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擦干眼泪,愤怒的呆在家中一天,然后就简单的收拾一点东西,打算离开这个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每个人都视我如陌生人,父母亲根本不理会我,怕与我说话,怕我有要求,怕接触我,只想我吃饭睡觉做功课。
我还留在这里作甚?
往日只有姐姐疼我,现在又闹翻,为了苏国栋,一个不相干的人,一个我们两姐妹同时爱上的人。
我到莉莉家,她告诉我,我不能够在她家住太久,她母亲已经开始非议,我留一个晚上,便到彼得处去,彼得的父亲在午夜下逐客令,我只好走,彼得眼睁睁地,一点能力也无,看着我被侮辱,这个没有用的小男孩子!我在街上逛到清晨,筋疲力尽,路上的夜归人对我吹哨,我吓得不得了,终于在一家通宵咖啡店熬到天亮,疲倦不堪,一点办法都没有,除了回家去。
如果身边有个钱,我想:如果……我打个冷颠,我可是要堕落了?
还是赶快回去吧。
我在街上转来转去,终于来到苏国栋的家附近,刚抬头往上望,有人一把拉住我。
“你在这里!”是苏国栋。
我吓一大跳,见到是他,马上瘫痪下来。
“你到什么地方去了?你姐姐报了案,你失踪超过四十八小时!”他吼。
我求他,“让我上你家喝杯水,憩一憩。”
他看看我的样子,叹口气,点点头。
“不要告诉姐姐。”
“她为你快急疯了,我不能答应你。”
“我求求你。”我饮泣。“我想与你单独说几句话。”
“我务必要通知她,你可知道?为了你,她已与我闹翻,她怪我引诱你,不然你不会一门心思的要跟牢我,所以我不能够──”
我转头就走,我不要再听他们堂皇的理由。
他在后面叫起来,“妹妹,止步,我答应你。”
见他如此说,我又转过头来,跟他上楼。
他的屋子收拾得非常干净整齐,我累得几乎要虚脱,有憩息的机会,便肆意倒在他的沙发上,只觉得昏昏沉沉,快要进入梦乡,他把我拉起来,叫我喝牛奶,我就他的手喝两口,就进入甜乡。
这一觉也不知睡了多久,梦中见到无数的妖魔鬼怪前来迫我,扑向我,咬我,我哭泣,挣扎,逃,但是被他们逼我至一个角落,血红的,炽热的火向我烧来,我叫至声嘶力竭,躲无可躲,终于崩溃下来。
我自梦中惊醒。
张开眼睛,抹一抹额头的汗。
“怎么样?魇着了?”是苏国栋的声音。
我点点头。,“睡了多久?”
“七小时。”
“什么?”我骇笑,“这么久?”
“来,吃饭吧,我做了几个好菜。”他唤我起来。
我鼻子闻到一阵香味,不顾三七廿一,吃了再说,像饿鬼一样,离家三天,就变成饥尼。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独立?这次短暂的离家得到的教训可大了。
妈妈曾说:“小牛小羊一生下没多久就会觅食,单是人,还说是最智能的动物,足足要父母养十年,简直是开玩笑。”她说得太对了。
像我,冲动地走出来,结果除了回去之外,没第二条路可走,谁会收留一个十六岁半的女孩子?谁有这种胆子?
今日苏国栋不知忒地,并没有教训我,只是静默。
我反而觉得不好意思。
我税:“怎么,不骂我?”
“有什么可骂的?你姐姐说得对,你盲目地需要爱,不管是谁,一头撞上去,爱了才说,为发而爱,因为在家庭中得不到温暖,所以渴望被关怀,其实也不尽是你一个人的错。”
我低下头。
“可是你不该把我列为你的对象。现在你姐姐愿意退出来成全你,你怎么安下一颗心?”
我发呆。
“你的年纪那么轻,前而的路那么长,一边走一边还不知要看多少风景,十年后,甚至廿年后,想起今日为我离家出走,你都会笑死,若干日子过去,当你心智真正成熟,我保证你看都不要看我这个平凡普通的公务员。”
我忙说:“不会不会!”
“你现在当然说不会。”苏国栋叹口气,“你现在的世界小得很,容不下那么多东西,一眼看见我,当是大目标,告诉你,将来不晓得有多少男人追逐在你裙下。”
我露出一丝欢笑,“会吗?”
“我老觉得穿校服的女孩子像只蛹,一毕业便脱下蓝色制服的蛹壳变为蝴蝶,你不用急,大把日子随你灿烂,你给我放心。”
我喝着西瓜汁,不出声,已经回心转意。
“去淋个浴,你姐姐就快要来接你走了,你还是准备回家去,对不对?”他看牢我。
我犹豫的点点头。
他有点安慰,拍拍我的肩膀。
“闷,”他说:“谁不闷?做人……将来你就会明白。总要忍耐,不忍耐是不行的。”
在他的浴室内,我把自己自顶至踵的洗了一次,只觉得热水与肥皂是天下最令我愉快的东西,离家三天,整个人变为一块咸肉。
回去,不知道姐姐是否原谅我,不知道父母是否责怪我,我忽然胆怯起来;我害伯。
擦干身子头发,穿回衣裳出来,看见姐姐已经坐在那里。
她板着面孔,不声不响,与苏国栋相对无言,都是我不好,我想,害他俩这样子。
见到我,她叹口气,“我们走吧。”
我看看苏国栋。
姐姐说:“现在我已跟他绝交,你爱追他,看你的本事了,反正我不会跟你争。”
我发愧,“不不,姐姐,他是你的,我没有那么想过,他是你的!”我直嚷。
姐姐说:“我才不要他,你要的话,你自己下功夫好了。”
苏国栋在一旁啼笑皆非,“胡说,你们两姐妹胡说八道,我是我自己的,你们少把我抛来抛去当人球!”他大声叫。
我与姐姐静下来。
我忏侮,“都是我的错,姐姐,我苏醒过来,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功课,你不会对我失望。”
“我们回去再说。”姐姐说。
“我希望你同苏老师言归于好。”我说。
“回去再说。”
“姐姐,”我央求,“请你们──”
姐姐打断我,“你以为人人像你,是小孩子?爱吵就吵开,和好在一刹那?谁跟你闹着玩?你走不走?”
我看着苏国栋,眼睛里充满恳求。
苏把手搭在姐姐的肩膀上,“你不原谅她,也该原谅我。”
姐姐别转面孔,她像是伤透了心。
我真想跪下来求她宽恕,一急之下,哭起来。
姐姐着我一眼,讽嘲的说:“做孩子真好哪,一哭就可以把一切解决。”
“好了好了,你们是亲姐妹,”苏国栋说:“她现在回心转意,决定不要我,你就把我拣回去算了,免得我流离失所。”
姐姐忍不住笑出来,我含泪看着她。
她叹口气,“我们先回家,国栋,你明天再来替她补习吧。”姐姐真是好姐姐。
“不不”我抢着说:“我不需要补习老师,我自己会得温习功课。”
“真的?”苏国栋大悦,“我从此可以放下这个担子?”
“真的。”我伸出三只手指作发誓状。
姐姐也露出一丝笑意。
我们由苏国栋送回家中,母亲仍在那里打麻将,她似乎根本未曾发觉我失过踪。但是我觉得搓牌声无限温馨
有姐姐爱我,已经足够。
有我自己爱自己,也已经足够。
我现在有点明白了。
盲恋
我出名是个心急鬼,横冲直撞。那日出门上班,因为时间晚了,更加是跑着出去,在家门口与一个男人撞个满怀。
我马上骂:“你这盲鬼!”
那年轻的男人愕然,朝我的方向瞪过来。
距离那么近,我看仔细他的面孔,才发觉他真是个盲人,双眼微微窝进去,眼珠无神。
我呆住,接着道歉:“对不起。”我只是脾气坏,心地不坏。
他微笑,“无所谓,冒失鬼。”
我笑了。他这么有趣.是新邻居吧,以前没见过。
“再见。”我急急开步走。
“再见。”他朝我摆摆手。
我临走再看他一眼。
盲人,多么不幸。他们的世界是漆黑一片,我忽然感激上主,赐给我目光。
那一日我都心平气和。
下班回到家里,母亲说:“有客人,朗伯母搬到我们隔壁来住。”
我只得过去规规矩矩的叫一声“伯母”。
母亲在教会是个热心份子,她的朋友一向很多。
当下朗伯母对我说:“易小姐,这是小儿景昆。”
我一眼看过去,吓一跳。
这正是我早上在门口碰见的那位盲人先生。
“你好。”我只得说。
他头一侧,似乎认得我的声音。
我索性摊开来说:“还记得今早的冒失鬼?”
他又笑,他性格开朗,很难得。
多少健康的人尚且怨天尤人,活得不耐烦。更有些懦弱的人,残害受之父母的身体发肤,实行自杀。
我喜欢看到勇敢乐观的人。
“你好。”他伸出手来。
我与他握一握,“愿意过来谈谈吗?”
“当然。”他的听觉非常灵敏,立刻跟着我的脚步走。
“请坐。”
他坐下来,完全知道椅子在什么地方。
但他不如一般小说中所说,跟普通人一模一样,甚至看不出是个盲人。
因为他的眼珠子呈死灰颜色,毫无生气。
幸亏他的衣着打扮非常趋时,这必然是朗伯母的心思。
“你在打量我?”他问。
“是的。”
“好奇?”他像是看穿我的心意。
“是”我只得承认。
“说来听。”
“没想到你们也在街上走,探望朋友,我以为你们只坐在家中阅贝尔凸字书。”
“那我还要上班,光坐家中恐怕不行。”他微笑。
“你在什么地方做事?”
“我教书。”
我很佩服,肃然起敬,“教哪一科?”
“教音乐,”他补充,“声乐。”
我听说过,他们对音乐的感性特强,在这方面有良好的发展。
“你会唱歌?”
“一点点。”他很谦虚。
“你怎么去上班?”
“我比较幸运,由父母接送,有时候自己叫车子。”
我心恻然,一个人若不能照顾自己,多么麻烦。日常生活最琐碎之事,都令他不快吧。
朗伯母间:“你们在谈些什么?”
我笑答:“互相介绍。”
“真的,”朗景昆说;“你干哪一行?”
“我做室内设计。”
“啊,这是盲人无法胜任的工作。”他说。
我觉得残忍之极,面对一个比自己不幸的人,我老觉得不知欠下他什么似的。
母亲说:“请过来吃碗点心。”
朗景昆在吃东西的时候很小心,动作也较缓慢,仿佛是斯文有礼,但是我知道他好强,怕出错。
之后他们又谈一会话,才告辞。
他们一定,我就问母亲:“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么样?”母亲愕然,“你是指景昆?世上确有许多盲人,只不过以前你没有接触到而已,他是个很健康的男孩子,他母亲为他骄傲。”
“是的,我明白你的意思,他比许多心理不正常的人更健康。”我怜惜的说。
“你可以与他做个朋友,”妈妈说:“他比起你那些艺术家朋友来说,更可算是个有为青年,人家连香烟都不抽,更莫论是大麻这些了。”
“他是自小盲的吗?”我又问。
“你何不自己问他,他就住十六楼。”母亲说。
“我下个礼拜去看他。”我说。
我买了一大束姜花,无他,因为它香。
朗伯母热烈的欢迎我,让我与景昆坐在一角慢慢谈。
朗景昆用力嗅空气,“嗯,太好了,是我最喜欢的姜花。”
他仿佛像看得见一样。
我问:“要不要出去散散步?”
“好得很,这附近有座小公园是不是?”
“是,跟我来。”我站起来。
“我本来也想去走走,我早认清了路。”
他不是吹牛,他完全知道方向,过马路的时候他熟悉的摸向交通灯拄。
“这里有盲人过路设施。”
“什么?”我莫名其妙,“有什么?”
“你一直没有注意?这里一转绿灯,交通灯便发出嘟嘟声,过马路很安全。”
原来是这样,我仿佛是听到过这种响声,我太胡涂,与自身无关的事竟不去加以注意。
过马路我很自然挽着景昆的手帮助他 ,他却轻轻挣脱。
他说:“别这样,人家会以为你是我女朋友。”
我先一怔,随后马上醒觉他不想我帮忙,换句话说,他不需要人同情他。
好倔强的家伙。
小公园内空气甚佳,有喷水池,树木茂盛,也有花朵,只是他什么都看不见,我仍然为之恻然。
他说:“这里有人下棋吧?”
“你怎么知道?”我讶异。
“我听到有人争论。”他微笑。
“世上君子少,尤其是观棋者。”我也笑。
“喷泉约有十来个喷嘴是不是?”
我探头一数,“十七个。”猜得真准。
“而你是个美丽的女孩子是不是?”他问。
我不好意思,“你又怎么知道?”
“因你有那样的坏脾气,”他笑,“分明是被纵坏的,如果长得不美,谁来纵你?”
“错了,我长得奇丑,又爱诸多作怪,人们怕了我,才特别迁就我。”我笑说。
他居然点点头,“这也是一个可能,事情往往有两个极端。”
我们吃吃大笑,我诧异的想,怎么可能,他是我所遇见最活泼健谈兼有气质的男孩子。
他问我:“此刻女孩子流行什么样的服装?仍然是美式足球员那种垫肩膀样式?”
“不了,渐渐柔和了。”
我最喜欢我小时候阿姨穿的柔和线条。。五十年代的大圆裙及小背心,也许你不知道。”
“照片中见过。”我说:“我是六十年代出生的,”我迟疑一下问:“那时候你可有目光”
“有,我在十二岁那年才失明。”
“唉呀。”那更惨,如果完全不知道这花花世界是什么情景,反而好过,他曾经得到过,此刻又失去,那才是最难过的呢。
“那你对这世界是有记忆的了。”
“是。”他说:“我知道苹果有红有绿,轮船汽车各有巧妙,影树的羽状叶子,以及女孩子的皮肤要白才漂亮。”
“发生了什么?”
“汽车失事。”
“上天!”
“我也曾经痛哭失声,不过事隔多年,已渐渐平复。”
我摇头叹息。
“我觉得你这人很爽直有趣,我大多数的朋友对我的残疾都视若无睹。”
“那也是应该的。”我说:“他们是你工作上的朋友,不会谈及个人问题,我跟你又不同。”
他不出声。
“你不介意我同你谈谈吧?”我问
“不,我也需要倾诉的机会。”
“我很佩服你。”
“早几年我还是很孤僻的,现在也许是年纪的关系,我想开了。”他微笑。
我仔细的留意,他笑中并没有苦涩。
真是不可多得的一个人。
我们随后散步回家,我便告辞。也许他还有其他的事要做,他生活相当活跃。
此后我时常约会景昆,我们甚至一块儿出席音乐会.一个月约见两次面,因他是个很聪明理智的人,我有很多疑难,都与他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