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以前,约了丽莎出来,我们可以谈到梵哥的画、威尼斯的风景,西厢记中曲子的特色。
天呀,我是多么想念丽莎。
那时候,工作特别起劲,因为下了班可以见到丽莎,两人畅饮一杯啤酒,那时候,八小时办公时间过得特别快,因为可以打电话给丽莎略聊一两句。
但是我怎度能够留住她呢?人家要到伦敦去进修学问,她回来的时候自然另有一副光景了,说不定带着丈夫孩子回来。
该死的!我诅咒看天气、文件、渡轮、同事、老板、整个世界──
但是我不肯承认爱上了丽莎,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应当轰轰烈烈,我与丽莎,一直那么平和……不不,不可能。
然而我是这样想念她。我需要她的巧笑倩兮,我需要她一双忍耐的耳朵,我需要她的存在。(二)
我是丽莎,到英国已经三个月了。
与张国栋走了两年有多,做他那有名无实的女朋友做得我混身不耐烦,我到伦敦,不是为了进修,而是为了逃避一段毫无结果的感情。
叫我如何形容国栋呢?他是一个好男孩子,第一次见到他,我已被他吸引。
他是一般女孩子心目中的好对象,港大毕业,有一份稳定而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国栋有一张非常温柔、清秀的脸,他稍微疲倦的时候,喜欢将头靠在墙上,看上去很孩子气,激发女人的母性慈爱,忍不住想在他额头吻一下。
看得到这一点的,自然不止我一个人,因此他在女人堆中受欢迎,是可以想像的事。
但是他毕竟打了电话来约我午膳,看电影、吃茶……我们变得很熟络,一般人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事实上却不如此。
他在人前跟我非常的亲热,一到我们单独相处,却又是个守礼君子,我们在这些日子里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关系。
我不会说他聪明,这个年头,男人并不需要对女人负责任,肉体上的欢愉也不过是双方面的你情我愿,他并不见得会因此脱不了身。
我觉得他是尊重我的一个君子人。
但为什么,我老认为国栋不会娶我?他像老在等待一个更好的女郎。
我知道。
他理想中的对象不是我,而是一个穿白色衣服,神态寂寥的艺术家,她凭感性生活,富创作天才,气质清秀,态度高傲的女郎。
国栋不止说过一次,香港的女孩子不是不好,只是太俗气,他自然也嫌我俗气,因为我不是一头直发,穿双平底凉鞋,那种潇洒得不知道油盐柴米的艺术家,所以他嫌我。
国栋对我像个妹妹,但我对他,却不像个哥哥,我承认我平凡,我觉得一个女人的最终目的是结婚生子,我自小到大都没有大志,也不想轰轰烈烈的干事业,能够嫁与国栋,我已够开心。
因为一年多没进展,我只好与他摊牌。
那夜我说:“我要到英国去念一年书。”
谁知他诧异地说:“你有心念书便起码念个学土,念秘书课程才一年,除了假期,剩七八个月,不三不四,有什么好?”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他又说:“大学生的气质是两样的,不管前程如何,培养那份气质也是值得的,尤其在欧洲进修──丽莎,我替你庆幸有这样的机会。”
我黯然,原来他巴不得我走,他真是有一手,不但不留住我,而且还替我出主意,叫我去念足四年。
我心灰意冷,偷偷的哭,终于咬咬牙,提起行李走了。
国栋有到飞机伤来送我,与我握手,祝我锦绣前程,我强忍着眼泪。
就这样,我上了飞机,到了伦敦,表姐夫与表姐来接我,替我办妥入学手续。
对着风光明媚的异国风倩,我却没有心情欣赏与享受,神情是憔悴的,终于在表姐的追问下,我把心事说了出来。
表姐冷笑,“这么坏?嫌你?我不过是中学生,但你表姐夫是博士,他可没嫌我。”
我说:“这里是英国,香港是两样的,香港人势利,什么样的人眼什么样的人走,不能越界,女孩子若没有一张文凭傍身,叫夫家的人看不起。”
“现在流行大学文凭做嫁妆?”表组问:“多么古怪,笑死人。”
“香港便是一个那样的地方。”我无奈的说。
“我劝你别回去,这里好的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表姐说:“在这里嫁个博士,完了回香港探亲,向他说声哈罗,气气他。”
我烦恼的说:“他才不气,他会为我庆幸嫁得好,他心中根本没有我。”
“那么更应该认识别的男人。”
我不敢说,我偏偏就是喜欢他。
住下来以后,一边上学一边表姐也介绍男孩子给我,但多数应酬一两次之后,完全没了下文,我可不想嫁予唐人街餐馆的主人做女掌柜,或是面目可憎,自以为是的大学生,于是我努力修我的秘书课程。
偶而在同学会中,我也会看到一两个出色的女孩子,她们神倩倨傲,法语流利、来去自若,我就想:这一定是国栋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我也尝试学那种打扮,自觉不好看,我情愿穿一条裙子,一双高跟鞋,老实朴素地做人。
我羡慕她们有长腿、穿袋袋牛仔裤,男装的缚带鞋,大风衣,与男朋友像兄弟似的无牵无挂,我不知怎地,非常老土,永还想结婚。
或者是落后了,我很感叹,我不想试婚,不想同居,不想长时期地恋爱,我只想结婚。
我与表姐最爱在周末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带着她两个孩子。
我所羡慕的生活,也就像表姐,安居乐业,把孩子带大。
“你会是一个好太太。”她说:“女人都是好妻子,只要有这种机会。”
我抬起头,“也有例外,有些女人是非常能干的。”
“我觉得假如对方不能欣赏你的好处,假使结了婚,也是毫无幸福的。”表姐说。
我轻轻答:“这件事在我离开香港之时,已经结束了。”
“他有没有写信给你?”
“没有。”
“你有无写信给他?”
“没有。”
“算了吧。”
我看着几乎一望无际青葱的草地,“是,算了算了。”我说。
我同班有一个以前做模特儿的女孩子,她瘦长苗条,有一把乌黑的头发,因为快要结婚了,所以心情特别好,常抽空照顾其他的女同学。
我对她说:“你未婚夫一定与你很相配。”
她点点头,“是,非常相配。”
我们终于见到了那个幸运的男孩子,他与未婚妻并不相配,比她起码矮三寸。
我问她,“怎么了,为什么挑他?”
“他有什么不好?”她反问:“我们非常谈得来,而且他能补足我的短处,两夫妻这才叫相配,若两个都是诗人,光双对吟诗,没人去煮饭,岂非很快饿死?”
我觉得她说得很对。
我认为我与国栋根相配,他富才华与幻想,不切实际,如果我替他做好日常生活上的琐事,他才可以尽心去发展事业。
很明显地,他的想法不同,国栋啊国栋,我怅惘了。
抵英不久,我考得了英国的车牌,并且自己开车到苏格兰去玩。
回来的时候,表姐很紧张的说:“喂,有人打长途电话来找你。”
“什么?谁?”再也没想到是国栋。
“你那心上人。”她神秘地说。
“啊!”我既喜又惊,又怕自作多情,故作平淡状,“他?他找我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
我耸耸肩,“可见不过是问候一声,”我停一停,“事隔三个月才来问候,你想,──”
“就是因为没事,才显得想念你,男人自尊心强,他内心矛盾,斗争了近三个月才给你打电话。”
“可是他怎么找得到我的电话?”我诧异。
“要找自然是找得到的,”表姐说:“他不想与你说话,你对牢他也没用。”
“几时打来的?”我问,心渐渐热起来。
“你去苏格兰七天,他打过三次来。”
“哗,三次。”
“如果他叫你回去,”表姐板起了睑,“你可要端点架子,可别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我沉默一会儿,“我会读完这几个月书。”
“对了,”表姐舒出”口气,“除非他答应马上娶你,否则你就此依他回去了,仍然是无名无份跟牢他,算什么,不准走。”
“是。”我说口
“男人打几个长途电话来!花不了什么钱,不必心花怒放,听不到只有好。”
“是!”
表姐说:“这次去苏格兰倒是去对了,他找你不着,也好叫他知道,你并没有打算随时恭候。”
我低下头。“要是他今天又来找我,我如何回答?”
“照平常呀,自然大方就好。”
“是。”
我没有想到,当天晚上他马上打电话来了。
我很紧张,不能控制自己,声音都震抖。
他问:“还习惯吗?功课如何?”
我答:“还可以,住表姊冢里,跟香港没两样,很舒适,吃得到咸鱼鸡饭。”说完了就觉得自己无聊。“你呢,你好吗?”我问他。
“还不是老样子,闷得要死。”他一向是不合重的。
“你也好久没放假了,不是说想去南美洲吗?”
“南美没有文化,还是欧洲好。”他说。
“那么你就逛欧洲,别闷出病来。”我很姐心他,他在香港,并没有朋友,他不好应酬。
“丽莎,我很想念你。”声音很孩子气,很腻。
我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我也想念你国栋。”
“改天再聊,好好念书。”
“好,谢谢来电话,国栋,保重。”
“你也保重。”
他挂了电话。
表姐在一旁冷笑,“妹子,不是我说你,你感情也太丰富,你对他太好了。”
“你不明白,”我儒嚅的说:“他这个人傻呼呼的,不懂讨好女人。”
“我是不明白,总之你不准回去,知道没有?”
“他又没叫我回去。”
“你巴不得他叫你!”
“我不会放弃功课啦,表姐。”我表明心迹。
隔三天,电话又来了。
我问国栋,“周末,没出去?”
“没有。去哪里呢?”
“以前我们不是老去浅水湾散步吗?”
“提不起兴趣,他们都说浅水湾又旧又古老,只有你才懂得享受。”
“那么选别的节目。”
“不想去,实在不想去。”
我仿佛看到他把头靠在墙上,一种百般无聊,孩子气的着恼,我心完全融解下来,软成一堆,鼻子都酸了。
他叹一口气,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呢,丽莎?”
要不是表姐站在我身边干瞪眼,我几乎想说:马上──
“要到明年七月。”
“哗!”他呜咽地说:“好吧,等你回来,我们到太空馆去看星星。”
“可以,”我精神一振,“我常去伦敦的天象馆,他们的节目也很成功,但是找不到人陪,都说是孩子们去的地方……”
他愤愤地,“可不是,我们俩仿佛永远得不到世人的同情似的。”
我说:“国栋,省一点吧,讲了足足十分锺了。”
“再见。”他依依不舍。
“再见。”我放下电话。
表姐在一边喃喃的说:“男人就是这一点贱,对牢他的时候当你透明,走远点又追上来,唯男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我临睡之前,辗转反侧,天气这么凉了,在外国的滋味并不好受,若在香港时,国栋有稍微明确的表示,我就不必走这一趟,谁在乎这劳什子的秘书文凭呢?可是我苦在下不了台,唉,耽到明年七月才回去,可能永远失去了他,现在马上动身走,又显得自轻自贱,这……
第二天,表姐在早餐桌子上说:“怎么,脸肿肿的,没睡好?告诉你,做人乐观点,凡事是注定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迟早跑掉。”
但我心中只有国栋,我是那种傻气的老式女子。(三)
我是丽莎的表姐,丽莎是我小表妹,我比她大好多,自小看她长大,疼她疼得不得了。
我也知道这一次小表妹到英国来,自然有其不得意之处,果然,她喜欢的男孩子不喜欢她,所以,为了避开不愉快兼毫无结果的一段感情,她藉口读书而来到我这里。
她一直在我家住,功课也有进步,很适应新环境,因为我认为那个香港男孩子对丽莎不好,所以坚决要她念完这个课程,不让她回去。
同时我也介绍各式各样的男人给丽莎,希望移转她的目标,但是感情这样东西,像银行中的存款,为数有限,丽莎的感情存款早已被那个叫张国栋的男孩子支清,因此对其他的男人不瞅不赚,没奈何,而那个张国栋呢,又不晓得他自己有多幸运,却拼命的拿丽莎的感情来挥霍浪费。
唉世事大都如此。
在我的限内,丽莎是个愉快、温柔、开朗、漂亮的女孩子,谁娶了她,应该是福气,她这种安于室型的女孩子,在今日可以说已经很少了。
但人家怎么想,我实在不知道,怎么会有男人不愿要她?我气不过来。
但是丽莎的梦中情人终于又来招引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打长途电话与她谈天,丽莎饱受折磨,不到十天,便因辗转反侧地失眠而消瘦。
我几次三番的跟丽莎说:“你不要这么傻,为什么要你巴巴的回去迁就他?难道他不能到英国来探望你?还有几个月就可以拿一张文凭,不要放弃功课。”
丽莎也是个好强的孩子,她强忍着,用意旨力克服感情的冲动。
皇天不负苦心人,一个傍晚,丽莎接到电报,她读完后跳起来喊:“国栋要来看我!他到伦敦来两个星期,表姐,他并且在电报中要求与我订婚!”
我听了非常高兴,心中像放下一块大石般,但面子上不露出来,冷冷问:“订了婚如何?”
“待我毕业后回香港结婚!”她喜气洋洋地。
我说:“便宜了这个小子!”但也忍不住笑起来。
一个女人,最终求的是什么?体贴的丈夫,听话的孩子,这便是一切。
我太为丽莎高兴,我确实相信,此刻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其中之一。
她一天比天跳跃,终于日子来到,我陪她到飞机场去接心上人。
那个男孩子忽忽忙忙的奔出来,一见到丽莎,也不理会行李,一把将她拥在怀内。他面目清秀,一派书生样,加之双眼红红,一脸憔悴,我马上被感动,对他的敌意立刻取消。
以后的故事再也不消我来细说。
他在伦敦陪了丽莎两个星期,就住在我们家,丽莎去上学,他就与我作伴,观察之下,我觉得也难怪丽莎对他倾心。
他俩在伦敦订的婚,两人决定在回港后立刻结婚,我真正的放下了心,有情人终成眷属,世上没有再比这件事更称心如意了。
已婚男人
我躺在医生的卧椅上,慢慢的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离开他,我想我只是怕寂寞,而不是真爱他,我知道他利用我,糟蹋我……”我的声一日低下去。