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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 page 8 作者:亦舒

  我按铃。心跳得厉害。

  房东是一个老太太,她来开门,知道我的来意后说:“玫瑰小姐到马赛去了。”

  我站在她门口,泄了气,动弹不得。过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条、地址。很抱怨自己冲动,没与她联络就摸了来,原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没精打采的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胡乱走了一趟就回剑桥。巴黎给我的印象很坏。

  她没有回信给我。

  是的,王家明。两百多个中国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样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声叹气,精神不振,没有恋爱就生有一种失恋的感觉。为什么她要比我大八年?

  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终在寻找着另一个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种茫然与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飞扬更为吸引。

  第一年我没回家。

  第二年爸爸妈妈打电报来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发觉我真长大了。我很独立,也很冷静,反而照顾起爸妈,他们很快乐,暑假过后,我还是要走的,到底见过父母了。

  妈妈不担心我的头发长短问题。

  她很小心的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欢外国人。

  我笑说:“放心好了,带洋味的中国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里只有玫瑰。

  在家那么久,我只穿一件旧蓝布外套,上面钉满了英国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过的地方,妈妈不喜欢这件破衣裳,很有意见。我一笑置之。

  妈妈喜欢给我介绍各式各样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屉里仍然故着那只打火机。

  我看见了玫瑰。第三次看见她了。

  这一次运气特别好,只隔了两年。

  我从外边回来,兰姨在与妈妈诉苦,我一见兰姨,马上想到玫瑰,马上想到思念之苦,马上想在兰姨身上寻蛛丝马迹,我不肯放过这机会,上去缠住了她。

  兰姨先是惊奇,“呀,你长得这么高了,”她说:“回来度假?你妈妈福气真好。唉,我还是老样子……玫瑰?啊,她回来了,在郊区租了间房子,专心画画,说专心,还不是那样子,在法国耽了半年,再下去不得了,我把她拉回来的,叫她去散心,她大解放了,做她这个监护人,真不容易,快三十岁了,她还像孩子一样……你想见她?我正去找她呢,你跟我一道来吧。”

  我乐不可支,开车把兰姨送到玫瑰的家去。

  那一天很热,她住的屋子门口有一株两人合抱、火艳艳的影树。唉,英国风景再美丽,就是没有这种逼人而来火辣的感觉。

  门没有锁,兰姨推门而人,一面皱着眉头。

  玫瑰的家不像一个家。

  柚木地板很亮,铺着一张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蓝杏两色,地毯一头放着青瓷中国大花瓶,里面插着大篷大篷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屋顶上吊下来无数的玻璃珠玻璃球,又堆着画、画架子、颜料、画布、笔,屋子里空宽得很。

  但没有开冷气,热浪是惊人的,透过露台上的竹帘,阳光一丝一丝投在墙壁上,墙上挂着一幅字,写得龙飞凤舞:“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水堂西面画廉垂携手暗相期惆怅

  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但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间客厅可以坐的地方只有一只大樟木箱与一张摇椅。

  兰姨当然讨厌这里,她叫着:“玫瑰,玫瑰!”

  一阵风来,露台上的铜风铃、贝壳风铃一起响了起来。

  玫瑰出来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种结实的胖,赤脚,一条破得深深浅浅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芝土布的衬衫,没有内衣,她丰满的体型包在这种原始的衣服下,像重诺亚笔下的女人,脸颊是红的,皮肤崩紧着,闪着光,浓眉下的眼睛充满了笑,她向我们走来。

  她厚厚的黑发束在顶上,盘成一个髻状,插看一枝玉簪。这样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显得奇异的美。她比两年前反而年轻了,添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野气。

  我难以自制的趋上去。

  她看着我,她问:“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点点头。

  她坐下来。

  我点点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从茶几上拿起了一只盒子,打开了,里面有烟丝,她拿纸张卷好了一枝烟,用卡地埃打火机点者了,把烟以食指与拇指轻轻拿着,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终于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外国男孩子,金色的卷发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绿,一件汗衫,一条长裤,手里拿青一杯饮料,杯子里的冰块与玻璃撞得叮叮发响,混着风铃的声音。阳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来错时候了。玫瑰自他手里接过饮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里拿了烟过去吸。

  我来得不是时候。

  兰姨交待了几句话,就走了,我也走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缘份就是时间,这是对的。

  这一次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暑假过后,我回去读书,一直读到毕业。父亲最大的愿望是要一个博士儿子,我就让他达到愿望望,我没有让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没有一个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与她们出去一次,两次,但从来没动过要结婚的念头。我觉得她们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辈子的事。

  对我有兴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点也没有大言不惭,我尊重她们,但也避着她们。

  我廿八岁了。

  妈妈开始焦急,她要我结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板不多久就知道厂里这个人,他很赏识我,要请我吃饭。夜饭设在他家里。我必需去,于是我一个人去了,他很惊异,他问:“没有女伴吗?家明?”我摇摇头。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但老得很风趣,不讨厌。

  他招呼我到他的书房里去坐,他是个风雅的有钱人,家里布置得豪华,不过相当含蓄,我拣适当的话说,他很喜欢我。“我们需要你这种青年。”他由衷的称赞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他抬起头来说:“啊,家明,来见见我太太。”

  我转身,我看见了玫块,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着着我。我侧面的着着她。第一次,第一次,她开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现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这个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么认识这有钱老头子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放她走了。

  她没有提出以前见过我,我们三个人坐在一桌吃饭。我暗暗留心着她,她嘴角凝笑,晓得我在留心她。这就够了。我不觉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认得她,那时候我的老板不晓得跟谁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宽身的绣花旗袍,头发梳在脑后。并没有多老,但是皮肤变了一种颜色,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经的捧着饭碗,拿着一副银筷子吃饭,这么文静,这么贤淑,我莞尔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冯?

  这顿饭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着一只灿烂的大钻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画画了?她真的修心养性了?

  不,不,她是不会老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老的。

  饭后我们闲聊,她丈夫去听一个长途电话,留下我与他在书房里喝茶。

  我试探的说:“很久没有见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问:“我们见过面吗?”好像真的一样。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紧,至少我现在吸引她,这就够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里,直至现在。

  我低声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里闪过复杂的神情,她想起来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来了。

  她微笑,浓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说:“我老了。”但是口气一点也不遗憾。

  我摇摇头,“你没有老。”我说。

  “刚才一见,我只道在哪里碰着过,只是想不起来,你不怪我?”她问,问得那么缓柔的、腻性的。

  “我永远不会怪你。”我说。

  我拿起我的拔兰地杯子,走到她身边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头,带点迷惑的看着我。我几乎可以嗅到她的发香,我整个人有种溶化了的感觉,溶在她皮肤的磁白里。

  我等了这么久。

  她终于说:“你长得很漂亮,家明,有时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闪看无法泯灭的野气。她丈夫没有办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脸。我不觉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经在印象里物过她无数次了。

  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走。

  我在她身畔轻轻的再说一次──

  “玫瑰阿姨。”

  这是我第四次见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终于得到了她。

  暮

  自强一回来就说:“快,丹朱,把那间书房收拾出来,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我要留他在这里好好的享受一个星期!”说完之后,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

  他笑,“早说了,你不会答应。”

  “你倒是很晓得我的脾气,”我笑,“怎么见得现在我就会答应了呢?去年一年内,你已经来过三个美国同学了,而且的确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这次会答应的,是不是?”他问我。

  “当然答应。”我凝视着他:“我嫁了给你,生为你家人,死为你家鬼。”

  自强很高兴,他总是有法子高兴起来的,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语气上的不悦,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兰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MIT!CIT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强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强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强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强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强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强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性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床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强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强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干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嫁给他,我也答不上来。

  谁也答不上来。

  一位六十四岁的老先生问我:“丹朱!为什么我会发了一个我不爱的妻子?”他是我的国画老师。他年纪那么大了,也答不上来。我是他的“爱徒”,所以他会问我这种问题。

  我只吃得下半碗饭,我想起我为客人买回来的花还扔在一旁,连忙放下饭碗。今天没有好花,我只挑到一大把金盏革与雏菊,我把它们拣起来,插在一只奶白色的方盆里。我学过一点插花。

  我什么都学过一点。

  因为我小时候从未想过,我会嫁给一个像汪自强这样的人。汪自强没有不对,不过如果我早一点晓得我会嫁给他──我除了学吃,就什么都不必学了。很讽刺的一件事。

  门铃响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连忙挽起头发,夹好了才去开门,总不能把小死,我这样的面黄肌瘦,又蓬头散发。

  门一开,我就傻了。门外不站着什么送货小厮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门外,只提一个小箱子。自强忘了说一样:他身高六尺,有一头浓厚而长的髻发,英俊得叫人吃惊。

  “我叫王家明,这里姓汪?”他问。

  “是,你早到了。”我说。

  “是的,你是──”

  “自强的老妈子。”我只好笑,“请进。”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只是动了动嘴角。

  我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我的毛病,从小我碰见英俊的男人,总是会手足无措。

  “我打电话给自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不要客气。”他的表情有点同情。

  他是应该同情我的,我这个鬼样子,厨房里还有半碗泡饭。我叹一口气。

  “你要喝什么?”我问。

  “冰水。”他答。

  “你舒坦一下,我马上替你拿来。”我说。

  我奔进房间,拨通了自强公可的电话,一边用梳子梳头,我说:“他来了,你那个教授!”

  “他早到了?”

  “是的,请你别这么轻描淡写可好?我现在该怎么办?你早点回来行不行?”我怒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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