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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小情人 page 11 作者:陈秋繁

  聂封云对待她的方式……怎么说?她不能称之为“正常”,因为她发觉他非常喜欢惹她生气。刚开始上班的第一、两天,她还有点搞不清楚,直以为这是她天生和他犯冲,只要两人在一起,她肯定会被他气得语无伦次。但是她发现要是有第三者在场,他对她的称呼总是非常正式,一切的言行举止绝对是个上司的姿态,和他惹她生气时的赖皮模样,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以上。

  不仅如此,她还发现他在外人的评价中,他是个绝对严肃、不苟言笑的人。一个严肃且不苟言笑的聂封云?老实说,她实在难以想像这样的聂封云会是个怎么样的人,因为这和她所知道的根本是两回事。

  也就是说,由这些地方看来,聂封云对待她的态度是特别的。这样的特别,她不见得喜欢,但是不可否认的,她的心里的确有丝窃喜的成分在,因为这不就间接说明她的存在是特别的,并不单纯的只是一个被“董事长”亲自遴选进入凌鹰的员工而已。

  她不敢去想她在聂封云心中的地位到底为何,因为一旦她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她就禁不住会去幻想。幻想自己是否就像小说中的女主角,被男主角以别人所不了解的方式爱恋着;或者是开始去期待、猜测聂封云对待她之所以不同于别人的原因,是否就是因为有爱?

  贝多芬虽然年轻,但是却不梦幻。她喜欢看爱情小说,但这并不表示她就会被教化成为一个爱情至上的女人,反而她有另一层省思。

  在爱情小说里,受到男主角百般怜爱、万般怜惜的女主角,十个有九个半不是天仙就是绝色──简单来说,若要受到男人如此恩宠的先决条件,就得是个举世无双的超级大美女。如果不是,那很抱歉,想要成为女配角,分点口沫都没分,通常只配在剧中当个跑龙套的小角色。

  她贝多芬是个绝色吗?不、当然不!她虽然没什么值得赞赏的美德,但是对自己诚实这点,她倒是做得满好的。既然不是,也就不必去想望一些压根就不可能的事,徒增伤感罢了。

  她个人比较喜好简单一点、容易一点的方式──例如说,她的男朋友恰巧就是她的同学,或者就是朋友们帮她介绍的男人。只管谈谈恋爱,看看两人是否合适之类的。

  像聂封云这样的有钱人,他的老婆若不是名门之后的大家闺秀,要不然就是富商巨贾的千金小姐,如果两者皆不是,那么肯定是令人一见倾心的绝色美女。就算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的正室,想向外头发展,找的情妇大概也都是美艳得不可方物的性感尤物,就算再怎么轮,也轮不到她。

  既然如此,她大可不要痴心妄想聂封云之所以对她特别,乃是出自于“爱”,这骗死女孩不偿命的字眼。理智一点的想,他八成是从没遇过像她这样,第一次见面便和他大打出手,第二次见面就想将他介绍给别人的女人吧。他对她的态度之所以不同,大概也是好奇二字作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这些举动,有时还是该死的教她脸红心跳不已!

  “算了,现在不是想这些有的没有的时候。”

  的确,她目前该做的事情,就是赶紧去买件新内衣穿。虽然她一点都不“伟大”,但是少了内衣的屏障,还是让她觉得相当不自在。

  而且她觉得自己可能需要点时间,冷却一下刚才所受到的“刺激”,她可不想等会儿见到聂封云时,自己的脸还是红得像猴子屁股。

  于是乎,她二度拜访林瑞方,告知她决定去办点私事,而且很有可能今天不会再回公司来了,势必得取消今天下班后的约会。

  “妳有办法在下班的时候赶回来吗?”为了今天的事,林瑞方已经约好了人,如果可以,他实在不希望今天的约会取消。

  “应该可以吧。”贝多芬要做的不过就是到百货公司买件内衣,同时在今天之内避免见到聂封云即可。

  “那好,傍晚六点半的时候,妳在这个地方等我。”林瑞方取来一张便条纸,同时快速地写下地址和联络电话。“我们就约在这里碰面。”

  “没问题。”只要别再叫她回来,到什么地方都可以。“我会准时的。那我们下午见喽。”

  说完这句话,贝多芬揹着她的包包,神色匆匆的离开了林瑞方的办公室。

  ☆  ☆  ☆

  另一方面,聂封云在着装完毕之后,来到办公室时原以为会被贝多芬瞪上好几眼,怎知他却只在沙发以及茶几上看到她所留下的痕迹──两包虾味先、一包牛奶糖和一整套漫画。他猜想,她八成和前几天一样,到林瑞方的办公室喝茶、聊天,顺道打发时间。

  由于他刚才才下了一帖“猛药”──由她的反应看来,她似乎不常见到男人的裸体──实在是需要点时间让她平息心中的震惊,要是现在硬把她给叫回来,只怕她一气之下失了理智,真的和他动上拳脚可不好。虽然他没把握自己真要认真“抵抗”是否能占到上风,但是面对她,他倒宁愿让她捶个几下,也不愿意出手。

  女人,在他的字典里代表的是无止境的麻烦,就算认识了贝多芬,这个解释也不会有所改变。但不同的是,他十分乐意让她来“麻烦”他,甚至不会因此而嫌烦。

  他有个“未婚妻”──王文忆,但是她却让他觉得,她是所有女人中的麻烦之最!有时甚至只是和她通上两句电话,也令他相当不耐烦。

  平心而论,王文忆会是个无可挑剔的妻子──完美的家世,相当完整的学历、善于交际的手腕,就连长相、身材也是上上之选。要是真娶了她,那么他不必担心以后参加一些需要携伴出席的宴会时,该找谁随同出席。或者是,当他有商业上的实际需要,而必须举办什么大型晚会时,那么她一定能将所有事情安排妥当。又或者是,万一哪天凌鹰的资金调度出现吃紧的状况,那么她娘家也能适时给予金援……

  但是,若真要抛开所有公事上的考量,他还会想娶她吗?不为别的,只是基于个人的理由,他还会希望她成为他的人生伴侣吗?这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他比谁都明白纯粹为利益而结合的婚姻会是什么样子,因为他的父母亲就是以此为前提的组合。而得到的结果是什么呢?几个继承人、一个日益壮大的企业,和一对貌合神离的怨偶。

  他对他的童年并没什么好抱怨的,但是相对的也没什么好怀念的。印象中,母亲从未曾在他和青云需要的时候现身,因为她总是有忙不完的外务,参加不尽的宴会,根本分不出时间来照顾她的亲生儿子们;而他的父亲除了工作,还是工作。这样的童年,真的没什么好抱怨,但是他却从没忘记偶尔见到其他小孩们,被父母亲捧在手心里呵护备至时,一股酸楚涌上眼眶的感觉,是多么的难受。

  从那一刻起,他决定绝不会让自己的小孩也遭受到他所曾经历过的。

  如果说,聂封云决定婚后不生小孩,那么对于他父亲的安排他可以百分之百、毫无异议的接受。但是,身为凌鹰集团的董事长,以及他父亲的长子,这样的决定根本毫无意义。因为生下继承人是他的义务,也是他的责任。

  既然如此,对于他父亲为他安排的婚姻,他必须重新加以考虑。而不可否认,他之所以会有“考虑”的念头,乃是认识了贝多芬之后才渐渐萌生的──既然他要结婚,要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那么为什么不找一个他爱的女人,一个能让他不觉得麻烦的女人?

  难得他终于发现了这样的女人,说什么他都应该将她纳为己有,就算她小他十来岁、就算她甚至是个连大学都还没毕业的女人,但是,那又如何?

  对于自己认定的自标,他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  ☆  ☆

  聂封云一直到下班时间都没见到贝多芬。他试着不去在意这件事,但是当他发现他居然连看一份例常的财务报表,超过了半个小时还看不完时,他再也不能欺骗自己。

  他相信贝多芬不会不说一声就离开,她一定是知会过某人,而这个某人却不巧“忘了”来向他报告。

  “Jerry,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贝多芬在他心里的地位,因为这对他或者是她,完全没有好处。但是,他想林瑞方这家伙要是不知道的话,那他这几年跟着他肯定是白跟了。

  等到林瑞方应召而至时,聂封云开门见山地说:

  “林秘书,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忘了对我说?”他相信林瑞方绝对知道贝多芬上哪去。

  “不可能。”林瑞方相当肯定的回答。“只要是和公事上有关的事,我绝对不可能会忘记。”当然非关公事的事,他也就没必要去记了。

  “别和我打哈哈了,林瑞方!”聂封云这会儿可是真的发火了。“你知道我要问什么!”

  “哦……董事长是指贝小姐吗?”林瑞方非要听到聂封云亲口承认他想从他口里得知贝多芬的下落。嘿,他猜得果然没错!聂封云对贝多芬的在意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上司和下属的关系了。瞧,也不过几小时没见着她,他现在就急了起来。

  以前,林瑞方曾因生病而有好些天无法上班,也不见聂封云来慰问,如今贝多芬也不过几小时没上班而已,他就急成这个样子。他们啊,肯定有什么暧昧情愫存在!

  “没错,你要是不想被炒鱿鱼的话就快说!”聂封云不惜拿出老板的架子来威胁他。

  林瑞方挑了挑眉,算是对他这句话的反应。

  “大约十点左右,贝小姐对我说她有些私事待办,因此今天应该都不会回办公室了。”他可没忘记向聂封云报告待会儿和贝多芬的约会。“不过,我和贝小姐约了六点半在卡邦见面,您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我转告的话,我会非常乐意的替您传达。”

  “你约她做什么?”聂封云听到这消息后,心情由原来的不好,转成“非常”不好!

  老虎正在气头上,林瑞方当然不敢在生气的老虎嘴上拔毛,因此他相当诚实的决定部分照实以告。

  “是这样的,我有位造型师朋友刚好在找模特儿,我想贝小姐的外型满符合我朋友的要求,所以我打算介绍他们认识、认识。”

  他的确有位造型师朋友,不过找模特儿一事,是他自己编出来的,因为他的目的不过就是想将贝多芬做一番彻底改造,让她成为每个男人心目中的美女代言人,同时让聂封云紧张、紧张而已。

  “很好。等会儿给我你们约定的地点。”聂封云尽量不让自己那股醋意表现在言语上。“我希望你不会介意我加入你们的约会。”没想到这一个礼拜以来,林瑞方和贝多芬两人已经熟到可以私下约会去,看来,他要是不加紧他的动作,他的敌人只会增加,而不会有减少的可能。

  “哦,这是当然。”林瑞方立刻谦恭地说:“能有您的同行,那真是求之不得啊!”

  ☆  ☆  ☆

  逛街对绝大多数的女性来说是一种享受,而非痛苦的折磨,但是对贝多芬来说,却绝对不是这么一回事。老实说,她很少自动去逛街,大多数时候她要不是陪连玉苓逛街,就是和难得回家一趟的两个姊姊到百货公司走走看看,若真要算出她自己逛街的次数,恐怕五只手指头都用不到。

  而今天她可是破了自己的纪录,自己一个人买了不少东西。

  由于她少了内衣,因此一进百货公司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内衣专柜,买了一件款式和她原先那件相似的内衣。然后在手扶梯旁看到有运动用品类在特卖的消息,因此买完内衣后,她便直奔位于六楼的特卖场,看看有没有中意的东西,也顺道消磨时间。

  到了六楼,她发现除了一些运动鞋以外,还有一堆衣服、帽子之类的东西,于是呢,她花了几分钟逛了逛卖场,然后再对她有兴趣的东西慢慢端详。最后,她买了一件棉质T恤和深蓝色运动长裤。

  她心想,既然已经来了百货公司,不如好好的走一走,反正她今天什么都不多,就是时间最多,而且今天没人在旁边拉着她四处跑,她想在哪个楼层待多久都无所谓。于是,她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晃到了书店。而在书店里,她又买了两本杂志和一本书。

  等到她终于走出百货公司的大门后,她发现自己手上居然有六、七个纸袋。

  “天啊,没想到我也挺能买的!”每回看连玉苓和自个儿的姊姊在百货公司里搬一堆东西回家,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如今她亲自体会了这感觉后,才发现“血拼”果然是会上瘾的。

  现在她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百货公司在换季折扣时,总有一大堆女人不把钱当钱看,说什么也要大买特买一番,因为购物是会上瘾的,要是在换季拍卖时才发作的话,至少还可以省点钱。

  最后,她决定找家咖啡店坐下来歇歇脚,喝杯饮料休息会儿,顺道解决她的午餐──她十一点进百货公司,等到她走出来时,已经将近三点了──等到了她和林瑞方约定的时间,她再坐计程车到目的地就成了。

  她点了些能填饱肚子的东西,和一壶奶茶,拿出她今天买的杂志,边吃东西边看,就这么一直在咖啡店待到六点左右才离开。

  贝多芬如原先计画的,搭了计程车抵达和林瑞方约定的地点。

  “看来妳今天买了不少东西嘛!”她一下车,便见到聂封云站在她的身前。“怎么,百货公司打折?”他自动将她手上的购物袋给接过手,让她的双手少了点负担。“妳买了什么,怎么这么重?”聂封云长这么大还没陪过任何女人逛过街,不过他还知道衣饰类的东西是不可能有这等重量的。

  “几本书和杂志。”贝多芬对于有人愿意帮她接收这些重量很是感激,就算这人是她目前不太愿意见到的人也是一样。“董事长,你怎么会在这里?”他不会又是“恰巧”或是“刚好”经过这里吧?如果真是这样,那还真是巧得有些令人怀疑。

  “妳来做什么,我就来做什么。”聂封云开诚布公地说出他也在这里的原因。“妳要说我是来打扰妳和林秘书的约会我也不反对。”反正这本来就是他的目的。

  “约会?”贝多芬可不认为她和林瑞方是要约会。“我们又不是要约会。”她可没忘记林瑞方怎么对她说的。“对了,林秘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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