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没有动,两人在潮湿的南风中站半晌,她问:“车子修好没有?”
我没想到她会与我说话!我清清喉咙,唔嗯唔嗯,老司机在一旁笑,我终于说:“不能再修了。”
她默默头。李冢的女佣早打开大门恭候,她似乎没有进去的意思。
她又问:“你是怎么来的?”
“用公司的机器脚踏车。”
“啊。”语气似非常羡慕。
“我有头盔可借给你。”我忽然没头没脑的说。
她竟然向前踏一步。
司机动容了。
她脸上露出楚楚动人矛盾的神情来。
这已是第二次偶然见面。谁能担保还有第三次?这一次不下个决心向前迈一步,以后再见一百次也是枉然,顶多不过是再点一百次头。
这次没有表示,以后障碍重重,当中隔着也许一百亿的钞票,再也脱不了身。
她说:“在这种天气兜风,一定很好玩。”
我心狂跳,努力吞口涎沫,把它压下喉咙,“下大雨就可怕了。”
她摊摊手,“没有冒险,何来乐趣?”
我向她一招手,“那还等什么?”
老司机膛目结舌,说不出话来,只得目送我们。
我取出玻璃雨衣替李观仪穿上,把头盔递给她。
踏下油门,机车呼地发动,我用的速度很安全,可以沿路欣赏初放的洋紫荆及紫藤,新铲过的草地发出芬芳的清香,使我心旷神怡。
我一生人廿余岁从来未曾有过这么奇妙的感觉,我忘记一切不如意的琐事,只感激上主恩宠,给我如此欢愉的一刹那。
我把机车自山顶这一边兜到另一边,一阵急风,吹下半树桃花,拂了一身还满。
我把车靠路旁停下来。
身后的女郎说:“在巴黎,有一种树,三个人高,一人合抱,开黄色的小花,不住的开,不住的落,人站在树下,花瓣如泪下,落光了就算数,要等明年,我始终没有问当地人,那是什么花,什么树。”
我立刻答:“那是金急雨。”
“噫,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晓得会遇上你,而你会问我这个问题。”
还有什么其他原因?
她没有再出声。
机车往回开的时候,潇潇毛毛雨急急落下,我怕淋湿她,把车子开得略快。
谁知她却说:“咖啡馆,你看见吗。”
“露天咖啡馆,怎么坐?”
“有太阳伞。”
我笑,“下雨天在太阳伞下喝咖啡?”
她忽然哈哈哈的笑起来,笑声清脆而温柔,快乐似云雀。
我把车停路边,与她踏入咖啡馆。
侍应不相信有人这么好兴致,持餐牌过来。
我俩除下头盔坐下。
“我要啤酒,你呢。”
“我想吃热狗。”
“两只热狗,一杯牛奶,一杯啤酒。”
侍应懒洋洋地走开。
我悄悄说:“打断了他的闲情。”
桌子上的漆剥落,凳子是湿的,台布上不是污迹子就是穿一个个孔。
她的脸上有水珠,我用手帕替她揩干。
她迷惑的问我:“你是谁?”
“陪你吃咖啡的人。”我说。
“我们并没有叫咖啡。”
牛奶先上来!是用奶粉冲的,且一块一块,没冲散,她看着笑了。
啤酒跟着上,没有冰过,微温,真过瘾。
两只热狗硬且干,肉肠瘦瘦的缩一角。
我说:“芥茉相当香。”
她又笑,这么简单的事都叫她快乐自内心发出,如金光一般,照耀了我。
我忽然灵光一闪。
我们是否恋爱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便是这样的。我呆住。
我在明,她在暗。我知道她是谁,她不知我是谁,所以她比我更快乐。
而我,我一直是个悲观的人,我没有苛求,快乐是快乐,一分一秒都应紧抓不放,每个细胞都要享受,所以我贸然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她过一会才把手缩回去拔拔头发。
我陶醉在这情调中,战争饥饿与疾病都距离十万八千里,与我俩无关。
我浑身湿漉漉,头发绞得出水来,喝着热啤酒,硬面包,却自觉快活似神仙……
该死,这不是爱情嘛。
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女郎,怎么会得凭两面之缘就产生这种强烈的感情?
没头没脑,没有根据,攻人不备,也全是爱情的特征。
美?一点也不,又破又旧,但她的眼睛同我的眼睛一样,在此时此刻,再也看不到丑恶的一面。
我问:“你冷吗。”
“不。”
我也不觉得冷,喝完啤酒,我是否应当建议散散步,她会不会笑我老土。
她取过头盔,我替她轻轻罩上。
我知道我们应当回去了。
“司机尚在等你。”
她无奈的点点头。
我们沿着原路回去,把她送到李宅门口。
老司机松口气。
我们在一起,一共消磨了美丽的一小时。
“慢着,我到什么地方去找你?”她问。
“你还想见我?”
“自然。”
“那么让我们约好下星期下午三时在这里等。”
“我总得知道你的名字呀。”她微笑说。
“不,你一知道,你就不会再见我。”
“怎么会,别傻。”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观仪。”
“我叫于如明。”
这名字仿佛提醒她什么,一时还没想转来。
我知道无论如何躲不过,于是说:“天下杂志的于如明。”
她呆住,抬起头来看住我。
我知道她心中在想:怎么可能?怎么会是同一人?天下那么大,为什么这人竟是那个讨厌的记者?
她张大嘴,模样天真且可爱,完全不似有亿万家产的富女。
我也怨呀,她为什么不是普通的小女职员,收入与我差不多,但足够享受一般生活情趣。
我们俩凝视艮久。
我终于苦涩的说:“你放心,我不会写这段访问。我不会因那小小的稿费做你所不悦的事情。”
她什么都没说,仍然非常震惊。
这个傻女孩,一点全活经验都没有,我恐怕是她所遇见的第一个坏人。
我黯然。
当然她不会再见我,她甚至不会相信我得到资料会不写出来。
我心如刀割,掉转头离开。
心痛的感觉持续很久很久。
在办公室中,我变得呆若木鸡。
小虞说:“又一家杂志惹麻烦,当事人读了访问顿时炸起来。没有什么比不忠实的记者更讨厌,无中生有,断章取义,乌搅。例如被访者说:张小姐也认为女性应该独立,否则好像浪费社会之栽培。”他立刻歪曲事实,写成:张小姐认为独立女性浪费社会栽培。还有,唯恐天下不乱,人家一时不察,漏了口风,他又抓住小辫子,大做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利用人家的名字来出名,败类太多。”
我问:“我们这行算不算厌恶性行业?”
没有人回答我。
我百般无聊。
为什么我不是教员、律师、医生、文具、清道夫、售货员、大班、经理、运动员、间谍、军人、警察、模特儿、摄影师、演员、画家、作曲人?
为什么我偏偏是个撰稿人?
一千个行业,偏偏选中这一行。
又偏偏李观仪最怕这一行业的人。
整件事像一个圈套:她不肯接受我访问!于是我假冒友善,想法子与她碰头,等她与我产生感情……
但愿我这么工心计。
小楚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养成咬铅笔的习惯?当心中铅毒。”
铅笔一枝枝被我咬得疤痕累累,像麻皮。
小楚继续取笑我,“只有怀春的少女才有此类烦恼的小动作。”
我转过面孔,不与他分辩。
他懂什么,他知道什么叫做苦恼。
李观仪一直没有与我联络,无望了,她的感觉一定如被蛇咬一般,怕得要死。
小虞问我:“老于,你有心事,来来来,一人嫌短!二人计长,三个臭皮匠,抵得一个诸葛亮,说来听听,到底是什么事。”
这是做记者的人的通病。
我守口如瓶。
没有什么人会把千古忧心事挂在嘴边津津乐道。
一直呆了大半个月,对于自己还能吃饭穿衣工作,我也感到非常诧异,内心像被针刺,但坚忍着。我瘦许多,衬衫领子都松了。半夜梦回,时常感怀身世。
我再也不是从前的于如明了。
一日上班,照例沉默寡言,垂头丧气,长嗟短叹,不能自己。
有一邮差大人,手持中型牛皮信封一个,声言要找于加明本人签收。
是一封双挂号邮件。
我没精打采的把它搁在一边。
小楚问:“是什么?”
“不知道。”
“您老别万念俱灰好不好?拆来看看,信封像是很考究。”
我将信封拆开,有一叠照片跌出来,小楚一手拣去看,另一封停被我抢在手中。
上面只有两行字,没有上款,亦没有署名,只写着:“没有照片,访问失真,附上近照十帧,或可选用。”
我的心跳忽然像是停止一样,一边脸的耳朵烧起来,我如一只猛虎般扑向小楚,扭住他的手,把照片夺回来,他差些被我推倒在地,吓得大叫起来。
是李观仪的照片。
她不但原谅我并且接受了我。
我把信与相片齐齐按在胸前,但觉一个个细胞全部复活萌芽,一刹间且开出花朵来。
我欲跳跃,奔到街上狂呼。
但我终于镇静下来,拨通电话,接到李民航运,清清喉咙,说道:“我是天下杂志的于如明,找李观仪小姐。”
接线生立刻说:“请稍等,李小姐正等你电话。”
红鞋儿
很小的时候,在儿童乐园中,看过红舞鞋的故事。
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千方百计的弄来一双红舞鞋,穿上脚,骄之同杰,旋转跳舞,谁知道竟没法停下脚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还是得跳。
结果是她哭了,愿意脱下红舞鞋,但已没有可能,一只跳远去,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霉。
这不过是个童话故事。
凡是童话,都有寓意,这个故事在今日看来,在简单不过:红鞋是代表名与利,一上瘾便难以解脱,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与利的结局倒并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么悲惨。只要懂得控制,名与利也可使一个人快乐。
寓言是寓言,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我一直不认识穿红鞋的人。
尤其是单穿红鞋,不穿其它颜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带到派对来。
她年轻、漂亮、潇洒,穿白的裙子,红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头发,脑后有一绺留得特别长,染红色,PUNK。
她没有穿袜子,足踝很白晰,还未来得及去晒太阳。
她与友人玩双六,把尊尼撇在一边。
尊尼是个歌星,声线一流,但脑筋转不过来,姿势有点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观众代他辛苦,他则疲态闭露。
话虽如此,场面始终摆着,走倒哪里都有人叫签名,女孩子也都乐于赴约。
红鞋儿由他带来。
肯与尊尼走的,有什么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问尊尼她是谁,尊尼说:“朋友的妹妹。”
他对她很好,通常他只带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换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毕的游艇上,我看到的还是同一个人,她穿一双红色凉鞋,一朵花遮过脚背,配黄色沙滩衣。
我没有说什么。
尊尼很护她,替她拿杯子,帮她递毛巾。
晚风中我问尊尼:“开始认真?”
尊尼抬头看着紫色得天空,没有回答。
她最大的万有引力是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高得如一头小长颈鹿,约有一点八米,身段分部均匀,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强的一环,别同我说什么风华绝代,系出名门,仪态优雅,才高八斗,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宠得她要命。
而红鞋儿的确幼稚一点,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与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见到她,她有许许多多红色的鞋子,每双都很别致很好看。
后来听说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们在电视上看她唱歌,卖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节目的味道,但是一开口,像个七岁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还一直问:“好不好好不好?”
我们轻笑,什么也不敢说。
“好不好?”尊尼并没有放过朋友的意思。
我们不知怎样回答才好。
过半晌,我说:“很性感,服装似麦当娜。”
这样的溢美之词尊尼还不高兴,“麦当娜太邪了。”
那么像谁才好?
尊尼扬言,“她会大红。”
不会的,要大红大紫,非得有真本事不可,骗得了一两个人,不代表全体观众会得入壳,花钱的爷们目光如炬,怎么会分不清好歹。
“她的第一张唱片马上会面世。”尊尼说。
“什么,谁投资?”
“我。”
大手笔。尊尼不会成功。这一笔钱是丢到水里了。
红鞋儿依依呀呀的调调儿断然不会成为金曲。
我们不幸言中。
半年后,尊尼蚀了一大注,他的女朋友并没有红,大家一讲起这件事便嘻哈绝倒。
最惨的便是,那女孩子生气,离开他。
“怎么,怪你不落力?”我们问。
尊尼不否认,也不承认。
这次他伤得很厉害,本来已在走下坡,此刻更是精疲力尽,打算退休。
红鞋儿害了他。
她自己却在最短时间内嫁了人,从此衣食不愁。
她不干自然有人干,什么都会少,漂亮的女孩子却陆渐成长,怎么都少不了,前年穿校服的小妹妹,今年已可以选世界小姐,我们不会寂寞。
尊尼有时喝多几杯,会报怨我们当时不给他捧喝。
这种事,怎么动得了,那时他对她入迷,亲友咳嗽一声,已经足够入罪。
尊尼消沉的问:“但她是美丽的,是不是?”
谁不美呢,各有各的姿势,不然如何出来走动呢。她自然有过人之处,令尊尼这种见过世面的男人入迷。
没多久,尊尼刮了最后一笔登台费,到加拿大去定居,消声匿迹。对他来说,这百分之百是明智之举。他不唱,大把人唱,后浪汹涌地抢上,公众一下子就忘记他。也许要到很久之后,人们在怀旧的浪漫情绪下,才会想到尊尼。
在公共场所再见她,十分意外。
先是留意到一双玫瑰红的(京,兽字旁)皮高跟鞋,接着是黑色鱼网袜,圆润的小腿,修长的大腿,衬着极短的裙子。
我认得她的面孔,她也认得我。
是她先过来同我打招呼。
多个月不见,她脸上的婴儿肥全减掉了,于是眼睛更好,眉毛更浓,人也成熟得多。
她很熟络的同我说:“我离了婚。”
噫。
她取出金烟盒,点起一只长烟,吸一口。
“你认为我可以做模特吗。”她问。
我微笑,“这是一门很艰苦的行业,任何一行都是要经过挣扎的,包括为人妻子再内。”
她略微不悦。
我说下去:“天赋本钱固然重要,也得用功去做,凡事要持之以恒,断不能每行只做三个月六个月,换来换去,最终的损失是你自己,时间最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