有二十三岁的小孩吗?她早是个女人了。”
唐浩群厌烦地继续往前走,抛下一句。“说这干么?她人都不在了。”
芙蓉噤声,同他默默前行。
对呀!提这干么?又有何用?
阿瞳人在美国,早已同他们断了音讯。
弟弟也曾为此失魂落魄过;再提起她,浩群只是难过而已。
想来,他这两年对阿瞳的不告而别,心情是很复杂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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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唐浩群在房间阳台上喂“乐乐”,他逗弄它颈上的粉红色项圈。在他细心的照顾下,“乐乐”变得又肥又胖。
它的性子又霸又凶,活似猫界的“阿瞳”。附近的野猫若侵入它的地盘,常被它的利爪给抓得落荒而逃。但它独独对浩群温驯听话,连睡觉都非要在他的床上不可。
它真的被宠坏了。
“你是只‘千金猫’对不对?”他笑骂它,摸着它的颈背。
猫呜呜地回答。
这个夜,除了风声;只是一种沉沉的安静。
风好似传来某人嘻笑的声音——
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哪天本小姐不缠你了,我看你到哪去哭?!
“哈——那我耳根总算清静了。”他笑道。
如今,他的耳根却太过清静了;清静到不知所措,怅然若失。
“阿瞳——”他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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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瞳——”
谁唤她?谁?
深夜里,已入梦的阿瞳乍然惊醒。她感觉到梦中仿佛有人在唤她。
隔壁住家通宵开着庆生舞会,音乐开得震天价响。
原来,不过是舞会喧哗的闹声。
她失望地坐起,拿来床边那只音乐盒。
她掀起盒盖,“小丑先生”依旧尽职地为她跳舞。
那是唐浩群送她的生日礼物。
她玩着那只音乐盒,想起他。心纠紧着,不知如何是好。
何时才能再见到他?
纽约的雪,依旧固执地下了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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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某个下午,阿瞳终于回到了台湾。
她先去拜访唐家。
吴妈开门,瞪着一头俏丽短发斜斜瞅着她猛瞧的阿瞳——
吴妈惊呼一声,扑上前拥住那丫头。
“阿瞳——阿瞳——”
老人家的兴奋是真实的。毕竟这个当年任性的小妞,可也是她拉拔长大的。
阿瞳用力地回拥吴妈。
“呀!吴妈你怎么更胖了?瞧你这圈肉……”芯瞳玩笑地拍拍吴妈的肚子。
吴妈哈哈地大笑。“该死!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笑斥阿瞳。
好久没人这样逗吴妈了。她肥胖的手用力一带,把阿瞳带进屋内。
“怎么瘦得像人干?吴妈煮你最爱吃的香菇鸡给你吃——”
吴妈要她乖乖地坐在沙发上,自己则一边扯着大嗓门,一边往厨房踱去。
阿瞳在久违了的长沙发上吁了一口气。
回到熟悉的地方,她既兴奋又紧张。她仍扮演着过去的阿瞳。
可是,她心底明白她不再是那过去的女孩,多少有了点沧桑。
不容易呀!存够了钱回来。
她揉揉短发。
来这里,最最想见的人,就是唐浩群。
阿瞳有些生分地坐在沙发上,心情是凌乱、复杂的。
方才的笑容已褪。她瞪大着眼,忐忑不安。
唐浩群见到她会高兴吗?
她摸摸头发。这两年,她是美丽了?或是丑了?他是不是很期待着这一天?会不会同她一般激动?他会像吴妈那样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吗?
呀——阿瞳蒙住脸,坐立不安。
突然门开了。
唐浩群抱着“乐乐”进来。扔下钥匙,他抬头,看见了沙发上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女孩。
他愣了一下,不相信自己的眼。定神再看,又再细细打量——真的是阿瞳吗?
那个短发的女孩。
好瘦的身子,几乎要被庞大的沙发所淹没。
“阿瞳?”他轻声喊她,试探性地,好似怕惊扰了什么。
她张大眼,点点头,微笑地凝视着他。
多好——他仍是记忆中的模样。
多好——他眼底闪着兴奋的光彩。
他们没有激动地相拥,只是默默相望,仿佛在确认彼此的身份。
唐浩群再也压抑不住满心的喜悦,他走向她。阿瞳仍似孩时朗声大笑地扑上他。他措手不及,即被她迎面扑个满怀。
阿瞳在他的肩头上格格地笑。
她实在太高兴、太高兴了!
突然间,阿瞳的脸垮下来,眉头扬起,不悦地瞪着刚进屋来的女人。
“浩群——呀,阿瞳?”葛雪贞止步,僵立在那里。
唐浩群一听到雪贞的声音,略微尴尬地退开身子。
他发现当阿瞳扑向他时,他的心竟跳得如此急——好像那颗激动的心不属于他自己的。
他刻意隐藏起过度兴奋的心情,镇定地转身同雪贞道:“这丫头,终于肯回来了。”
“好久不见哪——”葛雪贞摆起笑脸,不动声色地走到唐浩群身旁,牵住他的手,示威地望着阿瞳。
她牵住他的手?阿瞳扬头望着唐浩群。
他并无甩开手的意思。只是表情有点不自然。再看看葛雪贞那炫耀的笑容。
忽然——
阿瞳明白了。
她再也无法扮起笑脸。一股强烈、想哭的冲动涌上,她忍着、忍着,喉咙苦涩,无法言语。因为她害怕一旦开口眼泪即会落下。
而葛雪贞仍在乘胜追击、落井下石,唯恐阿瞳不够明白。
“呀!阿瞳,你的浩群哥——已经退伍快一年了呢!算算,我们也交往了一年了——”她眨眨眼,热络地道。“再不久,我可要叫你小姑了呢!”跟着,她又一派女主人的口吻对后头喊:“吴妈、吴妈,做个点心先给阿瞳吃吧!晚上多烧些菜啊!”
正切着鸡的吴妈不悦地向外头应了一声。这姓葛的,一和少爷交往后,立刻忘了她不过是唐家司机的女儿,倒常指使起她来了。真是——
阿瞳这两年也不是白过的。她很快镇定住情绪,她不能像个失败者。她藏住落寞,掀开行李,拿出了一件T恤给唐浩群。
“这上头印着的就是布鲁克林大桥;你提过的。嗯,给你——”
她一直记着。只要是他说过的话,她都记得。
他收下,发现阿瞳的手粗糙很多,而且又那么瘦。
“美国的食物吃不惯吗?瘦成这样——”他是心疼的。
阿瞳敷衍地笑笑。他哪里知道她这两年来吃的苦?
她弯身逗弄他脚下那只大胖猫。
“——这是‘乐乐’吗?”她笑着摸摸它,却突然被抓了一记。
葛雪贞大声喝斥。“‘乐乐’!不行,坏坏喔。”她迅速抱起“乐乐”。
浩群抓过阿瞳的手背看。“有没有怎样?”
阿瞳抽回手。
她再也装不出来,这不再是她的地方,她骗不了自己,她一刻也待不下去。
“我——我约了人谈事情,我得走了——”她匆忙地拎起皮箱往门外去。
“阿瞳——”他追着她。“不留下来吗?你不住这吗?”
阿瞳摇头,疾步穿越草坪。
“我有车,我送你——”
阿瞳仍是僵着身子,一步也不停。
他拉住她。“阿瞳——”声音无奈而虚弱。
“为什么?”她转过身来,忿忿地瞪着他。“为什么要和葛雪贞在一起?”她突然问。
他无语。这要他如何回答?明明先断了音讯的人是她呀?!为什么她反而这样生气?
阿瞳狠狠地看他一眼,拦了计程车,负气地走了。
这久别的重逢,竟是这样狼狈、心酸。
车上的阿瞳蒙头痛哭。这次她不再回头望他。
他说过要永远保护我的!
但“她”却牵住他的手——
阿瞳的梦碎了。
童年的期待,少女时代的盼望,全毁了、没了……
第七章
林口片厂,搭起唐朝时代的布景。中午放饭时间,各人捧着便当去找树荫下用膳。
阿瞳穿着“丫环”的服装,避开那些吱吱喳喳的人群,一个人捧着一本书找了块石头坐下。一边吃饭,一边端着闲书看着。
经过唐人街老板娘的介绍,参加过试镜后她加入了演员经纪公司,拿着一天八百元的薪资,拎着化妆箱到处赶场当临时演员。
多数来当临时演员的女孩,都积极地逮机会和导演或执行制作大攀关系,奉承一番,无一不是以当上女主角为志向。
相较之下,阿瞳就低调得多。
她演戏甘于扮路人甲,不过为了混口饭吃,她才不理谁是导演、谁是制片咧。
阿瞳低头看书看得正津津有味,她头上却响起一个声音。“阿瞳,看书呀?”
废话!她白眼一掀。“难道我是在看‘便当’呀?”她没好脸色。一听这略带娘娘腔的声音,她即知道是经纪人——李霖。
他竟自顾自地往她身边坐下。
阿瞳第N次翻白眼。再这样下去她的眼睛恐怕会抽筋了。
“在看什么书呀?”
“白河夜船。”这人实在烦,吃顿饭也要受他骚扰。
“不错哦——很少有人像你这么上进的。”
她叹气。她看书不过是因为某人也爱看书。
从前阿瞳从不觉得书有啥好看。别人看书会看到落泪,她还觉得好笑。而现在她看得懂了;或许是因为经历了太多,懂得离合悲欢,她终于看书看出了兴趣、看出了感动。
李霖似没意思要走。
“阿瞳,李大哥认识个导演,最近要拍新片,缺个配角,你有没有兴趣?”
“是不是要先和那大导演吃吃饭?”她没好气地问。
“唉——”他猥琐地笑笑。
“那,吃完饭是不是还得陪大导演唱唱歌、跳跳舞?”她昂着下巴。
李霖见阿瞳这么聪慧,兴奋地再点点头。
阿瞳合起书,甜甜笑道:“那好,你叫那导演付我三千万,本小姐就陪他!”
“阿瞳,你明知不可能的嘛——”三千万都可以请当红的玉女明星了。
“哈!你明知不可能还问?”
“阿瞳呀!你条件那么好,为什么不多用点心、积极一些?”
“你是要我多用心去拍导演的‘马屁’?多‘积极’去对制片‘卖笑’,是不是?”
他略微不好意思地笑笑,但也不反驳这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