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窗外,“这世界是美丽的,活着真好,但是我要死了……”她转头看着我,“我们都会死,别再为一时的意气丧失你需要的东西,他在等你。”
“是。”
“我的话已经说完,”她低下头,“我该走了。”
“你——”
“不碍事,”她说:“司机在楼下等我,你不必送。”
我送她到门口。
百感交集的回到床上,再也睡不着,秉森打电话来,声音沙哑地叫我出去喝咖啡,我推他第二天清晨。
想了一夜,我终于不再借张君达的力与秉森打仗。
我情愿做失败者。
我并没有合上眼睛,一早便到酒店咖啡室去等秉森吃早餐,他比我略迟些到。
一坐下来,我把手按住他的手。
他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开口,我们有太多的话要讲,不如不讲。
过很久,我们默默闻着咖啡与丹麦甜卷的香味,我捧着杯子暖住双手。
他缓缓的说:“你现在知道了,我很难离开一个垂死的人,而我总觉得我们的时间还长得很。”
我动动嘴唇,依然沉默。
“她下午又得入院,这次想很难出来了。”秉森说:“你再等我一阵子。”
我点点头。
“我终于获得你的谅解了。”他叹口气,把脸埋在我的手中。
我说;“你去照顾她这最后几天,我等你。”
秉森松口气,这么大的一个男人,已是中年了,忽然流下眼泪。
我心定了下来,这么多年的盼望与期待,总算没有落空。
张君达来找我的时候,一眼便看出我脸上不寻常的地方。
这小子真聪明。
他沮丧的问:“我失败了?”
我点点头,“对不起。”
“没关系。”他说:“让我拥抱你一下,并祝你幸福。”
他温柔地把我抱在怀中。
“谢谢你。”我说。
“我会来参加你的婚礼。”张君达说。
我说:“一个人的心属于谁,大概上辈子已经算准的了。”
他说:“我想也是。”
后来我便嫁了给梁秉森。
我们很少吵嘴,每次想到我们在一起的沧桑,便不想吵嘴。
生命中的快乐并不多,而我又等了他那么久。
开头
我开头看见他的时候,一点也不喜欢他,他是姊夫的朋友,我根本没料到他会在那种情形之下出现。
那是一个夏天。我穿着长袖子的丝衬衫,到膝盖的裙子,戴一顶帽子,帽子是巴黎带回来的,草织,上面有一层米色的细网。我在夏天是不穿短袖子的。他们都说我讲究得离了谱的,跟我在一起,非得很小心,否则会得罪我。
这是言过其实,我承认我有点尴尬,可是不致于难于伺候,但是像康嘉这种人真是过了份。
他一身臭汗的坐在人家最好的沙发套上,姊夫的沙发套是“利勃蒂”料子的。他的汗衫象烂抹台布似的缠在身上,很含糊的颜色,牛仔裤全是补钉,然后是一双球鞋,那双球鞋。我的妈妈,臭闻十里,他又没穿袜子,真不明白姊夫是怎么放他进来的。
不看他的头脸还好,看了更生气,一脸的胡子,长发是髦曲的,一直至到肩膀,随时有几只蚤子会跳出来,这么热的香港,怎么可以这种头发?恨不得拿把剃刀,把他剃个光头。
他居然还有脸嘻嘻的笑着,一只脚搁在人家绿大理石的茶几上,一只手拿一杯啤酒喝。
我瞪大了眼,差点没昏过去。幸亏帽子上有网,遮住我苍白的脸色,我没想到姊夫居然还介绍我们认识。
姊夫说:“这是秀秀,我小姨。这是康嘉,我的同学。”
那个康嘉伸出手来,我倒退两步,一转身就躲到姊狭房里去了,我不敢与他握手,他的手上全是黑色的油渍,不知是什么地方钻出来的脏鬼。
姊姊进来诧异的问:“你怎么了?秀秀?”
“没什么,那人是谁?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我皱上眉头,“他走了以后,好好的喷一下杀菌剂。”
姊姊笑,“你别以貌取人好众好?人家是顶顶大名的海洋生物学家,人家不讲相貌,人家不靠脸吃饭,他为和平部队做工,刚自地中海回来,才发表了一篇了不起的报告。”
我说:“管他呢!有些人就这样,念多几年书,非得装个样子出来不可,表示与众不同。尊就好,他也是大学生,可是他永远端端正正的。”
姊姊说:“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尊除了会梳头,换衣服,开跑车之外,就会帮他老子花钱,连花花公子都还算不上,你真是——”
“姊姊!”我不高兴了。
她叹了一口气,“好,我不说,尊最好!”
我默然,他们都说尊不好。
我轻轻的脱了帽子,放在姊姊的梳妆台上。随口问:“那人几时走?”
“什么人?”
“那脏鬼。”
“他不走,你姊夫留他住一个星期,他就回去的,这次去阿流申群岛。”姊姊说。
“我管他去那里!他怎么以住这里?这是我姊姊的家,我还来不来?”我站起来。
“你太霸道了,”姊姊笑,“这也是你姊夫自己的家,他爱留什么客人,我也管不到,何况是你?”
我气得不得了,我说:“那么我避开他好了,我一星期不来,你也少管。”
我连帽子也不戴,拿了手袋就走,经过姊夫身边也不睬他,往楼下跑,只听到姊夫问:“什么事?秀秀怎么又闹脾气了?”
我把大门“砰”的关上。
是呀,嫁夫随夫,姊姊自从嫁了人,就不是我姊姊了,是别人的妻子,好妻子!
我到了停车位,看到我的车头盖被人掀得高高的,有个人在看我的车子的机器。我奔上去,那个人抬起头来,可不正是那个康嘉,我尖叫起来。
“你干什么?”我问他。
他说:“你姊夫说你车子引擎——”
“我车子是我的车子,你少管闲事”我大声的说:“我不喜欢人家碰我的车子,你没有道理——”
姊夫气呼呼的赶到,“误会误会!是我多事,秀秀,这与康嘉无关,是我的主意,你一直说车头有怪声,我向康嘉说了,他来替你看看。”
我忍气吞声,“车行也看不出道理,他懂什么?”
康嘉还是笑;他居然很有趣的看着我。
我上了车,姊夫把锁匙还给我,我开动了车子,一下子就冲了出去,开得非常快,往市区驶去。
在车子上给风一吹,我心就平静下来了。真的我也不算小了,怎么可以一直发脾气。不错,自从姊姊结婚之后,便与我疏远了,现在他们又嫌我的男朋友不好,但是我没有理由把气出在一个陌生人的头上。
现在我连帽子也忘了戴,头发被风吹得一场糊涂,偏偏又约了尊在半岛吃茶,像什么话?还是先回家换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他,说要迟到。我喜欢尊,他一身上下总是无懈可击的。
谁要是找了像刚才那一位那样的男朋友那才倒霉呢,走出去有什么面子?
才想到一半,我的车子忽然呻吟了几下,停下来了。
我吃一大惊,连忙拉车锁,踩油门,弄了半天,一点反应都没有,车坏了!早不坏,迟不坏,偏偏这个时候坏,不是那康嘉是什么人?一定是他搅的鬼!我刚平下去的火又升了上来。
现在叫我怎么办?出了一身汗,站在车子旁边。我心里慌忙的打主意:把车子留下来,叫街车出市区?我不舍得,这辆莲花才半年新,抛在路上是不行的。
打电话给姊夫吧,可是公众电话在什么地方?
我昏了半截,靠在车旁。
刚在这个时候,一辆“兰路弗”出现了,在我身边停不来,康嘉自车上跳下来,向我笑。
我见到是他,几乎要拿刀砍他。
我瞪着他,双手握着拳头。
他笑:“不关我事,车子是被你开坏的,刚才我一看,就知道走不到三哩,你应该感激我来救你,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快快帮着把车子推在一旁,我替你修。”
“我不要你修!我去叫车行!”我说。
“也得推到一旁再说。”他冷冷的说:“你妨路交通。”
“叫我推车?”我指着鼻子。
“为什么不能推?”他也提高了声音,
我只好帮他把车于推到一边去,我想我的情况跟他的尊容也差不多了。衬衫都撕破了一角。
他对我说:“你根本不会开车,车是被你开坏的,你不会慢车,要停车就踏煞掣,不会转排档,这车居然还会动,真是奇迹。”
我早就头晕脑胀,要服镇静剂了,我也不与他吵,我只是说:“你送我回姊姊家。”
“我要替你修车呀,怎么送你?”他反问:“你舍得这么漂亮的开篷跑车空置路旁?”
我七荤八素的叫:“你叫我走回去?”
他耸耸肩,“送就送吧,谢也不谢一句,太凶了。”
我只好上了他的烂车,他的车子比他人还烂,要不是今天倒了霉,他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我,我也不能坐这种车。
到了姊夫家,我用手擂门,佣人来开门,见了我,吓一跳:“二小姐!”
姊姊出来,“哎,秀秀!”
姊夫问:“发生了什么事?伤了哪里?车子出事了?”
康嘉在身后解释。我走进浴间,把所有的衣服剥了下来,扔在一旁,照镜子,自己都笑了。手是擦破了,还淌血呢,丝袜烂了,白皮鞋成了灰色,脸上一团脏,我放了水,泡在浴缸里。
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天?早知真该查过星座才出门。
姊姊问:“你还好吧?”
“我?”我笑了,“真活该。”
“最近你动不动发脾气,也太难了,唯恐人不知道你是小姐。”姊姊说我:“都廿二岁的人了!”
我说:“你少骂我,刚才已经有人好好的把我骂了一顿。你替我打电话到半岛去告诉尊,说我不去了。”
姊姊去了一会儿,回来告诉我:“尊早走了。”
我说:“怎么才等了一会儿,就走了?什么地方去了?”
姊姊说:“他这个人靠不住,多少人来告诉我,他跟你好是好,一转背,不晓得有多少女朋友。”
我闷声不响,我又何尝没有听见?否则为什么心情不好?常常借故闹脾气?
我只好苦笑,“现在才换男朋友?太迟了。希望他明白过来,我哪里管得那么多?”
姊姊不响,过了一会儿她说:“我把我的衣服借一件结你吧。”她取了一件袍子给我。
是的,我没有去赴约,可是尊也没有久等,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到处打电话找我,事情是起了变化,不久将明朗化,可是我不能让他对着我说:“我不要你了!”我受不了这种摊牌式的结束。
我穿了姊姊的袍子,头发束起来,坐在露台喝啤酒。也好,刚才这么雷霆万钧的发了顿脾气,现在过去了,冷静下来,倒真觉得要为自己打算。
姊姊接了一个电话,听了很久,挂上了。
我问:“谁?是尊?”
姊姊说:“不是,是康嘉,他把你车子发动了,开到车行,交到工程师手里,他说要去理发刮胡须,顺便在外头洗个澡,享受按摩,回来吃饭。”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的。”我说。
姊夫说:“他在船上,天天打捞深海标本,一上船就三四个月,做研究,人家是真的工作者,一大堆教授、专家,都是废寝忘食的,这次船上了香港的岸,他刚刚到我们家,自然是不修边幅,不好怪他。”
“我还以为是嬉皮呢。”我说。
姊夫说:“下星期他又出发了,阿流申群岛是试验核弹的地带,他们去观察海洋生物受了什么影响,一年去好几次。比起他,我老觉得自己是废物,就会躺在家里等老婆伺候我。”
姊姊说:“你别小器,象康嘉这样的人,真没有几个。”
他们夫妻俩真是恩爱,我看在眼内不出声。
我呢?眼看尊是靠不住的了,跟他说明白,我没面子,任事情冷下来,我们走走也两年了,太没意思,真叫我为难。本来他是专门在女人堆中混的,认识我之后,收敛不少,到底他想什么,我也不知道。
姊姊说:“……做他的女朋友、倒也够惨的。”
“康嘉?他没有女朋友。人家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走到客厅打电话回家问,家里说尊并没有找过我。我一肚子的气变了罕纳。我不相信我会低头,不是我的,迟早不是我的。为这点小事借故不理我?随他去好了。
这时候有人按铃,我顺便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笑容满脸的看着我。
我只好也看着他。
我问:“请问找谁?”我并不认识他。
他说:“真的还是假的?这么快不认得我了?”
声音是有点熟。
我问:“那一位呀?”我瞪着他。
“我的天!”他说:“我是康嘉呀,怎么才剃了头,就不认得了?自然,我买了一套新衣服,喂,你也换了衣服!”
我既好气又好笑,只好放他进来。
人真是要衣妆,佛要金妆,他换了普通的白T恤白裤子,剪了头发,不瞒你,看上去还顶英俊,再也不像叫化子了,尤其是一管鼻子,挺得很,双眼有神。
姊姊也不认得他,直笑。
姊夫与他拍着肩膀,一直称赞他。
我虽然是心事重重,也只好陪着他们坐在客厅里。
康嘉说着他船上的趣事,什么一船七八个大男人,忙起来都不穿衣服,把船当裸体营等等。
他的豪放、快乐、积极,都是他的魅力。
我忽然有点羡慕他这种四海为家的生活,既有贡献又有意义。姊夫说得对,像我们这样,混混就几十年过去了。在短短数小时中,我对他的印象大变。
他器量很大,一点不生我的气,也可见他并没有将我放在眼内,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自卑。
从他的口气听来,他是一个现代鲁宾逊,什么都会,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不要说是修汽车引擎了,我真看轻了他。
他说最高兴是无意捕到名贵的贝壳,可以卖钱,可惜不是常常有,我们听得入了神,一下子吃饭的时间就到了。
尊还是没打电话来;、
姊夫说:“便饭便饭,吃完我们去夜总会坐坐,再请客。”
我说:“康先生不会喜欢夜总会这种地方。”
姊姊笑着回头问我,“你怎么知道呢?”
我忽然就涨红了脸。
康嘉说:“我根本没有机会去,去观光一下也是好的。”
就这么说妥了。
我又换了姊姊的旗袍与鞋子,都稍微大一点。我存心不回家,不听尊的电话,他有耐心,应该可以找到姊姊家来。我也存心出去跳舞玩玩。
到了夜总会,人不多。
姊夫挑了张好桌子坐下。
我还笑道:“姊姊,你看姊夫这么熟练,一定是常来的。”
姊姊也笑,“让他来好了。”那种信任,根本是叫人妒忌的。
其实姊夫一下班便回家,怎么会到这种地方留连?
我叫了酒,叫了甜点心。才看了一场表演,听了几首歌,我便看见尊与一个女人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