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的角落,有一处立着「童话部屋婚友社」的招牌,显而易见的,这是一间为人牵红线的现代月老庙。
这间婚友社是由四名二十出头的女孩共同经营,她们大学一毕业,就接手这间约有五十坪的屋子,透过她们的巧思,将牵红线的重责大任一肩担起。
谁也想不到,这四名年纪轻轻的女孩们,在短短几年之内,便在台北的婚友界闯出了名气,因此吸引不少中高阶层的单身男女前来报到,寻找自己的真命天子、天女。
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作——缘分。
缘分一旦上前来敲门,任谁都没有办法闪躲,也没有办法拒绝。
门上的铃铛一响,代表顾客上门,也代表有人好事将近。
一名西装笔挺的男人轻推开玻璃门,他有着一九○高壮的身材,配上手工制的黑西装,帅气得教人移不开视线。
他有着英气逼人的外表,长及肩的黑发不羁的散落在耳后,英挺的眉宇之间有着说不出来的魅力,尤其他一双深邃的黑眸,只稍一眨眼,就会迷倒所有的女人。
这男人,是极品中的极品。
「欢迎光临——」婚友社的社长苏依嫚,自资料中抬起头,原本脸带微笑的她,一见到眼前的人时,笑容马上从小脸敛去。
对她而言,眼前这男人是不速之客!
「想我吗?小嫚嫚。」男人有着一副好听的嗓子。
听着男人的问候,再笨的人也能知道他与苏依嫚是旧识。
同在办公室中的另外三位同事,全都亮起看好戏的双眼。
这男人有点眼熟。正在以电话与客户确认资料的钱小盼,骨碌碌的黑眸并没有离开他的身上,反倒是欣赏起男人的长相。
至于洪樱桃也抱着「看免钱」的心态,自无聊枯燥的帐簿中抬起小脸,盯着有一张好皮相的男人瞧。
「嫚嫚,有客人耶!」天真又搞不清状况的唐喜璃,一见到有客人上门,不管对方是什么来历,就扬起「狼狼鹤」的笑容。
「你来这干嘛?」苏依嫚瞇起一双眸子,盯着那张迷死人不偿命的俊颜,然而口气却是不怎么好。
男人倒是没什么反应,只是咧嘴一笑,更增添了他的魅力。「小亲亲,好歹我们也认识二十几年了……」
「请不要跟我装熟。」苏依嫚一脸嫌恶的看着他。「元旭纬,少用你那个恶心的笑容对我,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元旭纬一脸了解地说:「我们难得一见,妳看见我还是一样这么害羞。」
害羞个屁!差一点,她的形象就这样毁了,好在她有关修养的学分有修足,不至于让她破口大骂。
「别在那里五四三。」她没好气的说着。「有事快说、没事快滚!」
见她像只母狮般扬起利爪,元旭纬不怒反笑,似乎早已习惯了她这样的态度。「妳这里不是婚友社吗?难道妳都是拿这样的态度对待客人?」
「我们不缺你这种客人!」她气呼呼的说着,别人不了解元旭纬,但她可非常的了解他,就连他的骨子坏到什么程度,她也比别人更加了解。「而且,像你这种三天一绯闻、五天一新闻的男人,找上婚友社不是很可笑吗?」
「可是我真的需要妳的帮忙。」他就像一只打不死的蟑螂,极厚脸皮的扬起笑容,完全没有被激怒的样子。「还记得前不久,妳来找我帮忙时,答应我的条件吗?」
当他一提起「条件」两字时,苏依嫚整个身子定在原地,到舌尖的怒话又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没错,她没有话可以反驳他!她确实是和他立了契约。
可、可是她会找他帮忙,完全都是为了笨蛋唐喜璃,并不是为了她自己呀!一想起为了帮唐喜璃解决困境,她只得找来元旭纬,充当联谊的男主角,与社里的女会员约会。
然而就这么一次,她又注定被他吃得死死的!
苏依嫚整个人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刚刚那张牙舞爪的模样已不复见,只剩一脸垂头丧气。
「敢问元大少爷,有什么事非要我帮忙不可吗?」她以要死不活的声音问道,眼里有着深深的哀怨。
「跟我回老家一趟。」他的声音不疾不徐,脸上依然挂着一抹笑容。「这件事若没有妳的帮忙,我过不了这一关。」
「到底是什么事?」呜,她真倒楣,当初谁不找,竟找上这个混世大魔王!
「我爸妈最近很积极的要帮我相亲,所以我需要妳充当我的女友,这样我就不必相亲了。」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精明的他,早在心里有一套应对方法了。
「开什么玩笑!」她的反应如他预期般暴跳如雷。「你要我去充当你的女朋友!?元旭纬,你神经病呀!你爸妈都认识我耶,况且传到我爸妈那边怎么办?」
没错,她很倒楣的与他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两人从小就是邻居,只不过他大她五岁,从小就以小霸王的姿态欺负她,只要一有任何捉弄她的机会,他都不曾放过。
所以她讨厌他,非常的讨厌!小时候被他欺压过头,大人们却认为他们是很登对的一对,还曾经想要撮合他们,是她死命不从才逃过一劫。
待她一满十八岁,考上台北的学校,便迫不及待逃离他们的视线,一并逃离元旭纬的恶势力。
只是,他却又阴魂不散地从嘉义跟到了台北,说什么身上背负着两家四老的期待,要他上台北帮忙照顾她的一堆鬼话。
妈呀,她逃到哪里都摆脱不了他,二十四年来,没有一次完全甩掉他!
「这样不是刚好吗?」元旭纬并不觉得这是困扰。「反正妳也老大不小了,如果苏爸跟苏妈知道我们在交往,更是会放心不少,这样妳也不会被他们老叨念说没男友、不结婚,所以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你……」他看不出来她正在拒绝他吗?「你又知道我没有男友了。」
一听到她大声的说着,他脸上的笑容一僵,最后又笑开。「像妳这么没有女人味的女人,有哪个男人会要妳?」
「你……」她咬紧牙根,气得脸红红。「青菜萝卜各有所好,你觉得我没有女人味,别人不一定这么认为。」
他敛下眸子,眼里有着一抹复杂的光芒。「契约在这儿。」他从西装内的口袋拿出一张纸。「违约的人……」
「够了,我知道了。」她想抽走他手中的契约,却又被他收回。「不过,不一定要我当你的女朋友,我是开婚友社的,要什么样的女孩都有,一定会找到你梦想中的女孩。」
「宝贝,妳好像还搞不清楚状况。」元旭纬叹了一口气。「我身边女人不断是没错,可我这趟若是将她们带回家,不就代表我想要定下来吗?那对我来说是一种威胁耶!
而且那些女人一定会对我纠缠不清,所以我必须找一个对我并没有兴趣的女人——就像妳。反正妳不是从以前就对我没兴趣吗?所以我相信这样一来,威胁性就减少一半了。」
「你这样欺骗女人的心,总有一天会下地狱。」她气得牙痒痒,从以前他就是女人缘不断的男人,然而却不曾见过他认真的与女人交往过。
「我会把妳的话当作赞美。」他露出一抹完美的笑容。「那就这么说定了,过几天我会来接妳一起回嘉义,不吵妳工作了,我先走一步。」
他说完,与苏依嫚的同事一一道别后,潇洒的离去。
该死的元旭纬!苏依嫚气得粉拳紧握,恨恨的盯着他离开的背影。
「唷,有人走桃花了!」不怕死的钱小盼,在一旁火上加油。
「鬼才走桃花!」苏依嫚火大的说着。「我跟他是仇人!」
仇人?钱小盼与洪樱桃对看一眼,最后笑着耸肩。
「难道他是妳那个青梅竹马小冤家?」洪樱桃咯咯笑着。「不错呀,他还特地找上门来,要妳当他正牌女朋友,多棒。」
苏依嫚抿着唇,似乎有理说不清。「若不是为了收拾小璃闯出来的祸,我和他根本不用扯上关系!」于是,她狠狠的瞪了唐喜璃一眼。「这件事大家都有份,妳们非要替我分担一些不可!」
「开玩笑,关我们什么事!」洪樱桃皱皱鼻子。「我们能帮妳的就是分担妳去嘉义时的工作。」
「姊姊,认命吧!」钱小盼扯了一抹诡异的笑容。「妳不在的时候,我们会好好挑起婚友社的大梁,所以别担心,妳安心的去厚!」
苏依嫚瞪了她们一眼,没好气的哼了一声。
她就知道,一旦和元旭纬扯上关系,准没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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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她和元旭纬的孽缘,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说尽。
他们是同一个村子的邻居,原本她在五岁之前的日子,一直都过得很悠游自在,且她在众人眼里还是个娇滴滴的小公主,直到他搬来她家隔壁之后,一切都变了……
她再也不是孩子们心中的女王,十岁的元旭纬取代了她的位置,成了新的国王,统领着一群小毛头。
而两人的父母还一见如故,感情像是交情深厚的好朋友,还有意将他们两人凑成一对。
只不过……她和他就是不对盘。
从两人第一次见面,他因为手痒拉了她的辫子一把,而她狠狠的回揍了他一拳后,两人的梁子就结下了。
自那天开始,元旭纬只要一逮到没有大人在场,就会想尽各种方法恶整她,当她又气又哭想报复回来时,却又倒楣地被她爸妈看到,让她不但换来狠狠的斥责,还被逼着向元旭纬道歉。
他就像工于心计的老狐狸,总是在大人面前装乖,一副温和有礼、斯文规矩的模样,可私底下却是很爱欺负她的混球。
没错,他真的是混球!
小时候打打骂骂,她可以不去计较,可是到了她国中、高中,他还是一样很爱欺负她,甚至把她小时候的糗事告诉她的同学,让她成为大家的笑柄。
而且最不可原谅的是,当她情窦初开暗恋了一名学长,却好死不死被他知道,后来也不晓得他干了什么好事,隔天学长一见到她,就像见到鬼般急忙「落跑」,从此再也不敢和她碰面。
有一就有二,这样的状况不断地发生,最不可思议的是,他总是知道她喜欢的对象是谁。
所以,在她上大学之前,她已经放弃喜欢任何人,以免又被莫名其妙地破坏。
她以为到了台北念书后,一定能重获自由。不过她错了,在她大学时期,他正巧转到自己学校的硕士班,总是借着各种理由接近她,然后再……用力的欺负她!
她注定摆脱不了他了。
呜,她好想摆脱这只讨厌鬼喔!
「不要在心里偷骂我。」一边开车的元旭纬,一边瞄着一旁咬牙切齿的苏依嫚。「我知道妳一直把我放在心上,可我人就在妳面前,有什么话可以大方告诉我,不用在心里嘀咕。」他笑嘻嘻的说着。
「我真想杀了你。」苏依嫚握着粉拳的望着他。「从小到大,你的个性一样没变,到现在还是这么欠扁。」
「欠扁?」元旭纬微微的皱着好看的眉宇。「说的也对,从小到大,也只有妳敢扁本少爷英挺的俊脸。」
「你还敢说,明明就是你先欺负我!」她恨恨的瞪着他。「别忘了,你还曾经乱放谣言,说什么我很暴力的将你打倒……以至于没有一个男生敢接近我!」
呜呜,就是因为这家伙,让她原本该是很美丽的大学时光,因而变得枯燥无味。
「这是事实,不是吗?」他倒是很沉得住气,依然摆着一张笑颜。「从小到大,妳一点女人味也没有,没想到妳念了大学后,变得一点也不像妳,还穿起长裙、留起长发……」他啧啧了几声,又道:「拜托,男人婆还装淑女!」
「关你屁事呀!」她恨恨的瞪着他。「像我这型的,还是有很多男人排队追求好吗?」
「是吗?」他嗯哼一声,轻松的将方向盘一转,迈向两人的老家方向。「那怎么到现在都没看过妳交男朋友?」
「你……」这混蛋!还敢问她怎么没交男朋友?!「明明就是你破坏我的姻缘,每回有男人追我时,你总是恶意造谣搞破坏!」
「有吗?什么时候?」他笑笑。「我怎么不记得我造过什么谣了?」
「哪没有!说什么我一拳可以打倒一百九十公分的大汉,或是睡觉时会大声的打呼,还有吃饭没气质到会抢别人碗中的鸡腿……」她永远记得,他到处告诉别人她的糗事。
「妳敢说自己没有在学校时,用脚狠狠的踹我的胯下?妳敢说自己在睡觉时,不会打呼?妳敢说每年过节回老家,妳不会抢走我碗中的鸡腿?妳敢说妳的坐相很优雅?妳敢说妳对我不是满口粗话又大声嚷嚷?」他有条有理的缓缓道出。
「你、你……」不知是被说到痛处,还是怎地,她的小脸涨红得像番茄般。「你这混球!」
「淑女不会一开口就骂人『混球』。」他笑得像一只偷腥的猫。「妳还是像以前一样,个性总是直来直往。」
她气呼呼的说:「不要再提以前了。」她瞪着他。「我这辈子最悲惨的事,就是和你成为邻居。」
「唉,除了妳之外,每个女人都恨不得我和她们住在一起呢!」他笑了出声,每回和她相处总是特别愉快。
「她们是被美色蒙蔽了眼。」她气归气,却不能否认他的长相。
他留着一头及肩的长发,乌亮亮的没有挑染任何颜色,而且还抓出有型的发型,他的五官俊美得像是艺术家雕刻出来的一样美丽,尤其他有着一双深邃的眸子,盯着人看时,总有一股魔力会让人爱上他……
这混球!她又暗骂一声,也只有他这种人,才会厚颜无耻地靠着皮相欺骗众人。
「这社会只有会隐瞒住自己思绪的人,才会飞黄腾达。」他扬起一抹轻笑。「哪像妳,大剌剌的一点也不自觉是个女人。」
「少在那里啰哩叭嗦的。」她抿着唇,低声的说着:「我还真希望自己不是女人,那今天就不用跟你一起回家,欺骗双方的家长。」
元旭纬沉默一会儿,最后语带玄机的说:「套一句妳婚友社的名言,一切都是缘分,对吧?」
「对你个拔辣头!」她眼里带着怨恨。「我和你到底要纠缠多久,你才肯放过我?」
他若无其事的看了她一眼,再给她一张甜死人不偿命的笑脸说:「一辈子。」
一辈子!?
「那我宁可去死。」她翻了翻白眼,别过脸望着窗外的景色。
他咯咯的笑着,没将她的气话放在心上,心情愉快的开着车,前往两人的老家。
果然,欺负人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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