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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意大利 page 12 作者:陈秋繁

  林飞菱看了他这喝法,决定不仿效。喝酒哪来这么多规矩!她心里是这么想的。“这个我尽量,”她会试,但试并不表示一定要成功。于是她要求亚历山大再帮她倒一杯酒——如果可以的话,她实在很想将整瓶酒给拿过来喝个够。

  她照他的话,一口、一口慢慢喝,非但不觉得这酒哪里变好喝了,反而少了那大口喝酒、一杯见底的满足感,终于她决定……。

  “林,你不能这么喝!”亚历山大的速度慢了一步,根本来不及阻止。

  林飞菱快手的抢过放在桌上的酒瓶,二话不说,像灌蟋蟀般的将瓶口对准自个儿的嘴巴,咕噜咕噜的喝上好大一口。

  “哇,这样喝才过瘾嘛……。”她十分满足的以中文说着。在中国,好像只有文人雅士才会用小瓷杯,一小杯、一小杯的慢慢喝。不过,她个人比较欣赏天龙八部中乔峰喝酒的豪情姿态。“你也来吧。”她将瓶子递给亚历山大。

  “你醉了。”亚历山大注意到她的脸颊、颈项早已呈现红艳的玫瑰色,甚至连伸出来的双手也正快速的由粉红色转为绯红。

  “我醉了?”醉?醉不就是要不省人事才叫醉吗?林飞菱偏着头想着。可是,我没有不省人事啊。“哪有,我还清醒得很!”对嘛,她又没醉,她的脑袋可是运作正常。“来、来、来,我们来喝酒!”

  基本上,林飞菱不嗜酒,也不鼓励别人喝酒,但有时也难免好奇喝上一些,不过都是浅尝即止,只要一发觉双颊发热,立即停止。但是,今天这酒似乎没让她有这种感觉,况且它的味道有葡萄汁的芳香,却少了酸味,更是可口,以至于一开始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饮酒过量,”怎么还会有足够的能力制止自己!

  “好吧,不过这一瓶酒喝完就得停止。”既然她兴致这么高昂,不陪她好像有些说不过去;再说,这瓶酒的酒精含量并不高,她这喝法,只会使她提前睡觉而已。

  “没问题、没问题!”她高兴的说。“对了,今天天气这么好,有好食物,又有好酒,我们应该再来点音乐。”难怪她老觉得少了什么似的,原来是缺乏美妙的乐音。“我要听TONIBRAXTON那首IDONTWANTTO!”这首歌很好听,也很好笑。”

  “好笑?”林飞菱似乎在不自觉中将心里的呢喃给说出口了。“怎么说?”她提的这首歌他没什么印象,但是就歌名来说,那应该不是首“好笑”的歌才是。

  “当然好笑啊,”在酒精的作用下,她成了个有问必答的乖宝宝。“那首歌讲的是,有个女人被她男朋友给甩了,然后呢,她就什么事也不想做,也不想找个男人来爱或被爱。还有啊,歌词里还写着,没了男朋友,她也不想活了。”

  “要是我没会错意的话,这该是首悲伤的情歌才是。”照她的解释,那的确是个悲伤的女人,在失去所爱时的心里写照,怎么会好笑?“为什么这样的歌会让你觉得好笑?”亚历山大真的不懂。不论男人或女人,听到类似的歌曲时,虽不至于感同身受,但也不至于到发笑的地步吧?

  “怎么不好笑!”当初她被前任男友给甩的时候,可是卯足了全力,天天用力的骂他,还拖着一大堆朋友共同声讨他……总之,她做了很多事,不过她可从来没有不想活的念头。笑话!世界上的男人那么多,少他一个也不会怎么样!再说,旧的不去,新的怎么会上门报到?“她要是不做事,那她的生活一定会陷入更悲惨的情境中。”被甩已经很惨了,要是连事情也不想做——这其中也包括工作——搞不好连生活都无以为继了。

  “还有,如果说她连找下一个男人的欲望也没了,想想那会错过多少个认识可能比前任男友好上千百倍男人的机会!”不是都说“上帝关了一扇门,必定开了另一扇窗”吗?既然如此,怎可放弃上帝给的恩典,这可是会遭天谴的。“最后,女人的一生不是专为了某个男人而活。”她才不信啥“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做的”!如果说男人真的比妇人少了一块肋骨,那只能说男人先天的发育上有缺陷。“怎么可能因为男人甩了她,就活不下去。”会有这种想法的人,绝对只是一时冲动……为男人自杀?不值得!

  “那可能是你没有类似的经历,所以才会觉得好笑吧。”亚历山大以较客观的想法年待她的说词——再者,他私心里希望她心底不曾有任何男人停伫过。

  “怎么可能没有!”好歹也二十四岁了,撇开念书时不说,光是毕业后这几年,她已经被甩一次,兼之甩人一次了。没经验?他也未免太小看她了吧?“就是因为被人甩过,我才会觉得那首歌好笑。”

  “你有?”亚历山大实在不认为林飞菱像是一个曾经在情场上打滚过的人,她的答案着实让他吃惊。“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什么怪问题嘛!没头没脑的冒出个大问号。“你是要问我,为什么我会被甩吗?”林飞菱见他点后头,接着说:“其实也没什么啦,就是他爱上另一个女人的老调嘛。”

  事实是,她的前任男友爱上另一个女人,却没勇气告诉她,于是便以“个性不合”、“没有爱的感觉”……等等之类的废话敷衍她。经她多次协议挽回不成后,当然只好还他自由啦。但是,当她知道事实为何后,她狠狠的、狠狠的痛骂那个王八乌龟三天三夜!

  “你不难过?”

  “难过啊,怎么可能不难过。不过难过也不能解决事情,我可还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不难过是骗人的,不过她后来很生气倒是真的,气得只想把那个男人给大卸八块——气到最后,已经没有力气去难过了。“而且,我发誓一定要找个比他好上千百倍的男朋友。”人往高处爬,树往高处长,鸟往高处飞,男朋友怎么可以一个比一个烂!

  “你找到了吗?”亚历山大试探的问。

  “唉,还没耶。”

  “那你觉得我如何?”以他的条件——外在条件来说,她这要求应是不难达到——他自认自己已经符合了林飞菱所开的条件。

  “你啊?”她眼带胧的看着他。“你当然很好啦,如果我能交到个像你这样的男朋友,那就太棒了。”在她理智主控着她的神智时,她是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不是他不够好,而她高攀不上,纵使心里希望,她也不会让这样的奢望脱口而出——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酒精的帮助之下,理智早已沉睡。

  “那么,你的意思是,我有这个荣幸成为你的男朋友?”

  “什么荣幸,那应该是我的荣幸才是。”她略略地笑着说:“我要是能把你带回去给我在台湾的朋友看,她们一定会被你吓得说不出话来。”林飞菱得意的幻想着那幕情景。

  “吓?”他从不知道他原来是被归类在会吓到人的那类男人。“我长得那么可怕吗?”他的确不是非常的俊帅,不过好歹也是中上之姿,怎么换了个国家,他就成了能吓人的人了?

  “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酒精已经开始侵蚀她的语言中枢神经。“我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这个,我是说……。”她停了会儿,不知道该怎么适切的表达她想说的话。“你很帅,比大部份的台湾男人帅。”哪个女人不爱帅哥的?应该很少吧,至少在她的朋友中就不曾听闻过。“而且,好像满有钱的。”原来她以为亚历山大只是普通有钱,但在看过他住的房子、以及他所接触的生活圈子,她猜他应该是“非常有钱”——想想,凭她也能在国外钓到个帅又有钱的男人,这事实怎么可能不让她的朋友们惊愕不已。“所以喽,她们不敢相信我有这个能耐、这等魅力吸引一个你这样的男人。”基本上,她的朋友们是被她给吓到。

  “你的朋友似乎都低估了你的魅力。”他中肯的说。他认为自己的眼光绝对不差,能被他看上的女人,大抵对自己都有相当的自信,看来林飞菱是第一个例外。“还有,你应该对自己更有自信才是。”

  自信?怎么会扯到这里来!“我有自信啊,不过人也该有自知自明才对,要是自信过度,那就叫不要脸了——我可不要当个不要脸的人。”说到脸,林飞菱摸摸脸颊,好让自己能清醒点。“我好像有点醉了。”

  “你是醉了。”会这么说的人,大多还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过,这时候的人可是有问必答。亚历山大取来她要的白开水,甚至细心的在水里放了几块冰块。“但是呢,我想你还不至于醉到丧失回答问题的能力。”

  “当然。”林飞菱接过开水,向他道了声谢,立即喝上一大口解渴。“你想问我什么?”她是醉了,但还不至于神志不清。

  “你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吗?”

  “女朋友?”林飞菱怀疑的盯着他看。瞧瞧,现在是谁神志不清了。“你怎么会问我这个问题?”

  “这是因为——我发觉自己已经无法自拔的爱上你了。”他坦白的向她承认心中的爱意。“爱我?”她醉到产生幻听了吗?要不然怎么会听到这类的对话?她摇摇头,试着理出点头绪。“你说你爱我?”应该是她听错了。

  “没错,我真的爱你。”虽然他曾经对许多人这么说过,不过那种感觉大不相同——有时,他是被人“逼”着说出这三个字;有时,他是应人要求说出这句话。但是这次,他不需要人逼,林飞菱也没向他要求,他就是想让她知道他爱她这件事。

  “真的?”对了,她现在八成是在作梦!梦境中发生什么事都是正常的,所以,他会对她这么说,也没啥好奇怪的。

  “你要我发誓?”虽然这么说很愚蠢,不过她要是要求的话,他不介意做蠢事。

  “呃,这个不用了,我相信你就是。”反正作梦嘛,又不必负责任,在梦里享受一下被爱的滋味有什么关系。况且,她还真的有些喜欢他。既然如此,又何必费力抗拒这梦幻的一刻?再说,机会难得,她要是不好好的把握,那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白痴。“既然你爱我的话,那么我想这件事你应该不会拒绝我才是。”

  有件事,她很好奇,非常、非常的好奇。

  “什么事?”只要能力所及,他会尽可能照办。再说以她的性子,她应该不会要求他做些让他两难的事——譬如苏菲亚,她总是会因为个人好恶的问题,要他排挤某些模特儿或者工作人员。

  林飞菱做了个又深又长的深呼吸后,鼓足勇气的向亚历山大提出她的要求:

  “和我做爱。”

  ***

  “什么?!”若说要票选今年度最佳玩笑奖,那么林飞菱这句话绝对可以当选。“你是在开玩笑吧?”老实说,这实在不怎么好笑,因为亚历山大已经起了生理反应。“如果你想让我吃惊,那么你的目的确是达到了,但是你不认为和一个男人开这种玩笑很危险吗?”

  “谁说我在开玩笑。”林飞菱认真的说:“我可是当真的。”要她背弃从小受到的礼教约束而提出这个要求,天知道她是从哪生出来的勇气——或许,这是因为她人在国外,有种超脱限制的自由,在这种自由气氛下,她要比平常胆大得多!也因此,她敢将深藏内心的欲望——应该算是欲望才是,要不然该怎么说——性欲?这样的说法好像白了点——给表现出来。

  在台湾时,她曾听闻有许多的日本女人到了国外后追着外国男人到处跑,处心积虑的想将那些个男人弄上床;花钱也好,诱惑也好,总之能上床就好——这种行为,林飞菱不是很苟同,因为她不觉得外国人男人比较好——不单指性,而是各方面的评比——不能因为他们有白皮肤、金头发、蓝眼球就一窝蜂的涌上去……这么做怪没品的。

  她会对亚历山大提出这个要求,有她自己的原因——第一,她喜欢他;第二,他说他爱她;第三,她也到了该知道性是怎么个样子的年龄了。她如果要和某人作爱,那么首先她至少要对他有些意思,同时,他也必须对她有同样的感觉。

  她讨厌和陌生人有体肤之亲,甚至是连想都不能想像——光用想的就觉得口恶心——要她和个完全不认识的人做爱……天啊,给她一百万美金她也不要!她算不上是个唯美浪漫的人,也不会笨到相信作爱能促进男、女之间的情感……说穿了,作爱不过就是种欲望的满足。

  情和性,在于男人,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对于女人,好像是相当可怕的分野。男人,可以有性无情,但绝不可能有情无性。女人,可以有情无性,但绝不能忍受有性无情。

  这个道理——林飞菱不知道算不算得上“道理”——是她在最近一任男友甩了她之后体认出来的。因为呢,她可以有情无性,但是他不能,也不愿意等到她愿意的那一天——于是乎,他找了另一名愿意给他情,也给他性的女人。

  刚开始她是挺难受的,不过转而一想,和他分手又何尝不是件好事。一个不懂得尊重她、只懂得予取予求的男人,也不是什么好男人——若继续和他在一起,要不是倒大楣,也肯定是种浪费时间、虚掷青春的行为。

  眼前的亚历山大,人长得不错,也挺温柔的,对她也很好——也许,她看到的他只是表面的假象,也或许真正的他并不是她所熟知的。不过,果真如此又如何?她又不打算和他长相厮守一辈子,目前他给她的感觉是这么的好,为什么不趁机把握住这个几近完美的他?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这句话她以前不喜欢,因为她既要长久,也要拥有。但是,事实注定她不能和他长长久久的在一起——她对啥异国恋情是既不具信心,也不带期望——那么,让她拥有一段美丽的回忆又何妨?人不轻狂枉少年!她总要做件既疯狂又浪漫的事,才不枉这段青春年少。

  她没时间和他谈场优雅、细致、长时候的爱情,那么来段速食爱情也不错——认识、相恋到分手,只要几天就成了。

  “你当真?”亚历山大相当严肃的反问她。

  “我没这么无聊,拿这种事开玩笑。”她还没喜欢他到非把他给弄上床的地步,只是,她真的好奇。既然她喜欢他——或许还要比喜欢多上那么一点——他也不讨厌她,那么,试试也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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