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双皮鞋。”她说:“我没有皮鞋了。”
”我的天!你还是穿平底鞋。不过你那些皮鞋,也不用提了,真贵。老四,咱们这些老同学中,最能干是你了。“
我微笑,背后小意又不晓得要说这个老四什么坏话了,也不是坏话,只是她爱说长道短的,不过表面上她这么尊敬老四,也不容易了。
老四一直没有说什么话。
我也不敢说话,这种女孩子一看外表就知道不是轻易可以得罪的,说错了话,何必呢。
一直等到喝完了酒!我付了贩,老四淡然的说声“谢谢”,便飘然走了。
我便跟小意说:“你教她穿衣服?打扮?人家这叫有型有格,你再穿得漂亮点,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之一名,她这样,才难得呢,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不可能个个女孩子都像她,你少开尊口吧。”
“不不,老四跟我蛮好的。”小春说:“她不介意。”
我只笑不语。
小春说:“奇哉怪也,每个人都不喜欢老四,说她爱理不理人的,但是你,帮她说了一大堆好话。”
“那些人,没有看懂她。”
小看不高兴了,她问我:“你算是看懂了,啊?”
“没有。”我微笑。
小意是吃醋了。
我们年底,仍然结婚吗?仍然结婚吧。
我想是的,没有疑问。
然后我又见到了她。那个老四。
她还是在那个地区买东西,不过隔了三天,我看到她,停下来跟她打招呼,她没见到我,一头撞上来,我连忙扶住她,她停了停神,看看我,像是记得我,可是叫不出名字,我连忙自我介绍一番。
她微笑,点头,“小意好吧?”
“不错。”我也微笑。“你天天出来买东西?”
“我要回台北,带点东西。我有个坏习惯,穿什么用什么,惯了之后,改不过来,所以那里买不到的东西,在这里都要买,有时候去英国,带美国肥皂,怕买下到。到香港,又把台湾牛肉干带回来,整日无事忙,可笑死了。”她边说边笑。
把我当作老朋友一样,由此可知她对每个人都非常非常的客气。
这是好习惯吧。今天她换了一件贝壳红的T恤,非常的明媚,与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对比,长发依旧,鞋子是小小的缚带鞋,无瑕可击的打扮,这才是最最新的装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见。
小意只会跟潮流,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比人家落后一年半载,说什么都俗一点,首饰与装饰品都过了份,没有自然的味道,看那些模特儿站出来,一个个撙腰仰头─跨着腿,半点柔软感也没有。可是小意还来不及的学,我不明白。人都是很难了解的。
当时我说:“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的车子就在附近。
“不方便的,”她推辞,“我自己叫车便可以了。”
我不勉强她,她不是客气,她是真的不想麻烦我。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车,替她开门,替她关门。她忽然给了我一个很温和的笑容,像太阳一样的。
车子开走了。
我告诉小意我见到了“老四”。
“她一个人?”小意问:“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没有看见。”
小意说奇怪,老四从来不与男人在一起。我说人家也许没男朋友。小意笑说:“她没有男朋友?你相不相信?像她那样的人,没有男朋友?”
我当然是相信的,只是别人不相信。
小意跟她是中学同学,她们只在一起一年,老四被调到别的学校去了,以后也有联络,后来小意留在香港工作,老四被父母送到外国去念了几年大学。
“在巴黎读书,读什么书?那根本不是一个读书的地方。”小意皱上了眉头,她还有一点妒忌的。“她喜欢画,所以也可以说是去对了地方,花是花了很多钱。”
小意的父母没有多余的钱送她到外国去混几年,可是我觉得这是无所谓的,娶老婆就是娶老婆,与这种附加的条件没有关系。一个女人要读书,三步不出闺门时期也还有李清照。到外国东奔西走的女人多着,学问好的有多少?我曾多次向小意解释。
但是平时她不提,一见到有学士硕士的女人,她就不高兴了。
在她口中,老四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不骄傲,可是常常有点心不在焉,功课很好,她很少提及她本身的事,所以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事,只晓得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却早离婚,她不大说话,说起来却很有幽默感,同学并不讨厌她。
小意说:“她很漂亮,不过不容易接受。”
小意过几天廿三岁生日,她要约老四。我想起老四说过,她要离开香港,不晓得现在人在何处。不过小意还是约到了她,她说没有空,不能来,小意硬要她来,并且派我去接她。我真是拿小意没办法,只好答应。老四也拿小意没办法,也只好答应。
小意得意的说:“说老朋友就是老朋友。”她停了一停,“很多人说,不能让男朋友接触到别的女人,否则就不行了,男人变得快,可是我不怕,我相信我的男朋友。”她看看我笑。对这样的女朋友,还想怎么样?
她与老四的年纪差不多,可是人家这么成熟,小意这么幼稚。这是环境使然,小意从她父母的手直接交到我的手中,她的日子不是十分丰足,但是她没有忧虑,没有忧虑的人是长不大的,但是长不大的人单纯,不会装假。
我问起老四为什么叫老四。小意说:“那时候学校里我们班只有四个女孩子,她最小,所以她是老四。”
“你是老几?”我好奇的问。
“老大。”她说:“我们都是同年.我比老四大七个月。”
那么老四也不过只有廿三岁。真是,她脸上的倦容是什么地方来的?
小意以前那些女朋友,我都见过,只有这一个最突出。
到了她生日的那一日,她五点钟叫我去接老四。
我问:“八点才吃饭,这么早去干什么?”
“我找她来帮着我招呼客人。你在这里碍手碍脚的,不好,不如去接她来。”小意说。
她自己忙得要命,搞了一个星期。订自助菜!研究菜单!请客人,发请帖,还要去买衣服鞋袜。不但要打扮她自己,还要打扮我,女人。
我听她的,照地址找到了老四的屋子。她住在半山那种少见的老房子里。
她来开门,手里抱着一只猫,头发被在肩上,穿粗布裤与T恤。她惊奇:“怎么是你?”
她的头发原来是天然发曲的,散在肩上才看出来。她微微的笑看,抱着一只猫。我看看她,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没有恋爱过,我认为恋爱是和洽相处,但是现在我心头上的感觉告诉我,不不,我选小意是一个错误!我应该一直等下去,直至认识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才是。
她见我站着,不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就说:“请进来。”
我进去坐下。她没有穿鞋子,只拖着一只绣花拖鞋,大概急于来开门,另外一只没有找着;故此现在急着寻,在沙发底下,我拾给她了。
她把鞋穿在脚里,那只猫跳到我身上来,我抱着它。
是的,我拣错人了,但是我是一个从一而终的人,我是一个因循而且非常守旧的人,我不赞成换女朋友,倒不是我懒,而是因为这样做会引起无限的痛苦,对小意是不公平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必需要明白,这世界上有许多东西,许多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望不可即的,我一定要放弃这个念头。
她在等我说话,看看我。
她的头发绉绉的垂在肩上。
我说:“小意说你早一点去可以帮她招呼客人。”
我说得很笨拙。
“我不会招呼人,小意是知道的。”她微笑,“你转告她,我在七点钟会去的,我还没洗头呢。”她说。
“这样就很好。”我冲口而出。
她用一只脚把拖鞋踢来踢去,轻轻的。
我低头看看拖鞋,是黑底的缎子,上面绣着一只白色的蝙蝠。
她说:“你应该帮她呀。”
“她也嫌我不会招呼客人。”我坦白的说:“而且客人哪里有这么早来。”
她静了一会儿。不响。奇怪,通常两个人在一起,不说话是很尴尬的,但是这一次我不觉得,反而很自在。人为什么一定要说话呢?我与她都不是喜欢说话的人。
她说:“你一定奇怪我没回台北吧?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于是留了下来。白忙了几天,现在橱里都是存货,没有用。”她又微笑。
那种微笑是带嘲弄的。对于未来的一种无可奈何。
我问:“你不介意我多坐一会儿吧?如果我马上回去,小意会说我办事不力,我多留半小时,会好得多。”
她笑了,“真是……有男朋友真好……”她加一句:“尤其是好的男朋友。”
我诧异的看着她,怎么她会有这种想法呢?看上去很享受独立的女孩子。大概是客气话吧。
我转过头去,看到露台上有一只缸,缸是黄、绿两色的,里面种了一株杜鹃花,开得密密麻麻,一种蜜红色。还有另外一只缸,什么也没有。
她笑问:“你一定在想,另外一只缸,也该种点东西?”
我点点头。
她答:“里面养看金鱼,不能种。”
我马上站起来,走到露台去,低头看向缸里,可不是一缸的金鱼!我不认得,却也知道是名种,我说:“这是一对水泡眼。”
她说:“是了。”并没有多解释。
水缸里有水草,缸面映出了我的影子。在城市中,一层洋房里,因为有这一缸水,我得到了意外的喜悦。
我很开心。
我转头看她,我说:“你真是蛮会享受的。”
“这叫享受?”她也笑了,“以前一个作家说他最不喜欢金鱼,因为金鱼做作,又最不喜欢猫,因为猫残忍狡猾,但是我又喜欢这作家,更喜欢猫与金鱼。”
“你一个人住?”我问。
“还有一个老佣人。”她说。
“父母呢?”我问:“现在住哪里?”问了才后悔,我记起小意说过,他们是分了居的。怎么可以问这种问题?
可是她神色一点也不变。她说:“他们一个住台北,另一个任美国。”
我不响。
她说:“小意没告诉你吗?那时候中学,同学老托我父亲寄这个寄那个的。”
我还是不响。一条红绣球娓娓的游过来,游过去。
我知道我应该告辞了,可是我老不想走,不想走。
我终于抬起头来说:“我想我要回去了。”
她却说:“佣人刚刚冲了茶,喝了茶才走吧。”
我一看,果然客厅茶几上放看两个茶盅,于是又回到客厅喝茶。
我说:“香港真是,一年九个月夏天。”
她说:“英国九个月冬天。”
我笑:“比星加坡好,十二个月夏天。”
“夏威夷也是夏天,不过夏威夷是唯一不需冷气与暖气的地方。”她说。
“你觉得哪里都一样?”我问:“你说的。”
她一怔,她大概觉得我的记性是出奇的好。她一开始说的话我就记住了。是呀,我也承认这点。
“是的。”她说:“哪里都一样。”
“总有比较喜欢的地方吧?”我问。
“台北。”
我微笑,这绝对不是女孩子会选的地方,她偏偏选上了。
“为什么?”我问。
“好地方,好人民。”她说得很简单,“坏男人坏女人全到香港来了,好的全留在台北,我喜欢台北。”
“比巴黎尤甚?”
“巴黎什么好?”她笑问:“不过有几张画而已。”
我不再说下去了,我喝完了茶,我说是好茶。
她忽然很狡黠的一笑,反问:“是什么茶?”
我笑,“是碧螺春。不过你佣人没有将第一次茶倒掉,故此有茸毛,下次你叫她把这茶先掏一次,再加水,就好喝。”
忽然之间,她的脸渐渐涨红了。
我问:“你喝的是什么?”
她笑答:“可口可乐。”
我笑看告辞。她没有留我。
送我出门的时候,她又找不到另外一只拖鞋了,光着一只脚替我开门。
我说:“七点见。”
我开车回小意的家。我们各有家的。同居不大好,过早同居在一起,我看她上厕所,她看我洗脸漱口,要多丑就有多丑,没有味道。所以我们分开住,有时候她周末来我处,为我煮一顿吃的,有时候周末我去她家,为她粉刷墙壁,真的,我们相处得很融洽,可惜看见她的女朋友之后,我发觉我们……只是好朋友,互相了解容忍的好朋友,但是爱人……不过这种比较淡淡的感情,可以维持得比较久吧。
小意见我一个人回来,也没有多大的惊奇,她说:“老四一向孤僻,随她去吧。”
我坐下来,小意又叫我出去买花,我想我简直成了小覨。女人找男朋友,最主要还是喜欢差男朋友做这个做那个,好省力,可是这个小覵必需是拿得出去的小蠱不可以是普普通通的人,越在外头地位高,越听她指使的,她越高兴。小看是芸芸众生之一名,自然有此陋习,不在话下。
小意的女朋友是清淡天和人物,不在此内。
我出去替她买花,买了很久,忽然我不想买玫瑰花了,故此走了半天,买丁香花。三打白的,半打红的。现在的花,我的妈,什么价钱,我的银包空了一半。
然后我再去珠宝店,多日前我订了一只碎钻鸡心给小意,现在已经镶好了,很体面的生日礼物。我把小盒子小心的放在口袋里。
忽然我看见了一只小小的戒指!是一小块四方的象牙,上面刻着65──一个快乐日子。英文的。我马上写支票买了下来,要送老四。她太不快乐了,人生苦短,谁都该向小意学习,不愿学的该打。
我回去的时候,已经迟了,客人来了,连老四都到了,她穿着一件惊人的衣服,从前面看,是一件黑色的长袖长裙,可是背后全挖空了,由雪纺绣成一只大大的蜘蛛网,我看得简直呆了。
小意迎上来,很不高兴的问我:“去了这么久!”
我把花与礼物给她,她看了,转怒为喜,我替她把那条项链戴上。
她悄声跟我说:“你看老四,发了疯了,这么普通的家庭生日会,她穿了这种衣服来。”
是的,老四过份盛装了一点,抢尽了所有人的镜头。但是她宾在太漂亮了,相信每个在场的男人都不会反对。我走过去,她拿着酒在喝。
我把小盒子通过去。
她奇怪的问:“是什么?”
“一件礼物,没有其他的意思。”我说。
她拆开了,看了一看,读清楚了戒指上面的字,忽然笑了,马上戴在手上,说:“谢谢你。”一点没有虚伪的客套,非常高兴。
她有点酒意了,她看了我很久,她没有说话,她握住了我的手,忽然握得紧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