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她问:“你不把手表脱掉吗?”
我反问:“你呢?”
“噢不,”她说:“我永远不脱手表,我半夜也习惯看时间,。这是我的安全感。”
我看看她的左腕,一只十八K金的劳力士蚝式表。她的手指很细长,指甲健康,怎么看都是一个“好人家女儿”,换句话说,良家妇女。
我想起床,但又怕吵醒她。
我应该偷偷起床,穿上裤子,拉开门就跳下楼──香港好几百万人口,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也是可能的,那我便可以脱身了。
但是我有灵感,她不会缠住我,我可以再睡一会儿,等她醒来,我们可以说几句话,我或者可以告诉她我有多寂寞。
她转一个身,脸埋在两只枕头之间,露出一边酥胸。这个女孩子。她有太美的胸脯,我所见过最美的。东方女郎的乳尖永远是棕色,西方女郎则是粉红色。她的颜色介乎两老之间……
我一定要走了,这种“一夜站”One Night Stand很少有可能发展成罗蜜欧与茱丽叶情史,我必须离开这里。无论她有多漂亮,走为上着。
呀!可是已经太迟了。
她睁开眼睛。
她也记起昨夜的事,只是笑一笑。
我清清喉咙,“早”。
“早。”她点点头。
我迟疑一刻。
她很干脆,“你现在走,还是用早餐?”
啊!把我当嫖客?我也不是女人送上门来就一定要的。我跟她来这里是因为我喜欢她。
我赌气地,“早餐。”
“OK。”她说。
她是这样处变不惊,抓起床头的白色大毛巾,往身上一裹,便起了床。
“你可以淋浴。”她说着开房门走出去。
这倒也好,证明香港社会的进步,已经直追欧美拍摄的电影境界。
我起床,看到她昨夜脱下来的衣服。金色凉鞋,青莲色麻布衣裙,浅紫色内衣裤,她有非常太阳棕的皮肤,比基尼泳衣遮住的部位却是又白又腻。肯把这么白的皮肤哂黑,女人真是不可思议。
我痛痛快快的淋浴。
她浴室放着滴露药皂,非常清香。
这是她的公寓?
管它呢!以后不会再来了吧?
在莲蓬头水声“哗哗”之下,我觉得惋惜。
初秋淡淡的太阳。雪白整洁的浴间,滴露肥皂。
这个女子是陌生的。
她在早上的眼睛闪亮如寒星,很年轻,很好看。
我擦干身子,照着镜子梳洗,然后穿上衬衫裤子。
十点正。
我闻到煎蛋的香味。
她敲敲房门,在外面说:“早点做好了。”
我打开房门,她已经换上短裤T恤,头发洗过,湿湿地束在脑后。
“请坐。”她自己坐下来。
早点有烤面包、果酱、牛油、煎蛋烟肉、橘子汁、咖啡。
我老实不客气吃起来。
她很沉默,神色自若。
食物的香味带来更重的内疚,我欠她良多。
客厅虽小,但布置得十分雅致,有一幅中国字,上面写着“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咖啡香得离谱。
哦,初秋的一个星期天早晨。我在一个陌生女子的家中醒来。
“谢谢你的早餐。”我说。
“不客气。”她淡淡的说。
“这是你的家?”我问。
“是。”她简单的答。
我用手背擦擦鼻子,“你不应该把陌生人带回家来,你看过LookingForMr.Goodbar这本书?”
“看过。”声音还是很平静。
“那么,你还把我带回来?书中那个女郎就是这样被杀害的。”
“她自己不好,事后马上叫男伴滚蛋,我可没有叫你马上走,我让你睡到天亮,并且一起吃早餐。”她很镇静。
我有点啼笑皆非。
我强调说:“你这样做太危险了。”
“我知道。”
我迟疑片刻,又问:“你常常这样做?”
她抬起头,眼睛先狡黠的笑起来,脸上不动声色。
关我什么事?我吃完早餐就要走的。
我为自己辩护:“你要爱护自己,倒不是我多事。”
“谢谢你的关心。”她说。
语气里不是没有讽嘲的。
隔壁有人弹琴,柴可夫斯基钢琴协奏曲第五号C大调。连绵不尽地弹下去。
这个白色、小小的客厅。泰丝坐垫,莲花图案下一对鸳鸯,在AvantGarde买的,种种小事证明她不是那种女人。
我转过头来。“为什么把我带回家里?”
“我很寂寞。”她说。
“寂寞也不能这样做。”我说。
“我想我应该寻欢作乐。”她说:“我的头发还是黑的,皱纹尚未爬出来。生活太令我疲倦。”
“你还很年轻。”我指正她。
“我失去一份舒适的工作,我的男朋友娶了别的女人做老婆,我总也得娱乐一下吧?”
“你快乐吗?”
“至少这证明我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子,有男人肯陪我睡觉。”
我沉默一会儿。
她的脸有点轫强的孩子气,可是对我仍然很客气礼貌,声音带种不在乎,像在诉说别人的故事。
她收拾桌上的碟子。
我说:“我帮你洗。”
“OK。”她说:“谢谢。”
“你一个人住?”
“是。”她答。
我洗一只她抹一只。
“你失业之前做什么工作?”
“图书馆管理员。”
“你是被开除的?”
“不,我辞职。”
“为什么?”我诧异。
“因为我男朋友在同一所大学做助教。”
“你很爱他?”我问。
“是的。”她笑一笑,忽然露出温柔的神色。
我有一丝妒忌,就没有女于为我倾倒,念我不忘。
“不要太容易被男人得到。”我说。
她看我一眼,“男人。妇解运动再成功也没用。女人做了港督,男人们也还是希望娶个处女做太太。”
我很尴尬。
“告诉我,如果男人乐意到处睡,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处女留在世上呢?”她似乎是很认真的。
“我并不在乎妻子是否处女。”我洗完最后一只喋子,抹干手。
“你在乎什么?”她问。
“我如何与她心灵交通。”我说。
“你要读早报吗?”她问我。
“我认为你大胆透顶。当然,昨夜你是有点酒意了。”
“这是早报。”
“我不要早报。”我问:“你是九点钟到那个舞会的?”
“我不记得。”她说:“七八点钟。我本来不想去,后来因为电视上没有好节目,所以去了。”
“我在那里是因为主人与我是旧同学。”
她问:“你何以为生?”
“我是个牙医,在公立医院任职。”
“牙医也好算医生?”她问。
“你有牙痛时就会承认我是医生。”我眨眨眼。
“你可是大坏蛋?”她问。
“我是的,昨夜我不是证明了?”
我以为她会脸红,但是她没有。
“找一个男朋友,”我说:“恋爱,不要放弃。”
“很不容易。”
“找一份工作,从头开始。”我说。
“不容易。”
“那么振作一点。”
“当然我是很振作的,”她说:“你看不出来?”
我沉默一会儿。
她看着我。
“我要走了。”
“OK。”她说。她很喜欢说OK。
我看着她的面孔。我说:“谢谢一切。”
“你是受欢迎的。”她说:“我们两个都享受了。”
我吃惊于她的答案,并且感动。
“下午你打算做什么?”我问。
“我不知道。”她说。
“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做JohnandMary?”
“有,故事与你我两人之间的事差不多。”
“真没想到香港也有这种事。”我干笑一声。
她牵动一下嘴角,不响。
“我要走了。”
“OK。”她又说。
“这公寓很舒服。”我说:“布置得很好。”
“谢谢你。”
“其他的男人说些什么?他们是否起床就走?”我问。
她答:“不,他们起床后送我钻戒或玫瑰,并且向我求婚,婚后我们同住在白色堡垒中,从此快乐地生活下去。”她的圆眼睛很平静。
“对不起。”我终于站起来。
她替我打开门。
“再见。”我说。
“再见。”她说。
我想我真的要走了。
我眼睛接触到她尺码适中的胸脯,纤小的腰围,修长的腿。
她沉默着等我踏出大门。
“再见。”我说。
我终于踏出大门,她关上门。
我在门外站着,终于离去,我记熟了门牌。
初秋。
凉意。
一个星期天。
胃很舒服,一个陌生女子做的丰富早餐填饱着胃。
我连她的名字也忘了问。
她叫什么?
我不能就此踏出她的屋子,一辈子也不见她。
她的电话放在什么地方?我甚至没有记下她的电话号码。我溜答在街上,心中充满这个女人。
她柔软的手臂。昨夜我告诉她。“有一阵子我认得一个女郎,她的手臂上有玫瑰的纹身。”
“是外国女郎吗?”她问。
“噢是的。”我说:“金发,金色汗毛,手臂上一朵一寸大的玫瑰,细致得很。”
“她干什么的?”
“医科学生。”
“有大胸脯?”
“是。三十七寸半C。”
她笑,指指自己的胸,“当然你知道这只是三十二。”
她是这么富有幽默感。
在街上想起,不禁微笑起来。
有趣的女郎。从没认识比她更懂得说笑的女孩子。
回到家,钟点女工正在清理我的“住宅”。我靠在沙发中,点起一支香烟,慢慢的吸。
星期天的下午,用来思念一个女人。没有更好的用途了。
我们在一个派对里认识,她有几分酒意,很微笑地很温和地坐在沙发的一角,我们开始攀谈,提到张爱玲的小说。她说她更喜欢鲁迅的小说。她喜欢短篇小说。人生也短。
然后我们溜到外面去散步,去小公园中,我们在石凳上坐了很久,情侣们拥抱着,我们却坐得规规矩矩,一路看星空,然后散步。
她诧异地问:“看这些男男女女,何必在公众场所亲热?”
我说:“很多人家里太挤迫,你知道,不能做这样的事。”
她朝(目夹)(目夹)眼睛。“我一个人住。”她说。
像她这样的女子,在香港不多呢。即使在外国,也不容易找到。女人太小器、太多疑、太猜忌、太缺乏安全感、太紧张、太自私、太依赖、太脆弱、太结党。女人最大的错误是不肯把性视为单纯的享乐──她跟你睡是因为她爱你,因为男人永远欠女人一大笔债。
但是她说:“我们两个都很享受。”
我把搁着的脚换一个姿势。
妈妈会怎么想,尖叫起来吧,淌眼泪吧,呵,儿子竟留恋于人尽可夫的女人。然而与女人上床并不是做她的丈夫,上床只不过是双方愉快,做别人丈夫要付出感情与责任。中国人从来没有把这种关系搞清楚过。
我奇怪她是否有父母,他们又住在哪里,他们又想些什么?
我们如果演变成朋友……呵,多么大胆的设想。
我在沙发上睡着了,女工的吸尘机“胡胡”作晌,变成我梦中的配乐。
我一个人醒来,喝啤酒,看“神奇女侠新传”。我紧张,手心冒汗,每次看这种片集都是投入的,我有点傻,我喜欢神奇女侠,因为她美丽。
我喝了半打啤酒,明天早上一定有宿酒味。
大不了星期一到医院,整天用口罩,牙医总是要用口罩的。
我躺在床上,伸手出去,碰不到她柔软的手臂。这手臂不是任何一个女人的手臂。
我想念她。
我有过女人,很多女人,没有一个值得我思念又想念。
我知道一起床就该走。不该留在白色的小客厅里吃早餐。不该与她交谈。心灵上的交流稍迟定会成为烙痕,肉体的享乐则容易遗忘。
我到医院,一早补好七只牙齿,拔掉十只。
中午吃膳堂淡出鸟来的饭菜。午饭后我抽空跑到皇后花店。
“有玫瑰?”
“三块钱一朵。”
“两打。”
我把地址与钞票同时交出去。
“马上送去。”
下午拔掉六只牙,补三只,照四张X光片。
中国人不喜欢看牙医。六个月检查一次?开玩笑。洞烂得比牙齿大也不来,除非痛得滚在地上。
有一次我几乎爱上一个按时来看牙医的女孩子。但是她太年轻──虽然她的牙齿十全十美,她只有十二岁。
下班。
花该送到了吧。或者她不在家,花便搁在门口,等她回去已经枯谢,或者被邻居拣到,插在奇奇怪怪的花瓶里。
我从来不送花,事情总得有个第一次──她收到花没有?
一个冲动而没有经验的小子,她会想。或者每个周日她都与陌生男子早餐,在周一收一束花。
我为什么在想像如此多事情?为什么我不能让她的影子由时间磨灭,对于一个这样萍水相逢的女子,只需要两天,或是三天。
所以我在干什么?
在马路上闲荡,有人在我肩上用力一拍。
“嗨,医生,这么悠闲?”
我抬头,在中环一天之内你会碰到三十个熟人,这是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后来念了香港大学的文科。
“嗨,老友。”我说。
“无聊?在香港一个年轻的医师不应无聊。”他笑。
“牙医也能算医生?”我反问。
“申请入英籍还得需要你帮忙呢。”他说。
“要去喝一杯啤酒?”我问。
“好,哪里?”
“我知道一个地方!刘伶巴。”
“这又不是冷门地方。”他笑着搭着我的膊头。“走吧。”
【士隐便笑一声走吧(如闻如见),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过来。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
我随着同学快步走到刘伶巴。可惜喝完了酒我们也还是要走的,并不能老呆下去。
同学问:“我去约两个女孩子出来好不好?”
“随便。”我耸耸肩。
“如果看得顺眼,可以接下去吃饭看电影。”
而我喜欢刘伶巴,因为大酒店里的巴多数叫“金莲花”、“金龙”,再雅不过是“摩罗街”,而此地叫“刘伶”。当然你知道谁是刘伶。
同学约的两个女孩了来到,中环的典型写字间女郎,化妆,尼龙纤维料子的衫裙,丝袜加露趾鞋,一只印有字母的皮包。当然我们约不到一流中环女郎,她们早已成为有钱有势公子哥儿的私人秘书。
我向她们点点头。
那几分含羞答答有很多俗气。
或者我应该向其他的中上级王老五看齐,跑到电视台去找个小明星约会。……
我觉得闷。
小白客厅不住的闪现。
我送的花,她收到没有?
女郎甲说:“……诗韵的衣服并不那么好看……”
女郎乙:“那只不过是因为你买不起──至少你那个时候买不起,所以你喜欢乔哀斯精品店,因为你现在可以到乔哀斯看看。当心你的工作,一丢掉恐怕你又会开始嫌乔哀斯不够型了。”
她们不是像互相追咬的母狗的。
我要回到那间小客厅去。那里有真正的宁静。
同学拍拍我的肩,“说话呀。”
我想了很久,我问:“为什么甲戌本的石头记中白字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