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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情难躲 page 1 作者:阿辛

  楔子

  「西门全能馆」,是近年来开设于台北市东区的一间小店,怎样的一个小法呢?它只占建筑大楼转角处一个小小、小小的位置,里面只有一张小办公桌、一组三人座位的小沙发。办公桌的左侧墙上有面留言板,前方角落处则放着一张小茶几,上头有一个小火炉,小火炉上摆了茶壶,仅仅只有如此。

  西门全能馆虽号称为馆,充其量不过是间小店,既非武馆、亦非茶馆,取其名为「馆」,只因听来顺耳。

  而它既号称「全能」,就是因为它的工作范围无所不包、无所不做,当然杀人放火这种事就另当别论;不过根据店主人所言,只要「价钱合理」,这也可以考虑,但至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什么价钱合理的这种案子。

  在它所接的案子中也包含了不少大案子,而且办事效率是好得没话说。因此它的好名声便传开来,但由于收费不低,并非一般普通人所能负担,因此会找上它的多半是有钱有势的富贵人家。

  至于收费标准则依案子轻重来评断,曾经接下最便宜的案子是五万元,而案子打从一接手到完成充其量不过短短的一个钟头,五万元便信手拈来,轻松得不得了。

  噢,不该说是五万元,实际上的数目是六万元,其中一万元是订金。这是西门全能馆的「规定」,案子本身的收费归收费,订金是订金。订金收费的标准是案子的一至两成,不二价,且不收支票只收现金,以事先付款为原则,钱到好办事,这是规定,没条件可谈。

  由于办事效率极高,又具隐密性,跟委托人只有在办正事时相见,出了工作范围就如陌生人,完全替委托人保密,从不向任何人泄露。由于这些原因,它的风评极好,所以识货者、稍有闲钱的人,都宁愿将事情交给西门全能馆来做。

  这些年来,它也赚了不少钱,但为何它的店面永远只是这么小?根据店主人的说辞──这只是谈事情的地方,一丁点地方就够了,何况在台北市,地价太高,还是省点好。

  西门全能馆不但店小,其员工不包含老板只有五人。老板西门寺扬,员工是他的两个儿子──哥哥西门煜舒、弟弟西门煜玺,及「灰鹰」、「青鸩」、「苍鹫」。而除了西门兄弟身分较为公开外,另外三人的身分则对外隐瞒,因为这只是他们的副业,为了不影响他们的正业,所以都不称其真名,即使是在私底下。

  既然这三人都有称号,西门兄弟二人当然也有,西门煜舒──白鸑,西门煜玺──黑鸷。这几种鸟类除了鸑之外,皆属凶恶类的飞禽,而他们五人皆以称号来叫唤彼此;至于老板西门寺扬的工作与「五禽」有别,他只负责接案并不办案,所有人都称呼他为「老爹」。

  那么他们所赚来的钱如何分配呢?订金方面当然是由老板私吞,案子的价钱则八二分帐,八当然是办案的人,而二呢则是老板的份。

  第一章

  青鸩,本名青书玦。

  他真正的身分出人意料的,居然是一个口齿相当伶俐的年轻律师。

  与他伪装为青鸩不同的面貌,他的外表绝对是与个性格格不入。

  一张白白净净、书卷气味的俊脸,有着秀逸的剑眉、朗朗星目、高挺出众的鼻梁、刚柔适宜的双唇,这样的一张脸孔,在别人眼中看起来该是个文弱的书生才是。

  但他却有着与外表大异其趣的个性。

  不说话时,确实是一副可以拿来欺骗社会大众的书生样,一旦认识他之后,任何人都会认为自己太单纯了,才会被他那张斯文俊脸给骗了。

  他的个性,可以用几个字来形容──吊儿郎当、轻薄、不稳重、骚包。

  甚至在他身上,绝对可以看到什么叫厚脸皮,什么恶心巴拉、甜言蜜语、自夸自耀的话都说得很溜,保证没有任何的不自在,更别说脸红了。

  这样的一个人当律师,似乎很难想象。

  一般说来,律师这种职业该是属于稳重、成熟、严谨的人所为,但有着这些让人退避三舍性格的人,当律师值得信任、值得委托吗?

  但说也奇怪,这个性格轻率,而且在他身上丝毫看不到稳重的人,居然还是个当红的律师。

  不知有多少人争着请他为他们辩护,其中不乏政治人物、商业巨子,以及其它各界大有来头的人。当然他不只是为人辩护而已,另外还拥有法律顾问的头衔。

  其实他轻浮归轻浮,为人辩护的本事还是有的,而他也有自己一套处事原则──「不做污辩」、「不收贿赂」、「不接违案」等三大原则。

  除此之外,他另有不属于表面名义上的原则──「不顺眼者不接」、「恶势力者不接」、「姿态高者不接」。

  这三个不接案原则,完全依他个人当时心情而定,如果让他认定你是属于其中一种,就算给他再高的费用,他会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把人轰出门。

  虽然他个性轻浮,可是一旦接下案子,一定会想办法将证据搜集齐全,上了法庭,他便能用那张伶牙俐嘴与三寸不烂之舌,轻轻松松的替委托人赢得胜诉。

  他所接下的案子中,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输过,原因除了他一身的高超能耐之外,当然也包括了他对案子的挑剔。但所谓的挑剔并非仅接轻松的民事案件而已,不论多大多小的案子,他一旦接了下来,绝无败诉。

  正因为如此,他的名字在法律界、政治界、商业界中,没有人不知道。

  他的出名当然不只因为他律师之职,还包括了他那张欺骗社会大众的书生脸。由于有着超强能力,再加上他那文质彬彬、气度非凡的外貌,他还常被邀请上节目,甚至还开了一个法律的节目让他主持。

  于是乎,青书玦这个名字几乎到了没有人不认识的地步,他的人、他的名字就好似演艺界香港四大天王一样的出名。

  不过他倒也不在意自己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而且压根儿是个不在意他人看法及眼光的问题人物。

  从他开着一部大红的法拉利跑车,还大大方方的将它停在台北这所最好的高中──建国中学大门口外,就可以看得出来。

  这时,正好是学校放学的时间。

  学生从校内走出来,一出校门触目所及的便是那部亮丽、抢眼的红色跑车。

  除了这部引人注目的法拉利跑车外,青书玦还大方的戴着墨镜倚靠在车身,用着凌厉的眼光看着正由校内走出来的学生。

  陆陆续续从校园内走出来的学生,目光皆被眼前那部美得骚包的法拉利跑车给吸引住,当然也注意到站在旁边的那个出色男人。

  「喂,那个人看起来有些眼熟。」

  「是啊,好象在哪里看过他。」

  「咦,那个人不是主持××节目,而且是当红的名律师青书玦吗?」

  「对啊,就是青书玦,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第一次看到他本人耶!」

  「我也是。」

  「我每个礼拜都有看他的节目,那个节目很有水准也很有趣。」

  「他本人看起来真的比电视上帅,难怪我妹妹那么迷他。」

  「我家人也是,每个人都嘛很喜欢他。」

  「他那种狂妄不羁,又不趋炎附势的个性,实在是太让我佩服了,他是我的偶像。」

  「是啊,是啊,我也很欣赏他那种调调。」

  「我要去请他签名。」

  「我也要,我全家人都喜欢他,一定要请他帮我多签几张。」

  青书玦完全不在意学生对他的侧目及谈论,他仍旧悠然自得地站在那里等他想找的人。

  突然,有个学生拿着纸笔跑到他面前要他签名。

  他毫不在意、愉快地替他签名,还对那个学生露出他一贯轻松的笑脸。

  有人开了头,没一会儿工夫,就见一大群学生将他团团围住,要他签名。

  虽然他来此的目的是想找人,但他却没拒绝学生们的热情要求,笑容可掬地一个接着一个签名。

  手上不断地签名,他的目光却不断往校门口方向看去。

  突然,他发现他的目标正往校园门口走来。

  「对不起,签名就签到这里,下次有机会再替没签到名的人签。」他轻轻推开人群,往校门口走去。

  「终于找到你了。」青书玦来到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面前。

  这个男孩绝对可以用「可爱」两个字来形容。

  虽然将可爱这个形容词用在一个高中男孩身上似乎有些不妥,但是这个男孩给人的第一个感觉真的只能用超级可爱来形容。

  这个可爱的男孩,有着一张爱笑的嘴,一双清澈灵活的眸子,让人一见就忍不住喜欢他。更让人讶异的是,这个男孩全身上下还散发着一种清新自然的气息,在现在这个人心不古的社会中,这种人已经濒临绝种边缘了。

  青书玦嘴角带着笑,隔着墨镜,以一种无可言喻的目光望向这个男孩。

  这个可爱的男孩,在看到青书玦的瞬间,有些呆愣住,只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

  「咦?是青书玦!」男孩身边的学生认出了他。「诏磊,是青书玦耶!」

  这个可爱男孩并不知道青书玦这个人,可是他却认出了这个他在欧洲遇到的男人。

  「哇,是你,变态色野狼。」

  青书玦听到他对自己的称呼,不禁失笑。

  变态色野狼?这还真是个新鲜的名词。

  不过对于这个男孩居然还记得自己,真是让他喜上眉梢。

  「你还认得我?」

  裘诏磊在认出他之后,脸色瞬即变得十分难看。

  「你化成灰我都认得。」

  「原来你这么想我,实在是太让我感动了,居然连我化成灰都认得出来。」青书玦一听他这么说,更是眉开眼笑。

  「你在做白日梦,谁会想你。我是恨你恨得牙痒痒的,才会不得不记住你。」裘诏磊没好气的说。

  「诏磊,你认识青书玦?你怎么不早说,这样我就可以要你帮我跟他拿签名照了。」裘诏磊的同学在一旁抱怨着。

  「谁认识这个变态色野狼,我只是曾经倒霉到被一只发疯的狗咬过一次。」

  青书玦在听到他这些话后,并不在意。不管原因是什么,至少他记得自己。

  「诏磊,我载你回去吧!」青书玦厚脸皮的对裘诏磊说,完全不在意他对自己的看法。

  裘诏磊以一双带着愤恨的眼眸看着他。

  「我认识你吗?我为何要让你载?还有,你怎么知道我是这里的学生?居然还知道我的名字?」

  青书玦一点也不在意他那愤慨的目光,仍旧笑嘻嘻的说:「要知道你念哪里,一查就可以知道,名字就更不用说了。」

  看到青书玦那种吊儿郎当的模样,裘诏磊一看就有气,何况他们还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滚开啦,你这只疯狗别挡住我的路。」

  「哇,我说小磊磊,你怎么用这种态度对我?亏我还大费周章的找你,你实在是太让我伤心了。」青书玦用着暧昧的语气说着。

  「你住口,谁是小磊磊!」裘诏磊气急败坏地大吼。

  他在学校里,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云人物,这个变态男竟然在大家面前这么叫他!

  裘诏磊,今年高三。学生会的副会长,每年稳坐全年级前三名的宝座,更是这所男子学校的「校草」。因此,学校的师生几乎都知道他这一号人物。

  因此,裘诏磊当众在校门口与名人青书玦争吵,每个人莫不睁大眼睛看着他们。每个学生的心中都有同样的疑问:裘诏磊怎么会认识青书玦?他们又在吵些什么?变态色野狠?这个新鲜的名词指的是青书玦吗?青书玦到底做了什么事让裘诏磊气成这样?

  发现自己成了众人注目的对象,裘诏磊更是生气。

  他不发一言地越过青书玦,就要逃开。没想到青书玦的动作比他快一步,用力地拉住他。

  没料到青书玦的力道如此大,裘诏磊被他一拉,一个不稳往后倒下,顺势跌进青书玦的怀里。

  在他回到过神发现自己被他抱在怀里时,一时羞愤,随即破口大骂:「你这个王八蛋,放开我。」

  抱住在怀中挣扎的裘诏磊,青书玦轻佻地笑着。「你别用力推,不然就真的要摔倒了。」

  「你还敢说,你没拉我,我就不会摔倒,放开我!」

  「要我放开你可以,你要保证你不会逃跑。」

  「我干嘛要逃跑,我是要回家。」

  青书玦突然笑得有些暧昧。「如果你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的关系,就上我的车,我载你回家。」

  「我跟你没有什么关系。」

  「是这样吗?我记得在半个月前,我好象跟你有过亲密的行为哦!」青书玦一脸无辜的说。

  裘诏磊一听,连忙捂住他的嘴。「好,我坐你的车。」

  这个该死的变态色野狠、王八蛋,居然威胁他。

  在欧洲的事对他而言是个恶梦,本来他是抱着愉快的心情到欧洲游学,没想到居然会遇到他,还被他莫名其妙的强吻,而且还是法国式的深吻,那可是他的初吻耶……

  在那之前,他压根儿不认识这个人,最冤枉的是,夺去他初吻的居然是个大男人,这怎能不教他气愤,这个所谓的「不共戴天之仇」就是这样结下的。

  就在众人的注目下,裘诏磊心不甘情不愿地跟着青书玦坐上那部让他觉得碍眼的大红跑车。

  一上车,裘诏磊就忍不住骂了起来──「你这该死的王八蛋,你到底想怎么样,我跟你有仇吗?干嘛从欧洲追到这里,更该死的是你居然说我跟你有亲密行为。」

  对裘诏磊这样气愤的指责,青书玦一点也没有听进去。

  「你想去哪里玩?我载你去。」

  「我哪里都不想去,我要回家。」这变态色野狼居然故意忽略他的控诉。「停车,我自己坐车回去。」

  「好不容易才让你上车,我怎么可以让你下车。」青书玦一点也没有要将车停下来的意思。

  「你究竟想怎样?」裘诏磊气得快杀人了。

  「没怎样啊,只是想跟你约会。」青书玦一脸无辜的表情。

  「约会?」裘诏磊一听不禁张大眼。「你说什么?谁要跟你约会?你是同性恋,我可不是,我又没发神经,干嘛要跟你去约会!」

  「我有说我是同性恋吗?」青书玦无辜地看着他。

  「既然不是,那就放我下车,我没兴趣跟男人约会。」

  青书玦突然笑得好诡异。「我不是同性恋,只是刚好喜欢上的人是你,而你又那么刚好是个男孩子。」

  裘诏磊一听,整个人完全呆愣住,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你这变态,放我下车!」

  青书玦果真停下车,还顺便拉了手煞车,甚至熄了引擎。

  「到了,可以下车了。」

  裘诏磊看向窗外,不禁一阵愕然。

  「这……这里是哪里?」

  「停车场。」青书玦直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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