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这样,我放弃你。”
“你明天还要上班,先睡吧。”
“你又打算耗到天亮?”
“你别管我。”他挂断电话。
以前,以前大成不是这样的。当大成写得最多的时候一天要生产五千字,但每个字都有纹有路,每篇文章都拥有读者,每天他只工作三小时。
那时他是神采飞扬的,热爱生活,也热爱朋友,一叫就出来,玩得痛快淋漓,有说不尽的话,发表不完的意见。
他穿得时髦,吃得精致,略有空便去旅行,爱宣传时便接受访问,爱静时使隐居一会儿,一切率意而行,是一个有作品的艺术家,风度翩翩,成个人洋溢着气质。
我真不知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种奄奄一息的样子。
那时他根本不留意到本身的存在,天天工作,为读者服务,今天的他多么做作,又这样又那样,不外为着标榜自己,把读者丢在脑后。
他丢弃读书,读者何尝不懂得丢弃他。
我怀念过去的大成。
他成个人变了,我渐渐不认识他。
以前我们逛书店便可以消磨成个下午。
逐本言情小说取出来研究,取笑别人的书名及笔名,打开来看作者附送的玉照,谁实际已是老女人了,谁又稍欠风骚,然后大成会取起他自己的作品,批评得一文不值。
我们去乘地下铁路,如果遇见有人看他的作品,我便会打开话匣子,诧异地与那名读者攀谈:“好看吗?峻峰的小说好看?不会吧?”也不理人家怎么想。
很多人以为我们在恋爱,其实不是的。
此刻看来,未免庆幸我们从来没有恋爱,否则结了婚,他忽然之间要寻找自我,那可怎么办,由得妻女吃西北风,抑或男女平等,由女方来背家庭担子?
所以这年头,女人的门槛也精了,很少人向往嫁艺术家,科学家专业人士之类越来越受欢迎。他们不但情绪稳定,收入也很稳定。
又过几个星期,大成没有影子。
在情在理,我都不能就此放弃他,我只得登门造访。
下午五点,他还在睡觉。
佣人说他在街上逛至天亮才回来,又狂写一轮至中午,才上的床。
我很高兴,日夜颠倒不要紧,只要紧他在工作。
进他书房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写是写了,满地都是字纸,团成一堆堆。
等于零。
我拾起看,有些只写一个字,有些有两三行字,有些写了半张,也有全张的。
至大的浪费。
从前他写文章,如行云流水,运笔如飞,思潮汹涌,从不用真正绞尽脑汁,一切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写一本书比什么都容易,才情真正丰富。
现在不知如何会这么困难。
书架上四五十本书本本畅销,有几本特别受欢迎的已经出了精装版本,专供读者收藏……
他退步了,不能再写了。
我坐在他书桌前,感慨万千。
忽然听见大成在背后说:“你来了。”
我转头问:“难道不可以来看你?”
他双目红如小白免,人很瘦,走到我身边坐下。
“大成,这是为什么呢?”我呶呶嘴,叫他看地下的废纸。
“写得不好。”
“也许读者喜欢看呢。”
“不能欺骗他们。”
“言重了,如果他们觉得不值,下一本就不买了,你又不能骗他们一世,他们也是很精明的。”
他点起一支香烟。
“你抽烟!”我惊呼。
“抽烟有什么稀奇?哪个作家不抽烟?”
“峻峰就不抽烟。”我不服帖。
“我就是峻峰。”他笑。
“你是怪物。”我说。
他抄起一本书向我掷来。我闪避。书落在地上。
我拾起,爱惜的抚著书面子,这本小说叫“曼陀罗日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许他以后都写不出这样的书来。峻峰会不会从此消失?
他听了好几次电话,都是出版社打来追稿的。
我突发奇想:“我来替你写如何?反正现在外国有些出版社认人不认货,捧一个香艳的名字出来,其实是集体创作──当然,如果你打算拿诺贝尔文学奖,那是没有可能的。”
“银行通知我,往来户口的数目已见赤字。”
“但你还有美金储蓄。”
他不响。
我温和的说:“大成,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浪漫要宣告结束了。”
“一百个奖也抵不上读者的支持,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对自己要求越高越好。”
“定下小小目标,逐个完成,没多久你会发觉已经去到很高。”
“可以吗?”他很怀疑。
“可以。来,我们步出牛角尖如何?”
他深深叹一口气。“我是怎么会做这一行的?女人写稿,还可以说是最佳副业,反正要嫁人的,写作好过打麻将,清高一点,男人也做这一行……真是,怎生得老?若干年后,白了双鬓,为了油盐柴米逐个格子爬,多么窝囊,我想到这里,心灰意冷,有谁要看五十岁老头子所写的言情小说?”
我觉得事情的严重性。
他可是要转行了?
我勉强的说:“你离开五十岁,选有很长的一段日子。”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那一日终于要来临的。”他说。
“你打算如何?”我惊问。
“我打算罢写。”
“不!”
“我今年二十七岁,回头还来得及,也写了十年了,人家也约略知道我想到美国去读张教育文凭,回来谋一教席,转行,闲时或者写一点东西,但不是全职。”
“那多可惜。”
“有什么可惜?本市起码有五百多个作家,个个都觉得自己写得比人好。”他微笑。
大成仿佛想通了,脸上有笑容有光芒。
我说:“也是好的,读书总是好的。”三年后也许他会回心转意。
“这一行跟做明星一样,趁着青春好年华,出一阵锋头,就算了,上了年纪做,不但落魄,而且猥琐。”
“不可以这么说,有许多老作家写得又多又好。”
“是吗,谁?”他问。
大成伸伸懒腰,打一个呵欠。
但我是这样喜欢看他的作品。
我说:“停笔后你会寂寞。”
“小姐,别忘记我入行已经十年,我不是新进作家,忙不迭日,在报上告诉人他吃过什么穿过什么,我早已渡过那个阶段。”
“如果你忽然得到好题材,那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
“什么时候去找学校?”
“明天。趁今年十月入学。”
他已经深思熟虑。
真没想到他会有这样意外的决定。
从流行小说到试图转变风格,然后急转直下,变为离弃这个行业。
套句陈词滥调,简直是读者的损失。
“读者耳根清净才真。”他笑。
我拍手,“我知道,你写不出更好的作品,便要读书去,这跟女明星没有拍戏便上大学有什么分别呢?”
谁知道他一口承认,怅惘的说:“真的,你什么时候听说金庸要转行读书求进步突破呢。”
“我会想念你。”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
“我已经答应美姿杂志替他们写东西,不过不一定立刻动笔,几年后也许。”
“写学生生活?”
“少开玩笑,连牛津剑桥这种学堂一年之内都有上千成万的人毕业,我算老几,何苦野人献曝。”
“仍然是老本行,写小说?”
“再说吧。”
我没出声,这里的一切,他舍得吗,房子要卖,朋友要分手,锦衣美食,什么都要放弃,去过纯朴的学生生活,可以吗。
不过他已决定,逐步进行,他开始收拾行李,房子没有卖,租出去。食物开头有十箱,后来觉得不像话,扔掉一半,剩下五箱,还觉太多,再淘汰一半,先寄了出去。
他又整洁起来,但性格已不如前,他变得很沉默,成个人成熟,真的像一件大事等着地去做似的。
一个月后他乘飞机离去。
又不见一个好朋友。
我一直留意报章,等大成的新作出现,但没有。
他给我写很长的信,说:“……也许等我生活与收入都稳定的时候,我们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很高兴。
他的名字在报章杂志上消失,人们暂时还没有忘记他,都说他是传奇人物。
我很为他骄傲,又从头开始读他的小说,觉得百读不厌。
我会等他回来。
看看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
怪女孩
妹妹的宿舍里是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永远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老坐在黑角落里,感觉上她脸黄黄的,老是穿套灰色运动衣,也不出声讲话,长得很瘦,似营养不良。不是捧着本书就是看看电视的萤光幕。
我也问过妹妹她是谁。
“同房。”她说:“一间宿舍两个人住。”
“她仿佛怪怪的。”
“人家才好呢.静得不得了,功课又一流。”
“念什么科?”
“法科。”妹说:“这里的法科不好念,一年才上四个月的课,其余靠学生自己做研究温习,读得她整个人闷闷的。”
“我看不止为功课。”
“她是这个脾气。”
“会不会是失恋?”
“别多事。”
但每个星期天下午,我去看妹妹的时候,她同房总是闷闷的坐一角。
我很纳罕,绝不见她出去,也不见她说话。
我从没有看清楚她的面目,她并不与我打招呼。
她似个幽灵,当然是善良的精灵,只要妹妹喜欢她,我想不妨。
妹本身亦很静,一天只得廿四小时。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绝对不能再出去唱歌跳舞。学生生活其实非常寂寞困苦,因有那么大的目标,那么大的压力,下半辈子的前程全靠书中的黄金屋,诙谐之余有许多慨叹。
妹脾气很坏.有时候读得枯燥烦闷过度,她会把书本全部扫到地上,用脚踢到房角。她所有的书都残缺不齐。
两个怪女孩住一间屋内。
等毕业已经二十五六岁,做得几年事便三十岁,嫁给谁?真是大问题。
风和日丽的好日子,妹妹亦会开车来接我兜风,她那同房与她坐前座,我坐后座。
那女孩很怕风,全副武装,又帽子又围巾,我仍然看不到她五官。她穿那种很时髦的宽大衣,但穿得像一件晨褛。据说最会穿衣服的人便是如此不经意,但我会她又不像是那种人,她根本已经放弃了。
我们的路程是很重复的,通常往山顶去,在山上散步,喝咖啡,然后打过回府。
我与妹妹都喜欢山顶。
小时候父亲给我的奖励往往是到山顶来喝咖啡。其实当时妹与我都小,也不觉咖啡有什么好吃,但觉苦涩,难以入口,喝完之后坐缆车下山,往往胸口闷得要呕吐,但不敢扫父亲的兴,从来不告诉他我们并不喜欢这样的节目。
这成为我与妹童年的秘密。
现在上山顶来,风味自然大大不同
我们喜欢露天的咖啡室,旧是旧,仍然值得留恋。
咱们一行三人也去看过电影,妹之同房一句评论都没有,她在场与不在场都一样,静得离奇。
只一次,我们看很普通的文艺片,我偶然转过头去,发觉她在黑暗中泪流满面。
吓得我连忙别转头,不敢再看。
一定有心事,剧情并不感人,不知什么触动她的心事。
隐约只觉她五官颇为细致。
散场大家装没事人一般,我也没同妹妹说起。
真是神秘,年轻人有什么事不能倾诉的,何必把痛苦埋在心中,真笨,况且又不流行这样了。
我很留意这个女孩子。
有一两日不见她我也会问起她。
妹妹说她生病。
“真可怜,感冒发烧,躺足一星期还没复元。”
我说:“你们女孩子吃得太少,一病就不能恢复。”
“谁做给我们吃呢,饭堂那几只菜式,看了使人流泪。”
“又不是没有厨房,为什么不自己弄。”
“算了吧,哪来的时间,读书要紧。”
妹妹喂同房吃药,我在一边看。
那女孩子很委靡,扶着妹妹的手,也不吭声,把一杯清水都喝尽了。
我问:“她父母亲人呢?”
“都这么大了,不过略发一两度烧,何劳出动亲友。”
“很可怜。”
“病完又是一条好汉,你少担心。”
“为什么不回家?”
“不必太严重,在宿舍反而有人照顾。”
那女孩的病一直没好,妹要去面试,托我照顾她。
我只得顺带去看一看她,尽一下朋友的义务。
她一整天都没吃东西,埋头苦睡。
厨房里放着妹妹替她准备的白粥及冷开水。
被子盖得很紧,一额头的汗。
我看得实在不忍,绞了热毛巾替她擦汗。
她睁开眼,病迷糊了,问我要水喝。
我说:“我看还是进医院吧,好不好?怕有并发症。”
她摇头,我喂她喝水。
“我去请医生。”
她亦摇头。
我不去管她,立即通知相熟的大夫马上来一次。
她睁大眼睛一会儿,又复闭上,叹息一声。
我拨开她的湿发,替她换过一张毛巾被。
她忽然说:“没想到你很会服侍人。”
我第一次看清她面貌,异常清秀,不过苍白得不似真人。她还有心情说话,证明没事。
医生来了,诊治过便说:“生病也得吃饭,整个人饿软,看上去自然可怕,其实没什么大不了。”
大夫走后我准备食物。
她又打算睡,我摇醒她──硬是逼她吃东西。
“你走吧,不要烦我,让我一个人。”
我不理她,差点没捏着她鼻子把白粥灌下她肚里。
她挣扎,我大力按着她,不知情的外人看了以为我非礼她。
我问:“你有多少天没有米下肚了?”
她只得忽忽喝了一碗粥水。
我为她擦嘴,担心她会呕吐,幸亏没有,她喘息着躺下。
我喝道:“不准睡,听音乐。”
她瞪着眼,像是不信有这等野蛮人。
我说:“睡了七日七夜,什么都睡够,不许你懒。”
我用几只枕头垫着她背部,让她坐在床上。
真瘦,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女孩子,顶多只剩下四十公斤。
“如果你不反对,我可以读小说给你听,”我顺手拾起一本书,“一百年的孤寂”如何?”
“我想你离去。”
“不可以,我要等妹妹回来才走。”
她几乎哭,“你别折磨我,我是病人。”
“病人?感冒算病?”
我打开书之第一页,“这是一本很沉闷的书。”
“求求你放过我。”她终于哭了。
眼泪如豆大,珠子般淌下来。正要逼哭她,哭是发泄的最佳方法,消除紧张。
哭半晌,她抹干眼泪,赌气不睬我,但脸上开始有点生气。
“下床来走两步,来,行行血气。”
她推开我,不用我扶,自己走到洗手间去。
我这个褓姆做到足,她会恨我一百年。
出来时她梳过了头,扎马尾巴,脸色再坏,也比刚才好得多,她嘴唇抿得很紧。
我说:“我给你榨了橘子汁。”
硬把吸管塞到她嘴里去,她知道同我斗无用,只得乖乖吸尽。
我又把无线电视开得很大声,让她睡不着。
下午妹妹回来,她委屈得忍不住,马上同妹告状,我暗暗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