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不禁冷了半截。
多么可笑﹐一双夫妻﹐在蜜月时期已经发觉对方千疮百孔﹐这段关系要维持下去 的话﹐真得花些心血。
等身体好了再说吧。
热度始终不退﹐不知是否故意患病﹐用以避开邓博士﹐抑或是无福消受豪华游轮 假期。
丈夫并不觉寂寞﹐他一早找到桥牌搭子﹐又爱打各种球类﹐很快晒得金棕色﹐看 上去很健康。
医生终于断定我轻微中暑﹐秋天一到就会没事﹐他说。
我莞尔﹐可是现在距离秋季还有一大段日子﹐现在正是盛暑。
只有在太阳下山以后﹐才敢到甲板去站一下。
我瘦了许多许多。
幸亏除了第一夜﹐邓博士未曾来人梦。而到处也没再看见他。莫非他已落船﹖
他不会被困经济舱吧﹖
每当有人发出爽朗的笑声﹐我的心总是剧跳﹐怀疑是他﹐眼睛缓缓瞄过去﹐待看 清不是他﹐又是放心﹐又是伤心﹐即是小时候疯狂恋爱﹐还没有这样颠倒。
多么希望丈夫喝住我﹐骂我﹐与我在下站搭飞机回去。
但没有。他兴奋的说﹕船到君士但丁堡就热闹了﹐他喜欢欧洲多过亚洲。
他看不到我的情绪有什么波动﹐要不我掩饰得太好﹐要不﹐他不关心。大约是我 的演技精湛。
一星期都没有看到邓博士。
有时搭讪地﹐我同其它乘客说起来﹐半打听地﹐问他们有没有同这样一个人交谈 过。
他们都说没有。
"是吗﹐船上有这样的好心人﹖"
我有点惊恐﹐一切别都是我的幻觉才好。
在大海上﹐什么怪事都会得发生。
一只船﹐半途捞起救生艇﹐艇上有生还者﹐船客怀疑生还者是鬼魅﹐谁知在生还 者嘴里﹐他们知道他们漂流的坐驾是著名的鬼船﹐他们才是鬼。……什么传说都有。
船长是晓得的。
我借故在船长处找资料。
"邓博士的孩子们好吗﹖"
"好。"
我放下一颗心﹐他是存在的。
"他们会在多佛港下船﹐""啊﹐为什么不走毕全程﹖"
船长也表示歉意﹐"公司方面只赞助这一程。"
我问﹕"他们多数在那里﹖"
"在下面的泳池﹐邓已教会所有的孩子游泳﹐他真了不起﹐是不是﹖"
"是。"我仰慕的说。
我慢慢走到第二层的露天泳池。
他与孩子们在玩水球。
那样欢乐﹐那样了无牵挂﹐自由自在﹐即使身体有残疾﹐他们的笑声仍然似银铃。
比我要快活得多了。
他们的领导人在水中翻滚﹐魅力发散在动态中。
我悄悄看了一会儿﹐转头溜走。
他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上岸来﹐浑身湿溅溅的拦在我前面。
我慌乱的看牢他﹐害怕我们其中一人会控制不住自己﹐说出不安份的话来。
他笑了。
"听说你病了﹐刘太太。"
我不相信耳朵﹐这么得体的开场白。
他用手指顶住水球﹐那球就在他指上溜溜的转。
我非常吃惊﹐今日看来﹐他目光率直﹐言语纯洁﹐是一个健康的年轻人。
我吞一口涎沫﹐定下神来。
"有事要同你商量呢。"他说。
"什么事﹖"我的心又剧跳起来。
他在木椅上坐下。
我们正在筹款﹐帮助这一班孩子﹐由国际伤残会出面﹐已得到船长同意﹐你肯不肯做我们的代表之一﹖"
"代表﹖"
"是的。"
"怎么出力﹖"
"可以出钱﹐也可以做我们员工。"
我吁出一口气。
心底无限失望﹐只是这样﹖没有别的要求﹖
隔了好一会儿﹐我才说﹕"我捐款好了。"
"谢谢﹐我给你送表格过来﹐"他伸出手﹐"谢谢你。"头发湿湿﹐皮肤湿湿﹐ 他看上去十分性感﹐但这次是健康的﹐纯洁的。
我羞愧。
风十分和暖﹐但我觉得冷﹐双臂绕在自己胸前﹐还禁不住打一个冷颤。
我抬头看着蓝天白云﹐这原是一个白日梦。
一个寂寞少妇的白日梦。
她梦见英俊强壮的热情男土对她倾心﹐不顾一切要来打救她﹐把她自孤苦的象牙 塔上救下来。
事实完全不是这样﹐在他眼中﹐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阔太太﹐只有在筹款运动的 时候﹐他才记起她。
我心酸。
站在甲板上﹐风扑扑的吹﹐越来越冷。
晚上﹐我取出支票簿﹐写一张三万支票﹐叫丈夫交给邓博士。
丈夫说﹕"这是个怪人﹐什么也不做﹐带着群孩子到处走﹐乐得逍遥﹐我很佩服 他。"
他把银码由三改为五。
我看他一眼﹐没想他这么慷慨。
那夜我们约见邓博士﹐把票子交他手中﹐取回正式收据。
丈夫与他谈笑甚欢。
我在旁看着﹐只觉邓先生再正大光明没有﹐双目晶光四射﹐但毫无邪念﹐更不用 说是挑逗了。
我垂下头。
都是我自己的幻像。
"刘太太一直不舒服﹖"他问。
丈夫答﹕"有点发热。"
"船过直布罗陀会得好的。"
丈夫答﹕"我也这么说﹐这一带天气实在热﹐她又不信邪﹐到处跑﹐中了暑。"
我不响。
"谢谢两位﹐"他扬一扬支票。
他像一枝黑水仙﹐不能自制地散发着魔力﹐引起许多许多误会。
我叹口气。
丈夫与他一直聊到深夜。
我回到房间思量船到马赛﹐如何上岸去吃真正的布那贝斯海鲜汤。
噫。
咱们做太太的﹐应当多想想吃什么穿什么﹐切忌钻牛角尖。
我无聊的满船游荡。
一个蜜月﹐三个人渡过﹐其中一个人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太荒谬了。
我心渐渐静下来。
困在一双船上﹐走也走不脱﹐只得培养情绪﹐修心养性。
邓博士于三日后下船。
他们将转乘一艘货船回家。
我百般无聊﹐到桌球室去看人打弹子。
弹子房光线柔和﹐我独自坐在一角﹐觉得情调不错﹐舒一口气。
有人走近来﹐"好吗。"
我不在意的抬起头。
是一个年轻人﹐与邓一般的高大黝黑﹐笑起来牙齿雪白整齐。
"一个人﹖"他问我。
这次不是幻觉吧﹐我实实在在听到他向我搭讪。
"漂亮的小姐很少一个人。"他坐在我身边。
他赞我好看﹐我微笑。
自信渐渐回来﹐心头畅快﹐女人活到八十岁也还爱听到溢美之词﹐旁人许觉得肉 麻﹐当事人还感到不足呢。
"会不会打桌球﹖"
我摇摇头。
"要不要喝些什么﹖我请客。"。
"不用客气。"
"第一次看见你﹐你躲在什么地方﹖"
他们口气都这么熟络﹐现在流行吗﹖一分钟内可以成为老朋友﹐另一分钟又是陌 路人。
"有没有兴趣打球﹐教你好不好﹖"
原本进来避静﹐现在觉得坐不下去了。
我站起来。
"喂﹗"小伙子急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转头答﹕"刘﹐刘太太。"
声音中央着疲倦﹐无奈。还有节制。矜持。更有冷淡、警告之意。
这也是我开始自爱的时候了。
假期
这是一个经典故事,不值得再写。
我是一个廿四岁的老少女。
他是有妇之夫。
明白了吧。
他吸引我是因为那股气质。
别误会,这是什么年代了,气质已不是文质彬彬,书卷气十足,戴金丝边眼镜,看存在主义。
他有股特别的味道,让我想想该怎么形容。
才三十六七年纪,但一接触就觉得他是上一辈的人。坐下吃饭,他替女士们拉椅子,有人抽烟,他点火,单子来时,他踊跃付款。
没有什么特别?
你一定有很久没出来走了。
年轻一辈的男人都有点潜意识仇视女性——凭什么同工同酬?她们力气不够大,她们爱撒娇,她们又不靠收入养家活儿,白白耗废粮食,还要与她们争升级,而且女方时常争赢,可恶。
这种不平的感觉十分形于色,于是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再也得不到什么优待。
新女性的心理是相互矛盾的,始终还是希望获得女性的特权,被宠爱被姑息,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十分生气,认定小男人一日比一日多。
而世风是肯定日下了。
雷川湛不是小男人,我很快发觉。
他认为女人需要呵护。
好的食物,给女人吃,好的位置,给女人坐,口头禅是:“人家是位娇滴滴的小姐,算了吧”,吃了亏也笑咪咪。
这一切都要有实际的行动支持,一直嘴巴说要对女人好没有用,他就是有那个能力。
当他开着蓬车来接我的时候,我融化下来。
啊,开篷车!
都不知多久没看见开篷车,红色的坐位,白色的车身,完全似依达小说中形容的坐驾,在那个世界里,男女都不用工作,视恋爱为大业。
忽然之间我感动得鼻子发酸!
同自己说:两个月,只准沉沦两个月。
不能超过两个月,否则就不能自拔了。
他车子里有录音机,播放的歌全是五六十年代的歌,许多用色士风奏出,幽怨缠绵。如泣如诉。听着听着进入浪漫境界:美丽的月色,紫色的沙滩,潮声哑哑地响,蒸风微吹,身边有心爱的男人,缓缓地皮肤贴着皮肤起舞。
还有,还有。
俊男美女的眼神是明亮的,脸颊绯红,身裁曼妙,为爱至生,为情而亡,心无穷骛……
一辆开篷车就让我想起这么多,由此可见多么怀旧。
太向往以前的闲清逸致了。
唉,家家有白衣黑裤的顺德女佣,一根辫子油光水滑,做足规矩,一是一,二是二。
现在时尚请菲律宾女工,黑黑的像没洗澡,花衬衫短裙子,模样暖昧,取起电话,懒洋洋几声哈罗,完全不得要领。
以前约女孩子出去宴会,要早一个月,好让女方去筹备跳舞裙子,阿姨们都是夭之娇女。
现在,一个电话,在某某的士可等,呼啸着人物,女孩子连裙子都懒穿,T恤牛仔裤。
看不到真正的派头了。
雷传湛把车子驶上飞鹅山,我就断定他是个过时的人,现在谁还会把车子几十个圈,兜上山去停在那里看灯色。
以前,听说这是情侣的好去处,趁星光灿烂,偷偷在风中按吻,已经心神皆醉。
以前有千般好,听上一代的女性缅怀过去,知道那时的咖啡特别香,乐队特别精彩,明星特别美丽,电影特别好看。
大学生都有矜贵的气质,一般家长教导子女都很严格,人们还肯上教会,绅士是绅士,淑女是淑女。
我不喜欢现在这种天下大同的作风,上至叔伯上司,下至学生下属子侄,全部以首名称呼。
洋行中后生不肯叫一声韩小姐,他追在我身后叫我桃乐妃,我忽然生气,不去睬他。
后来觉得自己迂腐,无端端摆这种架子作甚,由此可见,我亦是个过时的人。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绿野仙踪,所以跟着女主角,叫桃乐妃。
最喜欢的男演员是占士甸。他是谁?他是五十年代的传奇人物。
古老?是,所以我与雷传湛这种比我大十多年的男人谈得来。
我喜欢有腰线的裙子,从来不穿那种垮垮的宽袍大袖。连大衣都买垫肩小腰身的来穿。
又讨厌那种大手袋,几乎可以收藏一对双胞胎,拖着那么丑的道具,哪里都不用去。
你说我古板,我并不承认,我甚至不是追不上时代,但我觉得女人看上去要像女人,精神上男女应该平等,外型上男女不可混淆。
雷当然也很喜欢我。
这种事是双方面的。
第一次见面彼此已有好感,但都没有表示出来。
空气中明明有那回事,却含蓄翼死,弄得心神不宁。
我们其实是在享受。
见了无数次,也为公事通过电话,彼此仰慕已是很明显的事,还是不肯摆明,那种暧昧,令人心跳不已。
知道他会在那里出现,总是刻意打扮,到了现场,眼角不敢静下来,若是一眼看到他的影子还好,否则老注意门口,看他有没有进来。
如果他比我早在场,又特别留意他同什么人交谈。
有时他与那种大耳环低胸衣的女子一谈很久,我心中难免有种被什么轻轻啮咬的感觉。
真是惆怅,他其实是别人的丈夫。
连惆怅这种感觉,也是不现代的。这是种紧紧收在内心的感觉,不为人知,除非你凝视我的眼睛,才可以找到蛛丝马迹,但我不会给你注视我的双目,不不不不不。
正如我不肯穿暴露衣裳一样。
一定过了六个月以上,我们才开始约会。
那日他站在我身边很久很久,我几乎晕眩,他成熟男性魅力不住默默放送过来,我招架无力,这个人,站在我身边已是威胁。
是日是夜我也不关心了,更勿论隔壁还有些什么人,我全付精神等他开口。
该不该回答他呢?
当然要。
这是我应得的蜜之味,每个人在其一生中,都应得到一点这样的快乐。
我给我自己两个月的时间。
我微微侧转头,扬扬眉毛,给他适当的鼓励。
没想到我懂得这么做,真是女性的本能。
忽然之间,这一男一女回复到最原始的阶段,除下一切文明的伪装,我如一头雌性彩鸟,暗示雄性来追求我。
只听得他轻轻说:“找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舒舒服服喝杯东西。”
我矜持的点点头。
“明天晚上七点我开车来接你。”
他开来的是那辆开篷车。
我们到山顶看灯光,然后车子拐弯,到达他飞鹅山的别墅。
我们在泳池边喝香摈。
这像是他理所当然的日常生活。
他取出许多件新的女装泳衣供我选择。
我也不言语,换上件黑色的,跃进水中。
他一直在岸上看我,目光灼热,像是要把我的影象烙进脑海里。
池水是清凉的,我缓缓自一头游到另一头,感觉如人鱼公主,说不尽的快意,说不尽的欢愉,活着还是好的,脸上身上的水珠可以证明。
累了,我伏在池边。
他蹲下来。
他将我湿发扬到脑后,吻我的眼睛。
我略为退后,紧张得打颤,这是我第一次恋爱。
他趋前来,双臂没入水中,接着和衣踏进池来。
我拥抱他。
或者星光下这一切都是陈腔滥调,或许快乐也是,我莞尔了。
他送我回家已是清晨三时。
我的头发一直没有干。
他用手一下一下替我拢着,不让湿发搭住我额角。
我们一个字也没有说。
没有诺言,没有应允,没有将来,多好。
那日我上班迟到半小时。
丝竹之乱耳,案犊之劳形,早已习惯。
现代女性,完全脱离自力更生,不可能,也不屑,但总要放假吧。
我伏在桌上偷偷的微笑,已决定放两个月假。
我同老板提出要求。
他是一个美国人,英俊。潇洒,中年而没有肚子,长年晒太阳,仪表出众,也颇引此为荣,自以为应该吸引无数唐人女,尤其是那些公关小姐们。
他喜欢我。
不过他不会色迷迷的勉强我。
他自信女人迟早敌不过他的魅力,会得自动送上门去,故此他只需矜持地挑可口的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