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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美人 page 1 作者:方净

  序

  方宇轩

  本以为难得有机会耍耍笔杆子,没想到居然是要帮方小净写序,片刻间让我想起古人云杀鸡与牛刀的故事,大概就是古人他老人家想提醒我宇轩就是这个意思啦!

  话说有一阵子没见着方小净,只听说她小妮子这会儿改行去做那无本生意,就是写写小说、骗骗稿费、赚赚热泪啦。当时本想劝她苦海无涯,回头是岸,但总是心肠软、耳根子也软,碍于八百年前同一家,话不想说得太白、太尽、太露骨、太刺耳、太难听、太不给人情面,以免届时被当成绝妙好题材被她加油添醋写进去。没想到她不知悔改也就算了,居然还狠下心肠来找我写序,话说到这里又让我们学到一个千古不变的道理,那就是「有朋自远方来,肯定是横祸」,古人说的真是有道理,值得我们后人引以为鉴。以后见着朋友,尤其是那种多年不见,然后突然出现,跟你称兄道弟,闲话家常问候你家人的,肯定都没安好心眼,要是看倌们又像我一样,傻呼呼地随之起舞、飘飘然,就肯定事后没好下场。

  不过就因为当初心肠软、耳根子也软,上了贼船就得帮忙划船。既然答应要帮,就只好帮到底了(刀都架在脖子上了能不帮吗?),我宇轩就畅舒己见,批批方小净的稿子……啊!不是,说错了,是谈谈方小净的稿子(看倌们有听过磨刀霍霍的声音吗?这里就有……),好咩!好咩!我写,我写就是了嘛。

  在这篇故事中,我们方小净笔下用情专一的男主角,因缘际会地爱上了一名女子,而这名他所深爱的女子又因缘际会地沉睡了七年。说到这,这故事真是只能用因缘际会来加以诠释,不是吗?

  而我们的男主角也就陪了她七年,整整七年耶!世间有此痴情男,真是夫复何求呀!方小净,妳说是吧!要不然妳也不会写他写得如此用心了,快!赶快去找一个金龟婿给他嫁一嫁,这样给他睡个七年也值得,总比现在这样天天摇笔杆子强得多。

  嗯!在小妮子那刀光剑影中我想,我们故事也该回到了正题,不然就回不来了。沉睡的女主角在多年后的某一晚终于奇迹似地苏醒了过来,却不知为什么醒来的她失去了过往的记忆,包括了男主角,一个等待她七年的男子。女主角的醒来将带给男主角什么样的改变?而男主角到底又要如何接受心爱的女主角失忆所带来的冲击呢?

  故事发展到此真可用扑朔迷离来形容这段因缘际会,彷佛就像是我们熟知的童话故事中的睡美人发生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尽管如此,这一段故事能否像童话般有着美好的结局呢?

  嗯!我不知道ㄟ,就算知道也不能说,因为欲知结果就请各位看倌亲自看下去了。不是我不说,是我奉命不能再说,再说可就要破了。看倌,您问我什么破了?就是不能说咩,说了就破啦,够冷呗!反正看了就知道了,赶快跳过这一页看文章吧!别在这跟我穷磨蹭、瞎起哄、耍白目了。

  叨叨絮絮写了一堆,终于有个交代,算是对得起天地良心了。至于方小净,我宇轩小哥可要提点提点妳,没事书可别写得这么快(说到这,语调微微上扬,以示诚恳相劝。),要知道天天上街追人讨序是件很吓人的「大代志」耶!别人可不都像我一样心肠软、耳根子也软,我可是为了妳姑娘家的形象着想,妳有一天可是会感谢我的苦口婆心的,这系金ㄟ!

  嗯?看倌想问我是谁?啊!我不重要啦(习惯性耍傻)!等这篇序写完,我就要逃难去了,看是非洲南美还是爪哇智利,免得哪天再被方小净追杀索稿,卖弄我的笔杆子。什么?姓氏一样?啊!那是碰巧的啦!就像金门王巧遇李柄辉在淡水、孙中山刚好创建民国在亚洲一样,那拢是嘟嘟好堵到ㄟ,天晓得我们为何姓氏相同,反正「陈方半天下」,所以看在我都撇得这么干干净净,就也不足以论述也。

  还是看方小净的文章重要呗!

  楔子

  「……你愿意无论在生病、贫困、失败、任何的环境下都敬重对方、疼爱对方吗?除了死之外,愿意永远不与对方分离吗……」

  在他所信仰的神面前,我以神圣的誓言为枷锁,禁锢他的手足、控制他的心灵,使他──正式成为我的。

  ☆ ☆ ☆

  隐约知道自己正在沉睡,却想不起来是为了什么。

  或者,不是想不起来,只是自己不愿去想。

  外面的世界有那令人惧怕的东西,不愿面对,所以选择就这样沉睡。

  沉睡……

  恍恍惚惚间,任由时间流逝,不看、不听,也不感觉。

  直到,开始听见那个声音。

  「今天过得好吗?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这半个月来有好多事,烦得我没空过来看妳,没人跟妳说话,会不会觉得无聊?」

  那是个很好听的声音……总是温温淡淡的,虽然没什么高低起伏,但这种沉缓的语调,不会让人有压力,感觉很舒服。

  「外面的天气很不错,我抱妳出去晒晒太阳。刚才我来的时候,看到花园里的波斯菊开得好灿烂,整片看来就像是粉红色的地毯一样,妳一定会喜欢。记得以前妳最喜欢粉色系的东西,甚至还把我们的房间也弄成一片粉嫩……以前妳亲手买了粉黄色的床单、浅棕色的壁纸和灯罩,还有天花板那一片粉蓝色……我们到花园了,还好太阳不会太大,可以在草地上用餐。今天我们来野餐,晴儿高不高兴?」

  她从不知道说话的人是谁,也没想要知道,只是觉得这声音令她愉快,所以选择听见。

  「我们现在坐在花圃旁的草地上,前面就是一大片的波斯菊,全是粉红色的,来,我摘一朵放在妳手上……有没有感觉到?每一朵的花瓣数量都不太一样,花瓣的边缘还分裂成羽毛状,觉得花瓣软软的,是不是?」

  他并不是开始就说这么一长串句子的。

  记得在刚刚听得见他的声音时,他总是几个字一句、几个字一句,然后要隔好一阵子,才能又听见他挤出下一句。几乎可以猜得到这人其实是不常说这么多话的,是为了要说给她听,所以才勉强自己做出这种不熟练的举动吧。

  「中午我们吃皮蛋瘦肉粥,这可是杰瑞家的厨子煮的。还记得他有一个妹妹吗?那个一头红发的安妮薇。她呀,去年正式与家里决裂,脱离关系了。现在则自个儿躲到英国去念美术学校,打定主意要实现从小立下的画家梦。」

  有时是讲天气风景、有时会念报章杂志,但大多时候都是漫无目的的闲聊,就像这样,他说着他身边发生的事情,从公事到心情,从客户到朋友。

  他不介意她不回应,她自然乐于倾听。

  谁教他的声音是自己少数能听见的声音?!

  但奇怪的是,他似乎总以为她该会认识他所提到的某些人。

  「好吃吗?会不会太烫?我还是帮妳吹凉一点吧……好了,来,我喂妳……会不会太咸?我记得妳爱吃清淡一点的口味,在这方面杰瑞那家伙倒是跟妳如出一辙,所以也才会从他手中半途拦劫这个便……对了,我刚刚有没有告诉妳,其实这皮蛋瘦肉粥本来是杰瑞的午餐?欸,好像有点起风了,妳在发抖了呢,觉得有点冷了是不是?晴儿乖,赶快把这粥趁热吃完,我抱妳回房,免得吹了风受寒就不好。今天我带了几本书来,等回了房念给妳听好不好?」

  这人总是如此巨细靡遗的告诉她身边的状况,但,她并不是那么在意的。

  在她来说,他的声音,还比较让人感兴趣些……

  第一章

  花莲

  直升机尚未完全停妥,男人就等不及的往下跳。不顾螺旋桨打出的强大风流,他以手护着眼,迈开步伐走向前方一栋三层楼高的西式别墅。

  身为管家的妇人早就恭敬的候在玄关处,端着满脸愧疚,待主人一进门连忙急急忙忙跟了上去。

  「少爷,对不起,我昨晚请假回南部去看小孩,没想到才一回来就发现小姐──」

  「找出是谁的错,叫他滚出去,从此别让我再看见他。」瞇着一双冷酷的黑眸,男人低沉的打断张妈的自责,几句话定下失职佣人的命运。他摆着手不许她跟上,头也不回地步上回旋梯。

  「我知道了。」张妈立在楼梯下,目送男人上楼的背影,心里同时为那组粗心的看护人员同情的叹了一口气,被陆远集团解聘的工作人员向来是很难再找到好工作的啊。

  三楼走到底,是他及她共同的房间。男人才推开房门,就冷不防的瞧见一名著白色医生袍的男子背对自己趴在窗台上,前面放着笔记型计算机,屏幕上清楚秀出两军交战的场景,一时间炮声隆隆,打得难分难解。

  「不要告诉我你是专程到这儿来打电动的?」

  阴恻恻的嗓音几乎没冻伤了华宇──要不是他正「忙着」的话,他真会给面子的抖下一畚箕的鸡皮疙瘩来为好友捧捧场。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嘛。喏。」只见他抓着无线鼠标往床上一指,「只是受寒引起的发烧,没事。我给她吊上了点滴,很快就会退烧的……噢,这猪头!吃了我的两万兵马?!」连看都不看他,又埋回屏幕前持续他的乱世统一大业。

  工作不忘娱乐,一向是他人生的第一准则。

  男人实在懒得理他了,好友的散漫他早成习惯,也幸好这家伙的能力与他的散漫程度恰成正比,要不,真不相信有谁敢将宝贵生命交给一个边动手术边听股票、喝咖啡的怪医师身上?

  床上吊着点滴的女子仍是合眼沉睡着,无论是计算机里断续传出的夸张打斗声还是方才两个人的对话都不曾惊扰到她分毫的睡眠。快步来到床前,男人抚着她过分苍白的丽颜,一双深闇的厉眸因为添入了几缕心疼的情绪而和缓了几分。

  「真的没事吗?张妈说她烧了一整晚没退……」

  「我说没事就没事!拜托,要我这超级大名医来看这小小的感冒已经够污辱人的了,你竟然还敢质疑我的诊断?早知你没良心到这种地步,我宁愿乖乖去开那无聊到会让人发霉的医学会议,也不让你一通电话就叫……啊啊,我忘了下午还有一场会议!」总算回想起来的华宇夸张的惨叫一声,急忙收拾着手边的东西,慌慌张张中还踢到了点滴架,差点整个人就往床上扑去──幸好及时站稳,要不然压着了好友的宝贝小公主,他百分之两百会被打断两条腿,然后从窗口丢出去。

  「搭我的直升机去比较快,车晚一点我要人开去台北给你。」

  「那你呢?不回公司去?」已经冲到门口的华宇转过头来问。

  「不了,几天没回来,刚好乘这机会多陪陪晴儿。」垂着眼,他轻轻梳理着女子披散在枕头上的发丝,他指上的动作轻柔,深怕会粗心扯疼了她。

  那抹不经意流露而出的温柔让华宇轻皱了下眉。

  「你──」

  这么多年了,心里也不是不知道他的苦,只是仍令人不免为他所放弃的一切惋惜。要不是这女子的存在锁住了他的脚步,生性不受拘束的他怎需如此压抑自己去配合这环境?

  「七年了,我一直想问你,这样……值得吗?祈。」

  男人没抬头看他,仅是抚着状似熟睡的女子,语气淡然地道:「只要她还活着,就值得。不论再七年、再十年,只要她还活着,我就会等她。」

  等待,如果是他唯一能做的,那他就等待。

  ☆ ☆ ☆

  傍晚,白昼将逝的剎那,火似的橙红自天上笼罩而下,夕日余晖透过薄薄的帘布照进房里,染红了米白的床单,照红了白色的长毛地毯,却晕不红沉睡女子太过苍白的面容。她的容颜依旧,卧床多年不曾消减她一分的美丽,较往日清瘦的身子及苍白的面容,反让她多了分楚楚可怜的羸弱。

  他还清楚记得那双美丽的黑眸总是深沉,复杂得教人分辨不出何为她真心所想;柔软的粉唇总是轻抿一抹浅笑,彷佛再大的事也扰乱不了她的优闲。她的声音轻甜,轻易就能柔软他刚硬的脾气;她的个性很好,从没有过情绪失控的表现,也不曾见她发过脾气……过往的点点滴滴没一分遗忘,遗憾的是,回忆也就只是那些,短短七个月的相处,紧接而来的是将近七年的等待。

  这样的等待还要多久,他不知道。

  也没人能给他答案。

  检查了点滴里的药液存量,他熟练的取下她手臂上的针头,拿着酒精棉花轻压住伤口止血。

  「会疼吗?我可有弄疼妳了?明知道妳不会理会我的,却仍然会想着,说不定故意粗鲁些,妳就会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大骂。呵,是我想傻了,就算是以前,妳也不可能会出现这种举动。」虽然嘴里这么说着,心里却很清楚自己绝不可能伤害眼前的女子。

  脱去了身上的西装外套,他轻手轻脚上了床,和衣躺在她身边。因为怕压着了先前打针的伤口,先是细心的将她的手臂拉高,才将她整个人抱进怀中。

  她身上过高的体温让他心疼,皱紧了眉。

  「发烧让妳很难受吗?我陪妳睡一会儿,晚点再叫妳起来吃药。」

  他喃喃低哄着,彷佛全然不觉自己正在自言自语。

  ☆ ☆ ☆

  敲门声唤醒了小憩的男人。

  「少爷,我端了粥上来,该让小姐用餐了。」是张妈的声音。

  「别进来,在门口放着。」

  出声吩咐完,他用手抹了抹脸,打算要掀被下床,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连忙转过头细瞧身边熟睡的佳人,轻轻揩开她汗湿的刘海,再以手心探量了她的体温,这才松了一口气。

  总算是退烧了。

  「晴儿!晴儿醒醒。」拍着她的粉颊,他唤了好一阵子,才见她缓缓掀起眼睫,露出底下一双无光的墨眸。

  美丽的墨眸似两泓流动不了的死水,冷淡的视线里没有任何一丝情绪的流转,微微涣散的眼神定在前方不知何处。她的确睁开了眼睛,可那一无所觉的表情却让人错觉她根本就还未清醒。

  男人伸手拉她坐起,开始动手解着她衣上的钮扣,女子异常安静地任他摆弄手脚,很快的,原本就单薄的衣物让人褪得精光。浑身光裸的她仍是不言不动,一直沉凝不移的视线让她像具没有灵魂的人偶娃娃。

  面对她不寻常的反应,他却是视而不见,习以为常的在她粉嫩的颊上轻啄一记,弯身抱起她走向浴室。

  「妳流了一身汗呢,让我们泡个舒服的热水澡,嗯?」明知道她不可能回答,却还是习惯以问句同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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