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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太骄纵 page 1 作者:名秀

  楔子

  唐芙蓉还是国二生时,有天傍晚放学返家,拎着书包爬上二楼,往走道尽头房间走去,经过了弟弟唐浩群的房门口。

  门敞开着,窗也开着。阳光洋洋洒洒地洒进房里。

  她弟弟小小的身影倚着墙角蜷坐在床头,歪着头睡得正香甜,夕阳斜映身影,他都一无所觉。

  在弟弟身旁,有个女孩睁大着眼盯着他瞧。小女孩瞧得极认真而出神。

  唐芙蓉看着,忍不住掩嘴失声笑了出来。因为她瞧见那才小学三年级的女孩儿,竟倾身偷偷地亲啄弟弟的脸颊。

  好呀!可给她撞见了一个秘密,她心里忖度。

  她不打算惊扰房内的小女生,悄声地走回房。一边走一边摇头窃笑着。

  好个袁芯瞳!哪有女生主动偷亲男生的?

  不过也不能怪这个从小即被惯坏了的袁芯瞳。

  她是早已移民美国的康氏集团总裁康兆立的私生女。

  自台湾的生母死后,即被寄养在唐家。

  唐父虽无康氏在国际上足以呼风唤雨之大型企业,但在小小台湾一隅倒也称得上是个来头不小的食品公司。

  于是乎,袁芯瞳住在唐家,过的是锦衣玉食,备受宠爱的日子。

  宠爱?是的,有钱的家庭要宠爱小孩是特别的容易,也特别的放纵。

  反正照顾小孩有佣人帮忙,唐母从不觉多了个袁芯瞳有啥麻烦。

  她还是一样牌照打、街照逛,从不错失下午茶时间。

  而袁芯瞳对于能住进唐家似颇欢喜。

  因为她喜欢唐芙蓉;而芙蓉也爱逗她玩。

  她更喜欢唐浩群,因为他白净斯文的样子很像小甜甜里的安东尼。

  总之,袁芯瞳住进唐家才一年,她已如鱼得水。

  这小妮子最大的特色便是爱笑,见人即笑。即使是走路不小心摔跤了,她也不怕疼,还尽在那傻呼呼地笑着。

  是的,谁舍得给爱笑的小孩难看脸色?尤其唐家,上上下下全疼爱她。

  就连一向骄气的唐芙蓉,最后也被这个小妮子的笑容给融化,兴起时还乐得逗她玩。

  唐芙蓉回到房间,将房门虚掩,打开音响。

  才换上便装,察觉她已返家的袁芯瞳小小的身影已溜了进来。

  “芙蓉姐姐……”她跳上床去,晃着脚丫子。

  “功课做完了没?”芙蓉问她,一副当姐姐的威严。

  “等姐姐跟我一起做啦!”她娇笑着,口如糖蜜。

  “少来了。你是不是又想找我帮你造句?”

  “我不会造‘如果——’”她皱起眉头。

  “‘如果’就是‘假如’”芙蓉拉了张椅子在袁芯瞳身旁坐下。“哪,自己造造看……”

  芯瞳歪着头,认真瞪着天花板,结结巴巴道:“如果……如——果就——是——假如。如果——”她想半天。

  “有这么难吗?”

  “如果……嗯——有啦!如果是水果。”她的反应变快了。

  “狗屁不通!”芙蓉笑斥。

  芯瞳格格地笑。“如果狗屁不通!”

  芙蓉也同她一起咧开嘴大笑。真受不了她!

  接着,芙蓉想起方才事,较为好笑地瞥向芯瞳,取笑着她。

  “阿瞳——”芙蓉拉高声调,神秘兮兮地。“我刚才看见了喔——”她夸张地奸笑两声。

  芯瞳傻了一下。

  “嗄?什么?”

  “我看见你对浩群‘那个’喔!”她撞撞芯瞳的手肘,暧昧地示意。

  “哦——那个呀——”

  袁芯瞳双手捂嘴,眼一弯,眉一扬,大声喷笑,倒在床上。

  芙蓉见状,扑上床去捏她,骂道:“不害臊,羞羞脸,还笑、还笑!”

  她的威胁只使得芯瞳笑得更大声。

  ***************

  唐浩群这辈子大概都不会知道,他的初吻——如果那也称得上是初吻的话,在小学六年级、一个傍晚不经意的打盹,即已被家里那个霸气十足、无法无天的丫头给夺走了。

  从小即被教养得斯文有礼的唐家公子,倘若有知的话,不知该有多震撼。

  女生被男生偷亲一口,可以认定是吃豆腐;那么男生被女生偷亲了呢?

  那大概只能哑巴吃黄连——认栽了。

  ***************

  隔天,唐家的司机老葛照常一早即买了早点来接唐家姐弟和芯瞳上学。

  唐浩群礼貌地道过早安。

  唐芙蓉则忙着朝楼上喊,提醒母亲今晚父亲要提早返家,带全家上餐厅的事。

  袁芯瞳睡眼惺忪,歪歪倒倒地去牵葛伯的手。

  “没睡饱呀?”葛伯亲切地抱起她。

  芯瞳撒娇地亲了葛伯一下,娇笑着环住他的脖子。

  拖拖拉拉一阵,四人才上了车。

  车后座照旧坐了个瘦小苍白的女孩,像团面粉似地缩着。

  那是葛伯的独生女——葛雪贞,和浩群同年级。

  唐家宽厚地默许葛伯每日顺道载他的女儿上学。

  反正同是市立小学,除了芙蓉一人已上国中之外。

  唐芙蓉按例坐前座。葛雪贞则坐后座左侧。

  每当唐家小孩一上车,她即刻意藏起她那破旧泛黄的书包,双腿亦尽量往车门挤靠。正因她的鞋子补痕太多,看起来很笨拙。

  坐中间的,正是倍受宠爱的袁芯瞳。

  右边则是浩群。

  一坐上车葛伯即把早餐全派给小孩子们,然后发动车子往学校去。

  芯瞳一边吃着烧饼、一边”叽叽呱呱”说个不停,满嘴烧饼屑乱掉,身子亦动来动去的,似有用不完的精力。

  车上最静的人永远是浩群和雪贞。

  而芙蓉则是吃了一口早餐即扔进袋里。

  葛伯笑着对她道:“小姐,早餐不吃对身体不好喔!”

  芙蓉懒洋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我讨厌吃烧饼。”她实话实说,没特别意思。

  倒是葛伯,立刻惟惟诺诺地说道:“啊,这样明天买别的好了。下次改买小笼包好吗?”

  “唔——”芙蓉淡淡应了一声。

  芙蓉的行为令坐在后座的葛雪贞看了极不是滋味,忍不住为了她爸爸那极尽讨好的模样生起气来。

  然而身为下人的女儿,她除了暗中替父亲叫屈外,又能多说什么?

  只好一股气往肚里吞。

  葛雪贞已经很不爽快了,偏偏这时身边的袁芯瞳又突然大叫一声。

  霎时,整车人全往她身上瞧去。

  只见这小妮子从烧饼里捏出了个小黑点,朝司机座的葛伯怪嚷。

  “哇!苍蝇,我的烧饼里有苍蝇。”她其实是兴奋得意多于恶心恐惧。

  这时葛伯已愧疚到颈子都红了。

  偏偏芯瞳还捏着“战利品”挥着手嚷。“葛伯,烧饼不是刚出炉的吗?这苍蝇还跑进去吃,它不怕烫啊?”她清脆的声音充满了整车。

  葛伯胀红脸忙着敷衍点头。

  芙蓉被芯瞳的动作、话语逗得暗自发笑。只有正经的唐浩群细心地察觉到葛雪贞难堪的表情。

  他用手肘暗地里撞撞芯瞳。谁料,这一撞把芯瞳捏在手里的苍蝇给撞掉了。

  “啊,我的苍蝇掉了!”她叫得更大声了,弯身即往葛雪贞膝上找。

  葛雪贞皱紧眉,看芯瞳那只刚捏过苍蝇的手在她膝上乱搜着,令她感到恶心,脸色也越来越白。

  浩群则拉着芯瞳,急忙道:“别找了!”这死丫头,他真想捶醒她的笨脑袋!

  芙蓉这次再也憋不住,大笑起来。

  整车的人被袁芯瞳搞得天翻地覆,延迟了车程。

  而芯瞳一迳找着那只苍蝇。

  “我的烧饼烧死了一只苍蝇也!”那一整天她都四处嚷着这事,仿佛是一件了不起的奇遇。她不知道,大家都觉得恶心。

  她不知道,隔天巷口的早餐店老板好纳闷;为什么这天的烧饼会滞销?

  第一章

  转眼间,几个小孩都长大了。

  唐芙蓉凭着她聪明、组织力强的脑袋,不用太辛苦即考上法学研究所。

  她留长了头发,略方的脸上有着浓眉大眼、高挺的鼻及略厚而倔强的唇。

  美得极有个性。

  追她的男孩子很多。

  但受不了她大小姐个性的男孩子更多。

  熟识她的朋友说她直爽,不熟的骂她骄傲自负。

  特别当她对某事不耐时,那种不屑地略掀掀眼眉、翻个白眼的模样,立刻迅速吓退任何对她有好感的人。

  她常不给人好脸色,惟独袁芯瞳例外——那小姑娘怪模怪样的德性总能惹得她发笑。

  她心底早把袁芯瞳当自己的亲妹妹。她总是不着痕迹地疼她。

  而长到十九岁,好不容易用那勉强及格的烂成绩,才毕业的袁芯瞳当然没考上大学,就一直赋闲在家。

  她没必要赚钱。

  她一个月光是她老爸汇给她的生活费就有十万元。

  于是她天天理直气壮地玩乐挥霍、努力让生活过得不无聊。

  追袁芯瞳的男孩足足多到可以绕唐宅三大圈。她爱笑、活泼、乐观、容易亲近,加上明眸皓齿及最标准的鹅蛋脸,配上玲珑有致的好身材、吹弹可破的白皙皮肤,简直漂亮到无懈可击的地步。

  而——上天就是这么不公平。

  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天天以“游玩”为职业;有人却得辛苦地半工半读,医治家里生病的母亲,边念完大学。

  葛雪贞就是一例。

  她和唐浩群同时考上台大。唐浩群念中文系,嗜爱古典文学。

  而葛雪贞则考进热门的国贸科。

  除了家境比不上别人外,葛雪贞从小到大,大大小小的考试几乎都拿第一、第二。

  谁也看不出来她纤弱的身子骨里,有怎样坚毅的血液流着。

  葛雪贞不似袁芯瞳面红齿白、神清气爽。

  正好相反地,她面容削瘦、苍白,眼眸永远透着股忧郁。幸好,五官还算细致,气质高雅秀丽。

  袁芯瞳爱笑。她则不,常纠着眉心。

  袁芯瞳爱闹。她则恬静得很。

  袁芯瞳常口无遮拦,直来直往。她却是举止温柔,说话谨慎有分寸。

  两人若穿上同样衣着,葛雪贞大概更像出身良好的富家小姐。

  唐浩群常想,同是女人怎会有这样大的差别?在唐浩群的心底,有时难免会替葛雪贞的苦命抱屈。

  这使得袁芯瞳种种挥霍玩乐的行径,在他眼里看来更加地不长进。

  这日当他进门见袁芯瞳手抱一桶爆米花、瘫在沙发上看肥皂剧时,忍不住道:“阿瞳,你不觉得你该找点正经事做了吗?”

  袁芯瞳仍是瘫着,然后懒洋洋、慢慢地仰起脸问:“正经事?什么正经事?!”

  “我是指找份工作做。”

  她张大嘴巴。“为什么?”

  他耐心道:“你可以有自己的事业呀!”

  “我有呀!我爸说他的事业就是我的事业啊!”说完,她又被电视里的剧情给逗得大笑。

  “你起码可以看点书吧!别老是看这种没营养的电视剧。”

  “有必要吗?”她困惑了。

  “当然!人家不都说了,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

  “可是——”她摸摸双颊。“我很久不看书还是很漂亮呀,我每星期都按时敷脸保养呢!”

  唐浩群看着她理直气壮的模样,用力深呼一口气,耐心劝道:“总之,看书对你有好处。”他真会被她的“白痴”气死。

  “是吗?”她不以为然。

  “好,那我问你,有没有看过《挪威的森林》?”那是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的成名作。

  “我没去过挪威呀!怎么看森林?”她纳闷。

  “唉,我说的是村上春树!”他摇头叹息。

  “什么树?挪威的国树吗?”她好奇地坐直身子,兴冲冲地。“这树很特别吗?什么样子?你看过呀?”

  唐浩群的脸开始抽搐,对她不耐烦地大吼。“那是一个作者的名字啦!《挪威的森林》是一本很有名的书,真是,和你简直不能沟通了。”他摇摇手,挫折地上楼,还丢下一句:“葛雪贞就不会这样,你真该反省反省。”

  这真是“天崩地裂”般的打击。

  唐浩群说再多的书啦、作者啦,都没最后一句来得刺激她。

  袁芯瞳瞠目结舌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楼梯顶端。她深吸口气,噘起嘴,落寞地瘫在沙发上,电视里的丑角再不能令她发笑。

  她关上电视,扔了手里的爆米花,心情差极了。

  没想到在唐浩群的心中,对葛雪贞的评价竟如此高;甚至高过了她自己的地位。袁芯瞳一直觉得她和唐浩群同住一间屋,一起度过漫长的童年生活,将来,很自然也会一直住在一起,世上的女人没人比得过她和浩群的关系。

  而此刻,她的心,开始体验到不安了。

  他说:他越来越不能和她沟通了。

  没错,他和葛雪贞同一学校、社团、他们甚至常常一起在唐浩群的房里讨论功课。

  而她没有。

  他们是大学生,而她不是。

  小时候他们三人可以玩在一起,现在,袁芯瞳已脱离他们的圈子了。

  十九岁的袁芯瞳开始紧张,感觉到在不知不觉中,葛雪贞已然悄悄侵入她幸福的世界,威胁她的未来。

  袁芯瞳自小到大即拿唐浩群为她将来丈夫的蓝本。在她心底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比得过唐浩群。

  没人比他有气质,没人比他有深度,没人比他斯文英俊。更没有任何一个男孩子可以像唐浩群般给她安全感。

  而如今,她意识到有人要抢走她的浩群哥。她还不懂得爱情,但,她先有了嫉妒——对葛雪贞有了防备。

  袁芯瞳决定巩固她和唐浩群的关系,她不要和他越来越疏离。有了决定,她即刻采取行动。她跳下沙发,拍掉身上的爆米花屑,奔上楼去找唐浩群。她决定从今日起,她要多“照顾照顾”他。

  她兴冲冲、喜孜孜地闯进他的房里。

  正和人讲电话的唐浩群半掩话筒,回头问道:“什么事?”

  她微笑地跑去坐到他身边,撒着娇。“我想和你聊天嘛——”

  “我正和雪贞讲电话!”他没好口气。

  又是葛雪贞!“你们等下再聊啦!”

  “不行——”他正色地说。

  袁芯瞳嘴一撇、耸耸肩。“哪——我等你们聊完好了。”她笑眯眯地,没打算出去。

  唐浩群看她笑得极诡异,于是请电话里的雪贞等一下。然后双手交抱胸前,认真打量袁芯瞳。

  “你——是不是又闯了什么祸?”他记得上个月她骑车撞断了巷口人家的爱犬一条腿。

  “没有。”她摇头。

  “真的?”他不相信她呢!

  “真——的——”他怎么搞的,老不信她?袁芯瞳不禁皱眉。

  “那你到底想干么?”

  “我说啦——我想和你聊聊天啦!就是沟通呀,你有什么心事、烦恼都可以告诉我,我很乐意倾听你心灵深处的声音。”她摊开手。“毕竟,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她双眸闪耀着真挚的光辉。“不论如何我都要你知道,当你孤独时,我永远永远会——”

  “阿瞳——”他含笑打断她的话。“你最近又是看了哪部文艺片?”

  她没听出他的讽刺,还当真歪着头认真想。“好像是……《爱你爱到杀死你》,黎明演的!”

  唐浩群无奈地摇头。“来——”他拉起她往门外一推,随即关上门。

  “喂!”袁芯瞳用力拍门“喂——”

  里头的人喊。“我和雪贞有正事要谈,你还是去看你的电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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