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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发 page 13 作者:亦舒

  “不,由我请客。”老沈抢说。

  我一手抄起帐单。四百七十多元,这恐怕已是他一个星期的零用,我付掉现钞。

  “你还是那麽豪爽。”

  “才不呢,我跟那些阔太太出去喝茶吃饭,一个子儿也不付。”我笑。

  “原来是劫富济贫。”他幽默地自嘲。

  我有点不好意思。

  路上湿滑,毛毛雨下得很劲,冷风一吹,酒气上涌,人有点呆木,与老沈一直踱步过去。

  店铺都打烊了,夜总会饭店面前停满一列列的名贵汽车,都是好几十万一辆那种。

  老沈嘀咕:“香港人哪来的钱!”

  “真的,”我微笑,“我也常常怀疑。”

  “住在香港,含蓄一点,人就当你死了,所以非把荷包底也掏出来给人看不可,最直接了当的便是开部货车,待人刮目相看。屋子反而不重要,至多在外头请客。”

  我怆然说:“我只想刮目看自己,人家的双目如何,我倒是真的不关心。”

  “别这样说,金铃子,这样说话叫人伤心。”

  他自公事包中取出一把小小的洋伞,一按自动掣,便撑开来替我遮雨。

  我想到孩子气的冢诚,他才不会讨好我,他亦不会讨好父亲,几个大哥大姐全争了光去,恩宠则留给他的弟妹,他什麽也没有。

  有一次他说过他有我。

  我牵动嘴角,真可怜,有我有什麽用?我又不是有办法的女人,领队去炒黄金炒股票开时装店那种,我自己彷徨得要死。

  我曾经说过:家诚,咱们可要相依为命了。

  不幸言中。

  “在想什么?”

  “嘎?没们麽。”

  “你面孔上有种温柔的神倩,是不是想孩子?一个家庭没有孩子是不能成为一个家庭的。”

  冢诚本人就是个孩子。

  “有了孩子冢里就会对他两样。”老沈说。

  “老沈,我早看开了!我再也不靠他家施舍的,我们靠自己,辛苦的时候至多抱怨几句,即使生孩子,也决不是为著替周家传宗接代,而是为了真正爱孩子。”

  “说得好,但脾气也太僵了一点,将来如果祖父母对孩子有所馈赠,也是应该接受的,你认为是吗?”

  我微笑“早不存希望了。”

  “你仍然对他很好。”老沈说。

  “我并不是掘金女,我与他是有感情的。”我气愤。

  “谁敢那样说你?你跟他是很匹配的,你父亲也做小生意,兄弟全是留英留美的大学生,你自己是管理科的硕士……做夫妻自然也讲条件,因家诚著中你,不独是为著你的美貌,现在的富家子也不是一味天真的。”

  老沈永远帮我,这一番话听得我窝心之至。

  我笑了。

  “你不急回去吧?”老沈提醒我。

  我看看腕表,八点半。

  “也该走了。”

  “我送你。”

  “不用啦。”我客气。

  “给我这一次荣幸。”他笑看说:“我的车子就在这附近。”

  他换了新车,是辆银灰色的日本房车。

  “送我到地铁站好了。”我说:“不必驶到九龙去。”

  “一样一样。”他忙不迭说。

  如今连这样的客套也不多见,老沈真是个周到的老好人,小职员管小职员,小人物管小人物,最经济实惠是嫁他这种人,什麽都有个照应,做人何必讲究表面风光,最终要面对的不过是自己。

  坐在他车子里我生出无穷的感慨来。

  他会不会同子君说起我?

  他做什麽都极其有分寸,不劳嘱咐,也许他会与子君说起我,但他不会出卖我。

  我可以相信他,我可以放心。

  “在想什麽?”

  “雨下得更急了。”

  “金铃子,你知道我们两夫妻,完全没有是非,你如觉得闷,尽管找我们。”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伸出友谊之手。

  “老沈,谢谢你。”

  我想说:子君未必有这么大方,老沈,你切忌以已度人。当然没说出口。

  到家门口,他下车替我开车门,依依不舍。

  “珍重再见。”他与我握手。

  “今天与你聚旧,真的愉快。”我说。

  “那么我们可以常常如此。”

  “再见。”

  我仅有的一些酒意也消失了,忽然觉得自己说得太多,闪过一丝悔意。

  我按电梯。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忘记过去,努力将来。

  我掏出锁匙开做大门,家诚早睡?才九点而已。

  他自睡房出来,“今天开会?我一个人吃不下饭。”孩子气之极。

  我的责任与歉意又全部回来了,“要不要宵夜?我来做。”

  “不用。”他坐在沙发上,“一个人怪闷的。你忘了打电话回来。”

  “以後一定要记得。”我说。

  背著他我深深叹口气,没让他听见。

  遇

  在茶座上,各位太太叽叽喳喳地争着说她们赴宴、买首饰、做衣服的心得,我呆呆地听着,面孔上虽然挂一个微笑,但是心思完全在别的地方。

  姐姐推我一下,“小丹,你怎么了?”

  我低声说:“我不熟这些,无法搭嘴。”

  “平时你挺能说。”姐姐埋怨。

  “唔,”我笑,“吐苦水、骂老板的时候,我才能说呢,一说好几个钟头。”

  她白我一眼,“人做工你做工,也没见过你那么辛苦那么苦恼的,你看人家林小姐做得多痛快潇洒。”

  我笑,“林小姐的老板是她的达令,老姐,同达令打工,情况是两样的,不然的话,女秘书干吗同老板飞媚眼?不过是想做事方便点。”

  “既然出来吃茶,你就开心点。”

  “我是很开心。”我又笑了一笑。

  “不做就算啦。”老姐到底是关心我的老姐,“不必再烦恼。”

  我问:“不做做什么?我又没家庭。”

  “换一样有兴趣的工作。”姐姐说。

  “转行谈何容易。”我又觉得行不通。

  张太太叫,“你们两姐妹,有完没完?为什么拿公众的时间来谈私事?太不投入了你们。”

  姐姐连忙笑,加入战围,批评本港的珠宝镶得全不合她的心意,还是往外国买的好。

  我很无聊地想:谁说天下没有快乐的人?这一群太太,天天睡到正午,出来逛街买东西,维持市面的繁荣,有什么压力?有什么不开心?我看不出来。

  我趁她们忙着交际便溜到大堂看橱窗。

  她们这餐茶有得好吃的,吃得累了回家休息一会儿,躺一下,重新化个妆,晚上再出去。

  天天这们玩玩玩。

  想想真不公平,多少女孩子在公司里看老板面色,打足一天字,啪啪啪声中年华老去,一个月才拿两三千,而这些太太买只鳄鱼皮包就是人家一年的薪水,贫富悬殊到这种地步,令人心寒。

  我倒不想过得象她们这么奢华,但求有个小家庭,开辆日本小车子,有个佣人帮着做粗重的功夫,我就满足了。

  可是家主人往哪里去找?

  都二十五岁了,刚毕业回来的时候,也有人来追着约会,去过几次,我觉得他们花,他们觉得我古板,几个回合下来,没了音讯。

  我呆呆地站在珠宝店门前,心里飞出去在十万八千里以外。

  忽然有人在我肩上拍一拍,叫我“玛姬”,声音异常迷茫。

  我转头,“我不是玛姬。”

  他凝视我的面孔,“对不起,对不起。”退后两步。

  我向他勉强笑笑,他走开。

  我忽然之间兴致索然,想回公寓睡觉,便过去向姐姐道别。一眼看到那个错认我是玛姬的年轻人也在。

  她们向我介绍,“这是陈太太的表弟菲立。”

  我向她们点点头,“我要先走一步。”

  姐姐说:“菲立,你帮我送一送小丹,你们顺路。“

  我连忙说:“不用不用,真的不用!”

  姐姐白我一眼,怪我不会利用机会,“你这个人真是,何必客气,菲立,你不会介意,是不是?”

  我涨红了脸。

  菲立说:“当然不,我们走吧。”

  到这个时候,我也不便太不大方,便跟他出去。

  他把双手插在口袋中,“小丹,你梳的发型,跟玛姬一模一样,我一时看错,对不起。”

  “没关系。”我再三表示我不介意。

  他开车门让我先上去,会心微笑说:“跟她们吃茶,闷死人?”

  可不是,但我没敢说出口。闷就下次不再出现好了,何必多嘴。今天出来,我还特意打扮一番,谁知到了外头见到她们,才发学自己浑身过时,连最近省着买的一只最得意的别针,都显得十分寒伧。

  我这才发觉天下有这么幸福的人,第一,难得她们头脑简单,满足于吃吃喝喝的生活,十多年也不腻,第二,她们的丈夫真的肯赚了来给她们花。

  真是难得的福气,不由你不服。

  “在想什么?”菲立问。

  我笑笑,“没什么。”

  “天气很好,要不要去喝杯茶,我同你去城市俱乐部。”

  又是个见了女人便约会的男人,我想,但是我回家又干什么好?也是没有事做,对牢电视发呆。去就去吧,索性做他芸芸女伴中之一个。

  我转过头来说:“我没去过城市俱乐部。”相信有不少女人为了这种吃吃喝喝的小便宜而耸然动容。

  我跟他到达会所,一茶在手,人忽然松驰下来。地方实在是清静雅致,有这种好去处已经很不容易,难怪一般小妞喜欢同公子哥儿来往,是有些好处。

  刚坐没一会儿,便有两个男孩子过来叫爸爸,我大感意外,因为那两个男孩已经超过十岁,而菲立看不出超过三十岁。

  孩子很礼貌,我因为同他们初相识,只是随和地应对,没问题没表示。

  不过他们一家三口非常融洽,看了令人羡慕,只不知他妻子在何方,千万不要看见我给我一个巴掌才好,于是我又有点略略不安。

  他马上看出来,“我妻子已经过身。”他说。

  “哦,对不起。”我说。

  “已经三年了。”他微笑。

  大一点的那个孩子看一看我说:“爸爸,这位阿姨好象妈妈!”

  我一呆。

  菲立低下头。

  我冲口而出,“不会是玛姬吧?”

  菲立脚点抬起头来道歉,“对不起,刚才我也是一时忘形,才叫起你来,其实也不是那么象。”他随即顾左右而言他。

  总有一点象才使他忘形,妻子死了已经三年,他还在大白天叫她的名字,真叫人害怕,这种深情使旁人啼笑皆非。我觉得他怪,很后悔来吃这杯茶。

  我这个人的性格多疑敏感,很小的事也盘算很久,故此忧虑很重,不算是个快乐人。

  我的面色一定是怪怪的,故此他也有点尴尬,不不定期又尽说些别的话来支开我的注意力。

  但是这一顿茶仍然冷淡收场。他驾车送我回家,我觉得非常地累,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第二天上班,车子塞得不得了,本来走二十分钟的路走足一小时零十五分。以后还是用地铁吧。我想,别乱贵族的了,这不是有没有车的问题,每天多在路上消耗一百多分钟,不许久我就死翘翘。

  到了公司,看见案头上摆着一瓶花。我几乎怀疑自己没睡醒摸错房间。

  花?谁送我花?

  不可思议,自十七岁的时候收过花,至今已经两百余年,怎么又会有一束花。

  我探过头去看,是白色的康乃馨,小小名片上说:“祝快乐。”署名陈菲立。

  呵,是他。

  多么难得,我微笑,因为无意被错认作他的亡妻,做了一刹那的死人,换来一束香花,多么神秘而浪漫的插曲,可是我不那么乐观,我目前的生活沉闷管沉闷,可幸非常上轨道,瞎了眼也懂得摸到公司来,人呼喝我,我亦呼喝人,出了轨道,我绝对不能担保会出什么错,何必冒这个险。

  我取出小镜子照照,孩子不会说谎,我真象他的亡到?

  花随之搁瓶中,三天后谢了,女秘书把空瓶取出。

  新的花又来了,仍是由陈菲立先生所赠送,太好了,他的歉意仍然持续着。

  同事们啧啧称奇,咱们公司象个大杂院,什么货都有,有一两个象小舞女般的青春艳旦最受欢迎,一般二十多岁,她们口口声声说自己小,莺声呖呖,引来不少狂蜂浪蝶,天天中午有人邀出去吃饭,但一贯取笑我的,却不是她们,而是一些老姑婆与老太太,因为她们跟我一样,马马虎虎地叫后生买了饭盒来吃,所以看不起我,现在有人送花来,忽然象是在我们之间划了一条界限,立分高下,她们要对我重新估计,大起骚动。

  我很受刺激,那种稍带矜持的欢喜刺着我的心。

  谁说送花没有用?真的送起来,那种效果,非同小可。

  一直送到第三束,菲立的电话才来。

  听到他的声音,我丝毫不觉陌生,仿佛他与我走了已经有一段日子,老拍挡了。

  他的语气更增加这个因素:很熟络有礼地

  “今天忙吗?有个朋友建议吃蟹,要不要一起来?再不吃要过时了,你明天有空吗?”娓娓道来,仿佛这处约是一早定好的。毫无疑问,他是追求女人的老手。

  老手与熟手永远给人安全感,他们永远知道在恰当的时候做些什么事,说些什么话,永不出错。

  我顿时答应他的约会。

  回家翻翻衣柜,竟没有一件象样的衣服可以穿出去,我苦笑,下点本钱吧,我想买数套大方耐久的,可以常常穿。

  那日他到家来接我,开着香港和标准车平治,接我到他友人家。那家人住半山的豪华大宅,千余米,大得离谱,佣人都黑裤白衣,十多个朋友都不显挤,大家对我都很客气。

  陈菲立没有把我介绍为“某大律师的小姨”,我很感激,即使别人对我不那么“肃然起敬”,我却维持了自尊。

  陈菲立很受他朋友的欢迎,尤其是一两单身的富家女,对他很有好感,有意无意地自头到脚打量我,不是不带着挑错的眼光,但我装作很钝地应付过去。

  幸亏我没有穿得太隆重,因为女客中有人穿着名牌牛仔裤与名牌T恤就来了,我身上一套湖水绿长裤衬衫总算得体。

  其实他们也不是真正的什么富家嫡系,不过是沾到些姻亲的边,象董某是她们的姨丈,或是霍某是表姑丈之类,不过气焰已经颇为凌人。

  直到他们提到菲立令尊的名字,我才略为一怔,没想到会是他,那真是鼎鼎大名的“社会贤达”,不过我也只不过是想了一想,随即搁在一旁,反正是做朋友,管他的爹是谁。

  吃完蟹大家纷纷洗手,有人建议玩电子游戏机,我便坐下翻杂志,津津有味地读一篇科学报导来。

  菲立前来问我蟹可好吃,我点点头。

  他又叫我去玩游戏。

  我坦白地说:“我不喜欢分胜负,所以不玩任何游戏,生平最讨厌竞争。”

  菲立点点头,没多久便送我回府,他没有多话,我也没有多话,与他在一起很舒服。

  约会完了,他还是照旧送花。

  由白色的康乃馨转送到黄色的康乃馨,仍然是三天一束,两束花之后,他又约我去舞会。

  要我的命,舞会最抛头露脸,做人的舞伴,水洗难清不是我小家子气放不开来,事实上防人之心不可无,弄得城里人人知道我同他走,事后我到什么地方找地洞钻?他有什么关系?他转头又约别人去了,中环一地起码有三十万女人等着他的电话,而我一弄得不好,嘿,吃不到羊肉一身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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