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家列表 > 陈秋繁 > 大苹果之恋 >
繁體中文 上一页  大苹果之恋目录  下一页


大苹果之恋 page 4 作者:陈秋繁

  球场再度灯火通明时,那个让她想了半天——从早上见到他到现在,还不超过十二个小时的那个的男人居然就坐在她身边!

  「你的英文比早上好多了。」这是震惊过後,他所能想到的第一件事。

  「啊!」被他这么一说,她又开始结巴了。「这……其实,我的英文不是那么的好。」早上是因为太过於紧张,再加上有种被抓包的罪恶感,所以才会有那种反应!更何况,他早上的用词可难多了,如果只是像现在的句子,还难不倒她。

  「不过比起今早,你的进步可以说是突飞猛进。」他在讲这句话时,特地放慢速度。或许她的英文比他所想的要好上许多,不过在这种嘈杂的地方,放慢速度可以听得更清楚,也省下不断重复的时间。「我先自我介绍。我的名字是邓肯·霍华。」

  「呃……很高兴认识你,霍华先生。」陈小竹想著是直接说出自个儿的中文发音的名字,还是将她的名字给直译成英文呢?当然啦,直译成英文,他可以立即了解她的名字所代表的含意,可是她要真的说了,肯定会很好笑。小竹,小的竹子,英文岂不就叫little  bamboo,要不然就是baby  bamboo。

  真是的,她老爸当初为什么不乾脆叫她「陈竹笋」算了,还故意弄个「小竹」,小竹和竹笋不是没什么两样。

  她猜想,如果她真的将她的名字直译成英文,那他的反应是不是和她听到有外国人把自己的名字取成什么猫、什么狗时,也一样来个大笑三声?

  早知道会有自我介绍的机会,她应该在台湾时就替自己弄个美美的外国名字才是。老实说,如果她真的听到他嘲笑她的名字,她肯定会疯掉。

  「叫我邓肯。」他纠正她称呼他的方式。

  「我叫陈小竹。」在两相挣扎下,她决定名宇既然是父母决定的,就不能乱改,於是她将自个儿的名字用中文给念了出来,在念完之後她好心的加上注解。「小竹的意思就是,小的竹子。」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小猪。」邓肯试著模仿她的发音方法,可惜说得不怎么好,听起来不像小竹,倒像「小猪」。

  小猪?!当她听到他说出这两个字时,眉头皱了起来。天啊,怎么会是小猪!早知道她的名字被洋人念来会成了猪,说什么她都该去弄个洋名……小猪……陈小猪……那她哥不就叫陈大猪了?天啊!她老爸在做什么啊?让家裏的小孩成了一窝猪!

  「小猪,你从哪个地方来的?」他想知道她是哪一国人。

  「台湾,我从台湾来的。」虽然那两个字听来很刺耳,陈小竹还是勉强的听而不闻。

  「你到纽约几天了?」他的问题很普通,却是他想要得知的。

  「今天是第二天。」拜他和金发女所赐,虽然她到纽约也不过两天的光景,但是她对於如何乘坐地下铁,已经颇有心得。之前她糊里糊涂的跑到一个完全不在计画中的地方,因此在地铁裏转了好几趟车,问了许多人,才找到路回住处。

  「喔,那么你在还没离开台湾之前,便已经托人买了球票了吗?」想在开赛前一天买到票,除非透过黄牛,要不然根本不可能。而据他了解,一张特等区的门票,在赛前已经喊价到五千美元一张,所以除非是有相当财力的超级球迷,否则显少有人愿意负担这样高的票价。

  「我的门票啊,」提起这事,真的不能怪她一脸得意的腔样,因为这么好康的事,五千个人中只有一个,而这个五千分之一的幸运儿就是她。「我告诉你喔……」讲到她有兴趣的事情,就算语言上有些隔阂,不过她还是能极其所能运用自己少得可怜的英文单字,淘淘下绝、活灵活现的转述当时的景况。「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得到了一张门票和一千美元的礼券。」

  等她说完之後,此时球场上的两位球员也准备要跳球了。

  「啊!」眼尖的陈小竹一看到两个高个儿球员已经站在场中央,做势要跳球的模样,立刻转过身子面对球场。「球赛要开始了。」

  邓肯见到她这副全神贯注的模样,明白她已经将全付的心思投注在球赛上。在这种情况下,他想他最好和她一样当个为地主球队加油的球迷会比较好。

  ***************

  球赛除了私底下的赌注外,现场的气氛也足以使人疯狂。

  邓肯看著从球赛开始过後,眼睛就没离开过球场的陈小竹。不仅如此,她在球员地主队投进每一球时,便像个弹簧似的自椅子上跳了起来,跟著身後的群众大声欢呼,在客队进攻时也拼命的喊著。他是不清楚在球场其他的女人,是不是也会有像她一般的反应出现;不过就现场他所看到的几位,通常只是跟著起立鼓掌,还不至於像她这般热烈投入。

  「干掉他们!」陈小竹站在椅子上,前脚踩在前排的椅背上,以中文嘶吼著最符合她心境的话语。她只要遇到客队抢到球的情况,口中的「国骂」便会成正比的增高,而情绪……不消提,当然是特别的激动。「给他死!踹死他!」边说还边带动作。「把他像蚂蚁给踩过去!」

  邓肯站在她身边,有时从她口中吐出来的字汇他还能听得懂,但大多数她处於亢奋状态时,所说的一连串高分贝的词句,却不在他的所学范围内。因此,他猜这些话说不定就是她的母语,不过从她的表情和手势,也不难猜出其中的含意。

  这样的情形,从球赛开始过後,便没有停止过。当然,场中会有短暂的二十秒暂停,但是这么短的秒数还是不足以平息陈小竹沸腾的热血。

  一开始看到这样的她,让他感到相当的讶异。就第一印象来说,她应该是个含羞带怯、甚至有点畏生的女孩……在球赛开始前,她的确还是这么样的一个女孩子,而她这形象直到球赛开始後,便荡然无存了。

  他并不觉得这样的她有什么不好的,毕竟来球场看球,当然得全力替自己支持的球队加油,他反而觉得现在的她活力十足、十分的可亲,而这样的热情、专注是他所欠缺的。她不会为了保持自己外在形象,而压抑自身的情感,相当诚实的展现自身的感受。这样的女孩子,在他所处的上流社交圈裏,简直就像一股清流。

  当然,她并不是大众眼裏所认定的美女,至少那些时尚流行专家不会这么认为。她特别是——全身上下散发出自然不矫情的个性,这点对他而言,有异常的吸引力。他无法直截了当的明说,她之所以吸引他的原因,但他相信假以时日,他一定可以找到明确的理由。

  「小竹,中场休息开始了,先喝个饮料休息一会儿。」一般比赛进行到中间时都会有段较长的中场休息时间。「对了,小竹,我还不知道你今年几岁?」

  他刻意营造一个类似闲聊的感觉。问女人的年龄或许不是怎么礼貌的行为,不过他认为这是有必要的,因为他可不想追求一个足以当他女儿的小女孩。陈小竹的确很吸引他,但如果年纪太小,恐伯他也只能将这种吸引力升华成长辈对晚辈的疼爱了。

  「我啊?」有人说女人过了二十岁之後,就该开始将自己的年龄列为最高机密,绝不轻易对人透露。不过她对这一点,倒不是那么的在意。「我再过几天就要二十九岁了。」

  嗯,或许是工作及衣著的关系,每当她说出自己的年龄时,总会有一堆人不可思议的盯著她瞧。好吧,她看起来是年轻了点又如何,反正她从不觉得二十九岁的自己叫老。

  「二十九岁!?」邓肯猜想她的年纪或许在二十岁出头,可他怎么也猜不到她居然只小他五岁。老天,和她一比,他看起来简直就像个叔字辈的人物。「你没骗我?」

  「我骗你做什么?我还巴不得今年只有十九岁呢!」也许会有人真的以为她只有十九岁。到纽约的第一晚,晚餐点杯餐前酒,还被人要求出示证件;不过,她可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活了二十九个年头。「你知道的嘛,东方人看起来总是比较年轻的。」

  上天在这方面算是公平的,虽然没给东方人深邃的眼窝、高而挺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不过老天的确多给了东方人几年的青春;在那些西方人提早有了张风乾橘皮般的脸蛋时,东方人还能维持著童颜鹤发的外观。

  「我想你一定很注意保养。」她看起来的确只有十九岁的模样,不说别的,他有个十八岁的侄女,就外表而论,她看起来甚至要比陈小竹成熟三分:「要不然这十年来岁月的痕迹为何都没在你的身上留下烙印?」

  「可能是因为我都躲在屋子裏,所以岁月找不到我。」她的工作就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下出门也无所谓,不过,前提是得有人送饭给她吃,要不然她会活活饿死在屋子裏。「对了,你怎么没和你的女友一起来?」他们已经谈她自己够多了,应该来说说她有兴趣的部分。

  「女友?」邓肯笑著摇头。「不,我现在没有固定的女友。」若说上床、约会和吃饭的女伴是不少,但很不幸的,他认识了这么多女人,就是没有—个人能让他固定下来。

  「咦?」听到他这么回答,陈小竹心裏不知是该觉得高兴还是难过?高兴嘛,是表示她不必当什么抢别人男人的歹毒女人;难过的是,由他所言得知,他可能是个到处留情,搞不好还是到处伤害纯情少女心的采花高手。「今早和你一起在麦迪逊大道的女孩不是你的女友吗?」

  那女人长得就像从时尚杂志裏走出来的超级名模一样,人长得高姚又漂亮。如果她的敌人都是这副模样的女人……那么,今儿个可能是她唯一的机会也说不一定。

  如果以鸟类来区分她和那般美丽的女人,那么她们便是人见人爱、捧在手掌心裏疼惜的金丝雀;至於她呢,只是一只随著季节迁徒的伯劳鸟。唯一对她感兴趣的,大概就是那些有爱心的赏鸟人士,再不然就是什么烧烤店裏专卖烤小鸟的店家而已。

  尽管她的赢面小,但只要他没有直接的拒绝她,她总是有希望的。未经战斗便弃甲投降,是为她所下耻的。

  「你说琳达吗?」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解释另一个女人存在的习惯,不过在看到她一脸期盼能听到什么「有趣」消息的表情时,他决定还是不要让她以为琳达和他有什么密切的关系。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有种如果她知道他身边已经有了别的女人,那她很可能就会将他完全排拒在心门外的感觉。老实说,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我和她只约会过几次,算不上什么太热的朋友。」

  「真的吗?」他的答案让她心花怒放,不过她还是克制住自己即将浮上嘴角的笑容。「我觉得她长得很漂亮,」她的确是个可以使人眼睛为之一亮的美女,不过陈小竹个人倒是比较欣赏五、六十年代的女星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古典美的感觉。「而且和你也挺相配的。」这句话是以退为进的做法,顺道可以此探探他的口风。

  「是吗?」邓肯听到她这么说,第一次笑出声音来。「你觉得我们很相配?」也许他还不清楚他为何被她吸引的原因,倒是很清楚的知道,和她在一起他绝对不会觉得无聊。瞧,也不过和她聊上两、三分钟而已,她已经让他笑了两次,这可是之前没人做得到的纪录。

  「当然啊!」为什么不配呢?她第一次见到邓肯和那个目前仍不知名的金发女时,她还以为自己见到了罗曼史小说封面的男、女主角呢!或许是职业病的关系,每回要是见著一个符合小说裏形象的男人或女人出现时,她总是会不自觉得花上许多时间观察他们的一言一行,由声音、举手投足,仍至於身体的肌理,都会特别注意。

  要不是她第一眼就被他给迷住了,搞不好她现在还窝在饭店裏记录著今天见到他时所观察到的心得,然後大力分析他的裸体情形。有回她在某个网站上,看到有位外国的罗曼史小说家畅谈写作的心得,裏头有一项让她印象深刻。那就是——罗曼史小说不写性是一种虚假的行为。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她,虽然她的小说内容还算不上太麻辣,但已经或多或少了在裏头加了点「肉味」。

  「是吗,那么这是不是表示,我可以假装自己也是个令人惊艳的英俊男人?」他从不觉得自己的长相构得上「英俊」二字。是有女人说过他的男性魅力令人难以拒绝,但是……英俊?不,这个形容词还未曾出现在他身上。

  「你本来就很英俊啊!」或许不是像布莱得·彼特那般有著灿烂笑容、阳光气质的英俊,不过他可是第一个能让她为之倾倒的男人。所谓各花入各眼,不管别人怎么想,他在她眼裏就是最帅的。「应该很多人这么说才是。」好吧,她不见得认识很多男人,但是基本的审美观她还是有的。

  「你是认真的?」若不是她脸上严肃的表情,他会以为她是故意开他玩笑,不过就她的语气来判断,她是真的认为他是个英俊的男人。

  「当然。其实你应该对自己更有信心的。」她慎重的点头。「我是不清楚在美国女人的想法中,什么样的男人才叫帅,但是我真的认为你是个十分有型的男人,这点可要比相貌英俊来得更重要。」

  或许是因为民族性的关系,中国女人向来偏好有著桃花相的男人——大而有神的双眼、白皙的皮肤和有著微微上扬的菱角嘴。不过,不晓得她上辈子是外国人还是怎么搞的,每回她看到这类型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便让她浑身不舒服,巴不得自己离他远一点。

  「真的,我很少说谎的。」她会视情况说谎,不过目前所说的可部是肺腑之言。「你要相信我,」她想做的是抓住他的手,强调她说这话时的坚定态度,但两人到目前为止也仅只於点头之交,要是她真的贸然牵他的手,搞不好会引起反效果咧!「而且,我注意到你的身材很好。」虽然他现在穿著西装,不过他结实的胸膛可不是那件薄西装能遮得住的。「我想你一定是花了下少时间在运动上面。」也许连腹部也练出了六块肌也说不一定。

  「呃,我很高兴你注意到了。」在他所处的环境中的女人先注意到的不是他的长相、也不是他的身材,而是他手上镶钻的劳力士表,也有可能是他的宾士车,很少人会像她一样先看上他的长相,再注意到他的身材。老实说,这著实满足了属於他男性的虚荣心。
 
 
 
言情小说作家列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言情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