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的生活因顺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说:“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佣好了,每星期来三次,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茶来伸手,饭来开口,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呜,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人会变懒精的,”她笑,“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都是狄奥的,我忽然变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昨天下楼运动,才跑半个圈,肺都险点儿炸了。唉,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太初说道。
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她几乎天天作画,作品改了作风,从写实转为抽象。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
在这两个月中,我内心极其矛盾,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岳父临终郁郁寡欢,他提到玫瑰的时候,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一身锦衣,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枪才是最大的痛楚,没有任何开脱藉口的痛苦,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有个扔炸弹的机会,杀与被杀,都落得痛痛快快,好过历久受折磨。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
我觉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的身边,什么牙医生、大律师、建筑师,闹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跟着去呢,闷得要死。劝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没这个勇气。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的丈夫,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
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所以我痛苦了。
母亲劝我,“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结婚。”
我烦恼地说:“结婚有什么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点都不忌讳,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择手段。他妈的!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土,不要脸。”
母亲说:“你想他们还懂得‘君子不夺人之所好’?结了婚到底好些。”
“妈妈,男子汉大丈夫,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太悲哀了,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
“你若爱她,就不必争这口气,”母亲,“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
“向谁求婚?”
“她母亲呀。”
妈妈把家中烂铜铁都捡了出来,研究如何重镶过,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来,“妈妈,谢谢你,别烦了,再搞也搞不过人家,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
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责娘亲,狗不嫌家贫!”
我立刻懊悔,“妈妈,原谅我,妈——”
“你糊涂了你!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半日不跟我说话。
我倒在沙发上。
沉吟半晌,我反复地思想,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做人要豁达一点。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得到上宾的待遇,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
母亲见了罗太太,一怔,坦白开朗地说:“罗太太,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嗫嚅地说:“我也不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
母亲连忙笑道:“罗太太,我岂敢是那个意思!”
平时并不见得精明的母亲,比起罗太太,也显得能说会道,由此可见罗太大的怯弱。据黄振华说: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其余世事一窍不通,是个大糊涂。
当日她穿一件白色开司米毛衣,一条黑绿丝绒长裤,戴一套翡翠首饰,皮肤是象牙白的,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许多美丽……我呆视她。
母亲说:“罗太太,我这次来拜访你,是想谈谈咱们孩子的婚事。”
“啊,他们几时结婚?”罗太太问。
母亲忍不住又笑,连她都呵护地说:“罗太太,就是这件事想请示你呀。”
“我?”罗太太一怔,“本来我是不赞成太初这么早结婚的,但棠华是这么好的孩子……你们拿主意好了。”
“当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万愿……我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我能说什么呢?”她低下头。
我激动地说:“罗太太,你口口声声说自己不负责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满以为把孩子带大便是立了汗马功劳,于是诸多需索的那种母亲是胜过多多了。”
罗太太仍没有抬起头来,“当初我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没有顾及太初的幸福……我并非后悔,但对太初我有太深的内疚。”
母亲没听懂,五十岁的母亲根本不知道在感情中翻筋斗的痛苦。
她说:“罗太太,那么我们与太初商量婚期就是了。”
罗太太说:“有了日子,记得告诉我。”
“那自然。”母亲爽快地说:“罗太太,岂有不告诉之理。”
罗太太轻轻与我说:“棠华,你不放心太初?”
我脸红。
罗太太又轻轻说:“有缘分的人,总能在一起,棠华,你别太担心。”听了这样体己的话,我忽然哽咽起来。
我说:“以前我与太初天天见面,送她上学放学,现在简直如陌路人一般,轮队等她的时间,有时到她公寓坐着,也不得安宁,几百个电话打了来找她,我很彷徨……”
罗太太默默地,在想安慰话儿叫我放心。
母亲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阅杂志。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时候难受得像要炸开来,巴不得娶个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结了婚算数,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点感情,生活得宁静不一定是不幸福。”
“这真是气话……”罗太太轻轻笑,“太初怎能不爱你呢?她一切以你为重,你也太欠信心了。”
我说:“太太,你不必安慰我了。”
“呵!你瞧我安慰过谁,你这孩子!”
“我不是孩子,我早已大学毕业,我是个成年人。”
“你这个口气,像当年的溥家敏。”她莞尔。
“谁要像溥家敏!”我赌气,“我不要像他。”
“好,不像不像。”太太哄着我。
我觉得自己活脱脱地似个孩子,作不得声。
“棠华,你别多心了,活活折磨自己,又是何苦来。”罗太太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手心的皮肤是滑腻的。
我在此刻也发觉太初并不像她母亲,她们是两个人,容貌上的相似并不代表什么。
我说“我要送母亲回家了。”
“你时常来,这个家根本就是你们的家,你们老是对我见外,”她略带抱怨地说,“下星期我生日,你俩又好借故不来了。”
“我们并不知道有这回事。”我意外。
“黄振华明明通知你们了,”她笑,“难道他忘了?”
“我们一定来。”我说。
“记得振作一点。”
“是。”我感激地说道。
回家途中,母亲说:“你去敲定太初,快快结婚,省得夜长梦多了。”
我心中想,但愿太初有她母亲十份之一的温柔就好了,这个女孩子的性格,掷地有金石之声。
当夜,太初在我们家吃晚饭,母亲说到我们的婚事,太初并没有推辞,我心中略为好过。
“那么现在可以着手办事,”母亲兴致勃勃,“先找房子,置家具,订酒席——”
我笑,“不必来全套吧?干脆旅行结婚好了。”
父亲问:“不请客?我怎么向人交代?”
太初掩嘴笑。
“除非媳妇倌不爱见客,”母亲悻悻然,“否则娶了这么漂亮的一个人,不叫亲友开开眼,岂非惨过锦衣夜行?棠华,这件事轮不到你开口。”
“喂喂喂,”我心花怒放,“可是在这件事里,我是新郎倌呀。”
父亲问:“太初,介意吗?”
“呵,我不介意,高兴还来不及呢,这样热闹一番多好。”
“那么你们去旅行结婚,回来补请喜酒。”父亲说。
“可是我没钱。”我说。
“你老子我有就行%。”父亲眯起眼睛,呵呵呵笑。
我那颗悬在半空的心,又暂时纳入胸膛内。
太初还是爱我的。
母亲抽空白我一眼,仿佛在说:你多烦忧了。
父亲问:“打算什么时候去旅行?”
太初说:“春季吧,他们都说春季在欧洲是一流的美丽,现在就太冷了。”
母亲说:“依我看,不妨再早一点。”
父样打圆场道:“春天也不算迟,就这样决定吧,春天棠华有假期。”
母亲也只好点点头。
我握紧太初的手。春天,多么漫长的等待,还有一百零几天。
我说:“我着手找房子。”
送太初回家,她做咖啡给我喝。
我问:“太太下星期生日请客,你知道了吗?”
“知道。”
“谁跟你说的?”
“溥家敏。”
“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我不想去,不见得你会一个人去。”
“为什么不去?我好久没与你参加这种场合了。”
“棠哥哥,你怎么不替我想想,这场合多尴尬——自己的母亲跟陌生男人双双出现主持大局……我受不了。”
“你也太狷介了。”
“是,我学了我父亲小家子气,好了吧?”
“你怎么跟我吵?”
“棠哥哥,你根本不了解我,人家溥家敏反而很明白……”
“溥家敏溥家敏,我看最近你心中除了溥家敏,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也可以替我设想一下,我听你嘴里老提着旁的男人名字,是什么滋味?”
太初气得跳起来,这时候门铃一响,太初跑去应门,门外站着的正是溥家敏。
好小子!把这儿当他自己的家了,动不动上门来,连电话通知都没有。
我顿时火遮了眼,猪油蒙了心,眼睛睁得铜铃般大,对着他咆哮:“你敢缠住我老婆,你有完没完?溥家敏,你失心疯了!你追不到她的母亲,你阴魂不散,想来追她?我告诉你,我周棠华活着一日,你休想!”
溥家敏不理我,他转头问太初,“小玫瑰,他喝醉了?”
太初脸色铁青,她说:“周棠华,你给我走!”
“你赶我走?”我嚎叫。
“你少出丑,回家清醒了,再说话。”太初如斩钉截铁般干脆。
我如万箭穿心似凄凉,指着太初说:“你,你——”
太初凉薄地问我,“你到底算文疯还是武疯?”
我一步步退出门去,溥家敏想来替我开门,我出一记左钩拳,把他打得撞在墙上,鼻子冒出鲜血,我恶毒地咒他:“杀掉你、我杀你的日子还有哩!”
我在太初的尖叫中冲下楼去。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3)
风一吹就后悔,连心都凉了,我太沉不住气,在这种关口,功亏一篑,说出来也没有人同情。是,我恨溥家敏,但何必让他知道,这一拳把我自己的底子全打了出来,我的恐惧,我的自卑,我的幼稚。
我与太初就要结婚了,何苦为这种小事平白翻起风浪。我不想回家,到一间王老五呻酒馆去喝啤酒,一进门就遇见熟人,大家坐在同一桌。开始时我喝闷酒,听他们说及工作及前途问题。
张三发牢骚,“一般人以为咱们专业人士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其实有苦说不出,局里起薪点才七千三百元,真是啼笑皆非。”
李四说:“若不懂得长袖善舞,一辈子出不了头,屈居人下,白白浪费了大学六年的心血。”
王五说:“周棠华没有这个烦恼,幸运之神是跟定了他了,人家一出道就年薪三十万,老板即是妻舅,嘿,那种风光还用说吗?朝中无人莫做官……”
他们数人用鼻子发音说话,酸溜溜,听得我很不是劲,喝完一瓶酒,我就走了。
回到家,我决定第二天便辞职,一个月期通知黄振华,我另谋高就去,七千三百元就七千三百元,不见得我周棠华,就从此不能娶妻生子。
下了狠心,一转侧,也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昨夜不愉快的事,忘了一半,阳光明媚地回到公司,觉得深宵三时半的决定在第二天十点半简直不起作用,刚想打电话叫太初原谅,却有公事绊住了。
两位同事在文件上与我起了争执。
我已经忍着气解释,岂不知其中一个忽然急急说:“跟老周争什么?未开口胜败已分,人家皇亲国戚——”
另一位急急推他一下,又白他一眼,像是叫他学乖住嘴。
我顿时呆住了,一阵心酸,差点急出眼泪来,一辈子都没有受过这种委曲。
啊,原来人们都这么看我吗?
原来我真受了黄家的恩泽——原来我是一文不值的一个人。
我气噎住,过半晌,想必脸色已经变了,那两位同事一声不响,害怕地看着我。我站起来,取起外套,一言不发,转头就离开了办公室了。
我并没有再回去。
我在街上游荡完毕,买了一份南华早报,在聘人广告一栏中寻找工作。
回到家中,我点起一支烟,搬出古老打字机,匆匆打了几封信寄出去。我的心在滴血,我必须要坚强起来,我告诉自己,不是为爱我的人,而是为恨我的人。
傍晚时分,有电话找我。
是黄振华。“你这小子,工作做了一半,坐了不管,开小差到什么地方去了?听说你打了溥家敏是不是?”
我抓住听筒,不想说话。
溥家敏可以告将官里去,我宁愿受罪。
黄振华问:“喂,喂,你还在那边吗?”
“我正式向你辞职,黄先生。”
“你拿这要挟我?”
“不不,没这种事,我只是向你辞职。”
“辞职也要一个月通知!”他恼怒地说。
我勇敢地说:“我明天回来,从明天起计算,一个月内辞职。”
“是因打了溥家敏?”他笑问。
“我不想多说了。”
“好,明天见。”他重重放下电话。
我要自己出去打天下,等到稍有眉目,才娶太初过门,如果一辈子当个小公务员,那就做光棍好了,没有本事,娶什么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