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得有个宗旨,照着那个宗旨走,错不到哪里去,我说过,我是一个固执的女孩子。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不会为任何人放弃我的宗教。
我便是一个那样的人。
但是甄自强仍然没有放弃,这家伙,大概是赌上了一口气,非得追我,跟我耙上了。
我想我要同他好好解释人各有志这个问题。
像他们那样的人,越是追不到,越是要追。
他再见到我的时候,我请他在写字楼坐下。
坦白的同他说:“别再送东西来了,我什么都不缺,再送来也同你退回去。算什么呢少这些衣服、鞋袜、花束、糖果……”
“你要什么?”他问。
我很诚恳的拍拍他的手,“老甄,我什么都不要,你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我呢?咱们做个朋友不可以吗?”
他呆呆的看着我,像是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老甄,你对女人的态度坏透了,为什么好像一定要把她们弄到手为止?女人也可以做你的朋友呀。”
他涨红了面孔,“我对女人,一向很好──”
“这我相信,但是你视女人如次一等的动物。”
“不对,女人的确需要呵护。”
我既好气又好笑,“于是你以礼物哄着她们?这还不是对她们如孩子。”
“但是你们见到礼物是那么开心,”他抗议,“你们那么喜欢坐漂亮的车子,穿名贵的衣服,戴闪烁的珠宝……”
说得对,也许不能怪公子的心花,也许只能怪女人的心太虚荣。
我说:“你又不是爱上我,你只不过从未逢敌手,你以为我同你耍手段?你错了,我才不会呢。我们做个朋友如何,不要打仗了。”
“男人同女人不打仗?”他茫然,“做朋友?”
“当然可以。”
“不可以!不打仗做什么?那多旁徨。”
“你这个人,”我摇摇头,“打惯了仗,停不下来?”
他居然 腆的笑一笑默认。
“你认为这游戏非常的好玩?”
他点点头。
“不怕累?”
他据实说:“累是有点累,但是胜利的每每是我,所以并不是大痛苦。”
“你这人!”我诧异于他的坦白。
“你真可爱,我居然可以同你聊天,你怎么会跟一个男人差不多?”他叫起来。
我瞪他一眼,“谢谢你。”
“真的不能接受我的追求?”
“大情人,放过我吧。”
他的作风是:宁可杀错,莫可放过。
他叹息一声,“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对了,男女之间,如果把对方当人,而不是“男人”、“女人”,事情就会简单得多。
“真的不能追求你?”他又问。
“别太恭维我,我也会被宠坏,让我们维持友谊。”我伸出手要与他一握。
他很颓丧。第一次失败吧。
我要对他好一点。英俊,不是他的错,有钱,也不是他的错,当然你也可以说,连女人包围他,也不是他的错,但是,我不会选择他。
虽然自小生长在一个繁华的大都会中,我维持着乡下人的本质,喜爱大自然,空阔的草地,碧蓝的海水,一间在乡间的平房,许多孩子,许多宠物……那并不需要很多钱,却要很多耐力,以及宁静的性格。
甄自强并没有这些。
我要的与他人有些不一样。
他人或者喜欢夜夜笙歌,到人多的地方之类……
我爱煮一顿丰富的晚餐给一家子吃得饱饱的。
奇怪,自小有这种做家务的兴趣,把家收拾得整整齐齐,不辞劳苦,不喜假手佣人。
但是一番表白后,甄自强反而更勤力来找我。
我简直不明白他的意图。
但是日子久了,我们相处得还好,他不再约我,老是在近下班时分顺道来我办公室一坐,聊几句。
我问:“你为什么一直来我们写字楼?”
“我同你老板有密切的生意往来,怎么,你不相信?”
我笑笑,不过我们俩的确很要好。
打球、搓牌、交际、旅游,都结伴在一起,他们传说,甚至一个人用完的女人,也派司给朋友,你说,还能更进一步的友善吗?不可能了吧?
真是一团糟,谁敢参与他们的生活?
“你别相信外头的传言,那些人神经不正常,以散播谣言为乐趣。”
“我从来没有轻视过谣言,”我说:“无风不起浪,无火不见烟。”
“嘘,所以你对我印象恶劣?”
“那里有,”我笑,“我对你好得很哪。”
“为你改过也不行?”他忽然问。
他把下巴搁在我玻璃桌子上,很忧郁的神情。能令甄某这么遗憾,真是天下一大快事,但我没有快感,他还是不相信我对他的意思,这种人真是自信心过强。
我仔仔细细的看他,真的,如果我是他,我也不会相信有女人居然会不喜欢他。
一双眼睛明亮而灵活,鼻子挺直,唇红齿白,皮肤细洁,太阳棕,连头发都那么光亮柔顺,理着最新式的样子,比陆军装略长那种。
上帝待他太好太好。
我心一动,随即压抑下去。
他真的长得好看,又有做生意的才能,而且谈吐也不俗。
不过并不足以引诱我,我并没有努力抗拒他,只是天性使我没有接近他。
我说:“性格是不能转移的,再说,也没有这个必要。”
“为了你也许可以。”
我歉意地说:“这真是着了魔的想法,千万不要为什么人改变自己,我也不会这么做,不值得,又痛苦,何必呢,终于有一日,你会遇到一个与你完全相配的人,你们的相处,将不花吹灰之力,你试想想,那多好。”
“你对我很公平,并没有利用机会。”他说。
“我不是那种人,”我紧张地表白。
“我知道,你若存心吊我胃口,不会到现在,到现在太危险了,你会怕掉钩。”
“你的生活圈子太窄,”我说:“出来走走,还有不少可爱的女孩子。”
“我有什么机会认识她们?生活圈子不一样,如果我要她们迁就我,必需要作出牺牲,那么那也不能不回报她们,我不想那样做。”
“说来说去,还是阶级问题,”我很同情他,而且他也不能不怕有些人会对他有不良企图。
譬如硬说孩子是他的之类,令人难堪,这种事是会得发生的,却利卓别灵这么大的一个明星都为这种丑闻搅得险些儿身败名裂。
我说:“你是世家,自不然有许多姨姑表妹,她们难道不可以成为你的配偶?”
“自小一起长大,都没有新鲜感,而且有些巴不得脱离这个生活圈子,到外头自由自在去,我找谁嫁我?”
说得那么可怜,真是的,每个人都有苦处。
“一定有人向往富家生活。”我安慰他。
“你呢?你向往吗?”
“我?才不,我才不高兴上舞会剪彩,生孩子结束我的一生,我才二十七,生活刚刚开始,别讲笑话。”
“瞧,没有企图的女孩子,不稀罕我这种生活,有企图的女孩子,我才不敢碰她们,多么糟糕。”
“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因为做朋友最安全,互不拖欠,现在的人都总聪明绝顶,看来我也捡不到什么便宜去。”
我说:“说也是,没想到你择偶的条件如此狭窄。”
“还有呢,不是说我喜欢就可以,还得过我老子那一关。”
“可是你经济是独立的。”
“不错,可是我决不能为谁而得罪我父亲,我爱我的父亲──是的,有钱人家的父子亦可以相爱,那很出乎你意料吧。”
我点点头,理由也很充份。
“做我的妻子,其实不需要什么天份,只要有无限量的耐力便足够了,没想到光是这样也顶难的。”
我忽然明白,他怎么可以跟我老板一诉苦便一个下午,如今他换了对象,找上了我。我啼笑皆非。
我有种感觉,老甄永远不会结婚,没有这个必要负要那么大的责任,他的兄弟皆已成家立室,儿女满堂,更加使他有逍遥法外的资格。
这次倾诉之后,我许久没有看见老甄。
据说到欧洲去了。
每年他必然要放三个月的假。
我想,待他回来之后,我们之间的“友谊”,总该告个段落了吧。
在这一段时间内,我另外找到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薪水也许没有那么好,但是我想略事休息,辞职的时候,老板大为震惊,骂我没良知之类,吵了很久,终于不了了之,扬言不肯为我写推荐信。
后来有一日在街上看见甄自强的跑车,飞快的经过我,他眼快,大慨是看见我,连忙停下来。
他开了车门跳下来与我打招呼,身边坐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
“你好。”他说。
我也问候他。
“找你出来,会不会赴约?”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我摇摇头,歉意的笑。
“朋友也得见面吧。”他苦笑。
“我们通电话吧。”我作一个手势。
他的车停在马路中央,无法久留,只好无奈的走了。
我目送他。
他做大情人可以做到六十九岁。或许到他七十岁的时候,我会约会他,现在不,太危险了。
修女蓉蓉
蓉蓉说要去做修女的时候,我像五雷轰顶似,三魂去了七魄,灵魂像是游游荡荡,走到一个极的地方。
耳畔只听得她说:“对不起,品高,我决定了。”
任凭她家人怎么劝,都没有用,她下定意旨力,排除万难,在九月份进入修道院。
“为什么?”我问她:“为什么?”
“主的恩召。”她说。
一张小巧精致的面孔,包在白帽里,份外娇俏。
我说:“你没有理由要做修女。”
她平静含笑的说:“做修女唯一的原因,是因为想做修女,很多人认为非要失意失恋才会来到上帝面前找解脱,他们错了。”
我问她,“那么我们以后呢?”
“以后,你会找到其他朋友,你亦可以来探访我,我并没有与世界隔绝。”
“你不会后悔吗,蓉蓉?”
“品高,我现在是德肋撒修女。”
她把我拒于门外,我再也无法与她交通。
回家我同妹妹说我不明白。
妹妹说也许人家有慧根。
蓉蓉的家人也反对得什么似的,但既然她已经超过廿岁,就有自主权。
她家人哭诉,“一个女儿养这么大,好不容易供到人家毕业,去做修女,等于没生过她。”
我也有一种朋友骤然逝世的感觉,就算不是死别,也是生离。
我说:“她甚至未恋爱过。”
妹妹问:“你怎么知道?”
“小学中学大学的同学,周末又泡在一起,怎么不知道?”
“你不见得廿四小时同她在一起。”妹妹说:“要了解另一个人,迹近不可能,许多夫妇结俪廿载,还不是离婚告终。”
“但她不是一个悲观的人。”
“很多修女都非常积极。刚刚相反,她们要比常人更聪明、智慧、忍耐、坚决。”
我说:“我不是不喜欢修女,但总觉蓉蓉很可惜,不能享受人生一切美好的人与事。”
妈妈插阻说:“人生美好的事是因品味而异,有些女孩子认为夜夜要的士可去跳舞既有趣又时髦,不但够劲,而且可消磨时间,但同一件事对你们两姐妹来说,可能是一种折磨。”
我说:“依你说来,对蓉蓉来讲,最美好的事,应是追随上帝?”
妹妹说:“那自然,她已作出选择。”
不可思议。
社会有一套定律与标准,符合这套规格的才算合俗眼,咱们这些人都是俗人,眼睛都是俗眼,凡有异于多数人的行为,另具一格者,我们都不能接受。
谁教人是群居动物呢。
修女也是少数民族。
从未听过谁家女儿要当修女,而谁家还普天同庆的。
自小,蓉蓉异于常见,她特别文静,特别温柔,同学们大吵大闹,玩得天塌下来,她总是在一旁微笑,不动心不动火。
所以蓉蓉是每个人的朋友。
我常说她是滥好人,对朋友没有选择,她只含笑不语。
在大考期间,还是帮大家温功课,预测题目。
不过她一向不参予我们的课外活动。
我也对唱歌戏剧组均不感兴趣,因为它们幼稚,我只挑运动项目参加。
我泳术不错。是我在大学的池内教会蓉蓉游泳。
她时常念念不忘这件事。
我也记得很清楚。
我常教人游泳,任凭他是三岁的孩子,保证三小时内可以使她像青蛙般在水中跳跃。但蓉蓉却花掉我半个月的时间。
我们两人泡在水中,晒得双肩发疼,她仍然没有学会。
我想尽一句办法,她还是像一块石头般沉下去,直喝水。
这个过程真考我们的毅力耐力。
当她终于成功地游过塘对面的时候,我欢呼起来,鼓掌。
原来起码有一打以上的人教过她游泳而失败,说她是天生的旱鸭子,最好不要近水,而我却成功了。
“谢谢你无比的容忍。”她谢完又谢。
“别谢我,是你自己努力。”我说实话。
她绝不气馁,一次又一次,咬紧牙关克服困难。
我第一次看到她倔强的一面。
之后我们时常结伴在泳池嬉水,成为出名的双妹唛。
她本来略为瘦削的身体结实起来。
她时常说:“若没有品高,我可没有这种乐趣。”
真料不到她会去做修女。
我的意思是,她不是不享受俗世间乐事的人。
蓉蓉也有激动的时刻。
像遇交通意外,车子肇事后不顾而去,留下受伤小童,她会有所表示。
那次我记得很清楚。
我们刚放学自冰室出来,一部跑车撞倒过路小童,并没停车,飞驰而去。
目击者都呆了,小童折断腿,血如泉涌,大家围观,有人去打九九九。
蓉蓉用书包枕住那小童的头。
那孩子并没有昏迷,大哭大叫,扭动身体,把我们吓得什么似的。
更坏的是,他母亲不知自什么地方赶来,跪在他身边呼天抢地。
不少同学见事不关己,看看就开溜。
而蓉蓉却没有走,我要陪她等她捡回书包才能走。
警察与救护车终于到达,问在途人那辆逃车车牌,只有蓉蓉记得。
她非常镇定地形容出车子的颜色款式及号码。
警车与救护车离去,我才赞她勇敢。
“很多人怕事。”
“是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各人都做旁观者,万一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又怎么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帮忙的时候,定要伸出手来。”
我觉得她说话像那种志愿为社会服务的女青年,忍不住笑出来,蓉蓉想了一想,也笑了,她解嘲说:“略做一点好事,就自视为秋瑾,人的通病。”
蓉蓉就是这点真可爱。
她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我一直认为修女必需冷冰冰,阴恻恻才是。
但蓉蓉毫无迹象。
我同妹妹说:“我们还约好的,她结婚时我做伴娘,我结婚时她做伴娘。”我为这个而唏嘘。
“也没有一辈子的朋友,”妹妹说:“像晓拂,谁知道她会移民呢,我们何尝不是最好的朋友。还有清朗,无端端患血癌,现在躺医院等死,你说,难道我不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