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过头,她继续流泪,什么也不想、不说。
“好,我再也不对你提出这种要求,这是我对你的承诺,你不是一直想要一句记吗?现在我说了,你满意了吗?”
她在此刻站了起来,往他面前一站,摆出一副很了解他的样子,道:“你果然厉害,一晚上不肯请别人跳舞为的是要仔细观察我那些同学吧?你那双如猎人的眼眼一定是发现了诱人的目标吧?哼,早要你承诺你不肯,偏偏今晚就承诺了?我那些同学里,你随便挑一个都强过我吧?承诺?我看你是想为自己留个退路吧!”她点了两下头又道:“你果真视我为呆头鹅,到时候离婚不只称了你的心,我还得对你感恩戴德呢,对吗?”
他本是气得都想揍她了,听出她话里边微有酸意之后便不动声色,任她继续表演。
“看上我哪个同学了?”她开始模仿同学之一矫揉造作的走路模样,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最后停在他面前,仰起脸,夸张地眨着她长长翘翘的睫毛,嗲着声音问:“你不请我跳支舞吗?还是,我们聊聊吧。”
他翻了下白眼,叹了口气。
她却伸手勾住他的脖子,模仿了另一个同学道:“你这么年轻就进了婚姻的坟墓,觉不觉得很遗憾,后悔了没?”
他并不生她同学的气,因为后来他在无意间听见她们提起了阿苗的拍卖老公计划。
他只生阿苗的气,这一世的她简直胡闹成性,害得她那些同学也跟着胡闹,说一些糟蹋自己的话。
“阿苗,你已把狐狸精的角色演得入木三分了。”他顺势把她揽在怀里,确信她动弹不得后,唇就压住她的,吻得她一阵头昏脑胀之后,才道:“我从上辈子就等着进入这个婚姻的坟墓了,所以我一点也不后悔,强过你的女孩一定不少,但我看不上任何一个,这是我对你的另一项承诺。”趁她还处于呆滞状态之际,他再送个又深又猛的吻。
阿苗不承认自己是理亏的一方,硬是跟傅强生了两星期的闷气,傅强一副不打算跟她周旋的样子,她甚至觉得,在他面前,她只是空气的一部分。
两周来,她做的唯一正事是:把账本仔细看过,原来阿公在世时,农场根本没赚什么钱,傅强接手之后才渐有利润。
她一点也不感激他,长工跃身成了正主,他要是不能替阿公赚钱就太对不起天地人
了。
心血来潮,她上镇里来了,进了过去经常光顾的小超商,才发现老板换了。
老板是个不太老的女人,看她的眼神教她很不自在。
没什么好买的,她抱了两袋卫生纸到柜台结账。
“小姐,你是傅太太吗?”女老板打开收银机时还在打量她。
“嗯。”她不高兴的回答,恼于自己和傅强闪电又戏剧的婚姻至今还是大家的热门话题,连眼前的新老板都知道这件丑闻。“你觉得我很可笑吗?”
“不,我觉得你需要指引。”老板神情严肃。
自从我踏出错误的第一步之后,我阿公已经将我指引到一条不归路上,前人也许会出现三叉路,但是条条大路通毁灭,我己注定没救的命运,什么指引都无效,谢啦!我已习惯当个活死人。
“你需要指引,”老板沉笃地又说了遍,表情像个得道仙姑,“这个指引能使你复活,使你的灵魂得以重生。”
“我不是木乃尹。”阿苗赶紧付钱,直觉认为老板精神异常。
“傅太太!”阿苗的步伐被这一声止住,“我有个朋友可以给你指引,她跟我一样,刚在这镇上落脚,开了家“情人酒吧”,我希望你能听进我的劝,抽个空去见她。”
“情人酒吧?”她有些好奇。
“是的。”
“不会是——色情场所吧?”
老板笑笑,“我和我的朋友绝不可能做出伤风败俗之事,事实上,我们做的几乎都是要让有情人成眷属的事。这“情人酒吧”有个很有趣的规定,那就是已婚者不能和配偶同光临,只能独自前往;情人们则可以成双成对上门光顾。”
“我已婚,所以要去也只能自己一个去?”
“是的。”““那多没意思啊?去羡慕人家俪影成双,还是去搭错线,跟另一个独自前往的已婚者发展婚外情?你朋友的头脑没问题吧。””“我恐怕她的头脑是有点问题。”老板突然有些发窘,也有点无奈、“其实,她是个灵媒,认为自己具备的通灵能力足以协助他人发现合适的伴侣。本想在电台主持个callin节目,替单身男女指引婚姻之路,可惜没有制作单位肯相信她的话,所以她才开了间“情人酒吧”,希望能在那里碰到需要她协助的人。”
“那她应该规定只准情场失意的人进酒吧才对。如果已经有了情人,人家哪还需要帮助?结了婚的就更不需要她来指引婚姻之路了,不是已经在路上了吗?”
“我想你已经说到重点了,她正是把目标放在已婚者的身上,所以才不准夫妻同时出现在酒吧,她相信会独自上那去的已婚者,多少在婚姻上有点问题,而这种人是最需要帮助的。”
阿苗觉得老板本人和所说的话同样诡谲,沉吟片刻,她问:“是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我和傅先生的婚姻大有问题?你说了这么多话,只是想拐弯抹角地向我求证这件事吧。”她渐渐激动,“为什么你不去找傅先生说这些话,而是找我?你也认为我是只好欺负的呆头鹅吗?”
“傅太太,你先别生气、我和我的朋友都知道你们的婚姻很不寻常。但是,你们的问题并不是出在傅先生身上,问题在你,所以我们才想帮你,你不妨找个时间去见见我朋友。”
阿苗瞪了她好片刻,没给回答就走了。
好奇心驱使阿苗一探情人酒吧。
灵媒老板对她一见如故,立刻请她到自己的办公室里来。
“你总算来了,可知我已等了你好久?”
灵媒老板和颜悦色,一脸慈眉善目令江早苗的警戒退去不少,于是随她坐上沙发。
“你直接领我到这里来,想必是要立刻“指引”我吧!”
“不错。我是个急性子,看不得好事多磨。”老板依然语带深意。
“好事?”阿苗在心中谢过她一声。在她自己的认知里,那不叫好事,叫丑闻。
老板将目光移至她的右手上,接着便用自己的手按在其上。
阿苗来不及躲,被按住的手背上立刻有种特殊感觉,这轻微的疼痛对她形成了强烈冲击。
“你是不是想向我证明,你有特异功能?”
“我能透过你的手感应出一些事来,你不信?”
阿苗苦笑一声,道:“我信又如何,不信又如何?既然你声称自己有通灵能力,那我就姑且信之吧。我倒想听听你能感应出些什么不得了的事。”
老板若有所思的说:“我很快就能得到一些讯息,有关你心上人的讯息。”
“心上人?阿苗惊问中带着不信任和自嘲,”你说的是我下辈子的心上人,这辈子我已注定要死心,心已死,哪来的心上人?““你的心可以复活,如果你找到自己上辈子的心上人。”
真是天方夜谭,阿苗一声哼,然后道:“你在建议我进行一趟穿越时空之旅,要我回上辈子看看吗?”
“我帮你做这件事。”
“你帮我?你——”
“别说话,集中你的注意力,想想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也许我很快就能替你看见你的前世。”
“白马王子?”
“嘘,集中你所有的注意力。”
“干嘛?你要发功啦?”阿苗啼笑皆非,“哎,你先说你打算收找多少钱。我可先跟你讲好,如果是免费的,那我可以骗自己,想想所谓的白马王子;如果要收钱,那就免了,我家的黑皮猛男还差强人意,白马王子就等下辈子吧。”
老板似乎很乐于听到这样的说法。
“我做善事从不收费,这是我的职责所在。你尽管放心地想你的心上人吧。”
阿苗噤声。心上人?她心上哪有什么人!要有也就是傅强那只大野狼,占据他全部生活的大野狼!
想着自己连月来所受的煎熬,阿苗的心揪了起来。不知老板是不是受了她的思绪影响,那表情仿佛已能感应她的痛苦。
她愈觉手上有股怪异的力量正在冲击自己,正想停止这荒谬的一切,老板却出声了——“我看见了。”
“看见什么啦?”
“从现在开始,请你别打岔,我把所见都说出来,你就当听故事吧。”
阿苗将信将疑,闭口准备聆听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幻想老板是自己短命的妈妈,她则将享受这迟来的床边放事。
老板也闭上了眼,开始口述她的所见——
老天没变脸。清晨,太阳照旧打东边出来。然而,阳光普照下的大地已是一片荒芜。
容家豁子里,鸡不鸣,狗不叫,连小孩的哭声都不闻。所有的人还在大梦中酣睡未醒。
前一天午后,黑压压的云朵伴着轰鸣声,铺天盖地而来。刹那间,飞沙狂舞,太阳被吞噬了。那不是黑云,是一场人惊悚的蝗灾。
将近十点钟,容魁动手把一锅玉米渣粥熬熟,他盛了五碗出来,招呼一家老小都来喝粥。
“爸爸,这粥好香啊!”
容阔儿细瘦的双手捧着那只破碗,用力吸着玉米香,没动口喝。
蝗灾过后,容家只有老奶奶一人喝粥,而且只在早餐喝一碗,容阔儿和爸爸、妈妈、哥哥的三餐仅以菜窖里的烂菜叶裹腹。
“喝吧,今天这一餐每个人都得喝粥”
容魁把一碗粥端给老母亲,又叫妻儿都端起碗来,几天下来,他头上的白发又添许多。
他的妻子捧着碗直掉眼泪,她知道丈夫今天煮这锅粥是有特别意义的、没问什么,
她有预感这是一家人最后一次在一起喝粥了。
丈夫昨夜告诉她,容家无法像别家人一样去逃荒、就是要逃,这节骨眼上也逃不了一家、老母亲是个瞎子,她又身怀六甲,宝儿只是个十一岁的半大小子,阔儿更不满十岁,这样一家人该如何进荒?
“快喝粥,听见没有!”容魁红着眼吼了妻儿一声,扬起脖子咕噜噜地先喝完自己那一碗,就像平日里喝酒时那般爽快、决然。
他见一双儿女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己,心又拧成了一团。抽动几下嘴角,他缓缓对他们说:“宝儿、阔儿,喝了这顿粥,你们就去要饭吧,爸爸……爸爸没本事养你们了。”
说完他便紧绷住唇,轻轻闭上双眼。
容阔儿一听便摇头落泪,一语不能发,一双大眼睛无助地望着跟她一样无措的妈妈。
“爸爸,我来养家;”容宝儿含泪看爸爸,“养奶奶、养爸爸妈妈、养妹妹。”
“我的心肝……”老奶奶循声拉过孙儿,将他紧搂在怀里。
“别说傻话了,孩子。”容魁终于流了泪,“这年头,你要想养家,除非去当太监,咱们是土生土长的庄稼人,你这半大不小的年纪,能上哪儿去谋差事?”
“只要能养家,当太监我也愿意!”
容魁的眼前升起一团绿紫色的浓雾。他听豁子里一位曾在王府里当过差的老爷子描述过。当太监也有出头之日。
他的内心挣扎,人也许真的不能跟命争。
后来,他的妻子投井身亡,一尸两命:他的老母亲也随后咬舌自尽、他的女儿在看见自己的爸爸拿刀要砍哥哥。惊吓之余余也逃跑了。
容宝儿被爸爸亲手阉了,直挺挺地在炕上躺了一个月。
容魁为求解脱,在确定豁子里的老人能为自己的儿子引荐,让他赶搭最后一班太监列车,并取得儿子的谅解之后,很快地就见自己的母亲和妻子去了。
容阔儿流落他乡,死生未卜——
阿苗这才专心,她对容阔儿的悲凉身世感同身受。
“然后呢?容阔儿上哪去了?她死了吗?”她出声催着灵媒老板,“快告诉我!你还看见什么了?”
“嘘,我正在看。”
老板尚不能看见容阔儿后来的遭遇,她先看到的是这一幕——霍沈南在妈妈和二哥出门放马不到一个钟头后就待不住家,悄悄溜了出门。
“霍沈南是谁?”阿苗忍不住就打岔,“你怎么突然就把故事跳到这里来了?很乱那。”
“嘘。我想他一定跟容阔儿有关,你耐心点听,再打岔我可能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喔。”基于对容阔儿的好奇,阿苗耐住性子。
于是,老板接着口述——
霍沈南刚走到村边就被小萝卜跟上了。
小萝卜是个孤女,打小就被村里的刘独眼收养,刘独眼是个王老五,没妈照顾的孤女总是长不胖,个儿小,人干瘦,于是就被起了个绰号,叫小萝卜。养父虽然宠她,可她的个性不娇。
奇怪的是,没几个孩子爱跟她玩。
霍沈南尤其讨厌她,可她偏爱找他玩。
“哎,你别老跟着我行不行?”
“你——要上哪儿去?”
“我去抓小狼!”
他没骗她,更想吓走她。
“你骗人!”
“骗你干嘛?我一个大男人成天持在家里看家,憋死我了。
我妈不肯养几只狗,那我只好去抓只小狼回来养了。狼狗狼狗,狼跟狗一家,差不了多少,等我抓到一只,以后就不用看家了,男人有男人该做的事。“小萝卜只敢在心里回他一句;你这个大男人才刚满十二岁。
“怎么样,还跟吗你?”
她跺跺脚。回头跑了。
“哎,别跟我妈说我去野狼坡哟。”
他得意地对着她干瘦的背影警告一句,朝野狼坡前进。
初生之犊不畏“狼”。
糊里糊涂上了坡,他顺利地从狼窝里抱走一只刚出生不久、还站不稳的狼崽子。他不知自己命大,大野狼外出觅食才让他保住小命。
小狼在抱,他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一队人马,骑马带枪的男人们一边小跑一边朝他瞄。
他也望着这群穿着不伦不类的人马,由于背光的缘故,这群人被笼罩在炫目的金黄色中,看上去神秘骁勇。
霍沈南被包围了,他们惊讶的目光停在他怀中那只狼崽子身上。
“你打哪儿弄来这东西的?”为首的男人问他。
他一点也不怕这些人,天真地眯起眼,朝野狼坡的方向指了指,“那边!”
“你一个人去的?”
“嗯,就我一个人。”他又天真地问:“你们是什么人?我没见过你们耶。”
“我们是做买卖的,路过这儿。”
“做买卖的?我看不像。”
男人没理他的自言自语,倒是颇欣赏地多看了他一眼,“你叫什么名字?”
“霍沈南。”
男人弯下腰,碰了碰他的小脑袋,“好小子,有胆识!”
一群人的目光稍一交会,一起催着马离开,这回可快得像旋风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