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也不置信呢,可是事实上周太太的确没有伪装,她无法遮掩她对目前生活的满足,连跟我说话的时候都尚且是这么自然的流露着,更不用说是别人了。
我忽然明白了,这个漂亮但是不耐烦的男人,是她以前的男朋友。一定是,我莫名其妙有那种感觉:两个人的亲昵,那种特有的姿态,都证明了这一点。
他的不耐烦是因为她没有任何的烦恼──嫁了那么一个普通的老头子而一点也没有烦恼,并没向旧情人诉苦,因此他也只好憋着一肚子的苦不能诉。
两个人坐着,都没有话说。可是周太太始终微笑着,悠然的坐在风里,一种看破红尘的悠然,我明白了。她是在红尘中打了滚回来的,老周则是一辈子双脚未曾占过尘埃的,所以周太太懂得珍惜老周这个人。
而坐在她对面的那个男人,美则美矣,毫无灵魂,在世界上混得并不得意,可是像赌博一样,泥足深陷,输了想翻本,赢了并不想离开赌桌,一味贪心,结果弄得倾家荡产,可是还在那里等机会。
我明白了。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周太太会跟老周在一起了,老周再长得丑一点,头发再秃一点,心胸却还是干干净净的。我明白了,一旦了解他们,心里的疑惑便一扫而空,也高兴起来。可是又想:几时我也找到一个如此的红颜知己?
周太太没有再说话,那男的却把太阳眼镜翻来覆去的看,彷佛有很多话要说,却一句也说不出,因为他也感觉到,他以前的女朋友,此刻并不与他生活在同一的世界里了。
隔了很久,他说:“我们相识,多少年了?”
“七年了。”周太太说。
“你明白我吗?”他问。
“我自问并不明白任何人,”她笑,“也没有这种奢望。”
他讽刺的问:“你连你先生也不明白吗?”
周太太说:“周总是了解我的迟钝,他把事情简单化了,好使我容易做一点。”她是很温和的,一点也不介意。她看看他,眼光中甚至有一点怜悯。
在这一刻,我才发觉老周与周太太其实相配得不能再相配,两个人都是好福气。
“你们住的那层洋房,十分好,我也想买一层给父母。”
周太太欲言还止,终于忍不住说:“这话听你说说也六、七年了,其实是很容易的事。”
那男的不响了。
倒是周太太又问:“父母都好吗?”
他点点头。然后他也坐不下去了,因为他丢了脸,因为他一点进步也没有,因为事情出乎他意料之外,他以前的女朋友,一点也不准备与他算旧账,一点也不计较。
他说:“我得走了。”
“我送你回去,”周太太说:“其实这海滩倒还凉快得很,可以多坐一会儿。”
可是她跟他一起步下石阶,声音渐渐远去。
我并没有偷听到什么,他们两个人远远的影子,看上去也还是相配的一对。看上去,看上去的事情怎么能相信呢。
这次的事,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起。后来见到周太太,就不由自主的对她尊敬起来。她是值得尊敬的一个女人,尊敬之余,自然也非常的爱慕她,在暑假的时候,同学们常常去周宅串门子,喝咖啡,吃巧克力,吃蛋糕,下棋,我们忽然与老周的距离近了,他成了星大最受欢迎的教授,我们预算明年他的学生要多百分之五十。
有一次我与妹妹去她家要,看见她在院子里剪草,老周到东京开会去了。我看见她一身汗的,便自告奋勇,要替她做,她并不拒绝,与妹妹进屋子去了,我脱了毛巾衫,便替她把花园修得整整齐齐的。太阳很厉害,进了屋子,发觉她与妹妹在弄吃的。
她看见我,便笑说:“现在我也馋了,佣人一走,便饿得慌,她请一天假,我的心便吊在那里,非要等到她回来不可,你想想,这还像什么样子?”
我笑看抹汗,坐下来。
她说:“谢谢你,可要淋个浴?”
“不用了,那一分钟不是出一身汗的?吹吹就好了。”
于是我随意地看起报纸来,他们这里报纸杂志特别多。
妹妹把点心捧到厨房去做,她便与我两个人独自留在客厅里,我发觉我与她单独的对坐着,这还是第一次呢,可是我并不觉得尴尬,她是一个这样值得亲近的人。
于是我问:“周教授去几天?”
“不过是三、四天,”她说:“就回来的。我跟他说,不必赶着回来,我在这里很好,事实上我父母过几天要来看我呢,我们更不寂寞了。他怕我不习惯这地方,我说破了嘴唇也没用,你们是知道我的,我很快乐。”
“是的,”我坦白的说:“我现在知道了。”
她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你们不大喜欢周,”她笑了,“因为他古板,孩子们总是喜欢漂亮的人,漂亮的东西。”
我分辩,“这是不对的,我们并没有不喜欢他,我们只是……对他没有特别的兴趣,现在不一样了。”
“我并不怪你们。小时候我也是这样,只不过为了一个好看的教授,无端端吃了一个学期的苦,勉强看去读一科艰难的科目。结果教授并不见情,又后悔得半死,诸如此类的事情,但凡年轻人,都做过的。”
“然而你嫁给周──”我更率直了,“大家有点意外,现在倒觉得理所当然的,除了他,也没有人更能照顾你,他力在是个好人。”
“嗯。”周太太笑,“他是个好人。”
“请你原谅我们,”我说:“我们很不懂事。”
“没有的事,除非你们真当我七老八十了,否则大家说说笑笑,岂不是更好?”
我看着她,一张这么好看的脸,一个这么好看的微笑,背后有什么妮,从喜欢漂亮的人开始,到下嫁老周,当中有些什么故事呢?然而这些都不要紧了,因为她现在是幸福的,那就够了。
妹妹端了点心出来,我看了一眼,却是云吞,上面飘着喷香的葱花,我默默吃了。
点心后我们又坐了一会儿,便告辞。
她跟妹妹说:“那几本妇女画报很好看,你再给我带本来。”
妹妹答:“知道了。你当心身体。”
“知道了。”她笑着追我们到门口。
妹妹向她摆摆手。我身上的汗又流出来了,天气真热。
开车回家途中,妹妹说:“你知道吗?我们的师母,她怀孕了呢。”
“真的?”我一怔。
“是呀,老周听见了,可乐死了,你想想,有什么比晚年得子更好?你可别笑我古老。”妹妹笑
我沉默的想,凭周太太的本事,一定生的是儿子,一个女儿也没有。
过了很久,我说:“我现在明白了,爱有很多种,幸福也有很多种,缘份也是不可缺乏的,若十年前周太太见到老周,也就没有这一段故事了,老周出现得很合时。”
妹妹别转头,看看路边的棕楣树,“是的,这是我相信的。可是到底只要她高兴,我们看着她也高兴了。”
我专心地开看车。
妹妹又说:“虽然我还是想找一个神气的男朋友,却不那么心急了,”她忽然笑,“将来也像周太太那样,找一个爱我的人,品格学问都好的,专门跟在我身后替我拿大衣,那才真正的神气呢。”
那也不过是表面,妹妹是不会明白的,只有我知道,因为我曾经有一日,在海滩上,见过她从前的男朋友,听到了她对他说的话。
我想周太太是打算在这里终老的了,我很高兴,正如妹妹说的,因为她很高兴。
我把车子笔直的向家里驶去。
天气永远这么的热。
负心的人
这件事起码有两个真相:我说的真相,与玫玲说的真相。如果你相信我,我是个有说不出苦衷的人,如果你相信玫玲,那么我是个负心的坏男人。
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当我认识玫玲的时候,我在铜锣湾皇仁中学念中三,十五岁,玫玲在圣保禄修女学校念中二,十四岁。我们是在舞会认识的。
她打扮像“十七岁”杂志中的模特儿,大篷裙,小白袜子,前刘海,马尾巴发型,熨得像油条,卷发地垂在脑後,秀丽、活泼、可人。
我与她情窦初开,虽然没有花前月下,却也看过不少早场公馀场,小冰店里吃过菠萝冰,散步逛过维多利亚公园,陪她到大丸公司找新式衬衫,我们在一起很快乐。
然後会考毕业,我以五优二艮的成绩考进港大,再三思量之下,转到伦敦大学的皇家理工学院攻读,从此与玫玲故人万里关山隔,只靠信件来往。
我们以为我们是相爱的,我是她的“男朋友”,她是我的“女朋友”,多年来家长们默许,习惯成了自然。我们一直没有停止写信,每星期一我总是到邮局去寄出航空信一封,说些家常,贴上新鲜的美丽邮票。
一切都是习惯,但谁也没怀疑过这种习惯。
日子过去,春去秋来。我相信政玲对我是最最忠实的,在香港她考试毕业,於本校念了一年商科,学会速记打字,并没有升学,她在一间大商行内任秘书职。我有点失望。她家中是老式广东人,觉得女孩子没必要“留学”,况且出来一次实在需要太多的金钱,把这笔钱储蓄作为她将来的嫁柱,已是一层中等面积,可供收租的住宅楼宇。
第一年暑假我没有回香港,我忙於考试,忙於社交,忙於在欧洲观光。我在IC非常快乐,呼吸着簇新的空气,新任大学生难免有种飘然的感觉。
最主要的是,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叫姬亚。姬亚姓欧阳,伦敦出生的华人,英籍,会说一点广东话与国语,在伦大圣玛丽学院念药剂,她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具魔力。
她也是广东人,皮肤是南方人那种土黄色,正是西方审美眼光认为是最标准的东方特有肤色,大眼睛,用七彩的笔勾出明显的轮廓,头发又黑又长。而且多麽美丽的身裁!细腰、圆臀、长腿、胸部比起洋妞毫不逊色。全伦敦的男生都知道姬亚欧阳。
但是别误会,那时我并没有变心。我不是那种人。
事实上我像个呆瓜,一见姬亚使声明:“我是有女朋友的,她在香港。”
我的确是告诉她,我打算做一个忠实的男人。
她笑。
之後我们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我们聊天,说功课,谈国家大事,一起旅行,下棋。最好的朋友。暑假她与友人组织旅行团去东欧,我毫不考虑的跟着去。没看到罗浮宫之前,已经见到南斯拉夫戴乃历山脉的钟乳石柱。
我都详细地告诉攻玲。
在宿舍房间里,我有一张玫玲老大的照片。姬亚来看到,端详半晌,说:“幸运的女子。”
我问:“是吗?为什麽?”
後来这件事不了了之,我们也没再提。毕竟只是小事,而且她对我很好,我说什么她都视为金科玉律——“俊国说的……”是她每句话的开场白。
这个暑假使我增加体重十五磅。回到伦敦,我与姬亚打璧球减肥。
姬亚问:“你有与她睡觉吗?”
我怔住,球弹在我胸前,差点撞死我。
“什麽?”
“上床。”姬亚淡淡地说。
“当然不!”我说:“她不是那样的人。”
姬亚说:“上床与人格有什麽关系?喜欢吃巧克力与工作能力也没有关系,两者之间没有比较性,你那么紧张干什麽?”
“可是……”我惊骇!“女子未婚之前跟男人上床……这……”
“看你的需要如何,先生,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喂?你的智力到底停在什麽地方?清朝咸丰年?”
我闭上“尊嘴”。
“被爱的女人都是幸运的。”她微笑。
“我想一定有很多的男人喜欢你,姬亚;”我说:“如果我没有女朋友,我一定把你从伦敦追到利物浦。”
姬亚看牢我半晌,摇摇头,“人家说念理科的人老实,我才第一次体会到。”
我傻笑。
“你爱她吗?”姬亚问。
“我认为是。”
“明年回去看她?”
“是。”
我回到香港的时候,玫玲已在中环上足一年的班。看到她有说不尽的话。她与我共渡她的二十一岁生辰。
我觉得致玲有点拘谨与生硬——但我们已经多年不见,开头总有点不自然。我记得我提到她的发型:“为什麽熨得这样?”
她答:“我总不能梳一个马尾巴到三十岁呀。”但姬亚真是好伴,她的私生活不见得很坏,大概是“需要”不频之故。然而直至那个时候,我还是庆幸我的女朋友是致玲。
叙事无话则短,有话则长。四年毕业,拿着学土回香港,我开始面对现实。
在伦敦与姬亚话别,她拍我的肩膀,“有空来伦敦,别忘记招呼我一声。”
“姬亚,我会很想念你。”我说的是实话。
“好的,我们通信。”她说。
没有婆婆妈妈,没有眼泪鼻涕。这是姬亚。
她在我脸上响亮的吻一下,开车替我把行李送到机填。
可是的,姬亚以第一荣誉在圣玛丽完成学业。
可是这一次回香港,再见到攻玲,感觉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诧异,一半失望。她实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个活泼、秀丽、可人的女孩子。
她变成另外一个人。
在机场看到政玲……我形容给你听:头发爆炸型,身上穿人造丝衬衫,人造丝裙子,丝袜,浅色露趾鞋,脸上擦得红是红,白是白像土制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着她。这……攻玲?三年写字楼生活,把她磨折成这样?周末还穿着这种“制服”,我太难过了。牛仔裤呢?芝土布衬衫呢?阳光呢?空气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来。
当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饭,双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声,只是笑,算是默许。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硕士,或是索性读完博士,做点事业,然后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习惯英国的生活,选一个科目来读。
玫玲很诧异:“为什么还要念下去?有学士还不够?在银行做事,有这么好的学历,已可以做副经理了。”
我同样诧异,“但是我并不想在银行做副经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与青梅竹马的玫玲已经无法交通。
“但是做银行多么沉闷!”我说:“我喜欢教书,在找到好的数席之前,必需要充买自己,念一个学土不过略略懂得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时间?”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说。
“那时我已经廿五岁了!”玫玲惊叹。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岁是多么老大的年纪……”她埋怨。
廿五?老大?这年头女人还靠年龄来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气质的一部份,老实说,玫玲现在就已经给我暮气沉沉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