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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 page 13 作者:亦舒

  “陆宜。”

  是那熟悉的声音,他语气稍霁,仍带强烈命令性。

  “很好,你终于决定回来,非必要时,我们不打算牺牲你。”

  声音较从前清晰得多,就象有人在身边说话般。

  “十天后,即是七月十四日下午四时,请把车子驶往日落大道甘三公里处,我们会接引你回来。”

  呵,只给我十日。

  “陆宜,你要遵守指示,不要拿生命冒险。”

  我默默,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现在孩子同你说话。”

  “妈妈。”这是弟弟。

  我很高兴,这个顽皮虫,给我多少烦恼,一刻不停,有一度我叫他“弟弟噪音制造者。”

  妹妹也来了,“妈妈,”她带哭音,“你快回来。”

  好,我回来。

  “陆宜,记住,十日后下午四时,日落大道。”

  这是名副其实的死约。

  声音消失,我觉得疲倦欲死,昏昏沉沉堕入黑甜乡,一个梦也没有,睡得舒畅之至。

  根本不想醒来。

  有人来推我,我转个身,唔唔作声。

  听到笑声,一定是觉得我滑稽,耳朵并无失灵,但四肢不听话,只得再睡。

  终于醒来,是因为有人替我按摩手臂的肌肉。

  睁开眼看到女护理,同时发觉身上挂着许多电线。

  惊问:“这一觉睡了多久?”怕只怕一睡三日三夜,时间已经不够,再白白浪费,我不饶自己。

  “今天几号?”

  “五号。”

  我安下心,挣扎起身,身上的各色电线几乎打结。

  “嗳嗳嗳,等一会儿,医生会替你解除。”

  “纳尔逊先生呢?”

  “在这里。”

  我仍觉疲倦。“他们说——”“他们说的话这里都接到。”

  “听到孩子的声音真心酸。”我黯然。

  纳尔逊诧异,“这样旧的伎俩你都相信?”

  我吃惊,“不是他们的声音?”

  “是电子假声,用以激发你母爱,他们才不会让旁人知道你去了哪里。”

  “你的意思是,家人一直不知道我的下落?”

  “——不知你真正下落。”

  “我明明失了踪,他们怎么交代?”

  “那还不容易,说是感染了一只罕见的细菌,需要隔离,或是受了重伤,昏迷不醒。”

  这么险恶!

  我愤怒,“我回去召开记者招待会。”

  纳尔逊一愕,“你好天真。”

  “怎么?”我仰一仰头。

  “你不会记得任何事情。”

  “嘎?”

  “他们会对你的思维作出适当的调整,使你失去一部分记忆,恰恰是这四十五天内所有的经历。”

  我震惊。“他们做得到?”

  “连我都做得到。”

  我将被迫忘记方中信?

  太不公平了,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而我将来的记忆中竟然没有他。

  我恳求纳尔逊,“不,请你帮我保留这些宝贵的记忆,你一定有办法。”

  “但是你回去之后,我实在无计可施。”

  我感到极端失望,象个孩子般饮泣。

  纳尔逊叹口气。

  夫人轻轻说:“没有记忆便没有痛苦。”

  “不不不,”我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要加倍记得你们。”

  夫人又说:“传说中再世为人,都要忘记前生的事,既然已属过去,何必苦苦追忆。”

  我心仍然酸涩,痴恋回忆,抓紧不放,不欲忘怀。

  “我们要先走一步,”夫人说。

  纳尔逊对我说:“陆宜,十天后日落大道见。”

  我哽咽。“谢谢你们。”

  他也依依不舍。

  他们每个人都这样热情,乐于助人,不计得失,在我的世界里,一个半个都找不到。

  我不致天真到相信他们之中没有小人,但是在这个旅途上,我运气特好,没有看到。

  归途中,夫人说:“不需要走错时间才会有你这种不平凡的遭遇,很多人在感情或事业上遇到挫折,避无可避,都被迫咬紧牙关,忘记过去,从头做起。”

  她待我如姐妹,可惜我无以为报。

  指指额角说:“这好比美猴王头上的紧箍,他们一念咒语,我就遭殃。”

  夫人被我说得笑出来,“你也看过这个神话?”

  唉,这不一定是神话,也许悟空亦是走错时间的不幸人,只不过身上带着超时代武器,随时施展,传为佳话,因此情况比我略佳,瞧,我不是亦即将回到西方极乐天去了吗。

  我问夫人:“应告诉方中信,还是不告诉?”

  “你总要向他道别。”

  “也可以不告而别,那么至少这十天内他会过得高高兴兴。”

  “他会猜得到。”

  “真无所适从。”

  “顺其自然吧。”

  “真不舍得。”

  方在飞机场接我,他手中抱着小爱梅。

  爱梅仿佛已与他相依为命,胖胖手臂绕着方的脖子,任何不知情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他的女儿。

  见到我,两人兴奋得叫起来,手舞足蹈。

  我奔出去,三人拥作一团。

  夫人在一旁微笑,爱梅受老方之嘱,上前向夫人敬礼献花。老方最懂得讨人欢喜。

  稍后自然有管家把夫人接回去。

  第十八章

  再度回到方宅,就正式把它当为家。

  爱梅已完全熟悉环境,长胖不少,脸颊红润,象小苹果。天大的烦恼,只需看到这一张面孔,也会暂时卸下。

  三口子嘻嘻哈哈,我自问真能做到今朝有酒今朝醉。

  太阳落山,方带我到舞厅跳舞。音乐很慢很慢,男男女女搂抱着缓缓挪动脚步,身子随节拍摆动,十分陶醉,有些还脸贴脸,女方也有素性将玉臂挂在男伴脖子上的。

  没想到五十年前跳舞可以带出这么含蓄的色情成分,谁说世风日下,越是暧昧就越艳靡,骚在骨子里,令人脸红耳赤,情不自禁。

  而且还在公众场所表演,我看得呆了,不肯下舞池。

  方几次三番邀请,说是教我。

  我仍然摇头微笑。

  乐师开始吹奏金色色士风,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令听众沉醉。“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这是怀旧之夜,”方说:“歌名《渴睡的礁湖》。”

  呵,旧上加旧,一直往回走,走到幽黯不知名的角落,在那里,人们衣服上每一瓣都绣满花朵,他们惯性服用麻醉剂,都有一双睁不开如烟如雾的芍药眼,什么都不用做,净管勾心斗角或是争艳夺丽。

  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种的花有黑牡丹、白海棠,喜欢的颜色有明黄、燕青……今夜似乎捉摸到这种情趣,灯光昏沉沉,闪烁着水晶般的珍珠,不喝酒也醉人。

  谁愿意回去,在那里,为了使我你不住工作奉献精力,灯光与日光一样,造成错觉,刺激新陈代谢,把人当机器。

  只得悄悄吁出一口气。

  方轻轻跟音乐吟唱:“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他说:“我知道有个地方,四季如春,在天堂般的花丛中,有个湖泊,叫做迷失之湖,也许躲在那里,没有人会找得到我们,任由咱们长满白发,你说如何,肯不肯与我到那里去?”

  “是是,我们一起去,我愿意。”

  他很小声很小声,温柔如夜般说,“那迷失之湖,永远在我心底,让我们来跳舞。”

  我热泪满眶,不住点头。

  老方带领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并不难,很快跟上了,我学着其他女士的样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与他左手相握。

  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说:“要回去了吧。”

  口气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痒。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实,也无谓抵赖。

  我说:“十四号下午。”

  “就剩下这点时间?”他无限怜惜的问。

  “是,就那么多。”我说。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夫人说得正确,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

  换了别人,就会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够,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过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还不是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脱离苦海。

  我对方说:“我们在一起的确开心,但愿回忆长存。”

  他用手指替我划去眼泪,“听听这首老歌,从我祖父谈恋爱时直流行到现在,叫十二个永不。”

  “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后己。”

  “你也喜欢?我爱煞它们。”

  他把我带回座位,小桌子上烛火摇曳,他握紧我的手。

  “真想同你结婚。”

  “不想连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愠,别转面孔。

  “本性难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着巧克力好去寻找新欢了。”我说。

  方很认真的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你只要问一问你母亲,便可知详情。”

  我心底一寒,“我们不谈这个。”

  “好,我同你到蓬莱仙境,共渡剩下时光。”

  “那么爱梅呢?”

  “带爱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乐。

  我竟是个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无论是谁,总有权抓住快乐吧,为着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乐,牺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我们几乎空手就离开双阳市,抵达迷失湖。

  湖滨有一间小小旧旅舍,一岸花树,湖上有天鹅觅食。

  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诚的欢迎我们。

  别看旅舍外表朦蔽,这里有最香浓的龙虾汤、最甜美的香摈酒、最完善的游戏设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

  爱梅获得极度安全感,似只小动物般熟睡,呼噜呼噜。

  我说:“可惜不能多陪她。“方笑说:“幸亏你曾陪过她。”

  这就是乐观与悲观之分别。

  “她永远不会忘记你,”方说:“将来她情绪低落之时,你会成为她的支柱。”

  “是的,她的确记得我。”

  母亲曾无数次提及这位无名女士,视她如神明及偶像。

  “爱梅懂事的时候,要不要我把真相告诉她!”

  “不。”

  “我该怎么说?”

  我沉默。

  母亲一直不知道我即是她女儿,那意思是说,没有人来得及把真相告诉她。

  方中信没等到她长大懂事,已经不在人间,而那位先生与夫人,当然更是保守秘密的能手,是以小爱梅不晓得我是谁。

  方中信说:“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从前不会明白这个话,现在如同身受,我点头。

  他又问:“回去之后,怕你会寂寞。”

  那是一定的,虽没有开口,眼睛也露消息,他并不担心自身,忙着安慰我,“好歹忍耐一下。”

  我凄酸的低下头。

  “或者你可以与他详细的谈谈,使他明白你的需要。”

  “他并不关心我的需要,我怎么同他谈?”

  “陌生人也可以同陌生人谈话呀。”

  他真天真。

  “你会同莉莉谈话?”我反问他。

  “怎么不会,是她嫌我不够正经,与我终止来往,跟了别人,你以为我在情场无往不利?并不见得。她与新朋友在一起不愉快,时常打电话来诉苦,你不会介意吧。”

  “不,我怎么会小器。”

  他松口气,“每次都捏着把汗,除了你之外,女人太麻烦。”

  那不过是因为他喜欢我,所以在他眼睛春出来,我没有缺点,只有可爱,其实那么多女人当中,我最讨厌。我最麻烦,临走还要把一个五岁的孩子托付给他照顾。

  我说:“这次回去,别的也许可以忍耐,吃惯了巧克力,可怎么办。”

  “多带点走。”

  “我不认为可以。”

  “那么现在多吃点。”他总有办法。

  “当然。”

  “陆宜,我怕我会想你想疯掉。”他留恋地凝视我。

  我不敢出声,因为我连想念他的权利都会被动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已经自幼受到干涉,现在连思想的自由都失掉。

  “陆宜,别不高兴,看这轮月色,专为我们而设,你见过这么银白圆大的月亮没有?”

  不,我没有见过。

  认识方中信之后,发现许多从前未曾注意的事物,都震荡心扉,这些从前认为微不足道以及琐碎的小事,如今成为生活情趣。

  他打开一重重深锁的门。使我见到奇花异卉,以及整个美丽新世界。时间太短了。

  园子里晨间灿烂的花,至傍晚已落满一地。

  但照方中信的说法,只要曾经盛放,便于生命无愧。

  “很多很多人,活了七十岁八十岁,”他说:“快乐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数小时,比较起来,我实在幸运。”

  告别的时间终于到了。

  我们返回双阳市。

  当日夜晚,我与夫人联络。

  我说:“明午四时,日落大道二十三公里处。”

  夫人说:“这是明智之举。”

  我苦笑,“不这么做行吗,他们会把我脑袋炸成碎片。”

  她不说话。

  “夫人,到了那边,允许我来找你。”

  她笑了,“傻女,我不认为我能活到八十八岁。”

  我肯定的说:“你一定能够。”

  “长寿不一定是福气。”

  我固执的说:“夫人,你一定多寿多福。”

  她不住轻笑。

  “让我来探访你们。”

  “活到九十高龄,不一定有力气招呼朋友。”

  “我不是普通朋友。”

  “好吧,如果记忆还在,我们也在,你可以来吃茶。”

  “谢谢你,夫人。”

  啊至少在那个荒凉冷漠的世界里,我还有一位朋友。

  最后一日的早上,我与方中信都十分沉默。

  我与方中信都决定把爱梅送到学校去,免她受刺激。

  小孩不疑有他,高高兴兴穿上校服,背好书包出门。

  她上车之前,我紧紧拥抱她。

  稍后我仍可以见到她:只不过届时她已是一名老妇人。

  我凄酸的想,早上的花,傍晚已落在地上,人生如梦一样。

  方中信握住我的手,“永别了陆宜。”

  他眼睛红红,分明也是哭过来。

  我说:“快点找个伴侣,好好成家,养一大堆婴儿,在孩子们哭笑声中,时间过得特别快,日子活泼热闹,只有儿童清脆的笑语声,才能拯救成年人的灵魂。”

  他摇头,“你不必说废话安慰我,希望时间可以医治我。”

  我只得住嘴,心如刀割的呆视他。

  自上午九时开始,我的头开始剧痛,初初是每隔一小时痛一次,每次约一分钟,别看这数十秒钟,已经叫人受不了,我用双手抱牢头部,痛得眼前发黑,滚在地下。

  警兆来了。

  要是不回去,也会活活痛死、开头还瞒着方中信,十二时过后,频率加密,已达到半小时一次,他在我身边,躲也躲不过,看着我受苦。

  我痛得不觉身体思想存在,整个宇宙只余痛的感觉,假使疼痛可以止住,叫我做什么都可以,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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