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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吉普赛女郎 page 1 作者:九枫

  序

  流浪爱情  九枫

  以前唸书时就有流浪的心情,也曾有逃家经验,无拘无束,与天地同在,有冒险犯难精神,却要自负生命安全之责。以前流浪的人不多,都是为生活、三餐流浪,现在流浪的人愈来愈多,年龄层不同,有心情流浪、职业流浪、爱情流浪,在这本书里,我想三者兼具吧!

  三毛式的流浪文学很撼动我,但流浪的本质并非完全美丽,不能太憧憬,以前的流浪是放纵的,现在的流浪除了前者外,尚需加上智慧与冷静。

  流浪不是一件奢侈的事,不是可望不可求,不是背叛,偶尔出去撒野一下,偶尔在家温柔懒散,享受不同的生活空间,才是新的流浪定义。

  这本小说延续了上本的精神,但更强烈反映爱情与亲情的冲突。人类向来是感情矛盾家,子女非要听任父母摆佈控制吗?父母需因子女而阻碍其内心欲为吗?这都是以前、现在、未来均逃避不了的问题,亲情与爱情在天秤上永远无法得到一个平衡,取舍只有看个人囉!

  西班牙格拉那达的阿尔罕布拉宫||红宫盛传一种迷信,说红宫的建筑师向魔鬼出卖灵魂。这个说法给我灵感,和我要写吉普赛式的流浪故事结合为一,因此,我以一个类似有些荒诞的魔咒,来反讽质疑咒语的实效,如有万能咒,为何不让世界太平?并透露每个人的慾望,有人需要青春,有人需要家庭,有人需要爱人,读了本书后,你不妨想想自己,你需要什么?

  我心中有佛,第一次写耶稣、撒旦,触角不多,只是想反映人性的正邪,魔由心生,人因贪慾,撒旦自然存在,人有善心,到处是耶稣。各种宗教,殊途同归,都是劝人为善,所以写作的人应该要有世界观,不能侷限某个范围内,也感谢希代给我这样发抒的空间。

  谈感情,唯有爱情最为甜美,也教人心酸,这是自古不朽的话题,谁都喜欢享受爱情的滋润,亲情的慰藉有时还在其次哩!最近最热门的话题是一代巨星邓丽君的殒落,我在惋叹之余,独思她的异国恋情为何得不到台湾家人的认同与关怀,除了盛名之累,造成她心头上的遗憾,因此常年浪居国外?基此,我的故事其背后省思是||爱情和亲情的想法与做法,因人而异,在这千变万化多元的社会里,谁又能评断对、错的标准?

  现代女性视感情成分重于婚姻,我不晓得未来的爱情关系是喜是忧,连日本的少女漫画、淑女漫画都充斥着性,举目世界,情慾在爱情关系上已列为重要课题,是好是坏见仁见智。我个人认为,不见得要有婚姻关系,但最重要的前提是||两人的性关系中是否有爱情存在,而非你看上我的美丽,我看上你的健壮,就产生新的性关系,那太恐怖了!

  我的文藻未必华丽,但我希望和读者的知性共同成长,而不是骗人的小说,所以我要扫除以往爱情中女主角单一的文弱之姿,成为富有生命且多变化,有优缺点的角色。

  浪漫唯美、梦幻之美其实常在我心,然而唯美的梦幻易碎,使人想碰又不敢触,那其中除了甜蜜还有完美,鲜有曲折,构成一幅无懈可击的美图,看来像似爱情世界的大同篇,我愿身临其境,所以我喜欢把这种的美融人现实里,在尔后的小说裹展现出来。

  楔子

  耀眼的阳光普照,美丽的山峦与潺潺溪流交错在位于西班牙南部安达鲁西亚这一片肥沃平原上。在这平原中,有座古城长年散发着沈稳、强勒的生命力,这裹的居民乐天豁达、热情浪漫,而这座格拉那达古城是一个传奇色彩浓厚的城市,就像艳阳般耀眼光芒,令人目不暇给。

  散落在山间的耀眼白墙褐瓦的村落环绕着古堡和教堂,这里有最浓厚的西班牙风味,有阿拉伯文化、吉普赛文化与天主教文化混合而成的五、六百年独特风貌。

  在这里,回教王宫、清真寺与天主教堂杂陈,斗牛、佛朗明哥舞等文化国粹,生动地活跃在民间。

  山腰下的旧城墙外一个个洞穴,就是吉普赛人的山居聚落。

  此时,有位戴帽身着长袖衣裤休闲服,黄皮肤的单身女郎往聚落方向而来。

  她拿着一本好像旅遊手册,东张西望地似在寻觅什么?

  在别人的眼中,她或许是遊客,事实上,她是拎着满腔寻亲的热血,单枪匹马来到这陌生的国度。

  踏上这古城,她有归乡的感觉。来之前,她很有计画地到书店买了一本图文并茂的「西班牙之旅」,幸好这本旅遊书描写得很详细,帮她如愿以偿回到故土。

  这算不算她的故土呢?她是台湾的中国人,可是她身上却流有吉普赛人的血液。吉普赛人的血液,这对她而言,是惊是喜,从小就想流浪的她,竟然早有流浪的血液与本质,这一天大的发掘非同小可,不能等闲视之,几经思索,她决意来找寻流浪的生母。

  边走边想的她,没有察觉背后有个机灵且脏兮兮的小男孩跟踪,小男孩像乞丐般穿得破破烂烂,等她伫足在搜寻目的地,小男孩即上前搭讪。

  他叽哩呱啦讲着西班牙话,她压根儿听不懂,取出语言翻译机,似乎不太派得上用场,手忙脚乱地按不出要讲的话。

  「Whatdoyousay?DOyouspeakEnglish?」

  她的英文不是顶好,但简单的会话还可以上口,可惜这儿不流行英文。

  小男孩摇头,一副莫宰羊的表情,伸手要钱的姿势,她会意,见他疲惫、慵懒,干脆从旅行袋中的钱包取出一枚硬币丢到他手中,免得囉嗦穷缠。

  小男孩拿了钱币,高兴万分,出其不意地身子一跃搂上她,她眼见脏兮兮的小男孩趴向自己,吓得急忙推开他。

  小男孩也识趣,捏着破烂的衣裳笑呵呵地跑走。

  她低头想把钱包收好,那知,钱包不翼而飞。她恍然大悟,原来小男孩是扒手,完了,里面还有护照呢!

  她急了:「喂,Badboy……」

  瞥见那小男孩的身影即将消失在狭巷,她急如星火地追上去。

  但是,那狭窄巷弄如迷宫似的,小男孩不见了,她人却绊到路边的大乞丐,帽子也掉了。

  「Hello﹐ChineseBoy,你的帽子。」那乞丐望着光头的背影。

  跌个狗吃屎似的她,一听大乞丐会说英文又会讲中文,立刻爬起来揪着那长着一副模特儿般却黑污污的英俊乞丐,怒火攻心地:

  「刚才那王八蛋小扒手一定和你是同党,还我钱来。」

  那大乞丐莫名其妙,听她声音是女生,却理个光头像个男生,但长相又漂亮得很,眼睛还带点野性的美,不免诧异:

  「妳是阴阳人?」他的中文不标准,但仍让人听得懂。

  「呸,你才是阴阳人呢,你这臭乞丐,想拖延时问,快说,那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往哪襄跑去了?」

  「妳找小乞丐做什么?」看来他晓得那小男孩的去处。

  「他偷我的钱包、我的护照。」

  「哦,妳叫什么名字?」那英俊乞丐若有所思地。

  「黎芷若,英文名字叫Honey。」

  「Honey,哦,原来妳叫﹃亲爱的﹄。」他现在弄懂她是女儿身,有趣地望着她迷人的脸蛋。这脸蛋吸引住他的目光,也勾住他的心神。

  「去你的,亲爱的不能乱叫,我的英文名翻译过来是﹃汉妮﹄。」若不是这乞丐斯文英俊,她才懒得和他多说话。

  其实,这英文名也是她为了护照上需要,随便抓个喜饼的店名充数的,那时根本没想到会被拿来调侃。

  「亲爱的,我帮妳去抓小鬼回来,妳帮我看着毯子和帽子。」那英俊乞丐毫不避讳称呼她,然后将帽子里的钱抓了精光,一溜烟就跑,根本没有给黎芷若说话的机会。

  黎芷若只有眼怔怔、愣忡忡地坐在那毯子上等待……

  第一章

  台湾七月燥热的街头,拥挤的人群,正显示出活动空间愈来愈少,人口却不断地增加,有着窒息的压迫感。

  傍晚,宝庆路的远东百货公司骑楼下,熙熙攘攘的穿梭人群像似赶集般,各个匆匆忙忙地互相擦身而过。

  这时,从天桥走下一个很奇特的女孩,像从天而降似的。

  她,黎芷若,有对浓眉大眼,鼻子比一般女孩还特别直挺,嘴唇的弧线也深刻清晰得很,再配上刚毅的下巴,又剃了光头,一副十足男生模样。

  这样的女孩,若非胸前那件小可爱包藏的秀乳可端倪出性别,乍看之下,真会让人误解。

  她以一袭浅蓝色的长袖牛仔裤衬衫当外套,襄面穿了白色小可爱及低腰白色松软的长裤,一副轻松懒散的打扮。引人注目的是她那突出的五官,颇有个性的脸,这样显明的长相配上慵懒的穿着,形成更强烈的对比,尤其低腰长裤上所裸露的半截腰枝中的肚脐眼旁的刺青更耀眼||两个对称的小小骷髅头,使得与她擦肩而过的人们不禁又回瞥多瞧一眼,像发现新大陆似地惊讶。

  在台北的街头,谁会做这样的打扮?谁敢这样招摇过市?

  说她奇装异服吗?也不是,她的衣服可说简单大方,不过是新潮,裸露一点点而已,算很正常呢!

  最突兀的是她头顶光溜溜的,如果是男的倒也罢,是女的就惊天动地了,如果是和尚尼姑那类的光头,也没人引以为异,然而长得艳又冷又有个性的她,不由得让人联想她是怎么样的女孩?甚至有些人纷纷走避。

  黎芷若一点也不在乎街上的行人异样质疑的眼光。今天,是她给自己一个全新的改变,把三千烦恼丝全部剃光,又买了两个小骷髅头像真的转印刺青贴在肚脐眼旁边,她觉得解除束缚,有一种开放、奔放的感觉,所以特地走到人潮多的地方,实验一下别人对她的模样有什么惊奇的反应?

  有人惊奇,有人走避,也有少数人漠视,在台北街头,千奇百怪的事将会随着这变幻莫测的年代而纷纷出笼,她这等模样还算保守哩!

  从宝庆路走到衡阳路,黎芷若漫无目的地遊走着,坦然接受街道上投来的各种注目礼,走累了,她就在一家Seven|Eleven买了一瓶可乐和司迪麦,边喝边嚼起来,让两种不同的口味在口腔裹循环着,就像她此时两种心情,就像她今天去做的两种行为。

  连续第二年没考上大学,被父母亲狠狠地臭骂一顿后,她跑出家门,做了今天第二件可要被父母亲认为大逆不道的事。

  不是她笨,父母亲骂她不用功,他们愈是希望她考上大学,做个乖乖牌的学生,她的身体里愈是有一股叛逆的血液在奔窜着。

  她说不上为什么?只知道不愿做父母亲眼中乖巧的孩子,父母亲的严苛,她实在受不了。她已经二十岁,算成年了,所以,从今天起,她要做自己。她不要像去年考上大学的同学,受不了家庭与学业双重压力而跳楼自杀!

  人生美好,她的青春正当头,她想不透那位同学为什么看不开而自杀,压力是那么恐怖吗?压力必须把自己逼得喘不过气来,甚至逼到死角,让自己呼吸不到一丝新鲜的空气,才能符合父母亲订下的标准,才能符合世人通俗的眼光吗?

  在台湾出生的小孩,都跟她一样,从小就被迫承受课业、升学的压力,一直压抑到长大。好不容易二十岁了,她要做一番彻底的改变,长久以来深植在她心中,渴望改变。

  就是这样,她才故意考不上大学,算是给父母亲与社会一个无言的抗议吧!

  但是,考不上,父母亲却给她两条路选择||

  第一条路是再给她一年时间,但限制她「足不出户」,父亲认为上补习班没有效,叫她在家自修,等到明年的考季之前,再请个全能的家教为她恶补一番。父母亲用这样爱她的方式,她无法承受。

  第二条路是假如她不愿意升学,就要她去找工作,自食其力,因为家境小康,不能容忍她这般的散漫。她才二十岁就要向生活挑战,为三餐打拚,是她无法想像的事。

  然而,事实摆在眼前,她非做选择不可。今天,是她二十岁的生日,父母亲没有只字片语来庆祝,反而要她做决定。

  黎芷若忽然有种怕回家的感觉,那是一种有形与无形加在一起的压力,令她产生害怕。可是,不做决定,她回不了家,父亲是这样恫吓的,因此,她现在才举棋不定遊荡在街头。而她现在的装扮,也不是同学敢领教、能接受的,她拿着一块铜板伫愣在公用电话前犹豫不知要打给谁?

  「喂,请问你要不要打电话?」她的背后有男声响起。

  黎芷若回身,那男的睁大眼,旋即微笑起来,从上至下往她身上打量,然后死盯她肚脐旁的假刺青。

  她皱皱眉,这男的居然肆无忌惮浏览她。想想自己今天也是特意要让人看,干脆肚子一起教他看个够。

  「哈,既然要酷,何不真的刺青,我带妳去。」

  黎芷若缩回肚皮,讶异这男的居然一眼看穿她的伪装刺肯,不敢正视他,大约一六八公分高的个子,不过比自己高一点点而已,脸圆圆的,肌肉很有弹性,挺直鼻梁上挂了一副平光眼镜,她侧视,没有圆圈表示没近视,只是戴好看的。可能他的脸圆,眼睛也圆,需要眼镜调配才不致显得呆板,他给人的整体感觉是柔柔的,但是他出口却简单俐落,有点酷。他毫不为她的光头惊奇,反而对她的刺青感兴趣。

  「刺青,很刺激,不过很痛耶!」她跃跃欲试,却又踌躇。

  「就像打针一样,只是多扎几下。」他怂恿地,也忘了自己要打电话。

  「对不起,我要打电话。」有一个太太插身表示着,于是他将黎芷若拉到一旁。

  「怎么样,要不要嚐试?」

  黎芷若狐疑地望着他:「我对你又不熟,也不知你叫什么,做什么的,凭什么跟你走?」

  那男的把身上的T恤撩起来,露出背后有弹性的肌肉上刺了撒旦恶魔图。

  黎芷若乍看顿觉噁心,退后一步摇头:

  「我以为刺青是美的,这图案太丑恶了。」

  「妳为什么要以撒旦是丑恶的心态来看,刺青本身是一种美丽的无邪,它是相当古老的纹身艺术,古中国的云南边疆住民以及台湾的原住民早就将图腾刺在身上表示一种美丽的艺术,只是现代人转换引进更多令人咋舌的图案,以前很多男人都喜欢刺龙虎纹,现在年轻人反而喜欢刺异形怪物。以前刺青是黑社会兄弟特有的标志,相在它已经提升为人体装饰艺术,就像目前很流行的身体彩绘。」他不放弃蛊动,真想说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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