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实欺人太甚!
我瞧得心头火起,若是自己也有本事在身,恨不得能出去抢白两句才好,一向心比天高的二哥不知为什么却并不生气,脸上带笑,自己跟在了沈静的后面,观其神情,倒似受了多大的抬举一样。沈静却没有再同他多说话,走了几步,眼睛转了转,突然落在我身上,问周审道:「那边高个子,长得有些像异族人的,不知道是哪一位?」
周审还没说话,二哥已经进前一步,说道:「那是在下兄弟,母亲是异族人,所以才有一副这样的相貌,在家我们都戏称他是黑鬼,王爷若是觉得有趣,不妨唤过来说话。」
沈静微微一笑,道:「本王正有此意,如此有劳郑先生了。」
二哥依言走过来,压低声音对我说道:「黑鬼,这七王爷是位了不得的人物,他要见你,是你一辈子修不来的福气,千万不要乱说话,给郑家丢脸!」他脸上的肌肉轻轻颤动了一下,我瞧着奇怪,只觉得从没见过这样的二哥,那天遇到黑煞二怪的时候倒比他现在要好一些。
不过不管怎样,二哥能如此看重我,同我这样说话,心里头还是难掩的高兴。
沈静上下打量我,突然饶有兴致的问道:「我听说郑家在城外遇到手下从无活口的黑煞二怪,偏又能全能而退,都是你的功劳,偏你自己却从来都没有习过功夫,可有此事?」
我点了点头,道:「是。」
「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黑鬼。」
沈静笑了起来,道:「黑鬼只不过是个绰号,岂有真叫的,我是问你自己的名字,你父母给你起的那一个。」
还有这么一回事么?我想起了母亲在世的时候,那时候,我的确并不只是被叫做黑鬼——
「我的名字叫哈森。」
沈静又是微微一笑,道:「哈森是么。的确不错,那么哈森,你愿不愿意跟在本王身边?以你本身的资质,本王再为你找来名师,勤练武艺,他日定是不世奇材。」
二哥的脸一下子变了,表面上仍是陪著笑,可是我就看得到那下面骇人的阴霾,我不由自主地看了看他,哪里会舍得离开!
「王爷,哈森不愿意。」
「不错,哈森只是个外族人,为人驽钝,几分蛮力,一时之勇而已,王爷千万不可意气用事。」
二哥竟也急急说道,我心头一喜,从来不知道在他心里我竟有如此地位,我看得出他极想结交这位七王爷,没想到这时却也能替我说话。沈静看了看他,再瞅了瞅我,突然又是一笑,道:「既如此那就算了,不过哈森你记得,本王的门随时为你敞开。」
我虚应了一声「是」,二哥的脸色却又变了。
当天晚饭后,他破天荒竟到我房里了,表情亦是从没有过的亲切,道:「哈森,你的功夫委实不错,只怕二哥早就不是你的对手了,但你若是无师自通,那总也有密本图谱之类的东西吧。」
母亲的遗物我并不想让人看到,若是别人问我,断断不能告诉他,但这是我的二哥,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我……我只是照着一套银杯上的人形做过,我不知道是不是就是这个。」
二哥的眼睛亮了亮,问道:「也有可能,那套杯子现在在哪?我看一下,就知道是不是了。」
我从包裹里把银杯拿出来:「二哥若是喜欢,拿去就是。」
他若是真正需要,我的命随时都可以给他,又岂在乎区区这么一套杯子,二哥伸手接过杯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既如此我就拿回去看看,若真能看明白,不用王爷去请明师,咱们自己也能武功更上一层楼。」
他看上去开心,我也傻傻的跟著笑起来,能听到二哥同我这样说话,能看到二哥这样的表情,此生已是别无他求,说不出来的高兴,想不到我终于有一天也能对他有用了。
二哥却再没来过,也没跟我提过要还杯子的事情。
我自然从来没有介意过。没想到周老爷做寿当天,一下子却又发生了大事,寿宴上酒席摆了不下百桌,七王爷和爹二哥他们都坐在首席,本来没有我的位置,都是沈静一句话:「本王最喜欢武功高手,快把哈森也请上来。」
二哥竟也挽着我坐到他身边,他的眼睛亮得慑人,我只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快活,席上都是西域的来的美酒,也不用人劝,酒到杯干,来者不拒,吃到耳酣脑热的时候,二哥竟对我笑道:「兄弟好酒量,我也敬你一杯。」
我忙站了起来,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多谢二哥。」
二哥一下子笑了,眼睛弯弯的,少有的开心,不知怎地酒一下子洒了出来,溅我一身,他忙伸手擦试,道:「可见得我是真喝多了,幸好是自家兄弟,我帮你弄干净——咦,这是什么?!」
他突然从我的腰带内拉出一个栓着红绳结的珠子,穗子是用上好的丝线打成,珠子本身也是碧绿莹莹,看上去像是水滴一样:「九龙一气珠?!哈森,这不是爹给周老爷的贺礼,怎么会在你这里?!」
席上顿时大哗,爹的脸色又红又白,喝道:「黑鬼,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我不知道。」
「胡说八道!东西在你身上,你怎么可能不知道?!」爹完全气急败坏。
我还是只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二哥在旁边劝道:「爹,你别这样,也可能是别人放在哈森身上的。」
爹冷笑一声,说道:「他武功那么高,谁能往他身上放!」
二哥语塞,不再说话了,周老爷忙打圆场说道:「不管怎么说,东西找到了就好,再说这原也是郑家的东西,没什么好追究的。」
「那怎么可以!」沈静本来一直在旁边笑吟吟的看戏,这时却突然说道:「王子犯法都是与庶民同罪,这件事一定要查个彻底才行,依本王看,有一件事必须先弄清楚,周老爷,你把九龙一气珠放在哪里?」
周审道:「就放在下官的库房里,那里机关重重,等闲人绝对进不去,不过郑家贤侄武功的确很高……」
沈静截住他要说的话,道:「既然如此,咱们就先到库里看看,九龙一气珠绝不可能平白无故失踪,万一不是哈森所为,也莫要冤枉了好人才是。」
二哥的手抖了一下,周审的脸却变白了,道:「七王爷,依下官看,在座都是亲朋好友,珠子找回来就是了,实在没有继续追查的必要,还望王爷体谅。」
沈静的脸却一下子板了起来,厉声喝道:「哪有这等说话,身为一郡之长,你把国家律法看成什么?!周审,再敢多言,我先治你的渎职之罪!」
周审顿时面若灰白,轻声求恳道:「王爷……」
沈静完全不给周审说话的机会,看上去俨然包公再世一样,我瞧着却只觉得有些不解,他若果真是如此忧国忧民,清廉通透的好官,二哥何以又会对他如此恭敬佩服呢?我的头微微昏沉了一下,很快就过去,身上略有些无力。
周审库房建得严密,走到里面一共要有三把钥匙,大门一开,珠光宝气,人人眼前都觉得一亮,沈静使了个眼色,他身边的一个随侍当先走过去,捡起几样东西细看几眼,道:「王爷,这些大都是真品。」
沈静啧啧连声,问道:「周老爷,不知你的珠子是放在哪儿的呢?」
周审脸色十分难看,走到一个格子里翻拣了两下,回道:「禀王爷,下官家里的宝珠的确不见了,看来哈森果然是贼人。」
沈静轻轻笑起来,明明那么清秀的人,这时候却显得有些阴险,道:「是与不是,我看倒是小事了,以你区区一个洛阳太守,就有此行身家,实在让本王惊讶呀,周审,你可知罪?!」
周审呆站了半天,嘴里嗫嚅着「王爷」,身子蓦地软了下来,伏地哭求道:「王爷饶命!」
沈静一笑,轻轻巧巧说道:「你自己都不帮自己,本王又有何办法可想?哈森,你说实话,那珠子真的是你拿的吗?」
他的眼睛定在了我身上……我摇摇头,说道:「我没拿过。」
「真正的九龙一气珠是炼药的圣品,你这么一个粗人拿它,本就没什么用处,何况你自己现在也被人下毒,天底下哪里会有这样的笨贼?郑展,本王若问你珠子哪里去了,你可会实话实说?」
二哥强笑道:「王爷这话从何说起?」
刚刚沈静旁边的那个人突然一声断喝,道:「大胆!王爷奉旨而来,为的是寻回大内失窃宝物,我们明明白白看到你昨夜进到库房,盗走九龙一气珠,到了这个时候,难道你还想要抵赖么?那边地上的玉佩,竟不是你昨日戴的么?」
角落边上明晃晃的摆着一块白玉,正是二哥时刻都不离峰的玉佩,沈静仍是那副清雅闲适的表情,二哥的脸色却已经变了,我瞧着这两个人,不知为什么,竟觉得跟他比起来,二哥也是有些显得老了。
正想得出神,毫无预兆,眼前突然又是一黑,我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昏迷之前,只觉得有人从我手里轻轻巧巧拿走了那里九龙一气珠……沈静?
醒过来的时候我躺在一张小榻上,整个屋子装得雅致小丫头探头进来,看见我就笑道:「终于醒了,我这就告诉王爷去。」
沈静果然不一会儿就来了,道:「郑展想要害你,又忌惮你武功太高,就先把九龙一气珠放在你身上陷害,同时让你喝的酒里已经下药,到时候你被诬陷,他再趁机动手,说就是自杀什么的,就没有几个人会怀疑了。」
他说着微微一笑:「哈森,本王实在很喜欢你,你可愿意留在这里?」
我说:「让我见一见二哥。」
沈静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说道:「好。」
我的心跟着跳了起来。
二哥见到我先是一愣,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道:「那珠子的确是我放在你身上,酒里的药也是我下的。」
我点头,说道:「是,我知道。」
他又愣了一会儿:「但那颗珠子是真的,沈静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他也想要,我看黑煞二怪根本就是他的人!找我不过是抓着替罪羊了,他之所以抓周审,也不过是因为周审在朝廷上是太子一派,想找藉口而已。哈森,他只是想要利用你。」
我说道:「是。」
二哥奇怪的看着我,像是惊讶我为什么会这样子冷静,隔了一会儿才试探地说道:「但是你的功夫还是比他们高,哈森,我们两个人一起离开这里吧?」
我又点了点头,二哥的头发没有梳整齐,脸上也有被人打过的痕迹,看上去竟是狼狈:「二哥,要是你老了,我会帮你。」
……
我轻轻把门合上,沈静一个人站在院子的树阴底下,我走过去对他说:「七王爷,我愿意留下,请让我留在你身边。」
沈静瞅我半响,点了点头,说道:「哈森,你比沈静想的还要出色。」
我的心「怦怦」又开始跳,周身的血都热了起来,很快乐,真幸福。
在我的衣服上沾著二哥的一滴血。
他知道我喜欢他,他知道我对他言听计从,他知道我心甘情愿为他去死,但他从来都不知道,那一个明月之夜,我在门缝里眼睁睁地看着他把大哥推进池塘,从那之后,我的眼睛就再也不能从他的身上移开。
哈森生来崇拜强者,无关情爱。
番外 我的一家
我叫裴威远,靖安侯裴幕天的长子,母亲裴氏秀娘,弟弟裴信兰,我们是双生兄弟,在我的心中,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家人。
爹和娘以前曾因误会分开,娘带我们兄弟在大漠中生活,一过十几年,但爹终于还是把我们找到了,当他满身盔甲,威风凛凛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就是我的父亲!
我一直都想有父亲——这个心思我从来都没敢跟娘说过,连信兰都不知道。
随之而来的荣华富贵跟这相比就一点都不算什么了了,我成了小侯爷,锦衣玉食,骏马雕鞍,没什么好稀奇的地方,男子汉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求取功名,建功立业,本就是份内之事,佩吴锔,骑骏马,收取关门,没有父亲,裴威远自己也能做到。
老天没有薄待我,但这样事事如意的生产,也总是还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我最担心的是我的弟弟信兰,做为一个男孩子,信兰长得太不健壮,虽然也曾同楚叔叔修习过武功,但看上去还是一副书生的样子,身形羸弱,身体总也不好,时常生病,楚叔叔百般为他求取药材,总也养不过来,说起来楚叔叔,他的来历相当大,他是神剑门的关门弟子,我这一身盖世神功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在大漠时他就教过我和信兰,后来随同我们一起入京,当年也同皇上一起,退过北蛮的大军,是在陛下面前一等一的红人,几乎要到了说一不二的地步,别人睡在宫中是大罪,他常常同陛下商议朝政,一谈就是一个通宵,甚至在宫中本就有他专门休息的一座偏殿,他和陛下两个,都是我最崇拜的人。
又,爹娘这两天忙着要帮我说亲,丢来一大堆画像让我挑,烦也烦死了,二十五岁的男人没有成亲很奇怪么?我天生就是向往自由的人,这么早就把枷锁套在身上,岂不是天生的笨蛋?就没见有人去烦信兰,果然身为长子就是有奋斗目标不可推卸的责任吗?因此我给他们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必须身材小巧,二是要美若天仙,三是声音甜美,悦耳动听,能一下子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绝对是少之又少,这下子果然把他们都给难住了。
得意。
不过他们也实在太笨,都已经过了两个月了,就都没有人发现,江叔叔家里的婉儿就是最佳人选吗?
真是一群笨蛋!
番外 兄弟
我时常头疼。
到现在,已经记不得头疼过多少次了。
但我还能清楚的记得,头第一次开始疼的时候,
父皇有十多个儿子,这里面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身份权力继承皇位的,母妃身份的高低,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我很幸福有一个做贵妃母亲,而且我是三皇子,如果大皇兄和二皇兄都当不成皇帝,那么就该要轮到我了,到时候整个天下都会是我的,我可以尽情按着我想要的去做,我应该能做一个流芳千古的名君,就算做不到那一步,让全天下人都要自己面前俯首称臣,按自己的意愿去做,只是想像已是兴奋,这原就该是我的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