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英妈笑道:“别取笑顾淦,她好不自在。”
“我早就习惯了。”我说。
文英送我下楼。
上了车我抬头望,四楼小小两个窗户的灯仍旧亮着,这么小的住宅里住着这么幸福的一家人,真不可思议。
屋宽不如心宽。这句老话还是有它的意思。
母亲并没有睡。
我讶异,等谁?这么晚了。
母亲不许我问一些莫名其妙的蠢问题,象推门进房,明明不见那个人,还随口问:“某某不在吗?”或是一进门就问:“文件在什么地方?”当然在桌上,不然还会在嘴里不成。都是没有脑的最佳证明。
所以我一切都礼貌的不闻不问。
她说:“我等你。”
“对不起,”我说:“有事吗?”
“你考完试,想必比较空,便想与你说几句,谁知你一直没打电话回来,我反而错过困头。”
“等我多久了?”我不安,“有没有三个钟头?”叫她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非常惶恐。
“不要紧。”她说。
“想与我说什么?”
“没有。我与你父亲,在家的时间已经够少的了,但将来还要少。”
“怎么一回事?”我问。
“我接受加州理工学院的邀请,去做一项研究,为期九个月,要离开家一段时期。”
“爸爸可知道?”
“我已与他说过。”
“他赞成吗?”
“他一向尊重我的选择。”
“妈妈,这些年来,你难道不累?”
“这是我的事业,再累也没有法子,也许在这件事之后,我会取道与你父亲一起回来,休息休息。”
“我怕你身体支持不住,医者不自医。”说说我又大胆起来。
“你呢?你不反对我去?”
“我?问我?”我受宠若惊。
“是呀。”妈妈叹口气,“为了工作,我自小丢开你,现在你大了当然得征求你同意。”
我当然知道这不过是场面话,她一决定一件事,千军万马都挡不住她,不过我已经够喜出望外。
“当然是工作重要,我太会照顾自己了。”我说。
她叹口气。“有能干的妈妈,并不是福气。”
我摊摊手,“可是有多少人羡慕我。”
“那是因为人家不晓得当事人付出些什么代价的缘故。”
说得那么真实,我顿呆住。
“我不是不知道你的委曲,”她说下去,“只是大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要转过头来不但不易,恐怕你也不会满意有一坐家中打毛衣的母亲。”
我不响。
“星期五是你生日,打算怎么样?”
“啊,没怎样。”我又觉欢喜,非常心足。
“出去吃顿饭?请小朋友回来聚聚?我已留了空档。”
“请朋友们回来玩!”我欢呼。
“我会通知大酒店宴会部替你安排这件事。”她微笑。
“谢谢你,母亲。”我说。
但她又要离开我,这一去且是九个月。
星期五,班上同学涌到家中玩耍,母亲做女主人,代我招呼客人,生平第一次这么隆重替我庆祝生辰,我成日都容光焕发。
几个男同学都在报上读过有关母亲的消息,围住她问长问短。
我很为母亲骄傲。
文英同我轻轻说:“看到没有?会打毛衣的母亲,要多少有多少,而你母亲,全世界都不多。”
我苦笑。
“别贪心了,”文英说:“她还不是照样抽空为你庆祝生日。”
我点点头,紧紧握住文英的手。
母亲在那边谈笑风生,表露她的仪态与风度。
是的,一个不可多得的母亲,我不应再有抱怨,也许将来,我亦会走上她所走的路。
所以此刻我更加要体谅她。
我暗暗叹口气,向妈妈迎上去。
偶像
我最崇拜的人是小说家莫天地。
他的小说我全有,一共三十本,封面都非常美观雅致,令我爱不释手,读了又读,故事中的人物,我都能背诵出来,就象活生生的,在我四周围。
我觉得莫天地的作品尽善尽美,是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我说话的时候,也时常引用他的句子,莫天地说的,生命之不过是一个幻觉。莫天地说的,女人最重要的是独立,莫天地说这个,莫天地说那个。
我像是爱上了莫天地。
他的作品极其丰富,非常能够满足读者,我每个月都到书店去寻找他的作品。
在我廿三年的生命中,莫天地占有太重要的位置。
亲友们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偶像。
大哥问:“真是奇怪,译本小说会吸引这么多读者,而读者之中,又有这么痴心的。”
大嫂笑。“痴心的恐怕大不乏人呢。”
大哥问:“是写得好吗?”
大嫂说:“是比较好,比较没那么粗,而且合情合理,人物也很现代。”
“谢谢你,大嫂。”我很感激。
大嫂笑,“谢得多奇怪,我又不是称赞你。”
“你称赞莫天地也是一样的。”我说。
大哥摇摇头,“真有这样的读者,不管这莫天地是谁,也足以引以为荣。”
我缠住大嫂要与她讨论莫天地的文章。
大嫂说:“我不是专家,改天我介绍个专家给你。”
“什么?还有比我更专家的?”
“当然有,她是莫天地的妹妹。”
“什么?”我跳起来,“你认识莫家的人?”
“咦,莫家的人,也不过是人呀。”
“快说快说!大嫂,怎么以前好像没听你提起过?”
“我哪儿说得那么多,也是最近才认识的,最近我们做同事。”
大嫂在局里身任要职。
“他妹妹长得如何?”我追问……“说呀说呀。”
“不很美,但自然有股高贵之气。”
“不够透彻,大嫂,在我眼中,你也高贵。”
“跟我差不多样子,”大嫂笑,“望四的人,还要怎么样?”
“什么望四的人?才三十出头罢了。”
“小利,那当然还是你青春。”
“说下去呀。”我催她。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莫天地呢?他多大年纪?真姓名是什么?长得如何?性情怎么样?”
“我没问过。”
“怎么可以不问?”
“我不方便查根问底。”
我很紧张,“大嫂,让我来问好了,我不怕难为情,你把那位小姐介绍给我。”
“你看你,小利,别这样好不好?”大哥发话。
“不,大嫂,我跟你是耙上了,你一定要制造机会,让我见到莫天地。”
大哥白大嫂一眼,“你看你,自寻烦恼。”大哥的口头禅是“你看你”。
我在以后的几个礼拜内,一直不放过大嫂,死求活求,轻声哀求,差些儿没跪下来。
大哥骂我:“廿二岁的人了,大学毕业生,还盲目崇拜偶像,真丢脸。”
我不管,我佩服莫天地的才华,这种崇拜与小女孩迷歌星明星是有点分别的。
大嫂实在给我烦得没法子,答应替我找机会。
我欢呼雀跃,一直睡不着。
莫天地会是怎么样子的人?他的文字那么俏皮辛辣幽默,想像力那么丰富,写作技巧那么流利,我爱煞了他。
他一定是个有气质的人,高高瘦瘦,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似笑非笑的嘴角……
哗!我真的没有办法睡得着。
过了很久,大嫂那边终于有消息了。
她说:“星期六下午,丽晶茶座。”
“真的?”我一阵晕眩。
“且慢高兴,我约的是莫天真。”
“谁是莫天真?”我瞠目。
“你那偶像的妹妹。”
“什么?”我责问,“那么莫天地呢?”
这个时候大哥又插声说:“你看你,现在没完没了,我问你到什么地方去变一个莫天地出来给她!”
大嫂说:“你见了莫小姐,自己求她好了。”
“我?”我指着鼻子。
大嫂推我一下,“要见偶像,面皮只好老一老。”
“好!好!”我满口答应。
大哥在一旁很讽刺的说:“你瞧你瞧,用这种勇气来干革命,一定成功。”
我不管他。
星期六下午我准时到茶座,多怕她俩不来。
等足二十分钟,大嫂与莫小姐终于珊珊来迟,出现在门口,我连忙举起手打招呼。
大家坐定了。思量半晌,我开口说明我的希望。
大嫂说,“她喜欢莫天地的作品,真有十年八年历史,那些小说,她都背得出来。”
莫小姐说,“我哥哥的确是有些读者的。”
“可不可以让我见他一次?”
莫小姐笑,“讲出来没有人相信,我自己也不大见得到他,他生活方式很低调,又不爱出锋头或是到处避,换言之,为人挺孤僻的。”
“破一次例也不行吗?”我整个身子探出去。
“我问问看。”莫小姐说。
“问一问,”大嫂笑,“小利也够苦心的。”
莫小姐说:“其实,看他的作品也够了。”
我狐疑,怎么,他不是一个英俊的人吗?
“很多时候,作品与真人是一段距离的。”
“怎么?”我问:“他有什么怪僻?”
“我的意见是,”莫小姐笑,“不一定要见到偶像。”
大嫂说:“他们年轻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他们做事一味够彻底,不喜欢留想像余地。”
我不出声。
莫小姐说:“越来越少人懂得含蓄之道了。”
我忍不住说:“无论如何,我希望见到他。”
“我替你想一想。”她终于答应。
跟着的几天我垂头丧气。
“怎么?人家不是已经答应你了吗?为什么仍然闷闷不乐?”
“那位莫小姐太含蓄了,什么叫做‘想一想’?没有什么好想的。莫天地明明是她兄弟,现在看起来,希望不大,中国人推塘人最有一手。”
“看你说话,真是语无伦次。”大哥说。
大嫂说:“那也未必,想来是因为他读者多,如果每个人都要见过,没有时间,可说,成年人身边的琐事很困身,千头万绪,也许他没有心情见读者。”
我啼笑皆非,“我也是成年人。”
“你怎么一样?得天独厚,住在家中,什么也不必理,独自出来生活,要管的琐事是极多的。”
那么说来,他竟匀不出时间来见我了?
没法子,我只好再把他的小说从看一次。
在我的想像中,他应是略带孤僻的一个人,我知道他还没有结婚,三十五六年纪,有一个比较谈得来的女朋友,她在大学教书……
这些消息,陆陆续续,都在报上其他作者写到他的时候所看到,日积月累,我知道关于他的事,实在不算少。
他的生活很朴素,只是喜欢音乐,藏有许多唱片。
他没有太多的朋友,不喜到人多的地方去。
我没有见过他的照片,他很少有照片公开登在报上,据说非常早期的时候有,现在没有了。
他喜欢白色。
欧洲最喜欢的城市是巴黎。
认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地下铁路。
喜欢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经有人批评他人缘坏。
曾在英国留学四年。
除了写作之外,有一盘小生意。
时常说的话──“谁理呢”,“交稿必需准时”,“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败乃悲伤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换句话说,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里的人物都是上流的,从来不含黄色意味。
我并没有什么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么的,我只是想见他,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
“照片,至少可以给我一张照片。”
大嫂说:“好,我同你问问看。”
稍后她说:“莫天地说他没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电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叹息。
真是固执有性格的一个人。
“替我的书签名。”
大哥大叫一声,“你烦不烦,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我特地买了一套莫天地的新书,叫他签上下款。
三十多本书,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抬回来,虽然时间上久了一点,但是我仍然心满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并不见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面写着:查小利指正,莫天地。与一个日子。
这是最好的纪念品。
我心向往之,希望从此他对我的名字会有记忆。
我把签名与朋友共赏,他们都说:这是非常难得的,因为莫天地根本不来这一套。
“并且,”他们说:“他好像要转行了。”
“什么?”我如听到晴天霹雳,“转行?转行做什么?”
“做生意。”
“他做什么生意?”
“你不知道?人家一向有设计师文凭,转行做设计。”
“什么?那他不再写小说了?”
“现在他的产品已经减少很多。”
“那以后怎么办?”我失望的说:“我看什么?”
“你可以看诺贝尔奖得主的文章呀!”
“我不要看,如果我要学习,我会到大学进修,我并不要做一个伟人,再说,写诺贝尔的或许是伟人,看的又算什么呢?我一拿起那种书籍,马上打瞌睡。”
“太没出息了。”
“对,让我做一个没有出息的人吧。”我笑,“快告诉我莫天地设计的是什么?”
“室内装修。”
啊。
他那么喜欢白色,所设计的屋子一定是全白的,优雅的,美丽的,背山面海。
大嫂说:“小利,所以说你不懂事,替人家搅设计是要尊重主顾的意思,你以为是自己住?即使客人要一个鸳鸯七彩的卧室,天花板镶镜子,也只好替他们做。”
我紧握拳头,“不会的,莫天地不是这样的人,他不会接这样的工作来做。”
大嫂既好气又好笑,“对,莫天地连饭都不要吃,他是得了道的神仙。”
“不,他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
“他既然是人,就离不了俗例。”
“不!”我很伤感。
见他们把他传得这样,我不相信这些话,我可以肯定莫天地在任何环境之内都是超然的。
他们不应破坏他的形像。
人要吃饭是事实,但吃多少穿多少是注定的,我相信莫天地会很妥当地处理生活上的细节。
但是为什么莫小姐还不帮我安排见一见莫天地呢?
唉,我都不好意思再催了。
大嫂知情识趣的问:“怎么,莫小姐还没同你联络?”
我摇摇头。
“莫天地听说到欧洲去了。”
“是吗?为什么报上没断稿?”
“他一向很有职业道德,存稿很多,三两个月根本不成问题。”
“啊,原来是这样。他到欧洲什么地方去?不是康城吧?几乎每个人都跑到康城影展去了,回来写了一大堆杂记,一下子又说看到了大岛渚不然就瞥见大卫宝儿的影子,仿佛这些外国人都是一见发财,他们如拣了金子仙,真小家子气得叫人伤心。”
“仿佛去的是希腊,我不清楚。”
“什么时候回来?”
“我总不好意思天天去打听。”
唉。
“小利,也许真的闻名不如见面。”
“那我也得见一见,好死了这条心。”
“这就不对了,就算他的外表不如你想像中的那么好,你也不应该失望,小说管小说,人是人。”
我说:“庸俗浅见的人写不出好小说。”
“那就是了,你应当放心了?”
我就是不放心。
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我会为一个陌生人这样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