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起头来,身上穿的是袒胸露背的夜礼服,旁边却是一只大皮箱。
“离家出走。”她把大皮箱拖了进来。
“开什么玩笑?”还记得她前两天打电话给我,希望我参加她结婚七周年的庆祝舞会,我告诉她没那个闲空,还被她大力奚落,今天却落难至此,就是神仙从云端掉下来也没这么快。
“不是开玩笑,我要跟赵昌宏离婚。”她一屁股坐进了我的床,弹簧“嘎”地惨叫了一声,她以前是个排骨美人,做了少奶奶之后,赵昌宏所有的投资都在她的身材上得到了彰显,我敢打赌,她现在没有六十五公斤,也有六十。
“七年之痒?”
“还笑!”她不满意我的幸灾乐祸。“我都快死了,你还笑得出来。”
我同情她,所以在冰箱中拚命搜寻,终于搜到了一罐蕃茄汁,赶紧倒在玻璃杯里,给了她一杯。
“啊!”她如获甘露,狂饮而尽,拿着空杯子问我:“还有没有?”
我把自己的杯子给了她。
“我想在你这里借住几天。”
“可以。”我不是人人都如此大方,但诗瑗不同,我们几乎是一起长大的。就是连姊妹也没我们这般亲,但只限于她嫁到赵家之前,她婚后颇感染到了富贵逼人的气息,有形无形中,我们就疏远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敲门?”我问。
“昨晚。”她惨惨一笑,“我整整坐了一夜,我一直在想,该不该进来找你,或是回头?”
“回赵家?”
“回不去了,我是自欺欺人。”她狠狠一摇头,疲倦地用手撑住脸。
我没有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如果是小事,她犯不着投奔我,若是大事,我替她想破脑袋,也恐怕帮不上忙。
“你睡一下,睡个觉有助头脑清新。”我从橱柜中拉出干净的睡衣扔给她。
她边换衣服通喃喃自语,然后滑进了毯子里,我过一会儿去看她时,她已经睡着了。
谢天谢地,她心情不好,所以看不出我这儿的乱。她有洁癖,最看不得乱,我相信她待会儿醒,一定会抛弃所有的烦恼,先整理好环境再说。
趁她睡着,我到附近的商店进行采买,买来许多罐头与水果、鲜奶。
诗瑗的气色太坏,该多喝鲜奶,而身材已经走样,不宜再吃碳水化合物,水果可当正餐又兼养颜之效,罐头则是以备不时之需。
回到家,诗瑗睡得正熟,我到厨房做早餐,做了一半,警察来了。
“贵府昨天遭小偷了?”他们还蛮有礼貌,我打开铁门,放他们进来。
“丢了什么东西?”一个样貌较年轻的警察问。
“我没有确实清点,目前只知道丢了一条古玉项链。”
“古玉?”警察问:“很值钱吗?是什么年代的?”
“我不知道,但应该是值钱的东西,至少它有相当的纪念价值。”我心中的失落感更严重。
“你会不会把它放到什么地方,一时忘记了,而以为被偷走了。”另一个年纪较大的警察说。
我那么糊涂就好了。
警察见我如此坚持,只好要我画影图形,把古玉坠的图形描绘出来。
这是我的绝技之一。
我正在画着,警察发现了床上的诗瑗。
“这位是——”
“我朋友。”我答,幸好诗瑗早进来一步,否则刚才那副德性,必会惹来麻烦。
“你的朋友——不会有问题吧?”警察问。
“我保证不会。”
他们拿了图形就走,并没有像电影上的采指纹、拍照等等活动。
太平凡了。我若有所失。
坐在制图桌前,我开始了一天的工作,画了一半回过头,诗瑗站在那儿。
“这么一早就起来做苦工。”我拿从前诗瑗笑我的话自嘲,她也做过室内设计,那仅是一种身份,并不代表实际上的行为。
她不响,只微微牵动了一下嘴唇。
“我在想——”她半天才说。“离了婚,我应该为自己找一条生路。”
“赵昌宏会要你死?”我笑。
“我需要一个工作。”她直截了当的说。
她离开社会多年,人海中那么辛苦的挣扎不会是她应付得来的,更何况她当年才踏进了社会的边缘,就找到了金龟婿,根本没有任何经验。
“你会帮我吧?”她追着问。
“我希望我帮得上忙。”
“你是什么意思?”她勃然变色:“我丈夫移情,是有外遇,难道朋友也变心?”
她现在是在崩溃边缘,只要一点点风吹草动,便会让她失去理智。
“你想做什么工作?”我问。
“艺术性的。”她脸色稍缓。“我不求任何的名利,只求有个开始。”
据我所知,许多有相当经验的艺术家也这么说。
“也许,我可以考虑自己出来做。”
“做什么?”我对她的宏愿感到忧心,她一定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室内设计师。那是我最熟悉的行业。”她耸耸肩:“我应该找个办公室。”
她说得像是去邮局买张邮票般的简单。
“你笑什么?难道你能做的事,我不能做。”她小憩片刻,便从崩溃边缘成为女斗士,可以与宇宙间的任何异形搏斗。
“我不是笑你。”我说:“诗瑗,你也知道,这不是轻松的工作。”
“我并没有要求任何人优待我。”她咆哮着:“我只是个失婚的妇人,还没有残废。”
她顿时涕泗横流,本来已经模糊成一团的残妆就更为不堪。
我的头一个有两个大。
诗瑗冲进浴室中,打开水笼头,唏哩哗啦的水声掩盖了她的哭泣与擤鼻涕声。
她恨我是必然。
我不但袖手旁观,还说风凉话。
不配做任何人的朋友。
电话铃在此时不识相的响起,是周亦,“老板要我问你,三峡的进度款收来没有?要不要会计去一趟。”
我的建议是派税务员去,多少钱都收得到。然后“咚”地一声挂掉。
周亦隔了几秒钟又打来,他将来不是成为设计界的成功人仕,就是人人厌恶的蟑螂。
“杨姊,别急着挂电话,我还有话说。”
我为了维持风度,让他说。
“我虽然是奉老板的命令打电话给你,为的是公事,但在私人的立场上,我一直很景仰你,如果我的态度或言行有所不当,你可以指点我,可是我觉得我并未不敬,不管怎么说,你都不应该挂我的电话,你说对吗?”
他说得长篇大论,头头是道,我满脸通红。
等他说完了,立刻向他道歉,知过能改,善莫大焉。
“谢谢你,再见。”我们和平的挂上电话。
这是自找的,人敬我一吋,我敬人一呎,没搞通这句古话,烦恼必会不召而来。
诗瑗哭完了,又回去趴着睡。
雷马克说过,某些人并非战死,而是为战争所毁。为了免于毁灭,战争期间宜多休息,培养精力。
我到土城工地去,小高已经来了,昨天一场国骂果然奏效,他中规中矩的趴着装地板上的灯。另一组木工钉壁板的钉壁板,做沙发的做沙发,井然有序。
我从一楼直跑到三楼,总共四百多坪的大别墅,已经做了两个多月,下个月非完工不可。
业主待在顶楼上,玻璃房里满是他心爱的兰花。
他告诉我小花盆子里的是金线莲,最近才培育成功的。
我对兰花没有研究,照我看来,盆盆都差不多。
“那可差多了。”老先生兴致特好,教训我:“我花了两年多,才培养成功。”
金线莲黄白相间的花朵是还不错,但我左瞧右瞧也瞧不出什么太特别,不值得在装修期间,还每天大老远胞来,大把时间耗在里头。
“金线莲大有用处。”老先生如数家珍,我洗耳恭听:“这是兰花也是一味中药,汁液可以治疗肝障碍、降低血糖、肺病、高血压、小儿发育不良、滋养强壮,如果给赛鸽吃,可以增强飞行力,比运动员服用类固醇还有效。”
他说的是万灵丹。
“国科会和林业试验所也在实验。”老先生说得口沫横飞:“我从无菌播种开始,每天都细心照顾。”
他的下一句话才是重点所在。
“金线莲每公斤鲜草市面上可以卖到三千元,干品一万,观赏的盆栽价值更高。”
何必做什么设计,小小三吋大的盆子里自然淘得到黄金。
我大大夸赞了金线莲一番。老先生心花怒放,让我喝他的功夫茶。
好好敷衍了一阵,我才脱身下楼。
泥水工正在铺门口的大理石片,最近黑珍珠缺货,我翻山越岭只差没有找死,泥水工却存心糟蹋人,方向全贴反了,从大厅望出来,根本见不到里面点点闪烁的珍珠火焰。
“喂喂喂!老兄,你戴上眼镜再贴好不好?”我忍不住生气,他不是昨天才做这一行。
“咦!”泥水工看到我居然吃了一惊:“你什么时候换了这套衣服?”
他这话说得真蹊跷。
“我刚才穿什么衣服?”我问。
“短短的黑色迷你裙!”他的手在膝盖上十公分处一比划:“你还说,黑珍珠这次要换个方向砌,我不是照你意思做了吗?”
我脊背发冷,好一阵毛骨悚然。
大白天里,那个冒充我的鬼魂居然说出现就出现。
我应该昭告世人,任何一个会穿迷你裙的雌性生物,都与在下无关。
“真有够衰!”泥水工喃喃自语拆掉黑珍珠:“一下说这样,一下那样……”
我没空理会他的抱怨,我在想,我要用什么暗号和人联络才能验明正身,四周的人愈来愈不可相信。
才走到庭院,业主的太太正好驾临,她是个漂亮女人,年轻、丰满、妖娆,也许很粗俗,但与我无涉无干,犯不着为她发愁。
“杨小姐!”她的平治车停住,这种车要白领丽人来开才看得出意思来,在她手下,只落得“好威风”三个字。
“叶太太,早啊!”我只好停步与她招呼。
“我的穿衣间怎么样了?”她问。那是她最最关心的处所,前半部是十坪大的化妆室,中间是三温暖,再过来整整廿坪是穿衣间。衣服、鞋子、帽子、皮包,各有精心规划,四壁的浮雕图案日是整出的希腊神话,全镶上了镜子,任何一个角度,都能让她尽情欣赏自己的身影。
那也是老先生唯一不进来的地方,我很能体会她的心情,接下生意时,在这地方挖空了心思,也就由于这个穿衣室,我得到了她全部的信任。
“差不多了,只等冷冻公司派技工来。”我回答。
穿衣间有一个冰格,是为叶大太的皮裘预备的,她不放心送去皮草公司保养,说是愈保养愈坏,其实我看她有心摆谱,有了百万元的皮草,自家角落里还随时备有克什米尔的气候。
“烦你多费心。”她还算客气。
她是老先生的另一株金线莲。
大有妙用。
车子回到公司,我这才想起三峡工地的发票放在家里,又回去拿。
我没用钥匙,拍了拍门,诗瑗立刻应声,屋内已经整整齐齐。
她老公在外头讨小老婆,她却悠悠闲闲跪在这抹地板。
把淡色的枫木地板抹得像镜子。
“做什么?现在才做家庭主妇,不嫌太迟?”我脱掉鞋,踮着脚尖走。
“也不知道是什么垃圾鬼住在这儿,灰尘三吋厚,要写大字还真不用买纸。”
她说的是岳飞之母,与我不相关。
我躺在沙发床上喘大气。
诗瑗穿着我的粗布衣裤,洗净铅华,长发挽了起来,别有一番风韵。
“看什么?”她站了起来,提起水桶,走进厨房。
“看你的小腿,这么白,啧啧,真像截嫩藕。”我吃她豆腐。
“狗嘴里长不出象牙来。”她啐我一口。
“我的事怎么样了?帮我留意了没有?”
“我怎么知道。”我跷起脚。
“还以为你是我的知己呢!”她狠狠白过来一眼。
“你看人有欠准确。”
“奇怪,你刚才不是回来换过衣服吗?又回来做什么?”她洗净了手。
“我什么时候回来过?”
“十多分钟前。”
我自己知道神经健全得很,绝不是三面夏娃,但还是禁不住打冷颤。
“怎么啦?面孔变得那么白?”
“我刚才回来时,换了什么衣服,拿走什么东西?”我咬住嘴唇。
“什么也没拿,就换了衬衫牛仔裤。”
“换下来的衣服呢?”
“还不是乱丢,我帮你挂起来了。”
我奔到衣橱边,里头果然挂了套皮衣皮裙,剪裁与设计均属上乘。
这是示威!我喃喃自语。
“诗瑗,待会儿有谁来都别开门。”我郑重的警告她。
“好好地,你吓什么人?”诗瑗瞪我。
我没法子跟她解释。
“我带了钥匙,总之,无论谁按铃都别开。”
“万一你钥匙掉了,也让你站在门外?”
“对!就算我哀求你也别开。”
“神经病!”
她非等到冒充母羊的大野狼把她吃掉,她才会相信这个世界不是她想像中那般简单。
回到公司,把发票交给业务员,怎么去收钱,就看他的本事了。
李麦克知道做成了蔻蒂‧林的生意,非常高兴,他早晓得真正的主子是秦大佑,而半点口风也不露,实在是可恶得很。
为了表示庆祝,他请设计部同仁上啤酒屋联络感情。
他难得大方一次,光顾的却还是自己的关系企业。
啤酒屋名曰“教会”,是他看了同名的电影得来的灵感,外墙挂的是水泥板,弹珠与铜片,非常新潮,里面的布置则如黑森林。
设计这座黑森林的设计师是个头号雅痞,整座中庭挑空,天花板高耸,视野十分广润,我们上了三楼,满清王朝打扮的侍者立刻送来巨大的玻璃杯,杯口满溢着生啤酒的泡沫。
李麦克豪迈的举起杯子,“干杯!”
我才不上他的当,他想用便宜的啤酒把我们灌饱。
可是我不喝也不成,李麦克频频敬酒,他灌过黄汤之后,用辞都特别的肉麻。
面对那些令人鸡皮疙瘩跳个不停的肉麻言语,我不敢保持清醒。
去上洗手间时,我自觉得并无不妥,但才一进去,我就差点被地上的拖把绊了一跤。
“小心!”一只手适时的伸出来扶住我。
“谢谢!”我转身进洗手间,但还是觉得不对,回过头来看,那张脸迎着我笑了笑。
我被笑得酒意全消。
一张跟我一模一样的脸。
“喂!你!”我紧紧抓住了门。
那个人并没理我,轻盈地转身消失在门外。
我靠在门上心跳得好急,镜中的自己,苍白的脸上镶着一对惊惶不定的大眼珠子。
一定是眼花了!一定是眼花了!我不住地安慰自己,绝对不肯相信方才看到的那张脸。
可怕的是她还穿着我的衣服,戴着外婆给我的古玉坠子。
我本应去揪住她不放,用照妖镜照得她打出原形,但却窝囊得像鸵鸟般,拚命把头藏进了沙里。
好不容易出了洗手间,只觉得整座黑森林更加的阴暗,处处鬼影幢幢,像爬满了吸血蚂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