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在这个时候,门铃大作。
我并不理睬,继续摸地板。
门铃又长又尖又响。
我大嚷:「F——KOFF!」拔直喉咙。大概是收报费,要不就是收垃圾费。
找到啦!我轻轻拿起那块镜片,当它是性命,今日我是交了老运了,省回一百元。
门外那个人不耐烦,大声嚷:「开门!开门!」
是姊姊的声音!
我「霍」地站起来,叫:「等一会儿!」
我奔到浴间去洗干净镜片,放回眼睛,叹口气,奔去开门,一脚踢翻油漆罐子,糊住了脚,也弄脏地下。
我诅咒:「SHIT!」拉开门。
姊姊面色铁青地,「你疯啦?你在开粗口示范班呀?」
她看到我的尊容,瞪大了眼。
我摊摊手,无可奈河。
「你的油漆!」她尖叫。
「你又来干什么?PISSOFF!」我以同样的高声回答她。
「我来给你介绍男朋友!」她说着把身子让开两步。
原来她身后站着一个年轻男人。
真是好时光!哪一天我不是打扮得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上门来,今天狼狈到这种地步,白色武士他本人出现也完结了,我的亲姊姊真懂得选辰光。
我喃喃地说:「BLEEDINGHELL。」一不做二不休,说一句与说十句没分别。
「让我们进来呀。」姊姊瞪着眼。
「我今天不见客。」我要关门。
「你会后悔的!」姊姊威吓我。
我「碰」地关上门。
后悔个屁。
我怒气冲天地抹地板、洗脚,把油漆扫完扔到垃圾桶淋浴。打电话与装修师傅联络好,把墙壁全部交给他们办理,然后松口气,开罐冰啤酒坐在沙发上,稍微觉得好过一点。
然后我还真后悔了。
该死的姊姊。选这种倒霉的辰光来介绍男朋友。我又开一罐啤酒。我连那个年轻男人的面长面短也还没看清楚。又失去一个机会。
恐怕我一辈子都得独个儿坐在此地喝冰啤酒。
门钟忽然「叮当」一响。
我放下啤酒杯。是谁?什么人?真是收报费的?
我懒洋洋地去开门。
「谁?」我问。
「小姓宋。」那个年轻人笑得有点俏皮。
「宋什么先生?」我靠在门边。他是陌生人我也决定好好的聊一阵,以解闷气。
「我原是跟令姊一起来的,刚才您在气头上,咱们不幸吃闭门羹,所以憩一会儿,我现在又来了。小姓宋,今年二十五岁,尚未娶妻。」
「哦。」我上上下下打量他。西厢记倒是看得很熟的,样子也开朗,耐力无懈可击。为什么不?他很不错。
「你——有兴趣进来坐吗?」我不是不带点难为情的,「欢迎。」
「我们在附近喝了杯咖啡,令姊思量着你的脾气该过啦,着我上来再敲门。」他很大方的进门来。
我打量着他。他很一高,很细长,相貌端正,笑起来具童心状,而且大方。一条「加巴甸」长裤,一双极好的薄底短靴子,薄毛衣一瞧就知道是品质顶高,这种为真正的舒适而穿着名牌货色的人是「知道分别的人」。
我马上喜欢了他,给他一杯啤酒。
他说:「很多时候,我还是比较爱喝姜啤或是沙士。」
「呵,沙士。」我说:「呜呼,现在极难买到沙士。」
「你在英国学会喝沙士?」他问。
「不,」我老实答:「我在英国学会说粗话。至于沙士,其实就是ROOTBEER,你知道花生漫画中的史诺比,他就专门喝沙士。」
他打量我很久,「你知道吗?我以为你会像你姊姊,你姊姊真是高贵的女士。」
我知道,她是淑女,我是顽童,但我如何向这个陌生人解释我不是每天这么倒霉的呢?不见得有人日日踢翻油漆桶,掉了隐形眼镜。
我不屑解释。
但我觉得懊恼——本来是个好机会。他会不会相信有时候我还穿旗袍上班呢?
「你是姊姊的朋友?」我问,
他擦擦鼻子。「是,我送父母去马场,她说她有个妹妹也不跑马,说不定我们俩谈得拢,陪我到这里来,她的牺牲算很大,她放弃三场赛马的时间。」
「我知道。」今天一日没一处对劲的地方。
「这杯饮料真不错。」他扬扬杯子。
我喜欢他,真的。
「谢谢你!」他站起来,「我告辞了,下次再见。」
我很怀疑下次是否能够「再见」。
「认识你很高兴。」他补一句,「真的。」又笑,雪白的牙齿。
他走以后,我心跳半日,说不出的感觉,一个人坐在客厅中,直到天黑。然后姊姊又上来。
她用一只式样古怪的金子打火机点着香烟,深深吸一口,喷出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说:「真正的「用家」还是选都彭的。」
她按熄香烟。「还喜欢他吗?」
我接捺不住。「我的眼睛只认识读书人,他是不是读书人?」
「他流的汗恐怕都有书卷气,加州理工学院的助教。」
我吹一声口哨。「研究什么?」
「很奇怪的一项题目。」姊姊说:「他是科学家。」
我兴奋。「告诉我!是什么?」
「水星接近地球与太阳核子的扩张状态。」
「啊!」我惊叹。
「盲目崇拜。依我说,还不如那带街的,到皮草店去,可以拿百分之廿回佣。」姊姊笑。
我笑着拉起姊姊的手。「你不是真这么想,是不是?当然是有分别的,怎么会没分别呢?」
姊姊叹口气。「人就是这点不实际。钱还不一样的臭?开银行赚的与开凉果店赚的,偏偏不一样!」
「他会不会约会我?」我问。
「哪有煤人包生儿子的?」姊姊扬起眉毛。
「偏偏我今天这个样子。」我叹口气。
姊姊燃起一根香烟,正容说:「说不定他觉得你与众不同。这种男孩子早就被女孩子宠坏,你跟他来个下马威,也是好的。以真面目示人。」
我摇摇头。男人永远不会喜欢女人这个模样。
姊姊去后,我对着镜子很久。研究如何把自己改良。
结果我去修整齐头发,又添些新衣裳。
等家中墙纸黏好的时候,小宋的电话也来了。我很高兴。他约在一间法国餐厅。我决定补偿过去的错误,使他耳目一新——不是故意讨好他。但是我不想再虐待他。
我穿一件黑色满是横十字纹缎子的旗袍,铸金边,完全是张爱玲那时式样,宽身,阔下摆,长到腿肚,敢说是别致漂亮的。
他早到几分钟,我进去的时候他吃惊,但不是惊艳那种诧喜,而是意外、错愕,并且有失望的成份在内。我的心马上一沉。他奶奶的,真难侍候,我踏高跷似踩着四寸半细跟鞋来,他还让我瞧眼睛鼻子,受不了!
倒是在座的外国宾客,纷纷投以赞赏的眼光——他们终于见到唐装打扮的中国女人了。
我瞪眼:「我这次又是什么不对?」
「发生什么事?干吗你打扮成一个苏丝黄?」他问。
「他妈的!」我骂。
「为什么?」他质问。
「因为上次我像个老粗,今次想你改观。」我说。
「没关系,」他说:「我不介意老组,我喜欢老粗。」
他摊开手,一副存心吵架的样子。
「我是老粗?」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谁告诉你的?」
「你告诉我的。」他站起来,「你自己说的。」
四周围的人开始侧目。我俩的声线实在很高。
「我这么说自己是可以的,但你说我就不可以,」我气愤,「这顿饭我不吃了,免得为一杯茶出卖灵魂。」我抓起手袋,转身就走。
「喂!」他在我身后嚷。
我推开餐厅门,才到街上,被凉风一吹,就开始再次后悔。
他大概没有追上来。也不会追上来。我又失败了。真不幸。
如果这些男人们这么难讨好,我干脆也不必去讨好他们,真的,我开始不耐烦。
我喜欢他,不错,不过我不须勉强他喜欢我,事情太痛苦。我并不惯侍候男人。
回家剥掉旗袍,简直要服食镇静剂。我把电话筒摔在一边,费事听解释——我十分肯定他不会来电话解释,不是以防万一,其实心中最怕他不来解释,我下不了台。做女人真难,心中忐忑,岂止十八个吊桶。
干脆做老姑婆也好,看电视终老。我气愤的想。
可喜我还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可以寄情寄时间。自从「旗袍之辱」之后,我狠狠的痛下功夫地在写字间卖力。很有效,没时间来痛苦。
职业女性也有好处,一天才廿四个小时,工作去掉十个,睡眠七个,所馀无几,一天一下子就过去无综。
只除出星期日上午……蒙胧的星期日上午。最思念最脆弱的时刻……浅灰色的秋日早晨。
冰冻的牛奶在上午,冷冻的啤酒在下午,寂寞的我还是我。我欣赏的男人如果不欣赏我,于事何补呢。
挤在公路车上我静默地打量着身边的人。女孩子们手中都是冒牌货,利源东西街的假「芬蒂」,假「狄奥、假「卡甸」,连她们的脸都像假的——一个个都是粗制滥造,大量出产的面具,随意刷上去的劣质胭脂与眼影膏。真可悲。如此也是一辈子。
到家我把新制的银狐大衣穿在身上,坐在沙发中抗议。抗议受压逼的女性。下班后还要把饭菜带回家煮,疯掉了,真疯了,然后生一大堆子女,找些生命陪着一起吃苦,算是报了仇。我就是错到底,也不作类似妥协。
妹姊又来看我。门铃照理按得震天价响。
她说:「八成是疯了,独自穿件皮大衣坐在客厅里发呆!精神崩溃的前夕。」她冷笑。
「我总不能穿着它与一个十八岁的毛头小子挤公路车吧?」我反问。
「你的毛病是自己把场面做得太大。」姊姊说。
我问:「你知道吗?外边的捞女都有她们的逻辑:先把皮裘珠宝穿在身上,那么客人的出手不好意思太低。」
「你喜欢小宋,是不是?」姊姊说:「坦白不要紧。」
我点点头。「他很豪爽,有什么说什么,我很喜欢这样的男人,又有才学又有底子。不过别想了。」
「最近闲来干吗?」姊姊问。
「观察人生——你知道,有些男女的爱情在公路车与渡海轮上也可以开花结果,还作其护花状呢——把别的女人挤开,保护他的女友,两人在臭气冲天,水泄不通的电车内默默含情地相视而笑。我长叹一声。
「我可以打一个电话到附近的咖啡店去吗?」姊姊问。
「干吗?叫外卖?」我瞪她一眼。
「叫宋某上来坐坐,他耽在那里喝咖啡已一小时以上了。」妹姊说。
我的心跳加速。「你们又计谋好的。」我软弱地抗议。
「他想见你,你屡次给他难堪。」姊姊拨通电话,「求求你,把皮大衣脱掉好不好!」
「我就是我。」但我还是把大衣脱掉。
「我要走了。」姊姊说:「再下去我快变成潘金莲一剧中的王婆了。对不起。可是亲妹子,这次你当心点,再把事情弄糟,我不负责任。」
她前脚走,小宋后脚到。
我看着他很久,他应该感到「英雄气短」,这倒霉蛋,碰见我这样的女人。但是他居然三番的寻上门来。
「嗨!」他说:「我道歉。」
我马上溶化掉。「姜啤?」我问。
「谢谢。」
我穿着短裤,波恤,一副预备短跑的样子,他上上下下观察我一番,然后说:「我喜欢你,不管你一时像老粗,一时像苏丝黄,我还是接受你,我是个老土,我只是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有这么多变化,所以才吃惊。」
我很感动。
小宋擦擦鼻子——他惯性动作。「我们两人可以约会吗?希望可以和平共处。」
「你愿做我的男友?」我问。
「是。」他微笑。
「一言为定。」我不加思索。
女人到这种事很有第六感觉:什么男人可以效朋友。但是——
「你为什么一直肯回来找我?」我问他。
「因为你肯讲老实话。」他说:「这种女人一向不多。」
「你知道我的工作?我的能力?」我问。
「一切一切,你姊姊全部告诉过我。」他笑笑,「她早就出卖了你。」他挤挤眼。
「她还说些什么?」我紧张地。
「她说你这些老姑婆型的小毛病不算一回事,如果有个要好男友,得到精神寄托立刻会痊愈。」
我缓缓站起来,「我是老姑婆?」
小宋眼睛看着天花板,「天。我又说错话。又来了。」
我坐下来,鼓着气。是的,我「又来」了。
「放松一点,放松一点,」他说:「我没见过脾气这座急躁的女孩子,我的天。」
我尽量放松自己。这个男人专门逗我生气。
小宋问:「我们打算整夜都坐在这里呀?」
「去哪里?」我摊摊手,「香港能去哪里?」
「笑一笑。」他轻说,「笑一下。」
我笑一笑。不忍心拒绝这么小的要求。
「你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你自己可知道?你只是令男人产生自卑感,幸亏我生下来皮够厚,我不怕。」
我微笑。这次是从心内发出来的笑,与上次的不同。
「我母亲交给我一粒六卡拉的方钻,」他笑,「即使订婚,你也难不倒我,我很够体面。」
他提到将来。无论将来如何,他现在能够提到将来,那就表示够诚意。我喜欢有诚意的男人。
我怎么还能够与他吵架呢?我并不打算一直渡寂寞的星期日直到五十岁。
「听我的计划:」他颇具武士作风,「从明天开始,我负责接送你上班下班,你还是得上班,有职业的人才知道外界在发生些什么事,我不要一个盲塞无知的女友。晚上我们喝冰啤酒,我在七点前一定告辞,让你有自己的时间轻松一下。然后是周末……好日子!周末我们出去吃烛光晚餐,跳舞至深夜。星期日我们在公寓里聊天。」他握住我的手。「我不再会寂寞,多年来,我在等到一个有志气的女孩子,有勇气说:「我就是我!」我不介意女权高升,真的。」
「谢谢你。」我缩回手。「我必须要说,我也一直在找位懂得尊重女性的男士。」我拍拍他肩膀。我们会成为老友。
「看,你姊姊一点都没错,如果事情顺利,我们会在报上刊出‘我俩情投意合……’」他忽然看我一眼,「我不是开玩笑——希望不是一相情愿。」
「先生,」我说,「你是个乐观者。」
「将来永远是未知及美好的。」他说,「呵,对,我要让你有个心理准备,我并没有劳斯莱斯,我只开一部六三年的旧福士,老得快要散开来,一点不配你的银狐。」
我笑,捧着头,忽然快乐得不可抑止,眼泪缓缓淌下,忍都忍不住。我哭了。
「现在又怎么?」小宋轻声问:「又哭又笑?我还没见过这两种表情同时运用的人。」
「我就是我。」我说:「看不惯不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