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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屋爱情梦 page 6 作者:关关

  “你们真的好辛苦。”迎蔷由衷地说。

  德稚笑了笑。“世界上就是这样,再辛苦的事也有人做……。”话说到一半,就被方宸打断,真的是“打”,因为方宸猛捶他的肩:

  “喂喂,快看!三号陷阱的警报器在动!”

  迎蔷也凑过去看,果然某个绿点点旁边有个蓝点在闪。

  “我们穷得很,所以没办法每个陷阱都放警报器。”方宸笑得无奈。“不过反正每天早上还是要用最古老、最没效率的方法──全部陷阱去巡一遍,检查诱饵。”

  “现在去看呢?还是明天早上再去巡?”德稚征求方宸的意见。

  方宸看看德稚,下意识再看看迎蔷。

  “我去好了。你去跟晶晶借双好走路的鞋子。”

  “我……也要去?”迎蔷讶异地指着自己的鼻子。

  方宸再看看她,眼神变得极认真。

  “麝香猫已经快绝种了,搞不好以后就只剩下书上的图片,再不然也是人工繁殖。你这一生有多少机会,能在野地里看到野生的麝香猫?”

  迎蔷一怔,被方宸的话堵得回不了口,她震慑于他语气中的认真,再不犹豫地去向晶晶借了双球鞋。

  方宸在餐厅翻着装备的大背包。

  “奇怪,对讲机呢?”

  “带我的行动电话好了。”

  迎蔷的大哥大就摆在电话旁边,她这几天都关机,怕母亲打来,现在随手开了机。

  “啊,找到了!在这里!”方宸把个黑色的大对讲机拿得高高的。

  “不必带你的行动电话,还要通话费,多浪费钱!”

  好心没好报!迎蔷悻悻然地又放下了电话。

  走出绿屋的门,方宸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

  “啊,对了,我得先声明,陷阱不一定抓到的是麝香猫,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动物误跑进去……。”

  既然这样,刚才还说得那么正气凛然?迎蔷真是拿这臭男人一点办法也没有!而方宸还满不在乎地吹着口哨,不要脸地走到迎蔷的名车前:

  “喂,开你的车好不好?我怕德稚的烂技术还没把我们的车修好,等会又抛锚在路边。”

  迎蔷深吸一口气,明白跟方宸生气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她打开车锁,把自己抛进车里。

  “三号陷阱离这里不远,离马路也不远。”

  这是方宸说的。可是迎蔷向来不知道方宸所谓的“不远”是多长的距离。上回他说“不远”,结果迎蔷足足开了半个多小时才帮他把车拖回去,这回他说不远,迎蔷的BMW也跑了十来分钟,然后跟他下了车,在草丛小径中转转转──

  “到了没?”

  迎蔷平日的运动是零,生病前最常被拖去的运动是打高尔夫球,那种高贵的运动,场地整理得像张大地毯似的绿色草皮,哪像这里,杂草丛生,荒郊野外!

  “到了到了。哎呀!”方宸发出一声惊叹,不知是高兴还是失望,迎蔷急急凑过去看,方宸打开笼门,放出了一只──野狗。

  迎蔷的失望全写在脸上,她这么大老远地跑来,看一只──野狗?

  “这只狗不是第一次跑进来了,每次都是它。贪图笼子里有食物,我们又不拿它怎样,还放它走。”方宸又幽默地对动物说起话来:“自食其力好不好?不要每次都这么懒,还害我们半夜跑出来放你出笼子。”说着说着,看到迎蔷没好气的眼神,他的声音放小,有点尴尬,很多无辜──

  “好啦好啦,别摆一张难看的脸,我哪里晓得会是这只狗。补偿你嘛!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迎蔷瞪着一双美目。

  “还要去哪里?”

  “走啦走啦!很快就到了。”

  他不由分说地往回走,算准这漆黑丛林迎蔷要不跟着他也无处可去。迎蔷怨怨地抬起脚步,当上了贼船,重新回车上,往前开。这回车在一栋废弃了的砖屋旁往上开,停在一片小山坡上。

  离开树林的小山坡,景致简单得难以置信──深绿如苔的草地上,只有几块立着的大石,那样沉郁古朴,一片未染的天真,星光无阻隔地肆意洒向大地,果然一片好山好景。

  迎蔷怔住了,真体会了什么叫慑人心魄的好景致。

  她不由自主地在一块大石上坐下,环览四周,心情变得温柔。

  “这是什么地方?”

  “一个老教授的墓。”方宸笑笑。

  “你说什么?”

  “真的,你就坐在教授的墓碑上。”

  迎蔷吓得立刻从大石块上跳起来!本能地低下头去看石块。不像墓碑啊!别说形状不像,甚至没有半个字!

  “你少吓唬我!”迎蔷冒火了。

  “我干嘛吓你?教授吩咐我们不准在墓碑上刻字。”

  方宸定定站在那,那样子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迎蔷顿时心里寒了起来!放眼望去,整片草地上没有明显的墓区界线,也没有一点点凸出的坟冢,霎时,迎蔷连站都不晓得该站在哪才好,是不是……自己正踩在人家的头上?

  “别担心,”方宸笑着硬把迎蔷拖到一块石头上坐下。“教授生前是个好人,死后肯定也是个好鬼,不必怕他。”

  不管方宸怎么说,迎蔷的心里还是毛毛的,手臂上爬满了鸡皮疙瘩,可是让她更觉得突兀的是,看方宸从背包里拿出什么?一瓶白酒?

  他扭开软木塞,随手洒了大半瓶在地上。

  “教授生前最喜欢白酒。所以每次我到这附近,都会给他带瓶白酒来。”他哈哈自嘲着:“否则你说我们晚上怎么可能拿白酒来烤鸡?我们穷得要死,有米酒就不错了。”

  依旧是轻松的语调,但迎蔷却可以从中轻易找到一种难舍的尊敬与怀念,她的口吻变得轻幽:

  “你们一定都很想念他吧?”

  “咦?你都知道了嘛!”方宸像小孩那样的失望。“不好玩,他们都跟你说过了?不留一点故事给我讲。”

  迎蔷笑了起来,口气竟也像在哄小孩:

  “他们其实没说什么,而且我也不知道你的故事。说真的,你为什么在台北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后,又决定回到这里来?”

  他笑笑,背倚着迎蔷坐的石头,半躺在草地上。

  “教授是个很孤僻的人,离婚之后,也等于没有了家人。最早的时候,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工作,就住在我们刚才经过的那栋红砖房子。不知道为什么,他看我特别顺眼,所以我是第一个到这山上鬼混的,德稚他们都是我的学弟学妹,被我拐骗上山来。”

  他的眼光似乎迷蒙了起来。

  “那是一段很快乐的日子。我们大家都年轻,也很有抱负,充满了希望……可是第一个半途而废、把他们抛弃在这里的,也是我。”

  “你为什么要走?”迎蔷经声问。

  “家人。”他摘下一片草叶,放在嘴边嚼。“把时间花在这,我家人认为这简直是浪费生命。所以当我毕业、当完兵,就被迫像任何一个社会新鲜人一样,把自己投入追逐金钱、职位的大熔炉。而说真的,我这个人也还满够贱的。居然还给我赚了不少钱,当然也忘了山上的这些人。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接到晶晶的电话,教授住院了。”

  他的声音愈来愈沉,也愈来愈低。

  “我赶到医院时,教授已经不能讲话了,他似乎也不想讲话,只是看着我,然后很放心地笑了笑。你不知道我看到他在受尽了疾病的痛苦之后,突然之间看见他冲着我笑的那种古怪感觉……他笑得甚至有点诡,根本不是因为要我不要担心他,而是他自己安心了。你懂吗?”

  方宸问迎蔷,但其实他也不需要听迎蔷的答案。不过迎蔷有那么点明白了,教授是在最后把自己的担子交到了方宸手上。

  “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回台北后非辞职不可了。我在山上的工作做了一半,还没完成就落跑,还把德稚他们拐来之后,再不负责任的丢开。当然,对台北的工作来说,我也很不负责任,可是两边都做了一半……我总得至少完成其中一项。”

  “你家人呢?谅解你了?”迎蔷不由得从石上滑了下来,坐到他身边,问他。

  “怎么可能?闹革命呢!”她笑了。

  迎蔷怔忡着。这种事,她是绝对无法体会的,她从来连想都没想过。闹革命?她想像着:如果她跟母亲闹革命,会是怎样的可怕情形?

  “我这个人,脑子很死,不大会去想太复杂的事,”方宸笑笑,把腐烂的草扔了。“其实我也不觉得在这里从事这个工作有多伟大、多有意义,我只知道,只要我决定了一件事,觉得这样做很好,我就会去做,不会犹豫。”

  决定了就去做,不会犹豫……迎蔷咀嚼着这句话,很简单的两句,却像有着万钧的力量,令人钦羡。她多希望自己也能有这样的力量,朝着自己的目标走,不要顾虑周遭,家人……

  “你真的可以不顾家人?你不怕他们伤心、失望?”迎蔷仰着头,迫切地等待他的答案。

  “说不管,那是骗人的。不过慢慢来吧。”他看得很开,耸耸肩。“至少我爸就已经差不多放弃骂我了,只有我妈,老是叫我赶快娶老婆。”

  迎蔷微笑着侧过脸去看他。方宸其实是很能吸引女人的类型。幽默、耐看、细心、体贴、直率……当然,还有他专注于一件事时那种认真的样子,那才真是迷人,让人忍不住要心动。在这深山里还真糟蹋他了。

  突然之间,她的笑意停在唇边,问题变得有点酸:

  “你,不会没有女朋友吧?”

  “现在景气不行了,”他开起玩笑来。“我现在的身价,就像股票狂跌一样没人要。以前的女朋友都觉得我爱动物甚过爱她们,所以就走了;现在我既没时间交女朋友,也不想再去找女朋友,毕竟有哪个女人愿意暗我在这里当傻瓜?”

  “也许很傻,但傻得让人尊敬。”迎蔷喃喃说。

  “你说什么?”方宸没听清楚。

  迎蔷笑笑,换了别的:“晶晶呢?她总是女的,也待在山上。”

  “晶晶?”方宸很恶毒地:“你说她是女的?她的手臂快跟我一样粗了!我真觉得她跟德稚的身材应该反过来,难得德稚还要她当女朋友。”

  原来晶晶是德稚的女朋友!迎蔷明白了。

  “你这样贬晶晶太过分了吧?”

  “没办法,我跟她什么玩笑都开,反正她不会生气,太熟了嘛。”方宸口无遮拦地一连串讲下去:“如果不很熟,我当然不敢乱开玩笑。比如我如果说你脸色苍白得像僵尸,你一定不高兴对不对?”

  说着说着,方宸自动住了嘴,脸色很尴尬。

  “呃……说太快了,不是故意的。”

  那张脸庞让迎蔷根本发不起脾气,她紧抿的唇其实噙着笑意。方宸补救地赶紧又变换话题:

  “来来来!我们也喝点白酒好了,我的背包里有纸杯。”

  不知是刻意带的,还是巧合,他从背包里翻了几个纸杯出来,倒了半杯在两个杯子里,递给迎蔷。

  他举杯一碰她的,纸杯没有清脆的声音,他幽默地:

  “敬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而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迎蔷忍不住要笑,半晌,才说:

  “你错了,我一点也不美。”

  “谁说的?”他十足正经。“你有一种优雅的味道,淡淡的,很特别,可是你的眼睛又很叛逆,不管怎样,你至少是个中上美女。”

  淡淡的优雅、叛逆的眼睛?迎蔷头一回听见这种形容词,她眯着眼揪他:

  “只是中上程度的美女而已?”

  方宸像奖励她似的:“如果你不要看起来恍恍惚惚,多点精神活力,分数会更高。”

  迎蔷默然了。她不是头一次听方宸这么自信而确切地表达它的感觉。她想:方宸一定很清楚的认识自己,明确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才能用最具体、很自信的言词说话吧?

  这让她不仅羡慕,甚至有些嫉妒。因为她──完全做不到。

  她长叹一声。

  “我也希望自己能有活力一点,可是好像很难。”

  “为什么?每天早上去跑步就好了。”方宸乱开玩笑,喝光了杯里的酒,又倒了一杯。

  “我父母在我小学时就离婚了。我父亲觉得他爱的不是我母亲,而是另一个女人,于是就毅然决然走了。我归我母亲养。”

  不知怎地,迎蔷忽然很有心情诉说自己。

  “也许因为我母亲觉得她只剩下我,又加上我家真的满有钱,所以从小我就像个标准有钱人家的小孩,什么事也不用做,只要学好纲琴、念好书。你知道,”迎蔷的眼里出现了难得的狡黠。“在你们这里,我生平第一次洗碗。”

  “老天!”方宸表情夸张。“我们那些破碗一个才十几块──早知道拿钻石做的给你洗!”

  一句话把说的跟听的人都惹笑了。迎蔷继续说:

  “我母亲不只不让我做事,对我的保护甚至令人叹为观止。我在我家就算被蚊子咬了,我妈也会叫佣人来骂,骂她们为什么不点电蚊香。”

  “嘎?”方宸做了个被吓到的鬼脸。

  “我就这样子,被当成保育动物一样地长大,一直到我念了大学,才对自己的未来有了些主见。我有很多理想、很多希望,也计画了很多。我计画出国,远离我母亲的保护,可以自主地做一些事,做自己真正想做的工作……可是就在我快毕业的时候,我生了重病。那种病叫做──。”

  “欸……。”方宸陡地打断了她,神秘兮兮的:“别把病名说出来。听过一个西方的古老传说没有?如果大声说病名,上帝会听见。然后就把病传给别人。你不希望把重病传给别人吧?”

  信这些?看来方宸是喝多了。迎蔷微微一笑。

  “好,就不说,反正那是很严重的病,血液无法制造足量有效的血球,我几乎快死了。后来进步的现代医学救活了我,我病了半年多,身体状况当然不可能好,于是我母亲理所当然的更不准我做事,甚至在我休养了半年多之后,医生都认为我已经差不多恢复到常人的状况了,我母亲还是执意安排我的生活。然后──”

  迎蔷随手捡起一颗小石子,奋力往前一扔,却扔不远。

  “我想我就有点死心了。反正什么事都不让我做,也没有什么事好做,渐渐的,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没用的人,什么都不会。”她顿了顿。“说真的,看到你在这里照顾动物,我真的好羡慕,可是我知道我自己没这个能力。”

  “谁说的?你真没自信。”方宸皱起了眉头。“喂小动物吃奶有什么难的?你当然也可以做得到。再说,你还是母的。”

  迎蔷亦笑亦嗔地瞪他,他却十分正色:

  “说真的,你留在山上好了,可以喂动物,还可以喂我们。这里除了我自己煮的菜,其他人弄的我还真吃不下去。”

  后面这个原因,才是重点吧?迎蔷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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