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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云 page 7 作者:亦舒

  我说:“别乱讲,人家是世界公认的劳伦斯。”

  “屁。”她说。

  “念法律的人,最不讲理的,也就是你了。”我说。

  “你不生气了?”她转身过来问。

  “我根本没有生过气。”我说,“谁生气,谁心里应该知道。”

  “跟你做朋友,比跟一个小家子气的女孩子做朋友还难。”

  我看她一眼,心里想:我可没有要你来。

  她说:“你心里在想,你可没有叫我来。是不是?”

  我不出声。

  小燕就是这点不好,每件事情都要弄得黑白分明。

  她说:“我请你看电影,你去不去?”

  “我吃了药,不便出去,又没有车子,天这么冷,冻个半死,又回来,干什么?你要看,我介绍人陪你去。”

  “谁?”

  “外国人。”

  “我不喜欢跟外国男人走在一起。”她说。

  “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没有什么意思,吃不到羊肉,一身骚。宋家明,你别以为我需要你跟我介绍人陪,我自己一样找得到,”她骄气的笑,“看什么人而已。”

  她又可爱起来了。

  我还是躺在床上。我问:“洋人也有不错的嘛。”

  “谁?”她笑问。

  “安东尼安姆斯庄钟斯。”我说。

  “他呀,他自然是,我也说他好,若是他也罢了,别人没意思,真娶了我,那几十镑周薪,一年九个月的冬天,我也受不了。”我侧头看她。她在台灯下微笑。她大概是喜欢我的,几次三番,她都先向我来低头,以她的性格,很不容易;以她的性格,吃过她白眼的男人的确也不少。娘娘腔有娘娘腔的好处,瞧这女孩子!

  “说说你以前的女朋友。”她说。

  “不说,你以前的男朋友逢人说你,你有什么意思?”

  她答:“我乐都乐死了,只怕他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我笑,“她跟你差不多,不过比你强硬,她不哭的,打网球又够力。长得也很漂亮,后来嫁了别人,大概很开心。完了。”

  “你们在一起多久?”她问。

  “两年多三年。”我说,“为什么问?”

  “你记得她?”小燕问。

  “当然,她是我女朋友,我们接过吻的。”我得意的说。

  “呵,这么难得呀!”小燕取笑,“还拥抱啦!还少不免到郊外去,绕着大树兜个圈子啦,真够情趣,跟国语片一样!”

  我被她气结。

  “你的男朋友呢?”我问。

  “我没有男朋友,你可别不相信,我真的没有男朋友,我不是三贞九烈的女人,只是看不中周围的人,要把自己送出去也不行,你说多惨!”她扁扁嘴。

  “你的《红楼梦》看成怎么样了?”

  “没什么好看的,”她落寞的说,“那宗旨不外是说:女人要长得像猪,不然就够你受的,上帝不会放过聪明漂亮争气的女人。这种书看来做什么?”

  第四章

  “不看也算了。”我说。

  “嗳,你到底出不出去?”她问。

  “不去。”我说。

  “真是,我还没吃饭呢。”她说。

  “罐头里还有几块饼干,吃了吧。”

  “士可杀,不可辱。”她笑,“不吃!”

  “那你就饿死吧,可惜你是洋士。”我起身穿衣服。

  “干什么?”她问。

  “陪你出去吃呀,总不能隔壁死一个、这里死一个,像什么话!”我扣大衣的纽子。

  她看著我,问我:“你到底讨厌我吗?”

  我说:“你问这种问题干什么?你只要不无理取闹,做朋友,谁讨厌谁?”

  我们挤公共汽车出去,我请她吃面,她高兴得似个孩子,叽叽呱呱,说个不停,四姊长四姊短,我绝口不提四姊了。我一个晚上都很静,吃完东西,打发她回家,我回去还看了一章功课。我又恢复正常的了,这便是我对现实反叛的结果。

  我不知道别人轰轰烈烈的反叛是怎么样的,像丐士甸。

  我太自爱。我是懦夫。

  星期三,我上街买了一条银项链当礼物,算是女方的贵宾,到钵兰酒店去转了一转。黄一眼把我认了出来,跟我握手。我心平气和。

  (我的校长说,不可能解决的事,不要想太多。)

  黄的女儿很美丽,可是皮肤颜色很深,一眼看上去,像马来亚人或是菲律宾人,跟她的父亲不大像。我转一个圈子便想走了。

  黄很是够气派,仍然是黑西装,白衬衫。

  我远远看到小燕,跟她打了个招呼,我没有留下来吃饭,我喝了一杯酒,便离开了。我去看四姊。

  我心平气和的去看四姊,想跟她道歉,我那些反常的举止,是不对的,是不礼貌的。我真的心平气和。

  车子到了她的家,还很早,她大概在吃点心,门没有锁,我按了两下铃,没人应,一推门就进去

  我进去的时候,她刚刚自楼梯下来,见到我,先是一呆,然后招呼我。她的脸色是雪白的。我一眼看就知道不对劲,发生了事,她的手指上流著血。

  我说:“你手上受伤了。”

  她看了一眼,不以为意,“是抬那只大箱子,太重了,勾了手指甲。”

  “痛不痛?”

  “不觉得。”她找了一块胶布,贴上去。

  “你搬什么?”我问,“要不要我帮你?”

  “家明——”她转过头来,“我搬家。”

  “怎么忽然搬家?”我愕然问。

  “我很方便,只有两只箱子,你愿意帮我吗?”她问我。

  她的脸色是这么雪白。

  我点点头。

  “帮我叫部街车,我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她说。

  我很冷静的说:“好。”

  我拿起电话,叫了一部车子。车子十分钟后会到。

  然后我上楼,她在收拾衣物,真的差不多了、地方并不十分乱,我只是帮她关上箱子,抬下楼去。

  四姊仍然很镇静,一丝不乱,该做什么做什么,只是嘴角少了那种笑容。

  多说多问都是没有用的,我不想多说话。

  我们等来了车子、她把门匙放在门口的地毯下。司机与我将箱子搬上车子,我与她两人挤在一起。

  她的手抖著,嘴唇都变了颜色,可是她仍然是镇静的。

  我问她:“箱子搁哪儿?”

  “酒店吧。”

  “不如先搁我宿舍,我们吃了饭再说。”我出主意。

  她居然点点头。

  箱子一到宿舍,自然有义务帮忙的同学,一下子就抬了上楼。同学问我是不是搬进来的新生。

  我顺口问她要不要在宿舍住几天才找房子,她居然又答应了。我便帮她办手续。大学宿舍也收外边的客人,最长可以住两个星期。

  她在我房间喝了一杯水,洗干净了手,我帮她擦了消炎药膏,再贴胶布,她的头发乱,我忽然拿起一把梳子,替她梳起头来。

  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她叫了白兰地。

  我猜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她终于想到要脱离黄,趁这个时候便搬了出来,没有争执,没有吵闹。可是为了什么呢?她跟了他这么些年,也不应该再在乎下半辈子了,有什么气,有什么意难平,也该忍下去了,是为了什么她伤心得要离开他?我想不通。

  有她在我身边,我也不要去想它。

  她喝了很多,脸色越喝越白。

  我们叫了几样菜,但没有吃饭。

  屋子不是她的,她住了这些年,不过带出了随身衣物,屋子里的东西她没有怎么动过。

  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么简单?说走就走?

  吃了饭,我与她散了一阵步。她的酒意渐渐上来,在街下看她的脸,雪白的皮肤,眼角有点红。我伸手叫了车子,把她送回女生宿舍。

  我说:“你好好睡吧,明早我来看你。”

  我回了自己那幢宿舍。

  我看著时间。这个时候,订婚舞会该散了。黄回到那层房子,真正的是人去楼空。

  但是我想四姊是会回去的。她以前也许也做过这样的事,出走几天,又回去了。人总是人,女人总是女人。玫瑰是玫瑰,不管你叫它什么名字、它还是玫瑰。

  她是会回去的,那时候轻描淡写的跟黄说:“我到大学宿舍住了几天。”真是又新奇又清高又漂亮。要脱离他,何必等到今天?

  然而我是同情她的,一般的女人,虽然不会比她享受得多一点,但是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要求会变得很低,低得只想身边有个伴,在要紧的时候援一援手,如此而已。她得到了些什么?

  在十六七岁的时候,等待爱人是一种情怀,过了十年,算是什么?

  她什么也没有得到。等了那么久,等来的爱人,是为主持他女儿婚礼来的。

  长久的等候。她没有多少时间剩了。

  那一夜我没有睡,我不知她睡了没有。

  清早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在伏案写字,写了满满一张她要做的事。一件一件,条理分明,她是一个有思想有脑子的女子,可惜命运不过如此。

  她抬起头来,给我一个微笑,我呆呆的,她的微笑回来了。这么快。

  她说:“我想去洗个头发,然后去找房子,你不必理我,快去上学吧。”

  我说:“我陪你好了,功课根本不吃紧。”

  “不不,我习惯一个人办事了,快一点。”她说。

  我坐在她床沿,我说:“四姊,如果你真不回到那里去了,为什么不回家?”

  “家?”她愕然,“什么家?”

  “香港、台北,你总有家呀。”我也愕然。

  “没有,”她说,“我没有家。”

  “父母呢?兄弟呢?”

  “没有。早过身了,我没有兄弟姐妹。”她微笑,“我在哪里都一样,我选了这里,是喜欢这个城。你放心,搬一个家太方便了,我今天下午之前就可以找到房子。”

  我默默的去上学。

  学生里没有什么新鲜事。几个外国女同学还是撒娇撒痴的跟教授打情骂俏,我深觉乏味,三小时便完了课,赶回宿舍,四姊还没有回来。

  我在房间里等,她是三点钟到的。

  我去找她,她洗了澡,穿著毛巾浴衣。

  她的脸上很明朗,一点忧伤也看不出来,只是肤色仍然一样的白,白得一丝血色也没有。

  我问:“怎么样?”

  “找到房子了。”她笑,“我还买了一部小迷你、同时又去求职,还洗了头,喝了一杯茶。快不快?”

  “太快了。”我笑,“五小时办这么多事,人家四圈麻将还没有搓完呢。”

  她说:“搓麻将有搓麻将的乐趣,我要搬走了。”

  我问:“你的新地址,可以告诉我吗?”

  她说:“你自然不能告诉别人的,现在我或者有工作,也不可能像以前那么样高朋满座了。家明,我跟你一块儿去吧,你也可以看看我新居的样子!很不错的,连家具,一房一厅,小小的地方,一个人住刚刚好——”

  我们坐了她的小迷你,迷你车是白色的,到了她的新居。新居真的很漂亮,全新,有家具。她叫我去煮菜,我发觉厨房已放著不少食物了。

  等我做了茶与点心出来,她已经开始把衣服挂进衣橱里,把照相架子取出来放在床头。

  我说:“不要心急,慢慢的做。”

  我抄下了她的电话号码。

  她坐下来吃茶。

  我问:“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在这里?”

  她点点头。

  “我明白了。”我说。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她如果要找朋友,她会自己去找的,犯不著我操心。

  “我可以常常来看你?”我问。

  “可以。”她说。

  “你休息吧。”我说,“当心自己的身体,不要太轻率。”

  她点点头。

  我取过外套。“现在天气时冷时热,说不定的,今天冷下来了,这天气最容易——”

  我转过头去,看到她一脸的眼泪,她嘴角微微一个笑。

  我连忙把大衣放下来。

  我说:“我不走了。”

  她的眼泪滚滚而下,我掏出手帕给她,她并没有用,只是放在膝盖上。我走到窗口站住,看出去,隔壁人家的猫走到她的窗户来了。

  我镇静的说:“我总是在这里的,你放心,不管你怎么想,我总是在这里的。”

  又过了一会儿,她说道:“有一只猫是很好的。”

  她又恢复平静了。

  如果我像她这么忍耐,我是一定会发疯的。

  我走了。

  我到一家畜店,买了一只小小的玳瑁猫,把它的颈皮抓起来,它的四只爪马上缩作一团,这证明它不是懒猫,我看看它的头,圆圆的,我看看它眼睛,圆圆的,我忽然爱上这只猫了。我把它放在柜台上。付钱,它的身子缩成一只小球一样。我把它放进口袋里。好猫,又不抓人,又不乱叫。

  店员问我:“你叫它什么?”她是个老太太。

  我想想,说:“猫。”

  老太太说:“那是不错,它是只猫。”

  我把猫交给四姊的时候,我才第一次看到了她的笑容。

  “呀!她叫,“猫!”

  那只小猫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四姊看著它笑,我分辨到她真的笑容与假的笑容。

  她以前展露的笑,全是假的,那只是一种装饰。呵我可怜的四姊,她的笑原来不过是等于她身上一件漂亮的毛衣,因为她做得实在太好了,所以没有人能够看得出来,没有人。但是真与假终久是有分别的吧,我看了她的真笑容,才知道她的假笑。

  我呆呆的看著她。她是何等掩饰她自己啊。

  她才只有那么一刻,随即沉著下来,她说:

  “家明,你真是个好孩子,谢谢你了。”

  我看著她,噢是的,我爱她,有什么关系呢?我爱她,没有遗憾,没有疑惑的,我爱她,是几时发生的事?我不知道。或者是在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

  我不怪我自己,我偏偏爱上了她。不是寂寞,我可以忍受寂寞,我寂寞了那么些年.那种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寂寞,与世界完全脱离了关系的寂寞,不不,我可以忍受寂寞。也有很多女人在我身边晃来晃去,不是为了要一个女人,不是。我只是爱她。

  “咦?”她看著我,“你怎么了?”

  “没有什么,我还有点功课要做,我先回去了,你当心自己,你随时叫我,我马上来。”

  她说:“我只想你功课做得好一点。”

  “我会的,”我报以微笑,“我一向是个好学生。”

  她点点头,然后转过头来,“我的洗头水用完了,你可否经过小店的时候,代我带一瓶来?”

  我深觉奇怪,为什么她叫我做这种事?为什么?她不是托男人做事的女人,而且一瓶洗头水……

  我问:“什么牌子?什么香味?”

  “草药味道,任何牌子都可以。”她说。

  “我明天带来。”我说,“我现在走了。”

  “家明——”她叫住我。

  我微笑:“什么?”

  “为何你什么都不发问?”她问我。

  “问?为什么要问?”我笑说,“误会都是从说话而来。”

  她也笑,“你也是看《小王子》的。”

  我回到家的时候,小燕在大堂等我。

  她等得很焦急,很不高兴,一见我就站起来,一开口就是问:“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适才方与四姊说:问是没有用的,可是她一上来就是问问问,我朝她笑了一笑,小燕永远不会成为我的女朋友,原因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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