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同志发愿出柜走向自由自在,其实也正是把至亲的家人推向暗柜的时候。
在书局闲逛,无意中发现一本名为《出柜》的书,原本还饶富兴致,结果拿起来一翻,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就让我非常不高兴。
「一看就知道白目异性恋写的!」
我使力把书本摔回原本的位子上,还很不客气地对著作者的名字练习了好几次卫生眼。
只是,说真的,为什么自己的反应会那么激烈,我无法解释。
我强烈地以为那碍眼的几行字是胡扯、是屁话、毫无根据可言,却无法成功把它驳倒。
那是一种极端矛盾的心情,或许惹恼我的,就是这样的矛盾吧……
第一章
那天,空气污染像是不曾存在,台北的天空少了往常的雾气蒙蒙,取而代之的是未尝见过的、耀眼的蓝。
那天,阳光灿烂的不像话,四射的热力像是恨不得要将人蒸发。我独自一人走在炽热的人行道上,只有嘴里含着的棒冰能勉强帮我驱散些许暑气。
那天,阴错阳差的,我认识了同样阳光的他。
「请问义信东路要怎么走?」
一开始,他站在阳光投射而来的方向,我下意识觉得刺眼,便没有抬头,只胡乱比划着,「这个路口右转,看到录影带出租店的时候左转,然后直走两个路口以后再右转……」
「等……等一下,可以慢一点吗?这个路口右转,然后看到……看到什么的时候右转?」
「录影带出租店,而且要左转才对。」
「喔。所以是这个路口左转,然后……」
「不对不对!」我不耐地摆了摆手,「这个路口右转,然后……然后你再去问别人吧!」
当时的我其实半点日行一善的意愿都没有,只想早点回家吹冷气。没想到他竟然不肯死心,甚至拉住我的衣袖不让我走,「不会耽误多少时间的,我……」
「给我纸笔好了。」我伸手,「我写给你,不,画给你比较清楚。」
「画什么?」
「地图啊!」我理直气壮地回答。等了一会儿,对方却没有掏笔的意愿,只犹豫地问:「你赶时间吗?」
「赶着回家避暑算不算?太阳这么大,我可不想被烤成人肉干!」
「不然这样吧,我请你喝点凉的,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卖冷饮的……」
「你不是要找路吗?」我不客气地打断。
「嗯……那个……没有那么急……」
我「哼」了一声,没有接话,只往前,要与他错身而过。
「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男孩子身体横在前方,硬是挡住我的去路。
「烦不烦啊?我最讨厌别人跟我搭讪了,无聊!」想到自己为此多晒了三十秒钟的活罪,就不禁有气,「我不接受任何推销,不想填任何问卷,不贡献任何爱心,怎么样?没什么贵干了吧?闪!」
「这个……就让我请你喝杯饮料吧!反正你又没有损失。」他简直是在哀求了。
我只觉得嫌恶。怎么会有那么厚脸皮的家伙?抬起头,本想狠狠瞪他两眼,万没料到自己反而愣住。
背光的脸孔,虽然阴暗,但是并不模糊──闪着精光的有神双眼,不浓不淡的眉,英挺的鼻,粉嫩的薄唇,麦色的肌肤……组合起来竟是那么的熟悉!
「君?」我下意识地冲口而出。
他听到我的称呼,也愣住,接着笑了个开怀,「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然后我才发现,他虽然和记忆中的轮廓有些相似,但确确实实不是同一个人,于是失望地叹了口气,「对不起,我叫错名字了,我以为你是一个我认识的朋友……」
「并没有叫错喔!」他眨了眨灵动的双眼,「我的名字里的确有一个『均』字,再说,现在不认识,介绍以后不就认识了吗?」接着伸出右手,「你好,我叫谢倚均。」
「啥?」我感到错愕。
「你也有名字吧?不晓得现在应该自我介绍?」
我犹豫了一会儿,「郑益凯。」
「哈,这样我们不就认识了?相逢自是有缘,不要认为只是无聊的搭讪,太冷漠了!」怎么看都像在搭讪的他接着伸手搭上了我的肩膀,「你刚才不是一直哇哇叫着『很热很热』吗?就让我请你喝点凉的吧!我知道这里有一间冷饮店……」
「凉清小站?」
「对对对,我常去呢!那里的椰子奶绿特别好喝!」
「那家店就在义信东路上啊……」一时之间,我有些哭笑不得。
「在想什么?」
均专属的低沉嗓音打断我的思绪。我回过神,对均笑了笑。
「在想我们的第一次见面。」顿了一下,「还挺难忘的。」
「又说这个!」均也咧开嘴,「已经跟你解释过好几遍了,那是我跟别人打赌的时候运气太差……」
「然后你的『损友』逼你玩『大冒险』——找个男生搭讪。」我接话,「又没有要损你的意思,只是觉得这样的相遇,怎么说呢,超不可思议的,简直是小说里面才会出现的情节。怎么,你不觉得特别?」
「还好。」均的双手围过来,把我圈进怀里,「我只在意你嘴上说想我的同时,心里有没有想着别的男人。」
「说什么呢,真是的……」
均不说话,双手开始不安分起来,左手游移到胸前打转,右手则贴着小腹处的些微体毛,然后往下……
「还来啊?够了!」我笑着挣脱均的束缚,
「可是我觉得不够。」均眼中闪着情欲的光芒。
「去死!」我一边拿枕头砸他,一边拉棉被护住光溜溜的身子。
均笑着逃下床去,满屋子跑。我才懒得追他,只朝他扮了几个鬼脸。
均于是很快就觉得无趣了,打开衣柜随手抓了几件换洗衣物,然后说:「等一下一起吃饭,好吗?」
「不行。」我摇头,「你忘啦,我还得到医院看阿威。」
「他有比我好看吗?」
「什么意思?」
「不然你为什要去看他,不留下来看我?」
「神经病!」我笑着骂。
均装模作样地嘟着嘴进了浴室。水声淅沥淅沥响起的同时,我听到均开始唱歌。他平常是不轻易开金嗓的,只喜欢在洗澡时当个「临时歌王」。前几个月,大概是七夕前后吧,我要求他唱首情歌来听听,好说歹说才勉强换来一句「月亮代表我的心」。只有一句,小气的很。
因此,有机会享用的时候就尽量把握吧。我一边竖起耳朵,一边利用时间开始整理自己带来的东西,打算待会儿简单冲洗完毕以后,从浴室出来便要直接往医院走去,不给均那个色鬼任何压上床的机会。
我有跟家里说今天出门会去看阿威——那个最守交通规则却还是被车撞的倒霉鬼,没有说的是会藉机偷一些时间来均这边「甜蜜」一下。
均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我则是高二。彼此的寒假虽然还算清闲,但要找出相聚的时间确实有些难度。我有学校的辅导课要应付,均则接了一堆不知道是什么的活动,四五天不能见面因而不是怪事。
「我洗好了,换你。」均湿着头发出来的时候,全裸,脸上挂着一副「任君享用」的表情,引诱的用意非常明显。我低着头装作什么都没看到,以最快的速度冲进浴室。
热水洗刷掉所有的黏腻。当我清爽着身子走出蒸气氤氲的时候,均坐在床上,已经穿戴整齐,正看着我皮夹里的照片。
我笑着凑上去,「干嘛偷看我的东西?」
均抬起头,皱了眉,指着皮夹里唯一一张照片,「为什么还是这一张?」
「不能是这一张吗?」我反问。
「我不喜欢。」均低头沉思了一会儿,「上次不是有给你两张我的照片吗?都比这张清楚,也比较好看。」
「我喜欢朦胧美嘛!」敷衍完毕,随即转移话题,「你准备好了吗?可以出发去医院了吧?现在时间……还够!你动作快一点,到医院那边如果还有时间的话可以先一起吃冰。」
「嗯。」均点点头,把皮夹还给我。
我伸手接过,顺手塞进牛仔裤口袋的前一秒,下意识地一瞄,那张照片于是瞬间又让我掉进回忆里。在那一刻我有些恍神。
照片里的男孩同样拥有闪着精光的有神双眼、不浓不淡的眉、英挺的鼻、粉嫩的薄唇、麦色的肌肤……
然而,他和均虽然长的有些神似,但确确实实不是同一个人。
他,是君。
「怎么了?」均注意到我的异常,关心地问。
「没什么。」我一时分不清楚自己是不能说实话,还是不想说实话。
君是我国中时的同班同学。
他不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不过是我第一次那么疯狂地付出真情。之前对几个长的不错的虽然都有过好感,但为期不算长久,几天或一两个礼拜而已。严格来说,那种感觉比较接近单纯的欣赏,就像是人人对于美的事物会眼睛一亮,仅此而已。
对君则不一样,我第一次无时无刻不疯狂地思念着他,随时随地都想听到他的声音,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舍不得分针秒针走的那么快……
我知道,对君的喜欢不像对其它人那样纯粹——我爱上他了!
于是我用尽一切方法,试着接近他,讨好他。我一开始并不考虑「会不会有结果」之类的现实问题,只告诉自己:必须努力过,否则一定会留下遗憾。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我深信不疑。
没有料到的是,在我已经晋升为君最好的朋友时,他的爸爸本着工作上的需要被调派到台湾的另一端,他因此必须转学。
这不是造化弄人,是什么?
或许我在感情路上注定要过的坎坷吧。小时候妈抱我去算命,铁口直断说我不但在感情路上会跌的奇惨,甚至很难找到理想的结婚对象,更别提传宗接代了。在那个民风还算纯朴的年代,「无后」是天大的不孝,爸当场把那「骗子」骂了个狗血淋头,后来还是在妈的劝阻之下,才没继续找那「骗子」的麻烦。
这件事大概是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妈用开玩笑的口吻告诉我的。那时候的我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觉得好笑:「爸一向那么容易激动,动不动就要拼个你死我活……」
年纪稍微大一点,逐渐摸索出自己的性向之后,我才开始认同:或许自己真的没有婚姻和子嗣的命。
有时候我会自嘲,反正只是个「骗子」而已,何必自己跳进预设的框框里,对号入座?然而,君离开的那几个晚上,算命仙的话像极了不懂疲倦的录音带,日日夜夜在我耳边播放——在感情路上会跌的奇惨,是吗?
要转学的消息当初是君亲自跟我说的,我脸上有哪些表情回了哪些句子,如今已不复记忆,能肯定的只有:脸色一定不好看,语气一定酸溜溜。
记得那时候君要我去送行,我拒绝了。其实我应该去的,名义上我是他最好的朋友,不该吝啬我的祝福。然而,情绪霸占了我的思考模式,我不切实际地以为,君不肯为我留下来,那就算了,哼,好希罕吗?
现在想起来都还觉得有些好笑。那明明不是君能够作主的事情。
「我们还是好朋友,我们可以经常联络的,寒暑假的时候不要忘记一起出来玩……」
君的安慰言犹在耳,两个人却再也没有碰过面,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没有。
那年,我国二,真要算的话那其实已经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这些年来,唯一可以凭吊,藉以告诉自己那段过往真实存在、不是一场梦的,只有皮夹里那张君的照片。照片是偷偷拍的。或许是「做贼心虚」吧,许多次几个好友出游或校外教学等可以拿起相机的机会,我举起镜头却不敢往君的身上聚焦。我怕他会问我「那么多人,为什么只拍我一个」,我怕,怕死了,尽管连我自己都知道这样的机会微乎其微。
偷拍的时候,君正坐在游览车上靠窗的、我旁边的座位上打盹。我没有用闪光灯,背光使的冲洗出来的君变的更黑,黑到失真。按下快门的那一刻,我的手抖的厉害,因此君在照片里是模糊的。总之,照的很差。
不过,这张照片却成了我的宝贝,收进皮夹里,不时要看上一两眼。
同样是因为相片里的君模糊不清的关系,和君有些相似的均无意中发现那张照片的时候,并没有问「他是谁」,而是问「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
「秘密。」我这么回答。
话说回来,也只能这么回答了,不是吗?
均后来给了我好几张他的照片,我很喜欢,但不知怎地就是没有把君「换下来」的念头。
我还喜欢君吗?我不知道。
眷恋应该还是有的,人对得不到的东西总是特别垂涎。或许就是基于这样的情感,当均问完路喝完饮料跟我要电话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搞的,竟然乖乖地写下家里的电话号码,毫不犹豫地递给了他,一个认识不到三分钟的男人。
大概是那张和君乍看之下有些神似的面孔,让我忘了该对陌生人提高警戒。
之后,均每次约我,我都欣然答应。我和均的感情于是迅速发展起来。
一个月以后,均跟我说:「我不想只当朋友。」
再一个月,均向我求爱,我给了他。
这是怎样的心情……没鱼虾也好?
很多次,在激情喘息的时候,眼里的均好象突然间会变了样子,接着我不由自主地以为跟我在一起的其实是……
也可能这是没有的事。毕竟均和君给我的感觉实在太过雷同,我恍惚间分不清楚也是正常的。
是均骑摩扥车载我去医院的。我坐在后座,双臂紧紧环绕着均的腰际,可完全没有浓情密意的感受,只一个劲儿地催促着:「快点,快点!」
去医院陪阿威是我自告奋勇答应下来的,虽然当初答应时有一大半的考量是可以有正当的理由出门然后「偷时间」陪均,但重色轻友到完全弃阿威于不顾这种事我是不干的。每次四个小时的陪伴时间里,至少最后半个小时我会安分守己地出现。
「把自己说的那么有情有义,哼!其实你只是怕我姊来接班的时候看不到人吧?」阿威总是这么说。可他大都是开玩笑的语气,并没有真的生气。一个即将成年的男孩子,说实在话并不需要有人时时刻刻守在身边。可惜这只是我和阿威的看法,阿威的姊姊惠铃和他年迈的老祖母并不这么想。
说起来也怪可怜的。阿威还小的时候,爸妈就在一场车祸里双双丧生。陪伴阿威长大的,只有一个大他将近十岁的姊姊和年迈的祖母。阿威因为在家里是年纪最小的,所以一直以来都被当成婴儿呵护着,这从惠铃姊和老祖母执意轮流到医院陪阿威的坚持可见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