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脱像长痔生疮,被剥了皮毛的老鼠。”
玫瑰尽管夸张,这比喻,我还觉得真贴切,虽然有一点恶心。
那么,围这道墙,为的是什么?”
“我看,八成是怕我们一不小心,给车撞死。你看!这外面是红砖道,再过去就是马路了。有道是,马路如虎口,我们这些嫩羊,可经不起摧残!”冬瓜虽然沉静,颠起来可和玫瑰不相上下。我虽然觉得她的说词破洞百出,可也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解释。
学校离市区有一段距离,依山建筑而成,山坡平缓。才幸运得能有那么一大片的操场。这围墙,正对操场,依墙而立很有一种君临天下的威风凛凛之感。
不过,趴在上面会更舒服。如果倒转过身,背靠着墙,将头枕靠在上面,双手横向撑开,搭在围墙上,仰望浮云,听任和风吹拂拨弄——唉!那真是人间天堂。
像现在,我就是处在这样的仙境。冬瓜和玫瑰则在两旁,一个头枕着双臂注视墙外的车水马龙;一个双手抱胸,背抵着围墙,看着操场上的同学尖叫嘶喊。
这种时候我通常是不太愿意讲话;可是两人都不出声,倒让我觉得反常。往常这时候,她们两人老喋喋不休,烦都烦死人,今天是怎么回事?
我立直了身,转头向玫瑰:“怎么了?老不说话!”
玫瑰叹口气,回过身,面向操场。
嘿!还是不说话。
“冬瓜?”
“也没什么。冬瓜变换一下姿势,将手放在腰带上。
“上星期六去看电影,和李奎意见不合。李奎说了句‘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玫瑰一气,将冰淇淋甩在他脸上,就这么砸!”
“原来如此!怎么没人跟我讲?”我问。
“打电话给你,老没人接听,到了学校,你又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玫瑰收回漫无焦点的视线:“那你帮——”
“自己的事,自己负责。”我打断她:“别指我帮你。”
“好吧!我自己来。”总算恢复了一点生气。接着话题一转——唉!本性难改!“你没去,李奎那两个同学失望极了!”
“得了吧!他们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少灌这种迷汤。”
“真的!我不盖你!冬瓜可以作证。”玫瑰举起右手,信誓旦旦。
冬瓜也笑了:“是真的!李奎早不知跟他们提过你几百遍了。”
“失望是有一点吧!”我睨了冬瓜一眼,故意将声音拉长:“起码有九十九点是。既高兴又满足吧?”
果然!冬瓜红了脸,腼腆的笑了一下。看样子,一场电影又成就了一桩好姻缘。
那么,劳勃瑞福和裴健雄呢?她们心里,又将如何对两人作安排?
其实,我可以了解她们这种心态。十六、七岁的少女,情窦初开,潇洒迷人的男老师自然容易令人倾心。然而,那也只是一时的迷惑而已。潇洒英俊的男老师毕竟是太遥远的对象。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话。不怪她们。妈咪礼拜天提早到南部后,我就把电话关掉,铃声怎么响都碍不到我的耳朵。到了学校,看见劳勃瑞福,星期六下午的事不断扰乱我的心。这事又不好对她们说,难怪她们看我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
“那现在打算怎么办?”我看着冬瓜,冬瓜双手一摊、一副没辙的样子。
我沉吟了一会,然后问玫瑰:“你向他道歉了吗?”
玫瑰摇头。
“电话?”
又摇头。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是你不对,你一定要先向他道歉,除非你真的不甩他了。否则,指望他先跟你道歉,也许可能,不过机会很渺茫。意气用事,搞不好你们就这样冷淡成真,永成陌路了。”
我一边说,一边觉得很奇怪。奇怪自己怎么这么冷静,这么有条理,不像是一般十七岁懵懂无知少女。
早熟吗?大概吧!我讨厌这个字眼。这不是我心甘情愿的成长,我宁愿无知一点,蠢得像一般正常的十七岁少女。可是在妈咪眼中,我一向自律又自爱,在冬瓜、玫瑰眼中,我既坚强又可依赖。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真正的渴望。我是多么希望望有人可以让我撒娇使赖,像对爹地一样。
不!我一点也不坚强,我只是寻常的十七岁女孩。
暗恋一下自是无妨,没有人会对此太认真,那只是成长期中,必经的过渡现象。对她们来说,同龄的男孩,才是她们烦恼的所在。
这样,也许真的是幸福的——而我,也许也是幸福的吧!
我执意的只是真情真性。人类不过是皮相的动物,老了青春就什么都不是了。若说有什么可贵感人的,不过就那份执着。聪明的人类,却不知为何总偏偏固执于那份青春和皮相,为爱情的年龄设限,甚至条件、家世、学历——什么事,一谈起了条件,也就谈不上什么纯真了。
十七岁的我,有一颗太苍老的心。因为看得太明白,了解得太多,我只求那份真情真性。唐明不自量皇和杨贵妃的爱情。让我质疑的,不是因为年龄的差距,而是他们彼此心里是否存在着那份真。
话虽如此,美的事物总是令人赏心悦目的。尽管是一时的迷惑,成熟、俊美充满男性魅力的男老师,总能轻易地蛊惑缺乏任何色调、纯洁、寂寞、少女芳心。何况,我们那长大到可以谈恋爱的年龄了。就算不敢明目张胆,偷偷的幻想总可以吧?
所以,我很了解,也谅解冬瓜和玫瑰的心态。她们既不像我,漠视成人世界一切禁忌规范,又抵不住本能感情最原始的呼唤和波动——劳勃瑞福和裴健雄真的是好看、又深具魅力的人。那么,在心底偷偷喜欢又何妨!
但女孩子,明明只能爱一个人、嫁一个人,她还是希望天下每个男子都倾慕她、宝贝她、注意她。玫瑰和冬瓜不见得把劳勃瑞福和裴健雄的份量看得重—一玫瑰也许更喜欢李奎,冬瓜也许更倾慕令她绯红了脸的那个人—一可是她们心里还是希望他们能注意到她们,多看她们一眼。
很奇妙吧?女孩子微妙的心理!这很难有合理的解释,大概算是天生的虚荣!——虚荣?那我呢?我对于他们又是怎样的心态?……
“闵怀椿——”玫瑰的叫声,将我拉回现实来。
“你在想什么?叫你好半天了,应都不应,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没什么!”
不是的!我对他们不是那种虚荣的心态,我不是——
“还骗!脸上的肌肉都僵成好几条了,不说就算了!”
玫瑰祭出这招杀手锏,我倒真不知如何应付。当然,我可以不理会她的撒泼,可是,今天因为心里真有秘密,我无法无视她的不满与埋怨;何况冬瓜也以一脸疑惑的表情对我。
可是,该怎么说呢?难不成告诉她们,我们对劳勃瑞福和裴健雄的心态,都只是女孩子一天性的虚荣!我不是!我不爱裴健雄,也不爱劳勃瑞福,我只是——天!我倒底只是什么?
“好吧!老实告诉你们?”我摊开双手,耸耸肩:“我刚刚在想的是——老师在吹哨子催大家集合!”
说完,我一溜烟就跑开。玫瑰愣了一下,然后也跟着跑起来,一边跑,还一边咒骂。
整好了队,点过名,下课钟还未响,老赖就早早放牛吃草。
操场的地势比教室略低,中间又横隔一条柏油道,其间的两道阶梯,遂成为双边必经的桥梁;教室又远在四楼边境的厕所旁边,怪不得玫瑰每次一踏上这些天梯,总要高声朗诵一遍孟子天下篇。那实在是肉体的一种苦难!
教室所在这栋大楼是长方形建筑,每层楼两端各有一个大型漱洗室,两边也各有楼梯出入,此外,正中央尚有一个楼梯出入。各级办公室则集中在一、二楼中间楼梯的两侧。
现在,我们正走向左侧面对校门口这个楼梯口,也就是邻近体育馆这个楼梯。高二、三班好死不死就在四楼左侧的厕所旁!玫瑰突然叫道:“劳勃瑞福!”这些同学三三两两,有的已经上了楼梯,有的还在我们身后,听到她的叫声,好些人回过头探个究竟。只见劳勃瑞福意态悠闲、从容地从体育馆的方向走入阳光里。那些人这才知玫瑰指的是谁。劳勃瑞福是我们私底下对他的称呼,同学们当然不知。不过我想,总是有几个人知道吧!这种事又不是秘密,平常我们言谈间自是不会多加遮掩。
劳勃瑞福可能是察觉有多双眼睛正注视着他,朝我们的方向看来,然后走近身,展露一个迷死人的笑容。我回头时,正好撞上他的笑脸,心头一惊,他已经来到我的眼前。他停顿了一下。许多人和他打招呼,然后,沿路打着招呼,就这样穿过我们之间。
我暗吸了口气,催促冬瓜和玫瑰两人回教室。
第八节辅导课一下课,我急忙整理书本,抓起书包就要离开。妈咪明天就要回来了,这些日子,我听任自己放肆得有些离谱,家里一片散乱,我急着赶在妈咪回来前整理好。
才到门口,服务股的大嗓门就在身后响起:“闵怀椿,你想溜啊!清洁工作请先做完才回家!还有,别忘了!你今天是值日生,同学打扫完了,要负责把垃圾倒掉。”
老天!屋漏偏逢连夜雨。清洁工作不是上节课就做完了吗?值日生?真要命!
我抓起扫把,快速将份内的工作做完,然后环顾其它打扫的同学——天啊!简直悠闲得让我心焦。
别班的同学差不多都走光了,我那些亲爱的同学才总算将打扫工作做完了。我拎起垃圾筒,飞步跑下楼,果真欲速则不达,才不过踏空一格阶梯,整个垃圾筒就啼哩哗啦的滚下去。
结果,我重新扫了一遍楼梯,同学一个个悠闲地打我身旁经过离开。“鸡婆”还故意走到跟前说:“值日生!好幸苦哦!”然后才得意开心地笑着离开。
我急着收拾残局,无心和她计较。玫瑰走过来,帮我把垃圾筒摆好。“闵怀椿,冬瓜有事先走,她说下次一定补还你这次的份。”
什么?我听不懂玫瑰在说些什么。
我看一脸不解的样子,玫瑰笑了:“值日生啊!你忘了,你和冬瓜是一道的。”
值日生,哦!对了!难怪我老觉得怪怪的,像少了什么似的。
“东方秀呢?值日生!哼!”
“我说了啊!你没在听。”玫瑰陪着笑:“冬瓜说她有事必须先回家,请你多劳累一下,下次她一定补还这次的份。”
“那你——
“对不起啦!我也没办法帮你。我妈今晚有事要出门,特别交待我早点回去看家、煮饭。”玫瑰一脸抱歉的表情。
玫瑰的妈妈,我见过几次,标准的贤妻良母,和玫瑰的人来疯相差十万八千里。
“没关系,你先回去吧!我一个人来就可以了。”都这个地步了,心胸不宽大点行吗”
等玫瑰下楼后,我草草地将灰尘扫散了事。反正该回家的都回家了,也没人看见。经过这一折腾,再加上等车、坐车回家的时间——我不敢再想了!拎起垃圾筒,三步并两步下楼,往垃圾处理场的方向跑去。
不是我要批评,学校真是故意折腾人,好好个垃圾场,故意和教室距离个三千五百里,相隔南北极,远在围墙最偏僻的那一角。我们戏称它“好望角”。
平常还好,遇上这种节骨眼,急得我怨声载道。
等我总算倒好垃圾,穿过操场,爬回四楼,进入教室将垃圾筒放好时,早累得瘫趴在桌上。好一会才起身,去厕所将手洗净,顺便冲把脸。胡乱用衣袖擦干了脸后,才走出洗手间,却在转角处碰见到了劳勃瑞福。
这样说,其实是不正确的。事实是,我和劳勃墙福撞个满怀。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冒出来的,大概是为高三加强功课吧!可是高三教室在三楼,办公室在二楼。
我还不及劳勃瑞福的唇线高,是以,撞到他时,整个人几乎全扑在他怀里的。鼻子给重重撞了一下。我捂着鼻子,还来不及看清撞到的人是谁时,他已伸手扶在我的肩膀,亲热的拨乱我的头发——又来了!这个动作。我突地一颠,听得他轻轻地笑:“莽莽撞撞的!你最近好吗?”
我抬头看着他,手仍捂着鼻子,舌头却打了结。
他又轻轻一笑,手仍扶住我的肩膀:“鼻子给撞断了?跟个孩子似的!”
说罢,又一次拨乱我的头发,然后下楼离去。我呆呆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然后回过身子。这一回身,猛一惊吓的,全身的血液都要凝结了似的。
裴健雄正朝着我的方向走来。
距离并不远,那么表示,刚刚的一幕,他都看在眼里了?他走过我身旁时,冷淡地扫了我一眼,然后下楼离去。
上天真是爱跟人开玩笑。为什么会碰到他们呢”明明中间有个楼梯,距离又近,他们偏不走,偏要挑厕所边的阶梯;四楼也不该是他们放学后,应该出现的地方,偏偏他们都挑了这地方出现了。我真是倒霉——
没时间多想了,我得赶快回去,把家里好好地整理、清扫干净、还有把冰箱里剩的那几包泡面处理掉,妈咪明天就要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我匆匆赶到学校,朝会已经开始了。
昨晚收拾完毕,再洗个澡,到能上床睡觉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今天早上能赶上朝会,我自己都佩服自己精神可嘉。可惜。负责值日的老师并不领情,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赶鸭子似的赶我入队伍,我只好快步地人列。冬瓜疑惑的眼光探视过来,我对她淡淡一笑。懒得多作解释。
朝会一结束,冬瓜一脸抱歉的神色就兜了过来。我摆了摆手,露出谅解的微笑,示意她不用再多说什么。
回到教室我就轻轻趴在桌上,实在困得一身细胞都不知要往那儿摆放。不一会,玫瑰就轻轻拍我的肩膀,耳语着告诉我上课了。我坐直了身子,努力睁开双眼。但是因为趴睡过的缘故,一时间仍不是看得很清楚。
这时裴健雄已经站在讲台上,先是淡淡地扫了全班一眼,然后,一言不发,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五道数学题。
大家都为他这个举动感到莫名万分,若说是讲课。讲义笔记,也不是这种抄法;那么考试?怎么事前毫无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