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她主动接近我,渴望我对她关注。
我总是淡淡地。
更生说:“就算这是她错,你不能因为一个人错过一次,而完全不原谅她。”
“她已经长大了,”我说,“再也不能把她背着走上一里路去看花车游行,兄弟姐妹长大了总要各散东西。”我停一停,“你又不肯做她的大嫂,她一直住你家也不成话,最好叫她搬回去住,要不我这里也有空房间。”
“你真是公事公办。”更生的语气带点讽刺。
更生有时候不可理喻,我不知道她有什么不满,但似乎她一直想与我拖下去,尽管快三十岁了,并未想与我论到婚嫁。好,如果老姑婆不急,我恶作剧地想,我也不担心。
只是母亲老催催催的。
更生生辰那天,老妈送了厚礼,一只古老的钻戒上有三颗一卡拉的钻石,连我都“哇”一声叫,更生脸涨红了,结结巴巴要退还。
老妈不悦:“你也不是那种小家子的人,平日也很大方,怎么现在忽然鬼祟起来,告诉你,石头是黄的,不值很多,放心收着吧,不是卖身契。”
更生讪讪地套在手指上,我向她挤挤眼。
玫瑰很羡慕,探头过来看,“哟,”她说,“真不错。”
老妈瞪她一眼,她不出声了。
我笑说:“这是孙猴子的紧札箍,你少羡慕。”
老妈说:“你几时嫁入我家的门,我还有些好东西,收了几十年了,送给个可靠的人,也好放心。”
老妈近来的身子不大好,她爱看中医,吃药吃得满屋子香,但是咳嗽并没有缓和多少。
玫瑰说:中医是巫道。老妈骂得她臭死。
她与母亲的年龄实在相差太远,两个人的想法差得天跟地似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玫瑰的稚气渐渐脱除。她瘦了,脸模子小了一圈,下巴尖尖,眼睛益发水灵灵地扑闪,长睫毛阴暗地遮着眼珠,神情有种捉摸不定的忧郁。而事实不是这样,玫瑰并不是一个有灵魂的女孩子,她毫无思想,唯一的文化是在我书房里捡一两本张爱玲的小说读。
作为她的哥哥,看惯了她的五官,并不觉得她长得特别美,但是旁人骤见玫瑰,莫不惊艳。一位男同事说:“最吸引人的是她的嘴唇,小但是厚,像随时有千言万语要倾诉,但她是那么年青,有什么要说的呢?真是迷惑。”
是吗?他们并不知道真的玫瑰。这样子捧着一个女孩子,只因为她的美貌,是非常危险的事,对玫瑰本人也不公道。,
就算我们与玫瑰吃茶,坐在咖啡厅里,也遇见星探,想游说她做明星,拍广告、上电视。
那种贼头狗脑,拿着照相机的年轻人,放下一张卡片,跟玫瑰说道:“小姐,我们公司有把握将你捧作明日之星。”
玫瑰说:“我不喜欢做明星。”
我跟着喝道:“听见没有?她不喜欢做明星。”
这样子赶走了不知道多少癞哈蟆。
更生问玫瑰:“长得像你这样,是否很烦恼?”
玫瑰耸耸肩:“习惯了,人们一见我便瞪着我看,像是我脸上开了花,我只好一笑置之。”
我觉得很恶心,一张脸好看有个鬼用。
更生说:“振华,你是唯一不觉玫瑰美貌的人。”
我说:“我是个成熟的男人,我看女人,不止看眼睛鼻子大腿腰身,我注重内心世界。”
“你可明白我的内心世界?”更生问。
“你的内心世界犹如万花筒,百看不厌——对了,玫瑰现在与什么人交往?”
“邻校全体男生。”更生笑。
“有没有什么固定的人?”
“不知道,大概没有。”
我说:“最近她头发又直了,好现象,溜冰鞋终于脱下来了,也是好现象。”
“她会考考九科。”更生提醒我,“好学生。”
“每个学生都起码考九科,不必紧张——还有,她现在衣服的颜色也素净得多了。”更生微笑:“你的语气像个父亲。”
“可不是。”我说,“兄兼父职。”
“有没有士辉的信?”
“没有。”
“士辉的太太呢?有无跟你联络?”
“我不敢去看她,她也没有找我。”我苦笑道。
“士辉被蝴蝶的色彩迷惑,却不懂得蝴蝶是色盲。”更生说。
“这句话呢,我像明白,又像不懂。”我笑。
我再到更生家去,在幽暗的大厅中看到一幅巨型的彩色照片,是玫瑰穿一件白裙子,站在影树下。细碎的金光透过影树羽状的叶子洒在她身上,火红的花朵聚在树顶,这张照片实在是不可多得的杰作。
谁拍的?
“雅历斯。”玫瑰说道。
“总有个中文名字吧?”我问。
“不知道。”
“你的男朋友?”
“不是,我只跟他学壁球。”
我的心又提了起来,“他干什么的?”
“不干什么,他是港大历史系学生,体育健将。”
“你连他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
“不知道。”
我心想:港大生,体育健将。不会有大错,上帝保佑那可怜的人。
更生问:“见过那男孩子没有?非常英俊,与玫瑰在一起,金童玉女一般。”
“哦!”
近日来我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也没有那个时间去看玫瑰的男朋友,见了一个,见不了十个,也见不了一百个。
不过有那个时间的话,我得叫她搬了回来才是,老住在苏家不是办法。
玫瑰叫那个雅历斯帮她搬家。
她一边啰嗦,一边指手划脚地叫那个男孩子挥着汗干活,我摇摇头,真有这么多的男人爱做女人的奴隶。
人各有志。
但那个男孩是长得神气,一眼看去就像某个明星般,高大英俊,与玫瑰很般配。
玫瑰说她已把去年整个夏季的衣服丢掉,要求我替她买新衫,我再高兴没有,讲明不准买刺目的颜色。
雅历斯坐在一旁只懂得笑,没多久玫瑰就把他轰走。
她恨恨地说:“蠢相!”
我既好气又好笑,“罢哟,玫瑰,虽然是别人送上门来给你糟蹋,你也修修福。”
“这年头,找个好一点的男朋友都难。”她说。
“市面上那么多男人,你简直可以抓一把,吹掉一点来拣,全世界的女人都可以叹男朋友难找,但你,你是黄玫瑰啊!”
“大哥,别取笑我了。”她没精打采。
“看中了谁?你主动去俘虏他啊?”
“那么容易?”她反问。
“啊哈!”我跳起来,“别告诉我,你也碰到定头货了。”
“你不必来不及的高兴,我还没有碰见那个人,”她白我一眼,“只是有许多男人简直铁石心肠,像你就是。”
“胡说,我才不是铁石心肠。”
“你女朋友说你有她无她都一样。”
“她呀,”我说,“像所有女人一样,她对爱情有太大的憧憬,我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像覆煦,舒服安全得不觉它的存在。”
我说:“覆煦对于爱情,火辣辣的只是欲念——也许因为这个观点的差距,她不肯嫁给我。”
“去说服她啊。”
“她大有主张,受过教育的女人就是这点可怕。”
“苏更生是一个极端可爱的女人。”
“你们真是识英雄重英雄。”
“你应该多多尊重她。”
“是,是,可是你别尽教训我,玫瑰,考完试打算如何?”
“入港大。”她简单地说。
“别跟男孩子混得太熟。”我说,“发乎情,止乎礼。”
“放心,我不会做未婚的妈妈。”她说。
我拍拍她肩膀,“在我这里住,规矩点,别丢了老哥的脸,知道不?”
“知道了。”
许多日子未曾与她开心见诚地谈话了。
但话未说完,她与雅历斯已打得火热,哪里都有他俩的踪迹。
雅历斯有一项绝技,他的摄影术真是一等的,拍得出神入化。家里到处摆满了玫瑰的照片,大的小的,七彩的黑白的,没有一张不是精致漂亮,每次他们出去玩,他都替玫瑰拍照。
玫瑰开头倒是很高兴,贴完一张又一张,后来也不过是当扑克牌般,一叠叠放抽屉里。
苏更生很有兴趣,挑了些特别精彩的,她说:“一个少女是应该把青春拍下来留念。”
我说:“你都是老女人了,还有这种情怀。”
玫瑰说:“我这大哥才是小老头子。”
母亲咳嗽着问玫瑰:“你在谈恋爱了?”
玫瑰吓得不敢作答,她就是怕母亲。
“暖,”我说,“对方是个大学生,不错的。”
母亲说:“你妹子掉根头发,我都跟你算账。”
“是,”我直应,“是!”
我坦白地问玫瑰:“要不要叫雅历斯到家去吃一顿饭?向老妈交代一下。”
“不必。”玫瑰说。
“你不是在谈恋爱?”我问,“你对他不认真。”
“他这个人幼稚,我不过跟他学滑水。”
我说:“待你把他那十八般武艺学齐了,就可以把他一脚踢开?”
“是。”玫瑰大笑,“学完壁球学滑水,还有剑击、骑马、开飞机,三年满师,一声再见,各奔前程。”
“十三点。”我骂。
“你想我怎么能嫁给他呢?他除了玩,什么也不懂。”
“你呢?除了玩,还懂什么?”
她强词夺理,“我是女人,我不必懂。”
“什么歪理,你看苏更生一个月嫌多少!”
“苏姐姐是例外,”她说,“我将来可不要像她那样能干,我不打算做事。”
“那你念大学干什么?”我问。
“大学不能不念,面子问题。”
“嘿,没出息。”
“是,我是没出息。”她承认,“我才不要在枯燥的写字楼里坐半辈子,赚那一万数千,跟人明争暗斗。”
她躺在沙发上,长发漆黑,瀑布一般垂下,我仔细欣赏我这美丽的小妹,她的手正搁在额头上,手指纤长,戴着我去年送她的指环,指甲是贝壳一般的粉红。
玫瑰额角有细发,不知几时,她已把皮肤晒得太阳棕,那种蜜糖般的颜色,看上去有说不出的舒服。
我的心软了,我这小妹真的无处不美,倘若我不是她的大哥,不知感觉如何。
她转过头来:“大哥——你在想什么?”她抬一抬那削瘦俏皮的下巴。她那样子,到了三十岁四十岁,只有更加漂亮成熟。
我说:“当时——你嫌周士辉什么不好?”
“他老土。”
“哦?”
“他什么都不懂,只会画几张图。”
“是吗?”我微笑,“如此不堪?”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会玩,也不看书,整个人是一片沙漠,一点内心世界也没有,活了三十多岁,连恋爱都没经历过,土得不能再土。最讨厌之处是他对他那小天地是这么满意,坐井观天,洋洋自得,谈话的题材不外是又把谁的生意抢了过来,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简直是浊。后来又借着我的名闹得天翻地覆,更加土上加土,一点都不会处理。”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士辉是苦出身,大学是半工读念的,自然没有气派,也不会玩。但士辉有士辉的优点,他待你是真心的。”
“他?”玫瑰冷笑,“他与他妻子真是一对活宝贝。”
“算%!”我又生气,“拆散了人家夫妻,嘴上就占便宜了。”
玫瑰说:“所以我说只有苏姐姐是个明白人,隔了这么久你还怪我。”
“隔了这么久?”我嚷,“人家孩子还没懂得走路呢。”
“苏姐姐说,我只不过是周士辉逃避现实的借口!”
“你跟苏更生狼狈为奸。”
“真的,大哥,你想想,周士辉这个人多可怕,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结婚生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形式,人生必经过程。忽然他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对牢个乏味的女人,他就借我的名来逃避。”
我没好气:“你们真是佛洛伊德的信徒,什么都可以解释演绊一番。我觉得士辉是爱你的。”
“他最爱他自己,”玫瑰说,“见到我之后,他发觉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
“你铁石心肠。”
玫瑰抖一抖长发,“或许是。”
“雅历斯呢,他又怎么样?”
“我很寂寞,大哥,他可以陪我。”
“你这样玩下去,名誉坏了,很难嫁得出去。”我叹息。
“那么到外国去,”她丝毫不担心,“在唐人街找个瘟生,我照样是十间餐馆的老板娘。”
“你真的不担心?”
“不担心。”她眨眨眼。
我担心的是周太大会拖着两个女儿再来找我算帐。
夏天转深,知了在更生的宽露台长呜,玫瑰与雅历斯成日泡在海滩。老妈埋怨,“晒得那个样子,坐在抽木地板上,简直有保护色呢,脏相。”
我笑说:“奶还是奶,白牛奶变了巧克力奶。”
玫瑰的滑水技术学得一等,已可以用一只履,看她自水中冉冉升起,才了解什么叫做出水芙蓉。
我提醒她,“你那九科功课,小心点!”
她说:“啊,大哥,我有摄影机记忆,凡书只要翻一次就能背,别担心。”
我气结,居然自称过目不忘。
玫瑰并没有跟雅历斯学剑击,她的眼光浮游不定,落在旁人的身上,疏远了没有中文名字的林先生。
下班在家,我常接到雅历斯找玫瑰的电话。
——“对不起,玫瑰不在家。”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我会告诉她你找过她。”
——“我会跟她说你想见她。”
有时候玫瑰在家,也会摇头摆脑地装蒜,叫我代她遮瞒,说她人不在,我不肯,把话筒一摔,对她说:“你自己告诉他你不在家!”
玫瑰吐舌装鬼脸,但对雅历斯很不耐烦,“晤,”地敷衍数声,然后就借故挂断电话。再过一个星期,我索性告诉雅历斯,玫瑰已不住我家:“在亲戚家,那边电话不方便告诉你,我知道你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她,好,我代你告诉她……”
没出息。
大丈夫何患无妻,巴巴地求一个女孩子管什么用,女人变了心就是变了心。
况且我不相信玫瑰曾经对他交过心,我甚至怀疑玫瑰是否有一颗心。
玫瑰有一个好处,她决不甜言蜜语地骗人,她根本懒得做,所以这些男人若没有心理准备,就不该与玫瑰做朋友。玫瑰与雅历斯算是完了。
玫瑰这孩子,服装店送到我写字楼来的账单,往往一万数千元。
几件白蒙蒙的衣裳,贵得这样,我严重向她提出警告。
“还是中学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岁。”
“十七。”她说。
“十六岁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顾左右而言他,总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过三千元。”
“三千元!”她几乎要昏厥,“三千元还不够买一件大衣哪,大哥。”
“那太坏了,”我说,“那你就不用穿大衣了,你跟老妈去说。”
我也知道一切劝告是不起作用的,玫瑰对忠告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